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狩人 第100章

作者:接口卡

  程意久已经非常敏捷地利用墙角爬到了高处,将自己隐藏在高高的顶部角落里头,要是被发现的话,他还能以最快速度从穹顶逃出去不是么。只不过那时候就要考验他的臂力以及平衡能力了,过去这种事情只有一个叫德雷克的家伙干过,现在很可能要加上一个程意久。

  可怜的保安被活生生撕成了碎片,那些骸骨的猛兽一边狂野地打斗,一边抢夺着肉。“这样能吃么?”要是有狮皮有大剑,程意久倒是不介意下去开无双,奈何他啥也没有,而且这世界光明神的神力多少有点不足。事实证明,这些“复活”的怪物真的能够吃人——被他们吞噬的血肉真的消失了,仿佛落入了有着隐形皮肉的猛兽胃袋一般。

  这些猛兽都是无声的,但是程意久却能听见它们无声之中的猛烈咆哮。那最为狂野的杀气弥漫在整个博物馆,而程意久的视线没有关注那体型最大的暴龙骨骸,他盯住了那头美洲拟狮的骨骸。这头猛兽在刚才的争夺之中抢到了一条胳膊,当然最大的那些尸块都被暴龙跟另外几头食肉恐龙给夺走了。

  美洲拟狮能夺得一条手臂,已经很不错了——刃齿虎啥也没拿到。

  这些猛兽在博物馆里游荡,居然没有往外跑的——那头美洲拟狮走来走去,越来越靠近程意久所在的墙角。“该死的!”程意久无声地呢喃着,然后他就对上了下方那双空洞的眼眶。这头大猫那圆圆的三个孔对着他——眼眶跟鼻孔,但是程意久却仿佛看见了一双大大的黄色眼睛。

  咆哮是无声的,这头猛兽猛然撑在墙角上,人立而起对着程意久张开了嘴——换成有血有肉的话应该是在发出咆哮声。“没引起那些食肉恐龙的注意么?不然还真有点麻烦。但是要是引来了那些会游泳的或者会飞的,也挺麻烦就是了。”程意久眼下根本没有战斗能力,所以他开始了最为艰难的攀岩运动。

  那是倒挂式攀岩,“只希望这些裂缝足够坚强吧,若是掉下去的话就真的要跑酷了。”程意久冒险的次数多了,现在却已经不怎么紧张——紧张对自己没好处,肌肉会紧绷的。下面那头怪物在无能狂怒,而程意久一边爬一边还有空在思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见了博物馆大门门轴发出的声音,有人推门进来了。

  “哦,算他们倒霉。”对于进来的是谁,他完全不关心,反正都是送死的。运气不错,这些裂缝没有松动扩大,于是他成功地爬到了穹顶,只需要推开边上的活动门,他就可以离开室内,在这个时候他有空低头看看是哪些倒霉蛋进来了。

  “他妈的果然是你内森,裤子都不换一条的么?”程意久心情放松,进来的还就是伊丽莎白跟内森这两个人,动作偷偷摸摸,贱里巴基的。“哦,他妈的,他要玩完了。”在黑暗之中,程意久能清晰地看见暴龙已经无声无息地从侧面逼近这两个白痴,至于其他猛兽,都还在黑暗之中——它们本能地避开了应急灯照亮的范围。

  而内森跟伊丽莎白这一对白痴还拿着两个手电晃来晃去,居然他娘的就没有照到越来越近的暴龙。程意久完全没这个能力去救他们,所以他摸出了一枚硬币弹射了出去,直接击中了愚蠢的内森,“嘿,内森,往九点钟方向看!”一个努力挤压嗓子从而获得变声的音调响起.....之后程意久直接推开小门到了屋顶,当然他顺手关好了门。

  关门的时候,他听见了伊丽莎白的尖叫跟内森的惨叫——中气十足,应该是还没进暴龙的嘴。

  不然被上下颚挤压的话只能发出咯咯声,喊是喊不出来的。

  程意久漫步在屋顶,不出意外地他发现了破碎的手提箱,顺着手提箱破碎的角度,程意久找到了晶体。“暗红色的光芒,非常黯淡。”他捡起这玩意对着月亮打量了一下,“我有一种想法,多半就是这玩意干的好事——因为这是唯一接触到的神秘物体。”因为觉得自己解开了一点小小的谜题,所以程意久觉得心情很好。

  他前进后退扭动身体,“It was a teenage wedding, and the old folks wished them well.......”随后从排水管高速下滑,落地之后打了个响指,以一个漂亮的滑步兜到了后面,找到了摩托车准备直接跑路。

  他带走了晶体,身后的骚动也停止了——程意久在拿着晶体离开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正在疯狂逃命,表演家具城跑酷的内森拉着伊丽莎白,眼看马上就要被飞跃而来的达科他盗龙的化石用利爪固定在地上,然而那头骷髅的猛兽在空中就解体了,一堆复制的树脂骨头稀里哗啦地砸在这两个人身上。

  程意久不想去解释为啥复制的标本居然也能“复活”,“就当这里游荡着捕食者之魂吧。”

第十三章

  “哦,他们有得要清理了。”摩托上的程意久就这样感叹了一句,再一次获得晶体之后,他几乎就可以肯定这就是他的目标之一。晶体经过冲击之后碎裂了相当多的地方,留下的部分程意久怎么看怎么像是一截骨头,玉化的骨头。“看这个应该是一块脊椎骨?”程意久觉得这脊椎骨很像是人类的。

  不管其他的,先塞进背包里再说。摩托车加速远离,收拾残局就让伊丽莎白她们去吧。“我估计他们可能会被公司开除,甚至索要赔偿都说不定。真可怜啊哈哈哈哈。”他已经收到了钱,内森这倒霉鬼就让他去死吧——就程意久的估计,这货大概一周之后又会跑到某个地方去拍摄自然,他总是能接到可以翻本的生意。

  至于神经病种族主义者伊丽莎白女士,有多远滚多远去吧。

  摩托终究是灵活快速,程意久白天骑行,用光了油料就用油桶加油,遇见加油站就花钱将油桶跟油箱都灌满,短短的不到一周时间里就已经抵达了纽约城——没错,他没有选择本来的路线,而是直接掉头横越了北美大陆。之前内森给他的手机跟电话卡一早就被他丢了,现在全靠路上的一点小收入来维持。

  小收入其实很不错,他现在身上就有三百美元——不能太多,要及时花掉,不然被公路上的条子发现随时可能被他们合法抢劫。而程意久也确实不想杀条子。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现在程意久从头到脚都已经换了一套——从摩托头盔到皮衣,再到裤子跟登山靴,甚至连摩托也换成了普通的公路摩托,省油的同时还更好控制一点。能带的东西也比较多,他的一些行李就可以放在两侧的箱子里,还能放两个油桶。到了纽约之后,他的旅途也要结束了。这一路上那头狮子没有再出现......

  于是程意久也放下了心,将摩托卖了二手,顺便又在纽约的夜晚找了几个看不顺眼的家伙借了点钱。之后他住进了酒店,而白天还去了中央公园这里的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也是博物馆奇妙夜的拍摄地啊。要是这里也晚上复活的话,那就很有趣了——所以程意久在闭馆之前,找了个机会潜入到屋顶藏身,他就想看看会不会发生那种事。

  到了太阳落山,居然没有发生展品暴动——“啊呀,可惜了我还想再一次体验博物馆奇妙夜呢。”从屋顶下来的程意久漫步在馆内,那些展品硬是一动不动啊,他揣在兜里的骨头也没反应。“大概是纽约不是那些野兽过去活动的地盘?这可真是可惜了。”程意久自以为是地想道。

  依旧是从屋顶沿着排水管下来,至于街面上的流浪汉他根本就无视了。当然也顺便找了几个看不惯的小黑借了点钱。之后程意久突发奇想想要去中央公园逛逛,他的机票已经买好,是前往埃及的。之后他还会借道阿拉伯半岛回国,他的目标应该还是在国内。这是一种感觉。

  月夜下漫步于都市的丛林之中,胆大包天敢于夜跑的纽约客不是没有,八九十年代这些人不少,但是近年来真的没什么人敢于在中央公园夜跑了——遇见吸多了的上头疯子不值得。程意久看着月光下的湖面,心情也十分宁静,宁静到他缓缓转过身,吸气吐气——拔出了匕首。

  他一直很小心不给联邦任何能够抓住他的机会,因此他没有携带枪支,而一把兰博猎刀应该是合法的物品。程意久的面前,就是那头银灰色的大猫,宽阔的额头,长长的面颊——狮子总是这样,它们的脸比起老虎要长得多。这头巨大的狮子在月光下就这样站着,平静地看着程意久。

  转过身来的程意久也是如此,他同样平静地看着这只大猫,这一次他认真地记住了这头美洲拟狮肩膀地方的淡淡斑纹,之后他可以根据斑纹来辨认出这头怪物。“自始自终,只有一头么。”程意久已经非常清楚他遇见的就是阿波罗神力所不能达,但是依旧拥有某种神奇力量的事件。

  纽约的中央公园出现了一头美洲拟狮,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然而现在这头猛兽就在他的面前,双方都非常清楚会发生什么事。这一次应该没有逃跑的选择了,双方只有一方能够成功地离开这里。大猫跟程意久之间,也就只有三米左右的距离,对于双方都是死线。

  战斗是在一瞬间就开始的,月光下皮毛迢迢发光的美洲拟狮在低沉的咆哮声之后发起了扑击,而强悍的猎人同样对着狮子发起了冲击。往后退或者侧面滚翻的话,程意久知道自己肯定会输,只有正面顶上去,如果他能避免对方的大爪子给他造成伤害的话,那他就有机会给这头怪物一下狠的。

  三百五十公斤以上的体重,给美洲拟狮带来了极强的冲击力,而压低了重心的程意久也是用横过来的左臂与肘子,借势痛击了狮子的鼻子,让这头猛兽的双爪没能及时按住程意久。猎人架住狮子发力,不让这头猛兽将他压制在地面上,至于他右手的刀子,则是非常果断地斜着一刀捅了出去。

  美洲拟狮也是个刁滑的战士,它非常果断地侧身,用肩膀这里的厚肉跟皮毛挡住了程意久原本瞄准了肋部的一刀。真要被程意久成功捅进去,那这头狮子就可以等死了——这个位置就是肺部,一刀捅进去在气胸的同时肯定是内部大出血,狮子很快就会淹死在自己的血液之中。

  现在它利用果断的反应以及肩膀部分厚实的皮毛与肌肉,挡住了这要命的一击。“这玩意......”程意久感叹不已,他的刀刃由于位置变化以及扭力的存在,只刺进去了十公分多一点,对于一头皮毛的厚度可能就有五六公分的猛兽来说,这个伤口根本不算什么,哪怕切断了一些肌腱,也就只是让它稍微觉得有点不方便而已。

第十四章

  交手一招,拟狮的肩膀流血而程意久也没啥好果子吃,狮子沉重的力量,让他接触到的地方也是瘀青肿胀。骨头倒是没事,要是断了的话问题就大了。现在没有狮皮防御,程意久必须非常小心美洲拟狮的爪牙,真要被这怪物咬住抓住,那么以他的力量也是很难搞定的。

  美洲拟狮同样要当心程意久的攻击,不管怎么说这猎刀的硬度跟杀伤力比之爪牙更凌厉,一刀贯入真的会重伤致死,而眼前这个男人的力量也非同小可——与其说他是个人类,不如说是熊一般强壮的怪物。野生动物也是有恐怖的直感的,美洲拟狮看上去也知道这是一场死斗,只有一个生物能够活着离开。

  程意久的优势是在于他身上的衣服——出于习惯他一直穿着的都是结实的猎装,这些面料织物也没比野兽的皮毛差多少,放在古代堪称轻便的布甲或者皮甲。所以哪怕爪子抓过变成布条条,但是身体上的伤势就不会很严重,很多情况下就只是破皮或者瘀青,咬得话也不能咬很深。

  程意久并不希望自己身负重伤才能干掉这头猛兽,而以人类之身要杀掉最大的猫科猛兽,这多少也是个艰巨的任务——在没有福波斯阿波罗神力支援之下。人类的优势在于直立以及多变的打击技以及摔投绞杀技巧。以半神雄狮之威猛,尚且被程意久活生生勒死,而现在这头美洲拟狮肯定没有半神狮子强......

  程意久弯腰直接面对这头狮子,要是他手里有把长矛会更安心一点——野生的猛兽总是会以为人类手里的长矛就是人类身体器官的一部分,所以它们很容易被长矛所欺骗,主动被刺击击中。眼前这头美洲拟狮不太一样,所以程意久主动发起了攻击。他以左手作为诱饵在前方舞动,右手犹如毒蛇一般潜伏不动。

  “果然终究是野兽!”看着那狮子注意力放在了他的左手上,冲过来爪子拍他的左手,还有试图咬他身体的样子,程意久非常果断地将左手往后一撇顺势就是一记势大力沉的左侧扫踢。这也是人类的优势之一,攻击手段多样嘛。而且人类腿部的力量并不弱,美洲拟狮没有狮鬃作为缓冲,脑袋右侧结结实实吃了一脚。

  这一脚很重,就是体重有三百五十公斤以上的拟狮都被踢得一歪,尤其是那个脑袋更是扭得厉害。这也是大型食肉动物,换成中等体型的动物的话,此刻说不定已经颅骨粉碎了。

  吃了这一发的狮子,也是摇头连连后退,甚至还有点踉跄。而程意久的脚背小腿多少也有点发麻,这美洲拟狮也确实硬得很,这反作用力让他的脚也差点站不住。

  趁他病要他命,这就是程意久的选择,他不顾脚腕还有点麻,直接发力冲了过去。而狮子也发出了怒吼声,也是半人立而起一把抱住了程意久。这是巨大的失策,程意久左手托住这狮子的下颚,腰背发力逼迫这狮子没法将他扑倒压制,不得不依旧人立而起。狮子的前肢可不如老虎那么灵活有力,被架起来之后更是只能抱着程意久的背部不动——它甚至没法用爪子进行撕扯。

  因为全靠两条后腿支撑,猫科动物哪有后腿那么灵活的?所以一下子美洲拟狮变得很呆,就在这短暂的时间里,程意久的右手快速有力地不断对着中门大开的狮子胸腹部猛捅。刷刷刷眨眼之间就已经捅了十多刀,刀刀捅到十字护手。这可是接近三十厘米的刀刃啊,捅进去拔出来之后那个血真得像是从破口袋里漏出来一样。

  而且程意久的手腕还是扭转的,刀刃成水平以避免捅进去的时候被肋骨卡住。所以从手感上程意久就知道,自己多半捅穿了这狮子的肺,心脏有没有捅到不好说。程意久能感受到的是搭在他身上的狮子一下子变得重了起来,程意久不但不紧张,反而十分高兴,这狮子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了。

  程意久只觉得左臂肌肉极其疼痛,大概率肌肉有了严重的扭伤,托住狮子下颚逼迫它不能咬住自己的力量太大了,对抗之中他的肌肉出现了伤势。背后也很疼,虽然有加厚的猎装挡着,但是狮子的爪子肯定已经撕破了衣服,肩胛骨这里多半皮肉都被翻卷起来了。程意久能够感受到腰部那种黏腻的感觉,“血流的不少啊。”他感叹了一句。

  看着这狮子的眼睛,让程意久非常高兴——因为那是一双逐渐失去神采的眼睛,“怎么会有迷惘跟不甘呢?大概是选择错了应对的方式,结果就直接失败了?因此不甘心?”程意久也不清楚情况,他身前的衣服同样被喷出的血给沾满了,程意久后退了一步,让这头狮子自己自发地落地站稳。

  它还想扑过来撕咬,但是被血水充盈却压缩了的肺已经让它做不到这一点了,这头狮子直接趴倒在地上,努力地呼吸着,喷出粉红色的泡沫,但是没多少空气能进入肺部,身下也逐渐渗出大量血迹。几分钟之后,这头死死瞪着程意久的美洲拟狮发出一个怪异的呼噜声,之后就停止了呼吸。

  程意久眼看着这头巨大的猫科动物逐渐干瘪,皮毛枯朽剥离,最后剩下一具发黑的骨骸,“这个颜色是沥青坑的?”程意久有点吃不准,但是很快,从这颅骨之中滚落出一颗仿佛半透明宝石一样的东西。

  程意久过去将其捡起来,发现是一节可能是尾椎骨一部分的骨头。

  “哼,看来是一起的,两根骨头出来了,我这个二把刀的生物学家倒是能大致判断出这玩意的大小——这动物活着的时候大概也就跟北美的灰狼一样大吧,算是很不小了。”程意久比划着这两块骨头想道。他现在准备回去清理伤口,洗干净伤口之后消毒,然后涂抹油膏......

第十五章

  程意久回到了酒店——他没有借那些豪华酒店,就是为了避免讨厌的麻烦——等会前台看见他这个样子报警的话,要解释还是很麻烦的。至于散落在公园里的化石骨骸?这个反而是无关紧要的因为程意久就只带回来颅骨,其他的骨头被他丢到湖水里头去了。电梯里没人最好,回到房间之后程意久也放松了下来。

  他将破烂的衣服撕掉,首先就去淋浴冲洗掉身上的脏污,用镜子反射以温水冲洗伤口,之后拿出了碘酒开始对伤口进行杀菌消毒。最后则是涂上阿波罗的油膏——碘酒倒上去的时候程意久也是眉毛一抽,油膏涂抹上去之后感觉就好太多了。止血而且缓解疼痛,伤口的愈合速度也快了不少。

  涂抹好之后用大创口贴跟敷料自己包扎了一下。之后程意久还吃了一片抗菌消炎的药片才躺下睡觉。

  一觉到天明,破碎的衣服打包准备丢掉,穿上普通的外套之后,程意久准备回国。出关登机的时候,程意久还是有点儿紧张的——万一他进入了某些通缉名单,那可不太妙。,至于两颗骨头,他倒是可以解释。好在负责检查的美国海关官员应该是极度不负责任的那种,随便看了看之后就示意程意久可以走了。

  登机也没问题,飞机更没有飞到一半就掉头回去,而程意久多少有点提心吊胆唯恐飞机失事,这个直到他降落在伦敦才放心。这就是一种精神上的毛病啊。

  下了飞机当然是坐火车过英吉利海峡,他不想继续坐飞机,准备一路火车坐过去,等到进入东欧之后再坐飞机走阿拉伯半岛回国。幸亏他钱是足够的,伊丽莎白那个女人给的钱还挺多。可惜赔了夫人又折兵,都还不知道这女人有啥下场呢。就连内森,程意久也准备回到了国内之后再打电话问,就是别来个空号就好。

  “会不会被人做掉呢?”程意久也吃不准。

  一路上都是挺舒服的卧铺,好像也没发生什么事情,一直到了罗马尼亚......

  “哦他妈的!”程意久看着包里头微微发光的骨骸——拟狮的头骨他找人伪造了出口的单据,这方面美国佬根本不在乎,沥青坑里头的骨头多了去啦,都流通在拍卖市场里随便卖的。“我靠,可千万别给我在车上弄出动静。”在下一个站,程意久迅速下车。“这什么地方?”他从车站上能看到外侧连绵的山脉,这山脉他倒是知道“阿尔卑斯-瓦拉几亚山脉。”

  这座城市规模不大,大约也就几万人?程意久不关注这个,他是赶快带着包一头扎进了山里头——城市里不好办,万一他妈的又吸引什么卡车轿车过来变成个机器怪物那不是完了。他现在可没有这个能力对付机器怪物,闹大了对谁都不是好事。山里头都没啥人,本来罗马尼亚人就几乎都住在瓦拉几亚平原上居多,真正的山民数量并不多。

  山上穷困啊,只有少数猎人会在山里头打猎为生,这里的深山老林子都多少年没人去了。也正是因为如此罗马尼亚的熊等等野兽还挺多的,程意久跑山里头就是因为这里的动物他应该大致还能对付。迅速取下一根粗大的树枝,将其前头用火焰烧焦,劈开之后就将那把猎刀拆去刀柄,将刀根卡入之后用尖钉穿过孔眼,最后用绳子绑好。

  用矛比用刀好,至少安全了不少。

  亮了半天,程意久发现这两块骨头除了有微光就没有其他的了。于是这家伙抓着下巴就在想,“这是不是说这里也有?就跟我上次在日本遇见的那样。欧洲棕熊么?这玩意主要吃素危险程度并不算高吧。”欧洲棕熊九成的食物都是果子块茎嫩叶之类的,少数是鱼类跟腐肉,在程意久看来确实不危险。

  只不过既然来了,哪里会有让他那么轻松过关呢?

  罗马尼亚那阿尔卑斯的崇山峻岭之中有着很多洞穴,这些洞穴不仅仅是数万年前克罗马农人的居住之地,同样也是几种凶猛巨兽的栖身之地。就在其中一个洞穴之中,巨大的骸骨堆轱辘路动弹了起来,那曾经被误认为“龙”的头骨之中闪耀出了一对红色的光芒。骸骨自动拼合,犹如生前那般四肢着地向前移动。

  当它走出洞穴的时候,已经是一头棕黄色的巨熊了,体重超过八百公斤,站立高度近四米,可能是欧洲最大的食肉目,也是最大的熊之一。这头欧洲洞熊沿着碎石跟灌木丛的小路往下,前进的方向大有概率跟程意久的步行方向交错。

  程意久并不想要深入山脉,他从火车站出来,也只是步行了一天而已,进山还不到两公里的距离,这里已经看上去罕有人迹了。程意久停留在这里,正是为了观察后续的变化——不管怎么说可能来袭击的怪物,如果从深山来的话总也要耗费不少体力吧,而这里已经偏离人类城镇相当一段距离了,甚至连公路都在十公里之外,想来也没有什么机器怪物会冲过来。

  不然在他步行穿过公路的时候早就来了。

  背包被丢在一边,猎人手持长矛就这样静静地站在草丛之中,前后左右都有高大的白桦树与橡木,但是视野却很不错,他就在等待必定到来的袭击。“差不多已经能确定了,这里有着另一块骨骸,多半也激活了某一头古老的猛兽——说起来跟日本那趟真的很像,都是某种力量让早已经死去的猛兽再度复苏......”

  程意久继续思考,“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联系?还是说蒙大拿那里幸亏没有复苏一头暴龙,博物馆那个虽然看上去很恐怖,但是基本上是应该不如真正复苏的暴龙那么强悍的。”这里是罗马尼亚,程意久思考着这块土地上曾经有过的猛兽,毫无疑问可以从洞狮、洞熊跟洞穴鬣狗等等几种猛兽中选择。

  “果然是这家伙。”在看见了连滚带爬出现在视野中的身影之后,程意久叹息了一声,“果然是胆子很大,也更为习惯了与人类相处啊,我的猎物之中熊居多不是没有道理的。”

第十六章

  这头熊让程意久直接想起了当初在美国射杀的那头食人熊,体型之庞大比科迪亚克半岛棕熊还大,毫无疑问这玩意儿应该就是洞熊——那远比棕熊更为高昂陡峭的额头证明了这一点。他手里只有长矛没有枪——虽然东欧国家的治安其实都一般,但是这也不是程意久能随便带枪的国家。

  在逃跑跟战斗之中,程意久陷入了选择,这头巨熊人立而起的话,程意久还没有它一半高。“先试试看吧。”猎人做出了决定,所以他主动迎了上去,准备利用这里的树木跟洞熊周旋。三十厘米不到的刀刃,真的能对眼前这头巨大的熊造成伤害么?

  可以的,就是比较困难。

  毕竟人类当年就依靠简陋的长矛跟投石带杀伤那些洞熊不是么,反正洞熊冬眠的时候人类杀洞熊,春天洞熊醒来之后来杀人,大家彼此杀来杀去最后洞熊输了。现代人程意久肯定比古代人类强,他手里的家伙也绝对比骨头石头的长矛要厉害太多。

  而程意久的刺击效果不是很好,虽然速度很快瞄准的地方也很好。但是那头熊的反应很快,用爪子把刺过来的长矛拨歪了一点,这一击只能是擦着皮毛过去,带走了一丛毛发。

  也有个好处,那就是证明了这草制的长矛还挺牢固,并没有折断或者让矛头那把猎刀掉落。

  接下来的动作不外乎就是秦王绕柱走,体型庞大的洞熊根本没有狮子老虎那么灵活,它只能是吼叫连连就是抓不住绕着几棵大树跑的程意久——这当然也是因为程意久超凡的体能跟运动能力,不然普通人早就被逮住了狂啃。

  而程意久还能在这个过程之中刺了好几下,可惜都是皮肉伤。程意久的移动都是滑步、横移步、交叉步这种,就好像是篮球场上的过人晃动一般。在这种范围内的辗转腾挪,他的速度确实比熊快,大家山里头跑直线,那程意久倒是不如熊。

  今儿个要是他能变形成比哈尔食人虎的话,倒是也可以搏杀这头八百公斤的洞熊,然而这不可能。

  至于给洞熊放血放到它失血过多而倒下,眼下看来也挺难——皮肉伤而已,野生动物挺得住,这些伤势甚至还不如斗牛场里面骑马斗牛士给公牛放血挑起斗性的伤势重。

  既然搞明白了情况,那程意久开始设法撤离——既然是复苏的洞熊,那他不介意将其引入城镇,让警察用乱枪来击毙这头死而复生的怪物。他算是明白了,这些怪物别看“死而复生”,实际上就跟正常的动物差不多,是吃正常的物理攻击的。

  应该不存在所谓的现代武器无效这种奇怪设定的怪物。

  程意久在观察地形,他一早已经确定了该如何脱离这种情况,比如往下跑——往山上跑肯定跑不过熊,但是往下跑还行,除非熊滚下来。只不过滚下来的话,也谈不上什么追击了。外面过去不远是公路,来来往往的车辆还是有的,到了那里他应该能设法让车辆撞击洞熊。

  肉体怎么能跟钢铁对抗?就算是小车会故障并破坏,但是这头熊至少也要断几根骨头吧,那样就好办了。那就跑路呗,先把那熊给晃昏头再说,利用这里的树木绕圈子,绕得那熊在两棵很近的树木之间踌躇不定,之后程意久就一溜烟地跑了。

  洞熊愣了好一会,才放开脚步追逐程意久,正如程意久所料,下山的时候这熊就跑不了那么快,不但如此还时不时打个滚,毕竟它的肩膀前肢上有不少被程意久弄出来的伤口。程意久已经跑到了公路附近,他迅速翻身上了路,背后那头巨熊也是在吼叫声之中跑到了公路上。

  来往的车不多,程意久看到的是一辆SUV,他迅速越过公路,后面的巨熊吼叫着追过来,“正好撞上!”程意久嘿嘿一笑,后面传来刹车声跟沉重的撞击声,还有吃疼的咆哮声,最后是女人的尖叫声。这时候程意久才转身观察情况。

  这头熊看上去快要和SUV一样大,这其实是错觉,这辆车确实是重重地撞上了熊,但是之前它努力刹车了结果使得撞击力没有到最大。车头引擎盖板变形翘起,前保险杠肯定也完蛋了,前挡风有龟裂。而那头洞熊距离SUV大约有两米远,一侧的肩膀跟胸口看上去有点怪异......

  再怎么说这也是SUV,重量起码两三吨的,比区区一头八百公斤的洞熊重多了。尖叫的当然是车里的那个女人——这辆线条刚硬的SUV居然是是一个女人驾驶的。估计是她看清楚了自己撞到的是什么,于是干脆吓坏了。

  这姑娘哪里见过那么大的熊啊,尖叫之后她只想要一脚油门赶快跑掉,顺便打电话报警。然而车子纹丝不动,看来多半是坏了,那就赶快打电话,同时锁死车门——幸好这姑娘在这方面还有正常的思维能力。

  程意久也绕了过来,他想要看看有没有机会,有机会的话就可以捅心脏,或者至少割开巨熊的喉咙。当然也有一些心思就是护住这个幸运的女士,毕竟她帮了他一个大忙。走近之后程意久看到了更多,正在挣扎起立的巨熊很明显受到撞击的这一面,它的前肢骨头断了......

  “上臂骨折,肋骨有没有断不好说,严重的挫伤是肯定的,这一块地方的肌肉恐怕都在内出血。”程意久觉得这头熊的战斗力下降了起码百分之五十,一条手臂不太好用可是不得了的事情,不管是进攻还是防御都是如此。

  甚至连逃跑都很吃力了,这头熊站了起来之后,也算是聪明没有困兽犹斗,而是非常果断地掉头向着山林逃跑。程意久也没有追逐——他手里的武器真要弄死这头熊,花费的时间跟精力都不少,还不知道后续会有什么变化呢。

  他也是赶快将背包整理好,迅速地向着车站的方向跑路,在警察到来之前赶快购买下一班的火车,掉头回到布加勒斯特去购买前往莫斯科的联票,最后搭乘火车回到国内。

第十七章

  “以后有机会吧。”程意久想道,任务的情况似乎不是让他全部回收这不明的骨骼,那留着一个以后来取也没啥问题不是么。对于这个任务,程意久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不像是过去猎杀那些吃人的野兽那些,更像是阻止某些事情的发生......问题是我真的能阻止么?”程意久也是叹息。

  他步行回到了车站,购买了车票在次日抵达了罗马尼亚首都。接下来就是设法抵达莫斯科,然后在莫斯科购买车票慢悠悠地回到国内了。洞熊没有再出现过,在没有步枪的情况下,程意久当然也是十分不想拿着简易长矛就冲上去——跟美洲拟狮的战斗已经够够的了,他不想要再来一次。“这种事情继续干下去,早晚有一天尸骨无存啊。”

  在能用枪械的情况下还玩猎矛战斗,关键还不是真正精工打造的猎矛而是草制的,这种玩法真的会弄死自己。至少也得是某种投射武器比如弓弩,现代弓弩的威力杀死一头洞熊是完全足够的,可惜短时间内让程意久去哪里获取?所以还是先回国,将手里的骨骼保存好再说。

  跨越整个俄罗斯的旅途没有发生任何事件,大约是因为没有靠近西伯利亚而是走了蒙古的缘故,所以没有什么猛犸象复活之类的怪事。回到国内距离他出国已经超过一个月了,程意久也算是损耗了相当的精力,好在国内他有身份有房屋,一头扎下去休息了三天才缓过来。

  之后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有好东西,你来不来?”通讯录上显示的是魔都博物馆的人,“记得来啊,大新闻。”对方还是脊椎动物所的研究员,而在电脑里程意久也算是查到了自己跟他们的关系——作为著名的野生动物摄影师,他个人的收入还不错,本人也有一个生物学的学历,长期给古脊椎生物研究基金捐款,算是行里有点名头的人。

  “没想到还是个制片人......”程意久看着电脑里头的视频嘀咕了一句,“意外的惊喜。”没错,他还是一个纪录片制片人跟导演摄影,拉来的队伍在特效跟考据上都做得很不错。而作为摄影师长期蹲守野外观察动物的经验,让他做出来的古生物特效十分逼真,堪比侏罗纪公园,因此这个系列卖得很不错,影响也不小。

  这个行当里他又是个比较有名的人......

  而这一次他看了看手机上发来的消息,对方也有意让他跟进一个纪录片,从考古发掘到研究装架最后考据生态一条龙,来个系列片。程意久叹了口气,“多半就要惹出事来,也罢就去一趟吧,什么‘世纪大发现’,山东诸城的话,他们大约是发现了中国山东诸城暴龙的新标本了。”

  中国是古生物第一大国,在多个门类的古生物发掘种类上都是世界第一,包括恐龙在内。但是在公众眼里,反而美国是恐龙超级大国——谁让他们那边出土的恐龙是那么有名呢。从作为食肉恐龙但是却居然他妈的拥有那么多出土化石甚至有非常完整化石的最强食肉恐龙霸王龙,到作为著名食草恐龙的三角龙系列,当然还有很多长脖子甚至还有迅猛龙之类,反正美国恐龙出土早,名气大,拍摄的片子也够多......

  中国恐龙种类多,但是要说著名的食肉恐龙还真没美国佬的霸王龙出名。

  虽然中国其实有特暴龙这种仅次于霸王龙体型的暴龙,还有山东诸城暴龙这种丝毫不比霸王龙小的暴龙,但是都没那么有名啊——其中山东诸城暴龙还只有两块上下颚的残片以及几颗牙齿。好在这次山东诸城的发掘工作有了惊喜,说不定就是一具相对完整的化石出土。

  而这件事喊到了程意久身上,那还能是啥呢?可不就是代表着任务目标的出现?这玩意弄不好就会突然站起来跟他发生战斗,问题是国内禁枪,他从哪里去搞能伤得到十几米长暴龙的武器?还是用长矛么?抑或是买一把高磅数的猎弓准备?

  “走一步看一步吧。”程意久只能这样想。他不敢带枪出去,希望这目标能在他家这里发动攻击,那样的话他至少可以从家里拿枪作战。

  高铁换接人小车,抵达目的地。负责的那位叫王安任,年纪没比程意久大多少,但是人家已经是魔都博物馆的研究人员,同时也是脊椎所的副研究员了。他看见程意久的时候很高兴,“等会带你过去,你把他们叫来了么?”程意久点点头,“我已经将他们都叫来了,到时候会拍足够的资料,回去之后在工作室里进行编辑以及特效制作,保证给你弄一部大红的纪录片出来。”

  他的那些工作室小伙伴其实也各自有事业,而程意久通过群组联系,有两位摄影师已经带着家伙第一时间赶过来了。其实他们比程意久还更早到——住的近嘛,一个人本来就在山东,另一位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