作者:仙梦晓千
真说起来,参加短跑,只是为了弥补学生时代没有参加过运动会的遗憾。
毕竟,国内的学校很少举办运动会,也就小学会多一些。
剑术和枪术大赛,才是白幕来此的目的。
虽然大概率没什么高手,但见证不同的技艺,也能触类旁通。
待急促的呼吸逐渐平复,尼禄攥紧拳头,很想给他一拳,但又强行忍了下来。
这才是第一场,再怎么也不可能在这里动手,否则自己的名声就完了。
“名字。”
“白幕。”
“几项?”
“总共四项,除了这一项之外,还有剑术、枪术和马术障碍赛三项。”
“很好,马术比赛在今天下午举行,到时候再一决高下吧!”
“没问题。”
虽然第一项四百米短跑已经结束,但赛制规定所有项目结束后会一起颁奖,也因此,在主持人宣布下一项四千米长跑开始时,白幕便瞬移来到了观众席上,美狄亚身侧。
“没想到这里的国主竟然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少女,就像是玩具一样可爱呀。”
“人家年龄比你大五岁呢。”
“欸…?是这样吗?完全看不出来啊,我还以为她跟我差不多大呢。”
“哈哈……这话可别当着本人的面说,个子矮的人往往都很介意别人说自己矮。”
美狄亚心中一突,暗道:
我的身高好像跟她差不多,以后还能再长高吗?应该可以吧。
我才14岁,还有不少成长空间呢。
第二百七十四章 美人即是人才,颜值即是正义!
这场名为尼禄祭的活动,按照赛程预期,会持续十天时间。
每一天,都会同时举行两到三项比赛。
白幕参加的前两场短跑和马术比赛,都在第一天顺利结束,并成功取得了冠军。
而美狄亚参加的两场比赛,则分别在第二天和第四天宣告结束。
其中,竖琴比赛拿到了亚军。
而唱歌比赛,由于参赛者过少,再加上受到尼禄宛若胖虎一样的歌声冲击,状态受到了极大影响,中途笑场。
为了避免丢脸,只能匆匆弃权。
因同样原因弃权的人太多,最后唱歌比赛的冠军被尼禄拿下。
第六天的剑术比赛,和第九天的枪术比赛,尼禄都有报名参与。
不过,由于高手太多,未能进入决赛,冠军被白幕同时收下。
考虑到大会即将结束,白幕也并未直接离开。
而是和美狄亚等待了一天,在第十天下午,与其他的几十名选手一同接受了尼禄的盛情招待。
受到邀请的人,只有每一项的前三名。
会场高台之上,身穿运动服、头戴皇冠的尼禄站在最高处,意气风发的讲述了一遍谢幕辞,很快便进入了颁奖仪式。
“…在所有人共同的努力下,由余亲自主导的第一届罗马竞技大会正式结束。”
“接下来,由余之侍女团为诸位颁发奖章。”
语罢,随着诸多侍女端着盛放有金、银、铜三色奖牌的餐盘走到众多选手身前,尼禄也摘下皇冠,递给侍女,快步下台,走到了众多选手之内。
接过侍女递来的歌唱比赛金牌,恭敬的举过头顶,大声喊道:
“选手尼禄,郑重感谢皇帝尼禄的奖励,下一届的大会,余一定争取拿到更多金牌。”
站在尼禄旁边的美狄亚,慌忙捂住嘴,以免不小心笑出声。
这女孩子也太有趣了吧?
竟然自己奖赏自己。
这时,她突然注意到一侧的观众席上,有许多衣着华丽的人,脸上满是不屑和嘲弄,仿若在看一个傻子。
就连普通民众,也对她这一举动多有微词。
觉得她这样做有失皇帝的庄重、威严,仿若一个没有脑子的小孩子。
隐隐听到周围观众席上传来的讥讽,美狄亚心头一凛,只觉心情也有些抑郁。
这一刻,她莫名想到了自己的父皇。
热情、元气有什么不好?难道身为王,就一定要板着脸,始终不苟言笑吗?
喜欢玩闹有什么不对?难道身为王,就必须摒弃一切喜好吗?
接过奖牌,发现周围人并没有像自己那样做,尼禄又重新走上台阶,回到最高处。
随意带上皇冠,笑着说道:
“诸位,余非常明白大家的心情。”
“在世上眼中,艺术只是小道,难登大雅之堂,唱歌、跳舞、跑步之类的,也是小众娱乐活动。”
“但在余眼中,只要是比赛,那都是神圣且光辉的。”
“能够打破世俗的眼光,报名参加大赛,站在竞技场内,就已经是一件很有勇气的事了。”
“而能够通过层层比赛,击败一个又一个对手,站在此处高台之上,诸位都是罗马勇士。”
“所以,尽可以表现的高兴一些!”
“这次的罗马竞技大会只是第一届,由于经验不足,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但是,五年之后的下一届,十年之后的再下一届,一定可以更加出彩!”
“同时,余可以保证,只要进入了决赛之人,都可以获得不菲的奖金,余绝对不会让勇士饿肚子。”
“另外,余在此向诸位勇士发出征召令,只要诸位愿意,都可以在余麾下任职……”
“对了,此处应有雷鸣般的掌声。”
闻言,美狄亚连忙开始鼓掌,白幕紧随其后。
众多选手、观众,也后知后觉开始鼓掌。
很快,掌声响彻会场。
见此,本想摘下皇冠回到选手之列带头鼓掌的尼禄,也放弃了这一打算。
环视了一圈,笑着走向美狄亚和白幕两人。
“两位都是非常出众的人才,可愿进入宫中任职?以两位的才能,在余的带领下,一定可以名留史册的名人。”
“您是从哪儿看出我们才能出众的?”
美狄亚忍不住问道。
“因为…两位长的都非常好看啊,长相好看的人一定更加优秀!”
“…”
美狄亚无言以对,下意识左右看了看。
的确,自己和幕斯皮肤白皙、细腻,身上非常干净,长的都很好看。
而其他人,皮肤粗糙,头发脏乱,长相也让人不愿直视,有些人身上还有淡淡的汗臭味。
两相对比,差距的确异常明显。
只是,身为皇帝,在招揽人才时,堂而皇之的说这种话,怎么想也不太合适吧?
有好几个本来都有些意动的人,明显已经打起了退堂鼓。
“您选人应该不是全看长相吧?”
“不…不,外表可是非常重要的哦。”
尼禄单手叉腰,轻轻摇晃了一下右手食指,轻笑着说道:
“一个长相气质都非常好的人,与一个丑八怪进行战斗,所有人都会发自内心的希望美人能赢,对吧?”
“而在战场、朝堂之上,大家看到了美人,也会理所当然的觉得他非常厉害。”
“再者,容貌好,就意味着上天给予的宠爱更多,天生运气也会比丑八怪更好。”
“能够将优秀的容貌维持到成年,那就意味他的财力、学识、见识,都比一般人更强。”
“毕竟,一般人可没有那种余裕来维持外貌。”
“从容貌上,也能看出一个人的出身。”
“长相好、皮肤好、气质也好,这样的美人,一定出身贵族,而且,还是家境优渥的大贵族。”
“反之,如果是农民的孩子,就算刚出生时容貌出众,常年吃不饱饭,需要做农活,经受日晒雨淋,等到成年,也会变成丑八怪。”
“同时,读过书的人,和没有读过书的人,气质也会有许多不同,这是绝对伪装不出来的。”
“所以,美人就是人才!颜值即是正义!”
“仅从长相,余…不,应该说,在场的所有人都能看得出来,两位一定是贵族出身,并且家境优渥,不说博览群书,懂的一定比普通人更多。”
“汝难道没有发现吗?从汝站上这个高台之后,周围的选手都特意与汝等保持起了一定距离。”
还挺有道理的嘛!
美狄亚略带惊讶的看着尼禄,还以为她只是喜欢美人,没想到竟然想了这么多。
不过,她说的话虽然不太好听,但的确非常有道理。
从容貌上,往往就能看出一个人的出身、学识。
“谢谢您的看重,不过,我们只是前来罗马旅行的客人,已经逛的差不多了,是时候该前往下一个…”
“噢噢…!两位是游吟诗人吗?既然这样,两位先不要急着离开,请务必让余听听两位的见闻。
余小时候也梦想当一个游吟诗人,走遍世界每一个角落。
可惜,身为皇室成员,实在没办法去太远的地方。”
说话间,尼禄兴奋的抓住美狄亚的手,当即宣布大会结束,将之后的事情全部交给麾下女官后,又拉起白幕的手,向会场外跑去。
“两位不必惊慌,余并非霸道之人,绝对不会强留两位。”
“但这里可是余引以为傲的罗马,余绝不允许客人只是匆匆看了一眼,便直接离开,并在心里留下一个‘不过如此’的印象。”
“接下来,就由余亲自来招待两位吧。”
第二百七十五章 尼禄的死亡与新生
在尼禄的盛情款待下,两人跟随她的脚步,将罗马城出名的景点都逛了一遍,也拍摄了许多照片。
因为尼禄一直询问异乡之事,而美狄亚去过的地方并不是很多,白幕只能拿出漫画,顺带着讲解一些未来之事。
虽说如此,尼禄时代距离现代也不是很远,为了避免漫画传至后世,尼禄每看完一册漫画,白幕都会直接收起。
相比这个时代匮乏的娱乐方式,漫画在尼禄眼中,完全是两个游吟诗人的至宝,一度想用大量黄金换取。
在被拒绝后,又一再找借口拖延两人离开的时间。
不知不觉间,两人在罗马又待了快一周时间。
“呜呜…真的好想把汝等两人一并绑起来,留在宫殿里面啊。”
午间,看着尼禄脸上不舍的表情,美狄亚忍不住上前与她拥抱了一下,笑着说道:
“人生聚散,终有一别。”
“不过,以尼禄陛下的才能,未来一定会成为英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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