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读书的人
亵渎骑士在好几个国家的通缉榜上呆了那么多年,绝非什么心慈手软之辈。更别说现在成了护国!杀你全家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
一个护国杀上门,你什么金钱人情护卫全部不管用。直接灭门。
但没想到居然被他们逃过一劫。
第203节 无名之书1
毫无疑问,奥斯特罗米尔家族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已经对爱娃及汤马士这边有所了解。
所以这件事情上,他们压根不敢追究。
敢追究就是自寻死路。
连人家苦主都不追究,迪尔可继续跑出来追问,不是自找烦恼?
汤马士心中已经略微有几分不耐烦了。
“别装蒜!”迪尔可火大,“你以为你是谁啊??我给你说,这次要不是对方刚好心脏病……你这次……”
他其实很不开心。
本来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来这边蹭吃蹭喝倒也罢了,还外带惹事。
如果不是运气好,这次肯定要给叔叔招来麻烦了。
真以为狠话可以随便说的吗?这次若不是运气好,对方大度,怕是要给全家招惹麻烦了!
自己家里虽然也有点实力,但根脚说起来浅薄,和对方没办法比。
人家家里,养着上百名护卫!
虽然这是和野蛮人部落经商必须的武力基础。但人家不是养不起更多。而是因为养更多,就要破坏潜规则,要被大公猜忌了。
而自己家这边,真正的护卫也就是个位数。
实力方面更不能相比。
要较真,人家派几个高手过来,就能轻而易举废掉这边。
只是话没说完,汤马士便不耐烦听他废话,转身自然离开。
基督徒去教堂是政治正确,别人挡不住的。
“你等一下……”迪尔可想阻止。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了当时那一声响。
汤马士明明只是握住佩剑剑鞘,提起,甚至没有拔剑出鞘,空气中就突然有声响。
他心里顿时一个激灵,居然双脚就没能迈出去。
一小会之后,汤马士的背影消失在走廊拐角,迪尔可这才回过神来。但他现在也只能气哼哼的跺了几下脚,就不得不离开。
汤马士就是一个惹事情的。这一次确实过关了,但下一次呢?
他可是会直接牵扯到维沙季奇叔叔的。
为了叔叔的人身和产业安全,他必须要稳定汤马士这个麻烦。必须好好想个办法。
……
汤马士倒不是假的去教堂。
只不过在教堂参加一场圣事之后,蹭到一团神力之后,他立刻就跑到边上一家店里。
这是一家书店——之前被带过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
罗斯不是什么文化兴盛之地,至少这个时代还不是。
活字印刷术已经开始传播,但技术的提高并不会立刻带来文化的繁荣。其中会有一个滞后期。
事实上,哪怕活字印刷术,都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传播。
汤马士记得很清楚,前世记忆中,哪怕到了工业革命早期,“抄书匠人”这个职业还在。
所以才有什么“小抄书匠”之类的故事,被收录到了教科书中。
也就是说,哪怕到了工业革命早期,很大一部分书籍还是手抄的。
果不其然,他进了书店就察觉到了。
印刷书籍也有,但手抄本的书籍数量依然不少。
这年头,推广印刷术的反而是教会。因为教会的书籍非常稳定。
假装不经意的看了一圈之后,汤马士就问起抄书匠的事情。
书店老板很客气,表示自己愿意为汤马士介绍,找几个抄书匠。别的不说,书店二楼这里,就有几个抄书匠。
汤马士于是上二楼,直接和抄书匠谈起来。
先看了人家的成果——果然是干净清晰,不愧是职业的。
然后就开始对于抄书讨价还价一番。
就像是所有做买卖的商人一般,锱铢必较,尽可能的压价。
费了很大力气,这才达成交易。汤马士预付了十个苏作为定金,明天就带书过来。
只要经过抄书匠的手……那么无论多牛逼的眼力,也绝不可能看出原创作者的笔迹了。
汤马士已经想明白了,《关于无名之神》先抄个十本。
十本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然后想办法送几本到魔法师的手上。
和基辅一样,诺夫哥罗德这边也是有魔法师的。而且是那种并不隐瞒身份的魔法师。
甘道夫曾经说过,魔法师的实力虽然是天赋决定的,但能不能成为魔法师则是另外一回事。
所有魔法师都绝对有一个共同的特征。
那就是对知识的追求。
如果你对新知识毫无兴趣,那压根配不上“魔法师”这个称号。
所以当初汤马士拒绝了甘道夫的邀请,甘道夫也只是感到惋惜,并没有强求。
信奉“万物有价,而知识则最为奢侈”的,可不只是甘道夫一个!
另外几本,想办法卖出去,让它们在市面上了流通。
既然“成为大魔法师”这样假冒伪劣产品都能变成在民间广泛流通的书籍,汤马士觉得《关于无名之神》也能做到。
虽然书的内容有大量汤马士编出来诈唬人的,但有些内容则很真实!
当然,最后还是要留着两份,一份悄悄的送给大团长,另外一份则给亵渎骑士。
就说自己是在诺夫哥罗德这里得到的。
心中慢慢计较,汤马士从书店离开,朝住处走。
修炼魔法真的是无底洞呀!
汤马士之前觉得修炼钢魂秘术,动不动就是几十团神力消耗才能有所进步,真的是消耗好大。
现在正式开始修行魔法,才明白钢魂秘术真的就是一个弟弟。
钢魂秘术最后的关卡,消耗上百团神力。当时已经觉得消耗很大了。
但现在看来,接触第三层魔网倒还罢了,但接触第四层魔网,消耗绝对不会比这个低!
第四层尚是如此,要是修炼到高处……不问可知……
就不知道到第九层到底是何等的惊人消耗了。
他正在走着,却见一群人从前方走过。
衣着打扮和罗斯人差异颇大,裹着肮脏毛皮衣物,头上是同样肮脏的皮帽子。
身上的武器也很杂乱,有长矛,有刀剑,也有镰刀。
但牵着马,拉着车,显然是来做生意的。
这应该就是楚德人了。
被叫做楚德人,但如果汤马士没记错,这些野蛮人生活的区域,他前世叫做爱沙尼亚。
汤马士好奇的停下脚步。
本来只是想看看,但心头猛然一凛。
因为精神场的感应告诉他,这些并不起眼的野蛮人商队里,至少有五个以上的精锐!
第204节 无名之书2
麻蛋,这些野蛮人,总人数也不过二十来个。
更别说其中自然也有脚夫和战士的区别。
汤马士对于楚德人的部落已经有了基本概念。野蛮人部落里,也是分阶级的。如酋长之类部落高层都是世袭。
更有专门的战士阶层,天然就是军队的中坚和中下层军官。
也就是说,如果忽略掉那些明显是脚夫或者苦力之类角色,那么精锐战士的人数,起码占了战士人数的一半!
这可不是普通的比例。
至少汤马士所知道的任何一支军队里,都做不到这种比例。
就连以精锐著称的骑士团也做不到!精锐级的战士可不是大白菜。
是偶然吗?
亦或者野蛮人部落中经常要打仗,要死人,所以他们之中跨越生死,晋升精锐的人特别多?
却是一时半会搞不明白。
不过,这不影响汤马士起了兴趣。他本来只是想看看这些野蛮人商旅到底有些什么货物,但现在他却开始慢慢吊在这支队伍后面。
而且,这些车子好像有古怪。
总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头,但又说不清楚哪里不对头。
而且就算不对头,也轮不到汤马士出面。毕竟他现在的身份也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这支队伍并没有走向城中的市场,也没有和市民发生任何冲突争执,就这样走到了骑士团驻地这里。
汤马士看着二十来个野蛮人赶着几辆车,进入了本地骑士团驻地。
门口有守卫,如汤马士这样的闲杂人等进不去。
野蛮人……居然和骑士团做生意?
虽然客观环境限制,骑士团和异教徒做生意也算是不得已的选择,但总觉得哪里不对。
汤马士在远处看了骑士团分部大门很久,这才离开。
在汤马士的前世记忆中,爱沙尼亚,拉脱维亚,还有立陶宛,被称为波罗的海三国。
汤马士虽然不是专业历史学者,但对于这几个国家的历史,还是略微有点印象。
简单的来说就是基督世界组织了两个日耳曼人的十字军骑士团,一个大名鼎鼎,叫做条顿骑士团,征服了普鲁士。另外一个骑士团叫做宝剑骑士团,征服了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
只不过宝剑骑士团在征服立陶宛的时候终于碰到了硬钉子,被立陶宛人打崩。
随后在教会协调之下,条顿骑士团和宝剑骑士团合并,继续打立陶宛。
但立陶宛人可不傻,见势不妙,和波兰联合,组成了赫赫有名的波立联邦,一起把条顿骑士团再次打崩。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立陶宛也随着波兰皈依了基督教。十字军的旗号不好使了。
变成了普鲁士和波立联邦的单挑。打打和和,分不出胜负。
大家打来打去,最后就是沙皇俄国过来,一锅端,把所有各方都变成了自己的领土。
到苏联时期,就连东普鲁士都被彻底吞并了。
大致上是这样,细节部分汤马士就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但是在这个平行位面,这事情显然还没发生。
基督教的十字军,还在耶路撒冷那边和星月教打生打死。
并没有派出额外的军力,来征服波罗的海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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