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接口卡
这一次的世界变异,国家前后失踪了上千万人口,这足以说的上是伤筋动骨了。
还好啦,起码美国佬现在有案可查的又只有两亿多人了,全世界人口减少了能有四分之一,比世界大战还厉害。
高铁周围危险不大,那些变异生物智力不错,并不会攻击高铁线路,它们都只是占山为王。
“居然那么快就又要开始了么?”这才多少天......好吧,程意久父母的七七都过了,任务出现也非常正常。“总算是相对正常的工作。”程意久看着上面的意思,“击杀野猪么?都到了吃人的地步,这野猪也是夸张。”这大约是变异野猪?人类驯养的家猪跑野外野化,跟野猪生下来的二代确实会变得很大。
美国所谓的“猪斯拉”不就是一头很大的混血野猪么。
程意久并不很在意,这一次任务的时间点就差不多是二十一世纪,所以他不需要伪装。武器也很简单,一把M70步枪,最多再带上一把加长枪管的1911A1手枪意思意思,最终武器一把猎刀就算是配备齐全。至于衣服?上下一身猎装完事——带迷彩的M65军褛,一条迷彩工装军裤加上作战靴,背上一个野外双肩包就行。
程意久还带上了野外手套,作战背心,至于零碎的东西他也就带上了打火机跟多用途急救包而已。子弹照例是老式牛皮弹盒,挂在腰间皮带上。这个是他个人的习惯,但凡近现代的狩猎他都是这样做的。头上则是一顶奔尼帽,程意久最后检查了一番,“很好,野外装备包括水壶都带上了——证明我是个猎人而不是什么见鬼的士兵。”
将步枪背好,程意久推开了房门。
眼前是典型的森林-丘陵-草原地带,程意久就站在一辆越野车边上。“不对啊,我左看右看这也不像是美国佬跟欧洲佬生产的车子啊......果然找到了,中国制造。”越野车小巧玲珑,连他妈车门都没有,简直就是用钢管焊接而成的带车斗越野车,这车一定非常轻,但是程意久看到了发动机的额定功率有八十五马力。
“我记得见到过这种型号,这不就是山东猫嘛,居然在美国也能买到?”
作为农业用车,这玩意越野性能那是真的不错,程意久也不去想其他,开着车就走——这车的油箱在驾驶座屁股下面,容量很不错。吃人的野猪......就程意久的经验来说,吃死人的野猪就有,而抓人吃的野猪应该是没有。因为这玩意主要还是依靠吃植物果实根茎为生,吃点肉那也是尸体或者小哺乳动物以及虫子。
特意去吃人的野猪?真要攻击人的话,成年公野猪就有足够的能力弄死人,这货起码一百五十公斤以上,冲过来一撞然后一咬,马上就是重伤。“但是都让我来进行任务了,这野猪肯定不简单!”野猪程意久对付得多了,最厉害的肯定是那神话中的野猪,而现实中他击杀野猪也多了,现在就是开着车到处走一走,应该能触发任务。
小车在山地上开着,程意久时不时地停下用望远镜观察。“出乎意料地稀少,都没见到什么像样的动物。等等,这是房子吧?”望远镜里看见了一幢挺大的房子,看板材的话倒是很像农场的建筑——反正不是仓库就是牛棚马棚之类。“嗯,旁边还有塔状储存库,是农场没错了。”而且多半是美式农场,这里大有可能是在美国。
果然他看见了野猪群在糟蹋农田——规整的田地应该是农田吧,种的什么植物他不知道,反正野猪群一看就有二十多头。“果然是北美的野猪群,又大又多。”程意久距离野猪群大约有三百多米,位置还比较高一点,他用望远镜仔细分辨着正在吃东西的猪猡。“典型的野猪,大部分是母猪带着幼猪,还有一些亚成体。公猪只有两头么?出乎意料地少啊。”
这些野猪跟他过去见到的差不多,母猪平均在一百二十公斤左右,亚成体一百公斤,而两头公猪大概在一百五十公斤。“要说这样的野猪是我的任务目标,这个也实在是太轻松了点。”程意久停车,从副驾驶座上抓起步枪,直接搁在引擎盖上的钢管杠上,用白光镜子开始瞄准。
距离三百米,稍微还是要考虑下风的,程意久调整了一下瞄准点距离,套住了一头鬃毛长长的公猪,扣动了扳机。
第四章
温切斯特-马格南步枪弹威力巨大,三百米的距离根本谈不上削减威力。一发子弹正如程意久所期望的那样,准确地击中了野猪身体的侧面,从斜上方穿透心肺等器官,那野猪居然还能跑。可惜没跑出去五十米就一头栽倒在地上,四肢开始抽搐。这时候程意久已经拉栓退壳上膛,瞄准镜里将第二头野猪已经套上了。
这一次是打移动靶,所以需要一点点的提前量,程意久呼吸一停,扣动扳机。子弹飞过三百多米的空间,准确地击中了野猪的脖子,一枪将喉管跟大动脉打断,这头野猪也是一边奔跑一边飙血,一头栽倒在地上。而母猪没有引起程意久的兴趣,枪声也没有迎来牧场主人的注意。
“就知道没那么容易结束。”程意久抱怨了一句,他没有继续射杀野猪,两头公猪被他击杀并没有跳出任务结束的迹象。
上车,将步枪保险卡上,放在副驾驶座启动卡车向着农场驶去。“真的是美国呢。”程意久绕过之前的仓库,也看到了应该是居住处的一层楼民宅。典型的美式木头民宅,但是都开到门口了还按了按喇叭都没人出来,这农场主也实在是太心大了?“城堡法呢?正常红脖子早他妈拿枪出来了。”
程意久开车绕过正面,于是他看到了这幢房子后方有一个巨大的洞,就跟卡车撞墙撞进去一样夸张。里面简直是一塌糊涂都是破碎的木墙碎片以及家具碎片,还有就是洞外头以及里面地板上那清晰可见的脚印。程意久下车,半蹲在脚印这里说不出话——“这就可以理解了!哦他妈的!”
泥土上是野猪的蹄印,很大的蹄印,就程意久看来没比亚洲象的蹄印小多少,倒是跟大个体的河马相当。而撞出来的这个洞几乎就是半面墙壁,如此算来这野猪肯定比完齿兽还大点,搞不好能有一吨重。“很不科学,野猪根本不可能长那么大,除非有人又想要搞事情。”家猪确实可以长非常重,但是哪怕刻意培育也不会有那么高大。
肯定又是美国佬不是污染就是乱搞生物技术,反正程意久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弄出那么大的猪斯拉的。现在看来就是农场主被猪斯拉给害了,那么大的野猪居然不去毁掉饲料仓而是撞开房子去吃人?实在是夸张了点。
程意久仔细搜寻,打开冰箱拿出了冰淇淋跟黄油果酱,找了一叠面包片之后准备开吃,当然还有果汁都在保质期内。农场主反正是被祸祸了——地面上一塌糊涂的血迹可以证明这一点,至于他的家人那就不清楚。程意久吃饱喝足,当然这期间枪一直在手边——鬼知道那野猪会不会肚子饿了又来一趟,毕竟看血迹的颜色,起码也有六七个小时以上了。
程意久在冰箱里还带走了一些巧克力以及黄油饼干,将水壶用桶装水灌满。之后提着包出去了。时间还早,他希望周围再看一看,能找到这怪物的踪迹是最好,不然的话大概也要冒险在这破房子里头过夜了。他不会选择这个房屋,他会选择去那完好的库房里头睡觉。
就在程意久把车开走没多久,一辆皮卡车从外头公路开过来,停在了房屋门口。从车上下来三个女人跟两个男人,两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女孩,而男人都是成年,他们应该跟农场主是亲戚,很自然地开门进去了——当然之后就传来了“天啊”,“上帝”,“赶快报警!”之类的声音。
而程意久则是顺着地面上的蹄印追踪,可惜在石头地那边失去了方向——到处是碎石,就是河流的滩涂。于是程意久调头开回去,天色也比较暗了他准备找个地方睡觉。
这一次他装成来打猎的人,绕了个圈子从公路方向开过来——做事情要小心一点,千万别粗心大意。
程意久看见皮卡车的时候松了一口气,“果然,我真做了个明智的选择。”他按了按喇叭,里面的人都跑了出来,“你们好,这个农场是你们的么?我是来打猎的。”程意久作为亚裔,天然就让见到他的四个成年男女松了一口气。有一个女人稍微有点生硬地回了一句你好,而程意久就说了,“看你们的情绪,好像不太好啊。”他随便说了一句。
这时候警车也来了,本地的治安官就来了一辆车两个人。
同样是一男一女两位治安官。
他们一到,首先就问出了什么事,是谁报警,之后便要进去查看现场。当然那女性治安官琳达则是注意到了程意久——一副猎人打扮,而且还靠在一辆罕见的轻便无门农业越野车上,甚至还是个亚裔,当然很显眼。“这位先生,你也是他们中的一个么?”这中年女警说道。
至于程意久身上挂着武器,由于他是亚裔的缘故对方没有特别提防,而且是肉眼可见地——步枪他没拿,手枪则是在大腿外侧枪套这里,并没有别在胸口枪套,因为那样的话更像是士兵而不是猎人。“我是来打猎的,听说这里野猪泛滥,所以我过来付钱给农场主们,让他们允许我在他们的土地上狩猎。”
随后程意久摸出了驾驶证以及枪证——这玩意在工具箱有,这是小屋的“假证”。而之后程意久表示对报警的事情一无所知,他来这里是想问问本地的这位农场主允不允许他在这里打野猪。反正程意久很有信心就这地方的两个治安官,是没有能力检查出他之前曾经进去过还吃了一顿带走一些的事实的。
女治安官问过了之后示意程意久自便,她转身走进房子里头去了,门口就五个人对程意久一个人互相看。气氛多少有点尴尬,程意久笑了一声,换来的是对方不太好看的面色。“看来这里没我什么事情,哈哈哈,附近哪里有商店,我看我得需要一顶帐篷以及一个睡袋。”
第五章
这几位还是向他指了一个方向,“沿着公路开过去,能看见一个商店,里面能够买到帐篷跟睡袋。”程意久道谢了,只是那金发的女孩多说了一句,“那边还有个汽车旅馆,你也可以住旅馆啊。”程意久更是笑了,“真的非常感谢。”那野猪王要发疯起来,估计方圆上百平方公里内都谈不上安全......
程意久果断开车走人,继续逗留下去他就该变成警方的嫌疑犯了。他知道是野猪干的,但是这里的条子跟这些来访的客人未必相信,电影里不都是这样演的么。沿着土路开,夜色降临程意久也是打开了车大灯。
狂风刮过,眼前嗖地一下过去一个大黑影子。“啥玩意?啥玩意来着?”程意久的动态视力是看清楚的——那应该是一头野猪,一头体型堪比河马的野猪。由于体型的缘故,肩高比河马高,但是体长比河马短一点,跑动速度真的很快如同风一样,奈何距离很近还是被程意久看清楚了。
要不要下车去追踪?那个比较傻,人类奔跑可追不上野猪,还是开车追踪的好。只是程意久看了看天空的夜色,想了一会之后还是开着车沿公路前行了。“天亮了再来收拾你。”
继续开车,但是这一次程意久就左手把控方向盘,右手则是牢牢地抓住步枪随时准备开火。因为真的不知道野猪会不会绕个圈子,回头再来撞击他的车,从而将程意久给干掉。但是至少现在没有,因为程意久没有听见声音。现在这个情况,声音远比视觉更可靠。
一直到他开到有灯光的地方,看见了一幢幢的房屋以及交通灯,野猪也没有回头来袭击他。程意久看到了汽车旅馆的招牌——他一贯对汽车旅馆的印象不怎么好,觉得不卫生。但是现在也没办法只能先在这个地方对付一晚上了——希望这地方的旅馆主能及时清洗床单吧,顺便祈祷这地方的床铺缝里头没有臭虫。
汽车旅馆全美国都差不多,价格低廉不问问题,身份登记形同虚设。程意久现金付款,同时要求给他一间最干净的房间,于是老板也摸了一张卡片给他,“那边的114房间,刚刚清理翻修过。”程意久看着老板,“别担心不是死人,而是屋顶塌了重建。”老板解释道。
房间还不错,一张床挺大的,床单跟被褥也是新的,甚至还有台液晶电视机,虽然一看就是又旧又小的货色。程意久开了电视,不收费的就只有本地新闻频道,他一边洗浴一边听着新闻。果然他在新闻里听见了想听的东西,“失踪案么,居然是以不明人员胁迫失踪来立案。也真是没眼看了。”
躺在床上,程意久很快就进入了梦乡,野猪不会过来袭击吧,这就是程意久的想法。这些动物应该不会闯入城镇范围,乐观地想即使是闯入了也不应该是找上程意久所在的房间。
一夜过去真的没事,程意久开车离开,他去买了睡袋跟帐篷——睡觉的话他准备在自己的车斗里搭帐篷,毕竟那个车斗其实可以并排躺下三个人。加满了油之后,程意久开车回到了夜晚发现野猪的地方。他下车在地上仔细观察,“一吨多重的体型呢,怎么也会留下蹄印才对。”
确实发现了,甚至还发现灌木丛跟树枝上挂下来的鬃毛。程意久开车停停走走,跟踪着蹄印在山林里穿行。甚至跟踪了一段距离之后,程意久都无需观察蹄印了,他综合了植物被折断的状况,将自己的思路放置到野兽的程度,自然而然地就能跟踪到正确的道路。
跟踪也确实比较简单,这头野猪就没绕圈子,而是笔直地穿过了山林,一直跑到了外面的草地上,之后拐了个大弯不见了——那边是干涸的河谷,都是大大小小的石头不太好确定野猪消失的方向。“已经很近了,应该就在几公里之内。”程意久能够察觉到空气中那种成分——几乎在所有的食人猛兽身上,他都有过类似的感觉。
应该就是人类的第六感,危险的猛兽就在附近的第六感。而程意久的大概更进一步,他那个属于猛兽的第六感——狩猎的目标就在附近,他很快就能抓到猎物的尾巴了。
程意久找了个凹处将车停下,背着背包抓着步枪开始步行搜索。他没什么特别的方向,而是比较随心所欲地走着,正如巡视领地准备觅食的猛兽一般。
隔了不远的地方,之前程意久曾经遇见过的那几个人在低矮起伏的田野上野营,他们之中后来又来了一个人,年纪比较老了应该是其中某人的长辈。野营的时候有个男人说他要上个厕所,所以跑去了树林放水。其他人都坐在垫子上交谈着,其中不乏昨天发生的事情这个话题。
“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有人开车撞毁了他家的后墙然后把比尔带走了么?”话题正到了这个部分,突然从树林那边传来尖锐的一声惨叫。“嘿,丹尼斯!出什么事情了?”余下的三个男人喊道,但是没有获得回答,于是后来的老人跟青年站了起来,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看。
他们绕过树丛,之后就呆在了原地——就在他们两个前方大概十米的地方,站立着一头红眼睛的怪兽。其实就是河马那么大的野猪啦,这货下颚突出的獠牙能有一尺长,而那张大嘴正在咀嚼之前惨叫的倒霉蛋丹尼斯。丹尼斯的手臂在野猪嘴里,但是人躺在野猪脚下大概已经死了——因为他一条腿已经离开了身体。
身上全是血,看不出被咬了多少次,反正看上去死了。
这两个人也是反应了过来——在野猪喷鼻发出响亮的声音之后,那是如梦初醒啊,直接一边尖叫一边转身就逃。
程意久也听见了远处传来的隐约尖叫,他迅速加快了脚步,仿佛幽灵一般在山林中飘过......
第六章
原本正在兴致勃勃地啃食着倒霉蛋丹尼斯的巨型野猪也是停止了咀嚼,瞪着按比例来说很小但是实际上堪比网球的眼珠子扫向正在别传屁股逃跑的一老人一年轻人,也是喷了一个很响的哼哼声之后,开始加速冲击。两人鬼哭狼嚎地跑路,而年轻人脑子转得快,非常果断地将老头推了一把......
老头双眼瞪得前所未有的大,整个人都惊呆了,但是脚底下终究一个踉跄摔了一跟头,于是乎直接被野猪拦腰咬住,长声惨叫啊。那边的女人们也跑了过来,不过她们没看见推人的那一幕,看见的只有巨型野猪咬住人之后甩来甩去的场景,也是毫无用途地大声尖叫,之后掉头逃跑。
程意久冲过山林,越过披萨饼一样平缓的山坡,他看见了远方那头猪。程意久举起挂在胸口的望远镜,“嚯!这玩意绝对跟污染或者什么生化实验脱不开关系!”他在望远镜里头看到的巨型野猪,肩高能有一米五,体型比河马还大,不过厚实粗壮程度不如河马,应该重量只有一吨多。
仔细看的话,这巨型野猪的面孔上居然还有骨质的增生组织——覆盖了一部分鼻梁以及额头,连面颊这里也有灰白色的骨甲。这不可能是正常的杂交野猪,不管怎么杂交,野猪也不会变得如此巨大,还能在面孔上长出怪异的骨甲。主动去攻击人类也同样是不正常的,这行为模式嘛——反正程意久只想一枪打死这头巨型野猪。
他感受了一下风向,“很好,不足以干扰。”举枪瞄准,现在的直线距离大致在四百米左右,调整目镜距离,程意久将子弹落点对准了这头野猪的大腿——很遗憾,屁股对着他有点不太好打,但是又要抓紧时间不然这货跑了不好,于是先废掉它的行动力。
至于特大的野猪这件事,程意久反倒是没当一回事——他干掉的强悍猛兽,比这个猛的有好几个。区区野猪真不算什么——何况还不够大。摒息,扣动扳机,后坐力让程意久的上半身向后微微一抖。子弹瞬息飞过四百米的距离,这个距离上马格南子弹依旧有着非常足够的杀伤力。
只要还是肉体凡胎,只要这个世界依旧是遵循经典物理跟正常生物学,那么就不存在碳基哺乳动物能够挡住温切斯特马格南子弹的威力——在有效杀伤射程之内。子弹确实地击中了这头野猪的髋关节部分,误差极小——这就是重枪管以及价格昂贵的手工子弹的优势了。
其实可以有更大的口径与更强的装药,但是程意久个人还是偏好点三零的温切斯特马格南子弹以及M70步枪,对付这样巨大的野猪也足够了。由于使用的是全金属包覆弹头,所以不会开花,弹头穿透了野猪厚实的皮肤跟肌肉,直接打中了髋骨部分。什么样的伤势还不好说,但是这条腿废了是肯定的。
程意久这下不慌不忙了,他一边拉栓退壳上膛,一边迈开脚步向着那头野猪走去。野猪大概还没看见他,风向也没向着野猪吹拂,所以这头怪物只是发出高亢的猪叫,身体转来转去。将地上的尸体踩得一塌糊涂,“那两个人可真倒霉。”程意久叹息了一声。
骤然间遇见这样大的食肉野猪,确实是一件超级倒霉的事情,一般人还真没有办法逃脱。又不是程意久拥有超凡的体能与反应,程意久觉得自己要是近距离突然遇见的话,大约也只能通过滚翻跟跳跃来尝试寻找机会,起码会开一枪。
这种转圈圈法,后果就是野猪的伤口被它自己撕裂,血水已经染红了半条后腿的毛发。而这怪物也终于发现了程意久,这时候程意久已经走到了二百多米的距离,风向变了。这头野猪冲着程意久的方向喷鼻子嚎叫当然还有口水变成白沫,也是要对着他冲过来的样子。三条腿的话除了站立不倒之外,咬咬牙也是能够冲击的。
而程意久则是端起了步枪,从容不迫地瞄准。这一次他瞄准的是野猪的躯干——没有瞄准脑壳完全是因为在骨甲跟头骨的双重防御下,弹头是有可能被弹飞的,毕竟猪头骨的角度问题不可能是九十度命中,但凡角度小一点,完全有可能被弹飞。
趁着这家伙还没直接面对程意久的时候,他开枪了——要是直面的话,那个脑袋会挡住躯干的要害,到时候反而不好办。
一枪击中野猪肩胛部分,可惜射入角比较小,子弹应该没有深入到内脏部分,野猪转身居然停顿了一下然后反转,这货的脑子好像挺能用啊。这就使得程意久这一枪只是穿透了这头野猪的一部分肌肉以及外表皮,制造了一个体表的长长贯穿伤——疼归疼,出血归出血,但是对性命无碍的。
程意久干脆站定,再度上膛完毕,这一次就瞄准了冲过来的野猪脑壳,他瞄准的不是额头,而是下面的嘴巴鼻子这里。这头野猪体型庞大,脑袋嘴巴的高度大致在一个人的胸口位置。这个高度的话程意久开火,倒是有可能穿透整个口腔,将喉咙里面的器官扯个粉碎。
这才是第三发,程意久觉得自己绝对有余裕。果然第三发子弹击中了这头野猪的鼻孔上方,大概是偏转了弹道,从腮后下颚这里穿出,伤势不轻。程意久没管战果如何,直接迅速拉栓上膛,这一次对准了野猪双眼中间的连线——正好是额头眉心这一块。野猪的脚步不慢,哪怕中枪了也是如此。
发狂的公野猪就是这样。
第四发子弹稍微偏了一点点,靠左靠上了一点,但是依旧咬住了对方的头颅。子弹应该是没有弹飞,因为程意久的动态视力并没有看见急速离去的弹头。他上膛了最后一发子弹,这时候野猪距离他只有不到二十米,“拖了一条腿居然也挺快,可惜了。不过这个任务也算轻松。”第五发子弹也发射了。
这一发同样是瞄准了脑袋开火,打完这一发,程意久也是要抽出手枪搏杀了。
第七章
这个距离就看得非常清楚了——子弹没有跳弹,而是直接击中了一侧眉骨,野猪右侧眉骨上方炸开了一团血雾,冲锋的动作明显变得呆滞。程意久动作飞快,直接抱着枪就是一个鱼跃滚翻。而这头野猪也是冲击直线而没有任何调整,冲过了程意久原先站立的位置,之后就踉踉跄跄地冲倒在地,铲出来一条土沟。
程意久从地上站起来,第一件事是从腰间的皮盒子里头摸出装在桥夹上的五发子弹,并将其推入弹仓内。从侧面靠近到野猪,“半个猪头都流满了血,两发子弹都打碎了半个脑袋外面的骨甲啊。”程意久没有靠非常近,距离两三米的地方打量了一番,这野猪基本上是死了,应该也不是装死。
毕竟其实是两发子弹穿透了头骨,程意久三米开外对着野猪心脏部位补了一枪,结果发现没有血液不断流出就知道这货是真的死了。趴在地上的野猪居然有半人多高,身上散发着惊人的骚臭——“更像是食肉动物。”程意久嘀咕了一句,这个时候那几个逃跑的人已经开着车飞快地走了,根本没回头来看程意久击杀野猪。
程意久用手里的猎刀挑了一下这野猪头部的骨甲,“还好,不像是骨头,反倒类似毛发的某种特化,角蛋白变异么就像穿山甲一样。”他还是蛮开心的,证明了只要是碳基生物就不可能挡得住高速金属子弹这档子事。程意久估算了一下这头公野猪的獠牙,用刀子将它生生撬了出来,“嚯,算上牙根几乎有半米长啊!”
这是一次成功的猎杀,对程意久而言并无危险——要是手里没枪确实危险,有了枪那不过就是一大团蛋白质罢了——以这家伙那么巨大的体型,几乎不存在偷袭的可能性。毕竟是野猪,不是有肉垫擅长伏击的猫科动物,也不是熊。野猪就是野猪,哪怕正面突击凶猛,只要拉开点距离程意久哪怕用猎弓都有把握弄死这家伙。
程意久一脚将趴着的死猪踹倒,用猎刀割开了这家伙的嘴巴,“哟,这整个牙齿的构造,妈的让我想起了河马的头骨——这长长的犬齿......确实是非常凶悍的怪物,单论嘴巴的威力,大概老虎还不如它。”这货堪比完齿兽,甚至完齿兽大概还不如这头巨型野猪。
程意久背上枪,拿起了手机发现这鬼地方照例没有信号,只能是开车去报警了——作为良好公民总是要帮忙的。
施施然走回去,没发现门,程意久就晓得事情还没结束——“我就知道,这事情多半还会是两只这样的野猪,甚至可能更多。妈的!”
一路上倒是挺安全,就是林子里很安静,程意久觉得多半是因为另外有个大家伙过去不久的缘故。上了车,他开着车就回到了死猪的所在,用手机拍了几张图之后就顺着人脚印去了——死人他不会收拾,这一切全交给警察好了。“两个倒霉蛋。”他嘀咕了一句。
“慌乱得不成样子啊。”开车跟着脚印,程意久看见的是连滚带爬的痕迹,野营的毯子跟其他东西根本没收回去,直接就这样丢在草地上乱七八糟地。他甚至还看见了一只女鞋,车子继续往前,程意久发现了车辙印。
“我记得他们开的是一辆越野车?丰田还是?”程意久回忆,不过未果——他对车的研究不多,好在记得那是一辆不小的越野车,挤进去五六个人毫无问题。
看轮胎印,起步非常急促,以至于草皮都被卷飞,轮胎印相当深还一顿一顿地。之后就是狂野地曲线,开车乱打方向盘啊,明显是慌乱不已。
继续往前开,程意久看见了路边翻倒的越野车,车门这里有血迹,车后备箱以及侧面都有着巨大的凹陷,是什么东西猛力地撞击造成的。“居然会被野猪撞击?”这时候天色已经昏暗,树林的道路上更是不开灯就难以目视。这对于程意久来说没啥影响,他跟大猫差不多都有微光夜视的能力。
下车检查,副驾驶座这里有着大量的血迹,“这个出血量起码死了个人,果然副驾驶座是最危险的。”程意久端着步枪绕行一圈,找到了几处脚印,看来这些人成功地逃走了,而程意久是几乎趴下用手电平扫,才总算是找到了属于野猪的蹄印。他比划了一下大小,又去看了看车门跟后备箱这里的破口。
“操,比之前杀掉的那头还大点,光看蹄印大小的话起码大了四分之一!”程意久骂骂咧咧,现在是晚上,直面一头体型庞大的野猪不是什么好主意。但是猎人依旧开始了追踪,而夜色的降临使得他更多地开始利用自己的嗅觉跟听觉——当然视觉其实也非常好,灰度视觉并没有影响到他分辨率极高的人类视觉模式。
他闻到了空气中逐渐消散的臭味,这种臭味他之前就在死掉的野猪身上闻到了——“比起沼泽臭猿好太多了。”程意久嘟哝道,不多久之后这里到处都是这样的气味,程意久好不容易才在其中分辨出了一些其他气味,“没好闻到哪里去。”循着气味以及观察的结果,程意久找到了一处木屋。
树林里的木屋,很可能是本地人的隐居地或者狩猎小屋,因为有着还算好走到路面,程意久很快到了木屋这里,“这地方居然还有电?”他看见灯光过来的,所以挺好奇。“也对,这些美国人脑子有点问题,都会自备柴油发电机组的。”程意久从道路上接近,灯光下自然被木屋里的人发现了。
他拿着步枪,所以木屋的门打开了,两个女人对着他招手,“快!快进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挺热忱的。程意久进来了,“啊,是你。”两个女人之中更年轻的那个说道,“哎,你们不是牧场主的......我在路上看到了被撞翻的车,还有很多血。这里就你们三个女人么?”
第八章
顺从这几个女人的意思,程意久拿着枪走进了木屋,“我记得你们这里至少应该有两位男士才对啊?”他说道,“去掉被野猪杀死的两位,至少应该还有两位才对。”程意久比划了一下,“而且,我在那边刚刚射杀了好大一只野猪,居然还吃人。那家伙几乎有河马那么大,如此巨大的野猪可不多见。”
“还,还有一只。”年轻的金发姑娘颤抖着说道,“现在才知道还有一只。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话。”随着言语的交流,这女孩也逐渐镇定了下来——应该是程意久的枪支给了她们信心。“我们开车逃跑,却被一头怪物野猪撞击翻车了......”后面的话这女孩哽咽了,应该是副座的男人送了性命。
“两头野猪么,难怪我之前看到了翻倒的车子。原来是你们的,亏我还以为已经干掉了造成这一切的凶手呢。”程意久也是回应了这三个女人的言语,他也知道了她们是一对朋友以及其中一人的女儿。跟他说话的那个露易丝已经三十了,她女儿九岁,她那个朋友狄安娜岁数差不多。
而那个车里头被野猪弄死的就是露易丝的丈夫,而开车的现在不知生死的是露易丝的弟弟。之前死去的那两个一个是她的父亲,另一个是他们的朋友,“这野猪绝对不正常啊,哪有野猪长那么大的?杂交野猪也没那么夸张。”程意久看着这两个人成年女子做好的食物说道。
“哎?这里还会有能吃的食物?”他非常好奇,从外面看这房子废弃了有段日子,这种地方还会残留能吃的食物?但是这气味还挺正常啊,油脂的香味很正,并非是腐败之物。想来这些炖豆子跟肉都是罐头吧——美国佬之中盛产一种叫做末日求生者的东西,这帮家伙不是挖地下工事就是囤积各种罐头。
估计这房子虽然被废弃,但是依旧有残留的罐头吧。罐头这种东西只要没有破,保质期真的非常长。灯其实是煤油灯,房间里其实相当潮湿,但是关上门窗之后,生起壁炉的话,总比外面的树林子里要舒服得多。坐在沙发上,三个女人团在一起,应该是安全感使得她们精神放松了不少,这一放松之后就是疲倦上涌昏昏欲睡。
这才入夜不久,不过八点钟她们就已经睡着了。程意久靠着沙发假寐,同时其实是等待着可能的袭击。大概是十一点钟的时候,传来了敲门声,三个女人都被惊醒,而程意久手持手枪去开了门——滚进来的是一个浑身浴血,但是却没死的男人,程意久曾经见过他,而三个女人又哭又笑一把将这个男人拉到了沙发上替他清理伤口。
这就是那个弟弟,这货侥幸逃生,走了好久才找到了这里。野猪居然没有去追他也算是运气。伤口多的是各种挫伤以及刮伤,倒是没有出现骨折或者野猪獠牙的穿透伤,不然这人早就死了。
程意久的包里头有酒精跟碘伏,还有自封绷带,现在都拿出来让两个女人用以清理伤口,“忍着点。”程意久说着不痛不痒的话,这地方没有清洁的水,因此只能是直接用酒精来清理了——酒精加上棉签,倒上去清理,疼得那壮汉满脸都是汗水。总算是这家伙的伤口都在上半身,下半身也主要就是大腿部分,清理起来算是简单。
之后上碘伏,绷带包扎——程意久没带缝合的针线,因为他觉得自己未必会受到那种伤,而且受了那种伤的话他觉得自己大概缝合不好,因为没学过。这家伙身上的几个伤口就跟嘴巴似的,正常情况下绝对应该是缝合,眼下也只能先包扎一下,等天亮了开车送到医院再处理吧。
这些白人那是疲累不已,汗也出了不少还没法洗澡,那自然是臭气弥漫于房间之中。他们自己大概无暇关注,但是程意久算是闻到了,这无异于酷刑啊。“这种狐臭......该死的!没比野猪好到哪里去!”这家伙想着这个,而受伤的那家伙失血不少,在酒精对伤口的刺激过去之后已经昏昏欲睡了。
就在这个时候,墙壁这里传来撞击的声音,整个房子都震动了。要不是这屋子用粗大的原木建造,单纯只是板材的话估计已经被撞穿了。几个人发出尖叫声,“别叫!妈的。”程意久喊道,他抓起了步枪,“你们用什么东西顶着,或者干脆做好逃跑的准备,我去屋顶上解决这个问题。”
这房屋就只有一层,程意久说完之后直接就用匕首刺入墙壁,开始借力攀登。这房子的屋顶其实已经有一部分坍塌,而程意久就是想要从那里爬出去到屋顶,然后给那野猪来几枪。他攀爬的速度很快,没等下面那几个人说什么话他就已经用手拆掉了一部分屋顶锈烂的木头,一个翻身就到了屋顶之上。
程意久没有站着移动,而是趴下爬行,以较大的接地面积来分担体重对屋顶木头的压力。在月色之下,他确实地看到了树林之中那头野猪的身影。“距离有点儿远,而且在阴影之中,还看不太清楚。等它撞过来的时候巨能看清喽。”程意久已经架好了枪,就等着这家伙暴露整个身形。
很快,这头野猪转了个方向,出现在门口这里。而程意久也在不到十米的距离上看清楚了这家伙——比之前那头野猪还大,这家伙比一般的河马还高大几分,黑色的鬃毛,长长的獠牙,不过跟那一头被他杀死的野猪不一样的是没有头部的骨甲,但是从比例上来看头部更大,更类似真正的野猪头身比。
之前那头野猪更像是家猪,身体比较大,头相对小点。
程意久直接瞄准,他换了瞄准镜,用的是红点。稍微对了一下之后,程意久开枪了。这一次,他直接瞄准了头颅,还就是双眼之间。
上一篇:HP:我不是去统治魔法界的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