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读书的人
用专门的机械结构,就可以实现一次双发,或者两次一发。
当然这只是概念,实际上以这个时代的技术水平来说相当复杂,因为一切东西,包括机械结构零件,都需要手工制造。成本绝对低不了。
不能普遍装备全军,但可以给少数军官使用。
而现在,汤马士就想去看看那位的成果了。
在离开之前,他希望能弄到几把合适的双管枪。
虽然这个年代,枪械因为威力不足,射速不够,准确率不高等因素还没有完全替代掉弓弩,但枪械已经表现出了自己巨大的优势。
至少在汤马士眼里,枪械有一个非常大,甚至说决定性的优势。
那就是可以无视掉人类的武艺。
上辈子不好说,但这辈子的这些高手强者,真的具备拨打、格挡飞箭的能力。
钢魂秘术中,就有专门的技巧。汤马士精锐级的时候,就能掌握。
虽然实际上没试过,但汤马士相信自己能做到。
但哪怕汤马士现在成了高阶护国,达到了人类肉体能力的最巅峰,他也不具备格挡子弹的能力。
特别是和护国级战士的战斗中……火枪才是远攻的关键。
要不是火枪,他也不至于轻易干掉那个女妖!
未来汤马士的敌人很可能是就是那些神祇,而这些神祇在肉身方面,大概率都是护国。
箭矢对这种敌人是没用的,子弹才能生效。
不过这个倒是比预想中的顺利很多。
汤马士从兵工厂里出来的时候,手上就多了一把双管火枪。
不是长枪,而是汤马士前世称为“马枪”的枪械,枪管长度介于燧发手枪和普通火绳枪之间。可以单手握持,也可以双手握持以便瞄准。相当适合马背作战。
这样的火枪,一共造了四把。
全部被汤马士拿过来了。
一把放在手里把玩研究,另外三把则放在次元袋里。
虽然早就知道,但这东西的还是有些意外。
出乎意料之外的精巧,而且皮实!
这两者并不冲突,精巧是设计上的精巧,但具体的机械零件的结构比较皮实。
四把枪,应该能用很久才对。
他走了一小段路,身后传来路易的声音:“大团长!”
第394节 临别6
汤马士回头,看到了跑得气喘吁吁的少年。
“大团长……”少年看过来。“您要……离开了?”
汤马士环顾了一下四周,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骑士团总部边缘的马厩这里。
正常来说,只要不打算出门,就不会来这边。
“季米特里奥斯书记官怎么说?”汤马士没有回答,而是换个话题。
这是他让路易去打听的事情。
合约细节要细细说明白非花费半天时间不可,但成功与否则是一句话的问题,甚至只有一个词的问题。
“成功了。”路易回答。“我们和皇帝签订了十五年的互不侵犯条约。”
“十五年?”汤马士重复了一次。
不错呢!比预想中的好上不少。
“大团长,您要走了?”路易再次问道。
说实话,汤马士本来并无此念,但此时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来到了这里。
好像冥冥中的安排,又似乎是自己潜意识的本能。
“嗯,因为几件事情都完成了。”汤马士说道。
路易张开口,想说什么,但又说不出口。
他知道汤马士远行并不需要携带多少行李——因为,明眼人都很清楚,汤马士大团长有某种储物的方法。
毕竟木魔像的事情,很多人都是见过的。
而且,关于出使远方这件事情是早就定下的。
骑士团上下人等都知道汤马士这次出使远行的事情。
虽然不是人人赞同,但也没有任何人坚定反对。
因为大家都知道,汤马士这次离开,对整个骑士团是有利的。
短时间内,骑士团哪怕进取不足,至少自保有余。大团长在和不在,差别不大。
五个护国可以暂时镇压一切觊觎。没人想试试五个护国到底有多强。
否则人家苏丹也不会和你签订什么条约了。
汤马士一旦走了,那教皇再也没有什么借口来打压骑士团了。至少打压行动不会进一步升级。
如果再玩什么招数……
别说骑士团中的反对(教皇)派,连妥协派也会受不了。
到时候一定会反弹。
恐怕罗马就会彻底对骑士团失去影响力了。
另外,罗马那边也是如此。
毕竟,汤马士的远行出使完全可以理解为给教皇一个台阶下。
汤马士在罗马也许没多少盟友,但就整个骑士团来说,在罗马教廷里的支持者和同情者还是不少的。谁还没个亲戚故交呢?
新任教皇也不敢冒天下大不韪。
而具体到什么时候出发,那就是汤马士自己做决定。
相关具体工作安排早就完成了。
骑士团内部是一个比较团结的集体,哪怕汤马士不在,也可以确信一切事情都井井有条。
当初前任大团长阵亡,汤马士上任之前,有近半年时间的大团长空缺期。其间,骑士团处境险恶,内外交困,更有舰队被内奸整个偷走的事情。可谓人心惶惶。
但哪怕如此,汤马士上任之后检查骑士团内部,依然觉得整个骑士团内部有条不紊,大家各按其职,并无混乱迹象。特别是账目清晰,人员斗志尚在,让人印象深刻。
以书记官季米特里奥斯为首的骑士团一众人,还和拜占庭帝国签订了协议——暂时保证了罗德岛的安全。
“书记官应该会想要……来一场正式送别……”
“算了。”汤马士笑道。“这件事情早就说过,不能明确我的出发日期。否则就给了星月教徒截杀我的机会了。送别仪式什么,大可不必。如果书记官问起,告诉书记官,看好木魔像,记得不要出疏漏。”
血腥十字旗要带走,但木魔像就留下好了。
木魔像很适合对方中等规模的敌人,但不合适对抗少量精兵。
“那个,大团长……请您一定要多加小心!您需要穿过白益王朝,而白益王朝的万王之王肯定已经知道此事,他会竭尽全力在自己的领土内追杀您。此外,”路易最后还是开口了。“我听人说,不是每个星月教徒的领主都是讲理的。他们中狂信徒很多,您不必每个人都尝试。听听民间的风声评价再去考虑该不该正式拜访。”
汤马士轻轻叹息。
“放心吧,我懂得!”汤马士说道。
“我会先去圣地一趟,看看那边局势,了解一下白益王朝的细致情况。”汤马士说道。“放心,我不会孟浪的。如果真的非常危险,那我会选择中途放弃!”
他转身走向马厩这边,但路易抢上几步,来到了前面。
这边正好没人,但有几匹喂饱料的马就在这里等着。
骑士团也需要做好准备,如果有紧急情报,信使可以立刻骑马出发。
路易来到马厩边上,选了一匹最肥壮的牵出来。
他从边上找来马鞍辔头,给马匹一一安好,然后交给汤马士。
汤马士没有拒绝,飞身上马。
“路易。”汤马士坐在马上,问了最后一个问题。“我的运气怎么样?”
“略有上升,和普通人没太大区别……大团长,希望你早日凯旋而归。”
“我会的。”汤马士回答。然后策马,以缓速向前。
这马是战斗中缴获的突厥战马,是很优秀的坐骑,够不上“宝马”档次,但绝对算得上骏马。
汤马士从罗斯那边带来的那匹宝马现在已经偏老了,在有选择的情况下还是留下比较好。
老马能用,但不耐用。
而且这次出行不能太显眼。
毕竟和上一次从罗斯到罗马的旅程不同。
这一次,汤马士可是计划要横穿白益王朝领土的,有极大概率会被人家悬赏缉拿。
这么一个骑着宝马的外乡人就太惹眼了。
他一路向前,沿着侧门离开了士麦那城堡。
现在和平条约已经签订,骑士团又新得到了领地,人员不敷使用。所以整个士麦那城中可谓防御松懈,气氛缓和。汤马士一路离开,居然没遇到半个骑士团的人挡路。
他一直来到城堡之外,距离士麦那城堡已经很长的距离之后,这才停下马来,回头遥望。
现在,巨大的城堡耸立在视野尽头,罗德岛骑士团的旗帜在堡垒上空飘扬。
明明是自己的选择,但凝望那座自己辛辛苦苦打造起来的城堡,心头那种即将离别的哀伤却依然挥之不去。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是他第一次终于达到了自己曾经憧憬的巅峰。
终于跨域那挡住无数英雄豪杰的鸿沟,成为护国。
也真正的成为一方势力的首脑,手下高手众多,无数勇士甘愿效命。
纵使大国之主,也在自己手下吃瘪,不得不割地求和。
如果不是偶然接触神灵隐秘,知晓世界存在着更高维的力量,成为大团长或许更进一步,成为君主,就能让汤马士心满意足,并在这个位置上过完一生。
但现在……
如今终于要离开自己认知的范围,走出舒适圈,去挑战未知!
不知此行是凶是吉……
不知道是凑巧还是受到近期一系列法令的影响,汤马士走的这条大路上空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看不见。
汤马士驻马在路上,凝视着远方的城堡老半天,直到秋日太阳偏西,也不见其他行人经过。
阳光在他身后拉出一条长长的影子。
再不走的话,天都要黑了!
汤马士这才调转马头,沿着道路缓步离开。
本书一共四章,终于写完第三章了。
明天写一下感受吧。
写在第三章结尾的一些话(正文无关,可以不看)
小说写到这里,基本上大家都有感觉。
整个剧情和世界观已经经历的了一轮发展和完善,要踏入最后一步了。
本文从一开始就定下是四章。分别是:波西米亚、基辅、罗马、撒马尔罕。
讲的就是一个魔改后的欧洲中世纪。
其实就是“写在前面的话”中讲到的,“时空访客”的正常世界观的样子。
“时空访客”的世界观和剧情是不匹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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