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修道院开始的成神指南 第37章

作者:读书的人

  上一次从普通突破到中坚,好像是五团神力?

  这一次肯定要消耗更多才对。

  他心中想象着自己的剑术,然后将七团神力一股脑的全部灌注入身体。

  一股股热流开始在汤马士体内凭空浮现,宛如温泉般,弥漫到他全身。

  魔药的效果发挥出来了,这一次,汤马士不再单纯感觉到痛苦,而是更多。

  皮肤的疼痛是因为微微崩裂,随后再次生长,连接。

  挥舞长剑所需要的各种肌肉,都受到热流的额外照顾。事实上大部分热流都是涌入这些肌肉,少量涌入头脑、神经和关节。

  肌肉感觉到疼痛,那似乎是断裂了又重新续接,从而变得更加强大。

  一股股充沛的力量,仿佛吹气一般,不断沉淀进他的身体中。

  大量他练剑的记忆,如潮水般冲入脑海。

  变化持续了约莫十多分钟,才缓缓停下。但这不是普通停下,因为热流依然积蓄其中,并没有彻底消散。

  隐约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他现在的情况正是突破瓶颈只差一线的状态。

  如果神力不足,那就会停滞在这个状态,无法突破。

  如果是锻炼的话,至少需要练习三年,才能达到这个状态,更别说突破了。

  此时汤马士已经额头汗如雨下,身体表面微微一搓,就弄下一层死皮。

  还没等他细想,马上新的剧烈痛楚如潮水般而来。

  积蓄在那些位置的热流,宛如炸弹般,在他身体各处瞬间炸开。

  爆炸的热流是如此暴躁危险,带来的痛苦和刚才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说刚才的疼痛还能通过魔药减轻,现在的痛苦则完全超越了魔药的控制范围,只能凭借意志咬牙硬撑。

  他的手上的长剑,带来了一种很强烈的感觉。

  那似乎不是握在手中的一个工具,而是……身体……肢体的延伸。

  仿佛他已经习练长剑很多年,以至于将它变成了身体的一部分。

  同时伴随着的,还有长达数年的习练记忆,以及感悟。

  一次次感悟,一次次明白,一次次透彻。

  在这些记忆下,汤马士对长剑的理解变得越发深邃,纯熟。

  长剑的优点缺点,每一处破绽,每一处优势,都掌握得清清楚楚。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豁然从这种感悟中醒来。这才意识到天已经黑透了。

第六十五节 出发

  汤马士去浴室洗了一把,然后才回到自己的宿舍。

  修道院里有洗浴房间,不比汤马士记忆中的那个信奉不洗澡的中世纪。

  毕竟这个平行位面并没有可怕的黑死病,所以也不会产生“不洗澡可以抵御瘟疫”这种谬误。

  躺在床上之后细细感悟,才能明白中坚低阶和中阶的区别。

  中坚低阶只能说“非常熟练”,而中阶则是更进一步,将武器变成了肢体的延伸。

  说实话,一招两招其实是感觉不出来的。但是只要过上十招,那就会产生很大优势。

  事实上,每一招的细微之处,就能积攒些许优势。

  同样的招数,耗力更少,速度更快,力量也更大。所以十几招之后优势就会积累,扩大,变成单方面压制。

  假如现在的自己和过去的自己单打独斗,那么汤马士觉得十招之内双方胜负难分,二十招之内能压制过去的自己只有招架之功,三十招,最多四十招就能取胜,甚至杀死过去的自己。

  朱利阿诺说过十年练武方有小成……这个“小成”,估摸着就是练到这个地步吧。

  而且不只是步战,马背上剑术也得到了很多感悟。

  抱着突破后的舒畅,汤马士倒头睡下。

  第二日一早,汤马士就离开修道院,去了

  强盗带来的威胁已经在人们的记忆中远去,所以现在修道院又恢复了过去的那种状态。也就是原则上不禁出入。

  当然那只是短暂的出门,真正如汤马士这般,还是要报备一下的。

  作为见习修士,汤马士需要向巴蒂斯塔修士报备。

  不过现在的巴蒂斯塔修士和过去完全不同了。在受过上次教训之后,这个可恶的人变得畏畏缩缩,再也不敢刁难见习修士们。

  特别是看到康拉德副院长重伤归来之后,他更加小心谨慎。

  过去的坏脾气,恶劣做法,以及坑蒙拐骗之类全部消失,变成了一个唯唯诺诺的大叔。

  “去卡丹城里吗?那可是个大地方。”巴蒂斯塔修士说道。

  “嗯,朱利阿诺教练还顺带让我为他送一封信去卡丹城呢。”汤马士回答道。

  在所有见习修士之中,巴蒂斯塔修士最忌惮的就是汤马士。

  一年多的时间,汤马士的身高向上蹿了一截,已经比他高出半个头。

  而且,作为骑士学徒,汤马士在修道院内可以不穿修士服,因为这服装妨碍行动。

  所以大家都知道他很强壮——因为严格锻炼,身体肌肉变得结实劲健,让人看着就知道很有力气。

  不说其他,单单此刻,就算修士袍都有些遮掩不住他精悍的体型。

  “哦,这一去要多久?”

  “可能是一年。”汤马士回答。他不知道上头达成的协议是什么样的,但朱利阿诺说过,这种借用一般都是一年。这也是每个教会骑士必须的经历。

  修道院和教堂是教会的两个最主要系统,教会骑士都要熟悉。

  至于骑士团,审判团什么的,反而不是每个人都会经历。因为很可能一辈子都进不了。

  “山林野兽众多,最好一路上不要走岔道,多走大路,以免遭遇危险。”巴蒂斯塔修士絮絮叨叨地说道。说话的时候眼睛却不敢看汤马士。“去卡丹城要走一天,慢的话要两天,记得带上干粮。”

  “我准备了。”汤马士回答。

  事实上,他打算先去霍穆托夫镇子上,打听打听各种药材情况,然后再去卡丹城。

  要特别说明的是,罗斯季斯拉夫,也就是那个罗斯人,会和汤马士一起去。

  不过两个人是分开出发,罗斯季斯拉夫已经走了。

  这也是常态,这种借用不可能把精锐都借给对方,一大一小才是正常组合。

  “作为一个修士,卡丹城的教堂那边情况已经了解过了吧?不了解的话可以问问去过那边的前辈。”巴蒂斯塔修士说着。“这是你的介绍信。要放好。”

  这个年代,米有身份证户口本籍贯之类玩意,由修道院出具的介绍信等同于护照。

  介绍信上,有修道院的印章,签名等等,证明汤马士的身份,让卡丹城教堂好好接收。

  无论是教会系统,还是国家系统,都是认可这种身份证明的。

  就算汤马士走错路,跑到其他什么地方去,也很容易证明自己身份,不会被当做强盗土匪之流。如果遇到其他教会组织,也可以凭此得到帮助。

  毕竟这个时代,教会系统无孔不入。随便一个小村小镇都能找到一间教堂。

  当然教堂里的神甫识不识字那就要另外说了。

  汤马士小心接过。

  没有这东西,很容易被各种各样的势力刁难,更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所以必须得小心收好。

  汤马士的计划很简单,先到霍穆托夫城里,找一个去卡丹的商旅,一起过去就是。

  他还没有长途旅行的经验(说实话两地属于一个省份,真心不算长途旅行,只能算中途),所以并不想冒险。

  直接用最简单,最方便的办法。

  拿到介绍信之后,汤马士转身拿上自己的行李,然后去和朱利阿诺等教练,以及约书亚等比较亲近的朋友一一告别,最后才从修道院大门缓缓走出。

  走了数百米,汤马士突然,看着那远处那由城堡改造的修道院。

  修道院的大门敞开,正常时间并不拒绝访客。

  自从成为见习修士以来,汤马士无数次在这个大门进出了。

  但此刻回首凝望这修道院的大门,看着那古老而高耸的外墙,心头莫名的有种怅然若失的伤离别之感。

  修道院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真正的避风港,第一个安身躲雨之处。

  或者可以叫新手村。

  如今却是要离开这里,至少离开一年。走出这个舒适圈,踏入真正的,这个魔改后的中世纪欧洲。

  一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却不知道卡丹城的教堂,会有什么东西在等着他。

  他默默想着,这次去卡丹城一年,却要给自己定一个目标,做三件事情。

  第一,要给自己弄一副甲胄。

  其实他早就足够的钱可以买了,但甲胄终究是昂贵的东西,出现在他这么一个穷苦的修士身上实在太惹眼了。但到了卡丹城,估计就没问题了。

  而且卡丹城里,应该能买到更好的盔甲。霍穆托夫城镇上的铁匠,不仅技艺水准一般,价格还很黑!

  第二,要给自己弄一匹坐骑。

  这个比较难。汤马士很清楚,好马的价值,就像前世的超跑一样,是无上限的。几万元是一辆车,几千万也只是一辆车。换成马也是一样。

  第三,自然就是武艺和魔法方面要有再进一步。

  他转身,望着前方一望无际的田野,感受着身上充沛力量和体能,心中再无畏惧。

  大踏步的往前方而去。

第六十六节 初来乍到1

  卡丹城的集市要比预想中的热闹。

  汤马士抵达的这一天,正是一个当地的节庆日,盛大的庆典正在举行。

  真的是人流涌动,挑着担子的小贩边走边吆喝。商铺门前的伙计各显神通,呼喝叫卖。

  甚至城外还有一个马戏团在城外表演。猴子跳舞、黑熊踩高跷,狗跳火圈等等,都是汤马士前世见识过经典内容。吸引不少路人驻足观看。

  马戏团边上还有各种各样的小贩。如果渴了饿了,就可以直接花钱吃喝,边吃边看。

  各种食物的价格也不贵,比方说烤香肠,基本上都是一两个铜币就能买到一根。

  啤酒更是一个铜板能换一大杯——木杯。喝饱不敢说,但解渴绝对没问题。

  就算是贫穷的农户也能买上几根,或者几杯解解馋,打打牙祭。

  富户家的夫人小姐,在丫鬟仆人的护卫下,慢慢悠悠的在街道上进出。

  贵族子弟则穿着那些夸张的浮夸服饰,招摇过市。

  最重要的是,这座城市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臭。

  汤马士的前世记忆中,中世纪的脏乱差是有名的。

  但是现在看上去……嗯,至少这座城市,大体上处理的还可以。

  又脏又臭的垃圾堆在小巷角落并不缺,但大街上却看不到。

  可见这座城市已经有了“市政”的概念了。

  以现代地球人的标准当然是不合格,但是比想象中的已经好上太多了。

  和汤马士共同抵达的是一个小型商队。具体的说,整个包括父子二人外加一个雇工。这种小型商队就是在一个较小的安全范围内经商,他们也乐意带上一个修士。

  在这个年代,神职人员还是很受欢迎的。

  大家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神职人员一把,免得上帝老人家不高兴。

  在抵达卡丹城边的时候,汤马士就向那个商队告别了。

  他们要去采购、出售,和汤马士不再同路。

  汤马士就穿着修士的袍子,慢慢悠悠的一路顺着人流往城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