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接口卡
“上下的衣服也要换掉,好在兑换列表里那些猎装夹克的价格很低,配上一顶硬盔帽——热带丛林里不能穿短裤,除非你志愿成为蚊子水蛭的食物,然后是一双热带靴搞定。”程意久根据上一次猎杀棕熊的经验,在电脑里兑换了差不多的东西——毕竟这两次狩猎的年代其实很接近。
一个帆布的背包,里面放上口嚼烟草——虽然不抽烟,但是可以用来拉关系。备用的弹药以及一些干粮食物与换洗的衣物,带上一个铝制的水壶,还有就是驱虫的药膏以及止痒的薄荷膏——后面这个基本上不太能用,因为会引起猎物的警觉。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程意久开始检查自己的武器。
他现在手里的武器并不出挑,至少在那个年代并不会被认为是“未来武器”,所采用的子弹也是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0.30-06子弹——只不过发射药不一样而已。程意久比较担心的是左轮枪要不要带,因为巨蟒的外形跟那个年代的左轮手枪是有点不一样的。不过要是不带的话......程意久真的还挺担心会被老虎反杀。
不过若是真的到了那一刻,有没有左轮好像用处也不大——因为以老虎的速度,真的开始扑过来了左轮未必来得及瞄准开枪。考虑再三之后程意久放弃了携带左轮,就带着他的温切斯特就够了,这枪在当时已经是最先进的武器了。程意久带了两盒子弹,这些子弹应该足够了。
他在客厅里将兑换的衣服穿好,卡其色的夹克跟裤子一穿,再带上个硬盔帽,活脱脱一个上世纪初的欧洲冒险者猎人的形象就出来了——除了他是黄种人之外。程意久背上了包,推开了房门。
出现在眼前的是热带的丛林与水边的村庄,村庄里的人虽然有点黑,但是一看就晓得是三哥的种系。对于程意久的到来,这些人还是十分恭敬的——因为程意久白,而且看衣服看打扮看手里的武器就是一副西方冒险家的样子。很快程意久就跟当地的土军之中的英国军官接上了头。流畅的伦敦腔英语——这是翻译器带来的效果,穿着打扮行为举止无不证明了程意久说的自己的身份——东南亚地方的高等*人。
程意久钱包里有厚厚的一叠英镑钞票,足够他花天酒地地在南亚过好几年,毕竟殖民地的佣人跟房子都很便宜。他很快就从本地的英国人这里借到了一套住宅,甚至还有几个仆人——在金钱的帮助下。
这年头去非洲或者印度打猎也是一种风潮,所以程意久的到来一点也没有引起本地英国军官跟本地人的奇怪,而这年头印度的虎豹也很多,来狩猎老虎的人可并不少。
第二十五章 村庄
程意久知道查姆帕瓦特的这头吃人的雌虎,这是人类有史以来可能是吃人最多的一头老虎,恐怕也是他到目前为止最危险的对手——这头老虎已经习惯于捕杀人类了,比起只是“业余”选手的日本三毛别棕熊怕是要强太多。而在热带丛林里追踪一头猫科动物,光是想想程意久就觉得实在是提不起干劲了。
他回忆自己看过的猎杀了这头食人虎的英国猎人的传记,这头老虎活动的范围不小,而且相当狡猾......这头雌虎是因为右侧的上下两颗犬齿受到了损伤,无法再捕食猎物才开始吃人的,一旦老虎学会了吃人,那这头猛兽会在白天发动攻击——因为人类也是在白天活动的,而吃人的老虎就不会害怕人类了。
所以他必须在白天活动,看看能不能撞见这头食人虎吃人的时机——说起来真可悲,要猎杀这头食人虎只能在她杀了人之后才能知道她在哪里。作为皮肤比较白,而且英语流利兜里有钱,身上的衣服跟手里的武器都证明他是有钱的上流阶层能跟英国佬说上话的人,程意久在这个年代的印度就是老爷。
他就这样在村子里闲逛,这地方之落后其实让程意久挺不适应的。到了晚些时候,本地的税务专员就来找程意久了,“老虎袭击了一个女人,在查巴瓦村那里。”程意久听了,“能帮我找一位向导么,我希望能赶过去看看。”随后他摸出了五英镑的钞票。本地的税务专员帮他找来了一个三哥。
这人看不出年纪,这些三哥都这样,瘦而且黑,他手里拿着一把砍刀站在程意久面前,很快就跪倒在地上向他行礼。“老爷,我带您去查巴瓦。”他的英语口音很重,程意久听起来十分吃力。前往查巴瓦的路有二十七英里,或许要走上两天才能到,若是夜晚路上遇见食人虎,搞不好两个人都要完蛋......
不过听说这头老虎袭击的几乎都是女性而孩童,极少袭击成年男子,而且再怎么说程意久手里的家伙也不是吃素的——现在的武器虽然是后装子弹枪,但是发射药还是黑火药,跟程意久手里的武器完全不能比。那个男人看上去很害怕,但是他更害怕英国税务官,所以还是乖乖地带着程意久上路了。
“你见过那头老虎?”程意久一边走着一边问道——现在他们走的路还比较宽,而且两侧都是农田,暂时无需担心老虎会潜伏起来给他们突然一击。这个印度男人看来也是喜欢老爷问他这个问题,于是他滔滔不绝地开始讲述起来——这倒是跟程意久对印度人的观感一致。
“没错先生,我见过它......”口音非常重,但是这已经是难得地能够跟程意久交流的印度人了,这些村民更多的是说他们本地的方言或者一部分印地语当然还混杂着英语。程意久于是听到了一个完整的神话故事,基本上这头食人兽已经被人们视之为神、恶魔或者其他的什么奇异的东西。
这头老虎袭击人的频率相当高,而且胆子出奇地大——甚至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地走入村庄,袭击那些躲起来的人并将他们拖走吃掉。而这位正是曾经目击过这头老虎袭击了他们同伴的人。故事发生在大约半年前,这些男人进树林里去收集树叶与树枝,他们都拿着武器并且不断地唱歌与高呼以驱赶惊吓那些可能接近他们的食人*兽。
事实证明这对于一般的老虎豹子应该有效,但是对一头真正的食人虎基本上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倒不如说引起了食人虎的注意,让她知道了这里有新鲜的人肉可以吃......对,她完全不畏惧人类,虽然她对人类很警惕,但是真的一点也不畏惧人类。
程意久觉得这头老虎多半是早已经被他们吸引过来了,然后在树林里跟着他们跟了一段时间,判断这些人屁用不顶之后就发起了攻击。反正根据那男人的说法就是他们发现了老虎出现之后所有人就都跑了,“先生,那是很大,很大一只老虎。而且.....他是神。”好吧,印度到处都有神,而且老虎很久以前就已经被认为是森林之中的神灵了。
反正这头老虎就这样大摇大摆地出现,这帮人飞快地逃跑了但是有人没能跑掉,老虎抓住了他拖走了。然后他们再也没见过这个同伴,只能是安慰他的寡妇跟儿女。“你是说这头老虎就这样出现了而不是伏击?”程意久随口问了一句,“唔,算了。注意打起精神来,我们要进入森林,拉开一点距离。”
“嗯?先生?”这男人看着程意久,一脸蠢相。“这样的话至少老虎来袭击你的时候我来得及开枪,而老虎拖走我的时候你来得及跑。”程意久的话语让那个男人吃不准是玩笑还是真的,但程意久其实是开个玩笑。在丛林里走路要当心,要非常当心。程意久别看他猎杀了三毛别那头吃人的棕熊,但是真正在热带的丛林里,他也只是一个新手。
老虎是非常优秀的潜行者,在热带的丛林里它的行动是无声无息的,如果它不想让你看见,那你只有在它扑出来的那一刻才能看见它。而程意久的经验不足以告诉他什么地方值得重点关注而什么地方可以放心通过,所以程意久的行动就游移在粗心大意跟步步惊心之间。不过总体来说他们运气不错,穿过这片丛林的时候并没有遇见任何一头大猫。
然后是下到河谷——这地方地形非常复杂,有时候一二英里的路程会上下海拔数千英尺,不过沿着河谷前行总是一条比较方便的路。程意久看着河谷里的地形,咽了口口水——这里到处都是大块的石头跟密密麻麻的树丛草地,一条小路在河边蜿蜒前行——说实在的这里的伏击点太多了......
老虎可能在任何地方趴着,而从河谷的角度一个也看不到,受到袭击的村庄在二十七英里外,还真说不好老虎会不会移动到这里——不过如果吃了一个人的话,一天的时间应该还不至于肚子饿吧。
第二十六章 痕迹
总之,森林里最后还是给了两个人教训,一头花豹突然从他们之间越过。在程意久举起步枪之前就消失在了河谷的斜上方,这头豹子最近的时候距离程意久不超过两米,距离那印度向导甚至只有一米多。那花豹身上的气味程意久觉得他绝对是闻到了,而且那头动物似乎还对他们不屑一顾.....
程意久不可能开枪,因为这唯一的结果就是一枪干掉他自己的向导。如果一头豹子能做到在他们根本还没有察觉到的时候就从他们之间穿过,那老虎也能做到,以老虎的攻击力很有可能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就拖着他们之中的一个跳进丛林去了。
第一次,程意久从脚底反过来往上竖起了背后的毛发,整个人就好像浸在冰水里一样,偏偏还流出了冷汗。他能够清楚地回忆那豹子的脸,甚至他对豹子身上的花纹都记得非常非常清楚——明明只是短短的几秒钟而已。他记住了这豹子身上腿这里有个8字的扭曲花纹......
这下两个人都没有了说话的兴致,都提高了警惕小心翼翼地在河谷行走。一天的时间是到不了查巴瓦村的,他们必须在野外过一夜,“这里没有森林守卫官的小屋么?”程意久问了一句,这三哥表示真的没有,大概有不过他不知道在哪里。而在地面上过夜这毫无疑问会惨死,所以他们必须在树上找到过夜的地方。
通常老虎也懒得爬树去抓猎物,它们宁可在地面上等待猎物自行下树。豹子倒是愿意上树,不过绝大部分情况下豹子怕人,还是不愿意在树上袭击人类的。
在这一天的晚些时候,往自己身上涂了一层当地人用于驱蚊的草药汁之后,程意久拿出了绳子开始爬树。利用绳套他很快就爬到了距离地面十多米的高度,然后找了根粗大的树枝坐好,用绳子将自己绑在了树干上,抱着步枪开始打盹。印度向导也是这样,他们的晚餐就只是干粮而已——区别就在于程意久啃的是压缩饼干加上水,而印度向导啃的是饼而已。
这一夜老实说睡得提心吊胆地,总有一些吵吵嚷嚷的家伙在附近乱晃——从熊到野猪甚至鹿都有,当然还有那些夜行性的鸟类也会发出怪叫声。程意久一直都是迷迷糊糊地,好像觉得自己睡着了但是又好像觉得没睡着,反正就是那种第二天注定要困苦不已的样子。不过终究是没有被什么东西在夜晚袭击。
第二天大约是凌晨五点的时候,他就已经醒了——明明很困但是就是没法再入睡。程意久觉得自己身上的气味恐怕也不会比老虎好闻到哪里,在解决完了个人的生理需求之后两个人继续上路。接下来的路将会爬上山谷,沿着一片田地继续走,运气很好就在于直到他们抵达查巴瓦村的时候,再也没有看见什么豹子老虎之类。
村民们围了上来看来猎杀食人虎的老爷,程意久得益于未来充足的营养以及广大国土上不同的地理条件,他的样子并没有比英国佬差到哪里去——皮肤怕是比一般的英国佬还要白,而且个子更高,由于是北方人的缘故鼻梁也挺,总之冒充老爷到也没啥问题。本村的税务官也在,程意久就问起了关于食人虎的情况。
“是吗,她可太倒霉了。”程意久的感叹引起了村民的共鸣,没错那个女人太倒霉了,她在田里干活,没想到就被老虎扑倒了。之前有村民看见了正在匍匐前进的老虎并高呼警告,但是那女人应该是没有及时听见——不过她就是及时听见了应该也晚了。因为村民们看见老虎的时候,老虎距离她也就只有大约十多米了。
然后大家看着老虎扑倒了人,于是一哄而散逃跑,等有人拿着武器聚集起来之后去查看,只能发现一些血迹而已——这些拿着刀的印度人又不敢去追踪,只能是全村人躲在房子里不出来直到现在。后果就是稻田被鹿吃了不少以及整个村子都变得颇为肮脏。程意久背着枪,来到了女人受到袭击的地方。
两天的时间过去了,血水已经开始发黑,有着苍蝇在上面乱飞乱爬。“出血量并不大......这里是女人垂死挣扎的痕迹吧?而这里是老虎的脚印。”程意久蹲在老虎的脚印边比划了一下。田土比较松软,所以这几个脚印还是很清楚的,程意久记住了这个脚印——脚趾张得颇开而且爪垫上有一条横过的痕迹。
“这老虎年纪不小了。”根据他看过的那些笔记资料,程意久记得老虎的年龄越大,这爪子之间就会张得越开,大概是肌腱开始松弛的缘故。同样年龄越大的老虎,身上的毛色也会越浅,不过这里找到的一些虎毛还是很难判断的——经验不足。程意久沿着老虎叼着人之后留下的一点点拖曳的痕迹跟爪印开始了追踪。
老虎不会拖,它会叼着猎物移动,所以被叼着的人手跟脚会时不时地在地上留下痕迹,而更为明显的是老虎的脚印。由于村民们胆子小,所以现场没有被破坏。而既然有了程意久在追踪老虎的脚印,这些村民也呼啦一声都跟上来了。程意久经验不足,他虽然看了不少关于追踪脚印的笔记跟资料,但是实际操作上是很不行的。
他慢慢地跟踪着脚印,努力地提高自己的水准,好在有村民们的协助还算不错。女人的残余部分在大约七十码也就是六十多米的地方被发现了,除了带着血的破烂衣服也就只剩下一些骨头了。这头食人虎将她吃得很干净,哪怕颅骨都被咬碎了。有人嚎啕大哭,但是更多的人拿出了布跟担架,将这女人残余的部分包裹起来准备带回村子火化,他们认为这样做才能让她获得安宁从而转世。
程意久有点想要摸出一根烟抽——两天的时间足以让这些残余的部分腐烂,最关键的是他找不到新的脚印了,这头老虎在吃完这个可怜的女人之后不知道往哪里去了。程意久一再扩大搜索的圈子也没能发现新的脚印——这头老虎应该是踩上了硬质的土壤之后顺着离开了。“真该死!”他骂道。
或许利用诱饵是一个办法......
第二十七章 失败
狩猎大型猫科动物的话,用诱饵是一个不错的办法。而在南亚通常是利用小水牛来充当这个诱饵,将水牛系在一个看上去老虎会出没的地方,然后搭个狩猎台——为了安全,接下来就等着吧。用单纯的牛肉是不行的,因为老虎其实很少吃腐肉。
“问题是来的老虎会不会就是吃人的那一只?”程意久抓着头发,不过还是要试一试的。这个村子比较穷困,有小水牛的人家并不很愿意将自家的牛卖给程意久,于是他不得不让村民去联系另一个村子,送一头小水牛过来,为此他多付出了两个先令。
水牛被系在距离死者被发现不远的硬地上,程意久拿着枪爬到了树上——那里用木板搭了一个小小的只能一人坐的小平台,他蜷缩在平台上就这样等待着。从他的这个高度能够清楚地看见大约五十米外的小水牛,不管老虎从什么地方出现来袭击小水牛,他都可以第一时间发现。
然而一夜过去了,小水牛悠闲地吃着草,一点也没有什么异常。本来水牛的反应是会给程意久一个提示的,不过现在看来老虎没来。不光是食人虎,就是其他老虎也没出现。这倒是不奇怪,很有可能这个地区就是属于那头食人虎的地盘......程意久又等了小半个白天,然后他就被村民们小心地叫下来了。
“先生,在达巴利,那头老虎又拖走了一个女人。”这个消息可不是好消息,这头食人虎的活动范围很大,而且基本上跟一般老虎的捕食策略不一样。程意久没有继续往达巴利赶去,他想要试试看那头老虎会不会回到这里。然后他很失望——因为那头老虎在一周的时间之内直接在达巴利拖走了三个人。
一个男人两个女人葬送在这只老虎嘴里,根据本地税务专员传递的准确消息。其中一个女人并没有被吃掉,老虎只是几乎喝光了她的血之后就将她的尸体丢弃在林子里。而男人跟另一个女人被吃掉了。“真是见鬼,难道这里有好几头食人虎么?”程意久也是有点丧气,到现在为止他连老虎的影子都没见到。而狩猎的时间已经是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次了。
而本地的税务专员是一个混血儿,有着一半英国人的血统,而且是正宗在英国*本土念书然后到印度担任公职的,不过却意外地跟程意久还挺谈得来的。“哦,我的朋友。一直以来这里就一头食人虎——查姆帕瓦特的食人虎。据我所知并没有第二头这样凶残的畜生了。”程意久手里端着红茶,“是吗......这头老虎吃了多少人了?”
这两位是在下午茶时间,而税务专员回忆了一下,“没有确切的数字,但是加上尼泊尔的话或许已经有四百人了吧?”程意久拿了块小饼干,“真是上好的手艺。”他表示了赞叹,而对方微笑着接受了他的恭维,“这畜生恐怕是有史以来吃人最多的老虎了吧?”
“我们没有古代的数据,不过算起来的话——没错,它确实是现在吃人最多的畜生了。”
这种交谈只能说是扯淡,事实上程意久就是对这头老虎没有什么办法。
小水牛在第二天被干掉了,程意久发誓他全程都没有放松注意力——大概稍微放松了那么两三分钟吧,他小小地打了个盹.....然后牛不见了。他抓着步枪就想爬下去,好在他及时地收住了手——“如果老虎还在,我这样下去惊动它的话.....不过,还是要下去!”
他将步枪拿在右手,朝向公牛原本在的方向,然后用另一只手跟两条腿往树下爬。直到他摔到地上,老虎也没有出现,他端着步枪很快就逐步逼近了公牛被系着的地方。
绳子已经断了,有一点血在地上,草倒下了。“这个出血量......是老练的猎手。”程意久嘀咕了一句,草有折断的也有已经再起的,估计老虎拖走小公牛怕是已经过了五分钟了。程意久直起身体,考虑了一下要不要跟着痕迹追上去。“很危险,非常危险。老虎很有可能咬死牛之后先丢弃,然后在其他地方休息之后再回来啃食。”
这就意味着程意久在追踪的过程之中很有可能会撞见休息之中的老虎,甚至有可能被老虎突袭。这时候地面上的脚印吸引了程意久的注意力,“不是那头拖走人的老虎......”他仔细地分辨了这只脚印,这只脚印比那只拖走人的老虎脚印稍大,而且脚趾印痕上的纹路也不一样——至少程意久是这样认为的。
这应该是一头公虎,这头公虎拖走了小公牛。程意久倒退着离开了,召集了村民之后才继续进入丛林。他们找到了被啃掉了三分之一的小公牛,这头老虎硬是将公牛叼起走了六十码之多,才最后吃掉了公牛的一部分。而程意久还发现了其他的情况。那就是这头老虎的脚印有好几处,很明显有一处脚印以及可能是卧倒的痕迹就在路边不远的地方。
“距离系水牛的地方大约是十五码么,这头老虎很有可能就趴在那里看我。”想到这个,程意久也是咽了口口水。然而哪怕那么近,他硬是没有看见老虎。村民们带着剩下的牛回去了,而程意久站在原本系着牛的地方,看着眼前的丛林发呆。“是不是要去达巴利?”程意久也在思考这个问题,直到他看见了一头动物悠然地在他的面前通过。
那是黑色的大蛇,在看见这蛇的第一眼程意久就已经认出来了。“这不是森蚺,这根本就是眼镜王蛇啊。居然有那么大的眼镜王蛇!”这是一条至少有十二英尺长的眼镜王蛇,几乎能跟成年的蟒蛇相比,这条大蛇悠哉悠哉地从路上横过,当然程意久也无意杀掉这条蛇。他只是看着蛇下定了决心,“前往达巴利!”
这一次没有向导,就连税务专员也表示他无法招募有足够胆量愿意带他去的向导,只能是将一张地图以及路线详细地告诉程意久,让他自己去。不过在此之前,这位专员劝说程意久千万不要这样做,“不,我不想失去你,我的朋友。这是一个无谋的举动!”
第二十八章 惩罚
程意久自己再度思考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弃了前往达巴利——沿途如果没有向导以及随行人员,就他一个人的话估计真不行。太危险了——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达巴利在之后的几天里并没有继续发生吃人事件,那头老虎似乎失踪了,转移了捕猎的区域。接下来整整两个星期都没有听说这头食人虎再度袭击人的消息。
这一天程意久从借住的房间里起床之后就发现了门出现在他面前,程意久叹息了一声,推开了门消失在了这个世界。
门在他身后关上了,电脑的声音响起,“时间到,狩猎冒险失败。下一次将进入惩罚剧情。”这个奇怪的房子能穿梭时空,而程意久还是第一次冒险失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根本吃不准。“既然是惩罚剧情,或许还有一条生路吧。”程意久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他放下了枪,走到了楼上好好将自己清洗了一番。回到电脑前的时候发现所有兑换项目都被锁定,想要查询是什么惩罚剧情的时候,却看见了详细的注释——看来这个房子还挺有人情味,并不一味赶尽杀绝。还是留下了让他得以逃生的余地的。
“化为即将被猎杀的兽类,能活到门再度开启的时候就完成了惩罚剧情?”程意久叹息了一声,这可不好办。来猎杀的猎人多半不会是像他这样的新手,弄不好自己就要作为野兽葬身在冒险里了。而且根据这上面的说明,只要他推开门之后,惩罚剧情就会开始。
程意久是成年人了,社会上也摸爬滚打了几年,来到美国留学之后也是一个人生活,对于生活给他的打击他已经有了足够的承受能力。程意久来到长桌前,要了一套饭菜好好地吃了一顿,至于酒那就不喝了。在推开门之前他回到了房间好好地睡了一觉,从窗子可以判断他醒来之后或许已经是早上八*九点钟的样子。
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喝了一大杯牛奶之后,程意久点燃了烟斗——来到美国之后他更喜欢烟斗与雪茄,相比之下对香烟倒是失去了兴趣。在美美地抽了一斗烟之后,程意久拍了拍自己的脸颊,“不要担心,你也是猎人,应该能理解猎人的行为模式——何况还是保留了人类意识与智慧的野兽,或许我还能占据优势呢。”
他推开了门,当他迈出去之后,程意久就失去了意识。
当他再度清醒之后,程意久几乎是立刻就明白了自己变成什么样的野兽——近乎红色的皮毛上黑色的斑纹,夹了夹后腿感受到了蛋的存在,这正是他那一次失败的狩猎所要面对的目标——一头健康的,处于青壮年的强壮的孟加拉虎。程意久舔了舔自己的前臂皮毛,这头孟加拉公虎的前臂非常发达,很明显就是用来猎杀印度野牛的利器。
从草地上站起来之后的程意久舔了舔自己的牙齿,这头公虎处在他生命之中最美好最强壮的阶段,身上没有任何妨碍捕猎的伤势,爪子与牙齿都处在最健康的阶段。毛色油光发亮,程意久对自己的体型也有了点了解,“或许......”他的思维有点断断续续,尤其是语言部分,总觉得一个个的字在脑子之中溜走。
这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了,人类的智慧是来自人类的大脑,而人类的智慧与老虎的大脑结合之后,在语言部分恐怕就有点问题了。问题还在于不仅仅是语言方面的问题,或许在其他人类智慧的方面,都会有所变异吧——除了在身体协调方面以及视觉、听见、嗅觉以及动态控制上,应该是比人类强了。
而且这头孟加拉公虎真的很大,恐怕不会比成年的西伯利亚公虎小,鼻尖到尾尖恐怕超过三米,程意久知道就自己这样的情况,肯定会成为人类猎手们最好的狩猎目标。不过有个问题,那就是现在是什么年代?如果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恐怕狩猎这样的孟加拉虎根本就属于非法行为。
程意久抬起了头,嗅着空气中的气味。“人.....的气味。”那是洋葱的气味,也是孟加拉虎分布地域里那些人日常的食物气味。顺着气味,程意久小心地往前移动,南亚茂密的草木让这头老虎几乎是隐身在移动。很快程意久就看见了人类,然而还是很难分辨年代——要知道这个国家城市跟乡村根本就是两回事,印度乡下哪怕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很多情况下看上去跟十九世纪也没多大差别。
这头体型庞大的老虎趴在草丛里,抬起头观察着眼前的村子,这地方都是土胚跟茅草搭建的房屋,而黑瘦的人在其中走来走去,有些人在田地里干活儿。程意久没有发现任何电气化文明的痕迹——这个很正常,二十一世纪印度农村没有通电的还有不少呢。程意久最后判断出年代的还是拜了从村口的路上骑着马过来的人的衣着打扮。
那是一个混血儿,他身上的打扮程意久很熟——不久之前他还穿过差不多的打扮,那么年代也呼之欲出了——差不多就是二十世纪初的样子,一战之前大英帝国最辉煌的时候。“活下去么。”程意久觉得有那么点小危险——这时代正是狩猎活动大行其道的年代,他自己也刚刚才进行过一次失败的狩猎。
这是欧洲的上流阶级带着大量的仆役,在非洲与世界各地进行各种各样打猎活动的年代——这个年代可没有动物保护,而是狩猎各种危险而奇异的生物才是最让人激动的。程意久确认了这一点,他无声无息地往后退出了村子的范围。
很快,这头老虎的肚子就饿了,程意久完全没有老虎狩猎的经验,他的潜伏能力在真正的老虎面前大概属于不合格的类型。而上下风有时候也要不经意地搞错,这样下去他的狩猎成功率绝对是个悲剧。那选择就很简单了,“去村子里寻找猎物。”从某种意义上,老虎的大脑改变了程意久人类的智商以及一部分观念。
他并不想要成为一头食人虎,但是村子里的牛羊鸡绝对是比丛林里的鹿与野牛、野猪要容易狩猎一万倍的猎物......他所要克服的本就是对人类的畏惧——好在程意久一开始就跟野生老虎不一样,没这种玩意。
第二十九章 独行
没有对人类的畏惧感,这正是食人虎的基本特征之一。而一头健康强壮的老虎,是不至于沦落成食人虎的——除非它是被吃人的母虎喂养长大的。程意久这头老虎,现在就趁着夜色逐渐接近村庄,不畏惧人类不代表不小心。他仔细地观察村子,入夜之后村民们都躲在屋子里,道路上并没有人影。
猎手无声无息地在黑夜之中移动,程意久的目标是羊——他对猎杀水牛暂时还没有信心,准备从羊开始。村民的畜栏对程意久而言毫无威胁性可言,哪怕他们用粗大的木头围得很好,但是程意久却利用自己的爪子轻易地拨开了门闩——一般老虎可做不到这点,然后直接咬死了两头羊带走了......
吃生肉的时候,程意久发现自己的思维被切出去了,就好像陷入了半梦半醒一样。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这老虎已经将两头羊啃掉了一大半,肚子填饱了。所以吃羊时候的口感以及吃羊的一系列动作,程意久是一点感觉也没有。这应该算是好事吧,至少不会让程意久感觉到恶心。
肯定会恶心啊,因为羊的内脏是最先被吃掉的。
程意久丢下吃剩的羊,开始努力记忆自己“领地”内的地形,“等.....一等,为何......要停留一地?”他想到了这个问题,他完全可以随意地在各处漫游,以他现在的体格是不会有什么老虎敢于主动驱赶他离开领地的,他大可以随意进入其他老虎的领地,只要在短时间内离开就行。
这样的话要抓住他可就难了,但是同时也限制了程意久的活动路径——他不可能离开公路太远,因为他要依靠这个来串联起一座座的村子,从村子之中获得食物。相比狩猎那些野生动物,还是从村庄之中抓牲畜更简单。既然是惩罚剧情,那可以肯定一定会有猎人来追捕他,程意久对这一点还是有信心的。
谁让他长了一身自己也觉得极有价值的皮毛呢,而且还那么大——醉心于狩猎记录的欧洲猎人们会用一切办法来狩猎他的——只要他们发现了他。而这个几乎是一定的,这个时代印度人几乎跟老虎豹子生活在一起,那些村民进树林里捡拾树叶树枝的时候,很多情况下会看见老虎。
程意久顺着公路走了一个上午——这已经有点违反猫科动物的本性了,所以他现在感觉到了饥饿。现在程意久所在的地方一边是树林而一边是河流,河流有着广大的蔓延的河岸,长满了芦苇就好像一片绿色的草原那样。而程意久就在芦苇之中移动,他去河边喝了点水。远方飘来的气味让程意久想起了一些回忆——那是在动物园参观大象馆的回忆,主要是臭。
他伏在芦苇丛之中,远方走来的是一队大象,程意久数了数有六头,而在地面上还有大约十来个仆役跟在大象后面。大象的身上有架子跟棚,装饰也算是漂亮的座位上坐着身穿猎装的人。程意久分辨出来了不同,带头的只是骑着大象的象夫,而有象轿的两头大象身上则是分别坐着一男一女两个欧洲人——也就是他们以及地面上有两个仆人手里拿着步枪。
这是标准的二十世纪初在印度狩猎虎豹的配置,那些欧洲的“冒险者”就是雇佣这样的队伍,骑在大象背上让大象跟仆役驱赶虎豹,然后居高临下射杀虎豹——这几乎可以算是最安全的狩猎方式了。程意久看清楚了这个队伍之后,立刻无声无息地准备离开这里——前面说到这位的潜行能力在真正的老虎里面算是不合格,所以他的移动动静比较大,被发现了。
骑在大象背上,负责驱赶虎豹的象夫是富有经验的,他第一个发现了程意久的身影,立刻就高声叫喊了起来,并用手指出了程意久移动的方向。然后举起了小巧的望远镜的猎人们也看见了这头强壮而优美的老虎,“真是一个大家伙.....真漂亮。现在它是我的了。”这是一对英国夫妇,丈夫就是这样说的。
不过这个距离打不中,黑火药作为发射药的后装步枪在这个距离上并没有什么威力跟准头可言,所以他们要逼近将这头老虎赶到射击范围之内。三头大象排成了一行,开始在象夫的控制下走了一条弧线,准备切断程意久回到丛林的路线。“这......或许就是第一次考验。”程意久想道,他飞快地观察了一下局势,立刻就做出了决定。
下河,这就是程意久的决定。他不会像是一般的老虎那样,只有在逼近丛林之后才发现路线被大象切断了,从而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压缩了自己的活动空间。程意久从一开始就判断出了自己不可能进入到丛林里,所以他立刻就转身向着河水的方向跑去。老虎喜欢水,这是大猫里少见的例子,孟加拉虎更是习惯于在水中避暑与猎食。
程意久很快跳入了水中,他马上发现身为老虎天然就会游水而且还游得很好。程意久游动的时候还常常使用潜水的方法变换方向,这样的话那猎人就更难判断他的方位了。
这次狩猎失败了,哪怕用不着大象赶到河边这英国佬也知道老虎一定是游远了。“谁跟住它。”这位英国佬说道,“跟住这头老虎,我希望能在明天再见到它。”仆役之中有三个人主动出列,顺着河岸跟踪,而另外有人去寻找船只了——如果程意久渡过河流,那么他们也会渡过河流跟上他。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为白天的话这些印度人还能跟上程意久,但是到了夜晚他们只能宿营——夜间去跟踪一头老虎,这纯粹属于找死。
程意久在河流里游了一会儿,他从一个没人的地方上岸了,这时候他还不知道有人远远地跟着他。但是程意久没有继续移动——他需要休息一下,肚子现在还不是很饿不过程意久想要打一会盹。在打盹之前,程意久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到了夜间,他要回去看一看并找点吃的。
第三十章 第一次袭击
跟踪程意久的印度仆从并不敢过于逼近这头老虎,他们之中的一人赶了回去向雇主汇报,其他两个人开始爬树,准备在树上度过这一夜。发现程意久的是来自英国的威廉姆斯夫妇,这对夫妇还是很有点地位的——丈夫在印度殖民地政府之中担任中层职位,而且很快就要回国在某个部里面担任次席秘书,只能说前途无量。
这也正是他要在离开印度之前,带着自己的妻子进行一次悠闲的狩猎的缘故——他希望能带着荣耀跟完美的猎物回到英格兰。现在威廉姆斯先生就在帐篷里跟自己的妻子谈论这头老虎——仆人们帮他们搭建了帐篷,并且还烧好了茶,他们的厨师正在为他们准备晚餐,而夫妻俩也有不少话可以说。
“我想将它放在客厅里是一个好想法。”威廉姆斯先生这样说,但是威廉姆斯夫人有不同看法,“亲爱的,是标本还是地毯?还是挂毯呢?”两个人陷入了讨论之中,这样一张华美而巨大的虎皮,一定能让他们在上流社会里获得极大的注意,“或许我们将它捐给大英博物馆?”
在他们讨论程意久身上的皮毛之时,程意久这头孟加拉虎也开始了移动。借助着夜色的掩护,他已经从原本的地方离开——不得不说人类的气味还是挺明显的,或许真正的老虎会迷惑,但是程意久不会。他基本上是立刻就发现了树上的那两个人,这两个家伙根本没发现老虎就在他们脚下,还在努力地与睡魔相抗衡呢。
程意久的眼睛在夜晚几乎就等于微光夜视仪,黑白的视野里准确地捕捉住了这两个人,他估算了一下高度以及自己的体重发现大概能够爬到这个高度,“不过没必要。”程意久无声无息地沿着气味移动,跟警犬一样他也完全可以顺着气味进行追踪。白天有猎虎的猎人想要狩猎他,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
现在程意久肚子很饿,顺着人类的气味很是让他的食欲高涨了起来。这头孟加拉虎的移动速度很快,因为他并不像是其他老虎那样谨慎,而是跟一个普通人那样大大咧咧地跑动着。以他这种态度,绝对抓不到哪怕一头鹿,但是他可以抓人。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多甚至过了午夜的时候,白浪赶到了一处距离村子不远的平地。
程意久看见了生起的火堆,当然还有搭建出来的一个个帐篷,其中就有一个帐篷是特别大的。而在帐篷的外侧,还有六头大象。火堆的光芒照亮了半截的帐篷,但是也使得帐篷的外围看上去特别黑暗——若是习惯了火焰的亮度,看向黑暗之中的话是什么也看不见的。程意久慢慢地接近帐篷群,火光对他而言也就只是火光罢了。
他甚至能够看见各种昆虫飞向火堆,然后在哔剝的声音之中掉下去烧掉。比起人类,大象更早一步就已经发现了老虎的逼近,于是它们纷纷动了起来,还甩动鼻子发出低沉的叫声。亚洲象并不非常害怕孟加拉虎——那是因为它们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受到孟加拉虎的袭击。
大象的骚动让帐篷里的人也拿着武器出来了,大象不会自己骚动所以一定是它们发现了什么——在印度除了老虎之外,还能有什么动物能让大象陷入这样的骚动呢?这些人在火光之中安抚大象,但是他们看不到程意久——火光摇曳不定,黑暗中的程意久哪怕站着他们也看不见。
当然没人想要拿着火把去外面兜一圈看看,这也太危险了,所以火堆边留了几个人之后,其他人都再度进入了帐篷。威廉姆斯先生也曾经出来过,但是他提不出什么更好的建议,所以在安排了几个人值夜之后他也进去休息了。
程意久已经看清楚了帐篷内人员的分布,所以他开始绕圈子,准备利用帐篷之间的阴影逼近靠近中间的大帐篷——那是威廉姆斯夫妇的帐篷,“或......或许干掉了他们,这一次的......狩猎就算是完结了。”老虎利用阴影的本事是天生的,哪怕程意久这种二把刀都能做到让火堆边的人根本看不见。
大象被隔离在另一个方向,一旦程意久绕到其他方向,这些大象也稍微安静了下来。程意久无声无息地来到了帐篷后方,他伏低了身体让帐篷内的人无法通过透过帐篷的光发现他。这只孟加拉虎伸出了一只爪子开始尝试切割帆布,而他的耳朵则是听着帐篷里人的呼吸。
呼吸声非常平缓,甚至还有小小的鼾声,而程意久的爪子也终于在帐篷的下面切开了一个竖着的口子,这花了孟加拉虎超过半个小时的努力。他很有耐心,无声无息地拱开口子匍匐进入了帐篷。
威廉姆斯夫妻并没有睡在一起——他们各自有一张能够折叠的行军床,分别在帐篷的两侧。而程意久仔细地观察了这两个人三分钟,“典型的......英国有钱有闲阶级的人物。”即使是在印度那炎热的夜晚,他们的睡眠装饰还是挺整齐的。程意久没有多耽搁时间,他用极快的速度一口咬住了威廉姆斯先生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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