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欢乐鼓手
“看吧!现在不是黑色了吧!别打了!”
陆叶看着自己面前的邪龙,微微犹豫了一下,随后,他面色平静地开口问道。
“你是谁?”
“我?”邪龙扇了扇自己的双翼,下意识的露出了高傲的神色,似乎是要趾高气昂的宣告一些什么。但是随后又意识到此时的处境,脸色变得恭敬起来了。
再这样下去,他担心自己会被活活打死。到时候世界上第一头被人类活活打死的龙,他估计会开创一个古今绝有的记录。
“我是黑邪龙王,弗栗多。”
“哦。”陆叶微微点头,随后有一步踏出。然后,又是一拳把庞大的邪龙打得倒飞了出去。
“为什么啊!”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连体表颜色都改变成了白色的邪龙委屈地大喊道。
它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依旧被打了。
在这种情况下,邪龙本身并不高超的思维拼命逆转,竭力地思考着能够苟活下去的方法。
万幸的是,这头邪龙感觉自己是终于想到了能够让那个披着人皮的怪物满意的办法。
“对不起,我错了,我不应该是黑色。”
名为弗栗多的邪龙露出了垂头丧气的样子,但是却意外的乖巧。
“还有,我不是黑邪龙王,我是......”
说到这里,它似乎是有些难以启齿。
“白邪龙王。”
ps:有一说一,圣经中以色列人是真的作...
第六十三章 你究竟去还是不去?
一片沙漠之上,蔚蓝如洗的天空中,一轮耀眼的太阳忽然落下。
紧接着,风、火、蝗虫、雷电等等,接踵而来,恍若末日的景象,在这沙漠之中不断发生。
远方,察觉到了这如同世界就要毁灭一样的景象,无数人类都在恐惧之中颤栗着,慌忙跪下,祈求着神明的拯救与宽恕。
但是,这里的神明无法拯救他们,因为他们自身就已经自顾不暇了。
“轰!”
一道庞大的冲击力,在一片宏伟的宫殿群炸开,发出了一声巨响。
若是有人在天上观看的话,那么可以发现整片宫殿群都被贯穿了。
这里,是埃及的宫殿,法老居住的地方。而在埃及这种政教合一的国家,神殿与地上法老的宫殿从某种意义上说,本身就是一体的。
在人间徘徊的时候,恰好来到了埃及,而且发现此时已经到了摩西率领着族人离开埃及的时候。
用这里的法老的话说,这群以色列人,以前碰到饥荒的时候就趁机跑到埃及,现在翅膀硬了又想走了,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再加上他们之前对自己境内的以色列人压迫的时候,也没有看见圣经体系有谁来阻止。长期以来,胆子也就逐渐大了起来。
因此,当以色列人企图离开埃及,返回迦南的时候,就想要阻止。
虽说陆叶感觉实际上这群以色列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毕竟出埃及也是圣经中的一部分,那么看着圣的面子上,姑且出手一下。
毕竟,在整个圣经体系之中,除了他和圣,没有能够凭借着一击之力将整个埃及神系压服的人了。
“好了,这次摩西想要出埃及,应该没有谁阻拦了吧?”
陆叶说着,缓缓地收回了拳头,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在几公里外,一道火红色的巨大残躯,正在化为一片光雨缓缓消散。
随着那道残躯的逐渐消散,这个国度天空之上的阳光似乎都黯淡了一些。
大概,是因为这个死去的家伙是太阳神吧,死后会产生点影响也算是正常,很快就会消失。
想到这一点,陆叶抬头看了看天空,就不在意阳光突然暗了一下这种小事了。
不过,自己因为懒得多说话,直接跟把整个埃及神系所有露出头的神明都给锤了一顿。虽说对于陆叶来说只不过是随手打了几下,但是对于这些实力不太够的神明而言,力量似乎还是有点大了。
刚才只顾着把整个埃及的神都给打一顿,似乎一不小心就把埃及神话都给掀了。说实话,他只不过是抱着玩的态度,没想到这些神就这么没了。
刚才他还听那个太阳神在不停地大喊什么“我是太阳的神明,是不死的太阳,绝对不会死在这里”之类的话,于是手上的力气就顺手又加大了几分。
现在看来,那个太阳神喊过口号之后,没能把自己说过的话实现,实在是让人感觉有点难受啊。
不过,不管怎么说,发现自己国家的神明一个个的全都死掉之后,埃及这边应该也就不会有阻止摩西带着那群以色列人离开的能力了吧。
想到这里,陆叶微微点了点头,就准备离开这里,继续自己的旅程。
但是,他刚刚抬脚走了几步,就忽然发现,似乎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按照圣经故事的话,还需要埃及法老带领着军队去追赶摩西,一直把以色列人赶到红海边上。
正当无可奈何之际,神出手了,将红海分开,让以色列人通过。然后当埃及法老率领着人进入红海以后,海水合上,法老和军队都被淹没。
于是,陆叶向前走了一步,跨越一片宫殿群的距离出现在了法老的面前。
这名埃及的法老,木愣愣的站立在原地看着自己的宫殿群,呆若木鸡。
显然,无论是神明之战的可怕景象,还是自己神系的神明在摧枯拉朽之间被击败,都对这位法老造成了不小的打击。
“摩西就要率领着以色列人离开这里了,你还不赶紧去追赶嘛?”
看见这位法老呆站在原地,忘记了自己之前想要阻止以色列人离开的目的,陆叶善意的提醒道。
摩西离开埃及之际,究竟是那一位法老当政,众说纷纭。
有许多人认为,那个时候的法老应该是法老拉美西斯二世,这位埃及历史上最为著名的法老。但是,也有人认为,摩西离开埃及时期的法老是美楞普塔。
在恶魔高校世界,摩西离开时期的法老便是后者。
正处于自己神系众神轻易灭亡的打击之中的法老美楞普塔,骤然听见传入自己耳朵的一道声音,当即身体战栗,险些一下子跪倒在地上。
这位曾经立下赫赫战功的法老,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向着前方鞠躬——虽说他不清楚那位和自己交谈的异域神明究竟身处何方。
“伟大的神,请您相信,美楞普塔绝对不敢阻拦摩西率领以色列人离开!”
美楞普塔的这句话,掷地有声,声音中充满了诚恳。
亲眼见识到那未知的,摩西与以色列信仰的神明,轻易之间便将自己所信奉的埃及众神全部毁灭,美楞普塔又怎么会有勇气去为难以色列人?
“啊,我不是这个意思。”陆叶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语气似乎有些烦恼,“我只是提醒你,如果你要去追赶以色列人的话,那么现在就应该出发了。否则,那群以色列人就要逃走了。”
“伟大的异域神明,请相信我,我绝对不会再为难您的子民,那些以色列人!”
美楞普塔脸上带着惊慌之色,竭力地为自己辩解道。
在这位法老看来,陆叶所谓的让自己去追赶以色列人,一定是想要找借口将整个埃及消灭!
“我说,让你率领大军去追赶以色列人。你究竟去还是不去?”陆叶面色平静,挑了挑眉毛。
美楞普塔法老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欲哭无泪,但是脸上依旧带着坚决之色。
绝对不能去为难以色列人。
陆叶默默地抬起手,下一刻,本就已经残破不堪的宫殿群,在一声巨响中直接灰飞烟灭,仅仅留下一个深不见底的大坑。
ps:主角力量太强,然后性格也不适合走多收女路线。。。唉,好纠结后续怎么写啊,谁能给点建议,让我众筹写书...
第六十四章 我是始,我是终!
看着那个刚刚出现的深坑,美楞普塔法老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
那位异教的神,似乎已经丧失了继续劝他的想法。但是这一个行动,不知道占地多少面积的宫殿群一瞬间灰飞烟灭,还是让他意识到了那无言之间表现出来的意思。
去,之后或许会死。
不去,现在就给我死!
见此,这位法老顿时露出了一副如丧考妣的表情。但是,却又只得老老实实地去召集军队,追赶摩西率领着的以色列人。
来自埃及的军队,一直把摩西率领着的以色列人驱赶到红海边,被大海截断了去路。
看着眼前波涛汹涌的红海,这群以色列人立即便后悔了,指责摩西不应该强迫族人与他一同离开埃及。并且,希望能够放弃前往应许之地迦南,返回埃及。
在这个时候,面前的红海自动地分开了,红海的海水中出现了一条能够让人们通过的道路。借着这条道路,这群以色列人得以渡过红海,未来也将会踏上迦南的土地。
不过,和圣经中记载的不同的是,后方追来的埃及军队上位追入海中之时,陆叶便已经控制着分开的海水逐渐合上了。
如此一来,自然不会有大批埃及军队追入红海,最终被淹没的事情。
然后,陆叶也没有去和摩西沟通交流的心思,便直接离开。
他知道,摩西的历史使命已经结束了。很快,他就会根据自己体内寄宿的神器释解为以色列人颁布法律。然后,在正式踏入迦南的土地之前,摩西这位先知就会死去。
但是,这一切和陆叶都已经没有了关系。此时的他,仅仅是他在这古老时代的土地上,从一片文明走向另一片文明。
自从摩西那件事以后,陆叶已经继续在世间游荡了八百年以上。从公元前十四世纪,一直游荡到公元前六世纪。
这八百年中,时间似乎没能在他的身上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如果说时间是一条长河,这个世界上的芸芸众生不过是河中的鱼儿,任由河水波涛的冲刷。那么,陆叶此时无疑已经相当于河水之底的一块坚硬的磐石,任由水流的冲刷也无法在其上留下什么痕迹。
他的躯体早就已经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衰弱,此时,时间与历史对他的心灵造成的影响同样是微乎其微。
但是,仅仅是这样,尚且还不够。
纵然是再为坚硬的岩石,在河流的冲刷之下,百年、千年或许能够毫无变化,但是在亿万年消磨侵蚀之下,仍旧难以保证足以独善其身。
时间是一条河流,现在是横贯于河流之上的堤坝。堤坝的一边是过去,一边是未来。不,如果将现在与过去和未来做对比,那么“现在”仅仅是一层薄薄的膜,其厚度实在是微乎其微。
此时依旧身处于时间的长河中,但是,陆叶想要从时间的长河中跳出去,超越于时间轴,独立于时间之外。
独立于时间之外,绝对存在,不因何物而有,又不会因为何物而无,其本身就集合了自身的“过去、现在、未来”。
换句话说,就是“自有永有”。
既是阿尔法,又是欧米茄;是首先的,又是末后的;是始,是终。
他的足迹,留在一个个文明之中。巴比伦,埃及,印度……最终,他的脚步越过了青藏高原,进入了种花家的土地。
这里,尚且是处于征战时期,一片动荡。某个曾经让自己的荣光洒遍大地的王朝,其力量已经无法覆盖整片大地,其统治名存实亡。
随着周王朝的衰弱,名下的诸侯国彼此之间互相征战,企图夺取霸权。和战争的频繁相对应的,是思想的解放与活跃。
在未来,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名为晋国的庞然大物,还将在一夕之间土崩瓦解,一分为三,化成三个国家,将历史再翻一页,由春秋进入了战国。
陆叶身穿着符合这个时代种花家的衣服,身后背负着一把乱世防身的长剑,背后还带着行囊,看起来风尘仆仆。
他一心只随着自己的想法在大地上游荡,在这个时候则到达了种花家大地。不过,可惜的是,这里也无法给予他什么熟悉感。
在这个时代,陆叶这一副剑客的打扮,是相当普遍的。
“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东汉以前,剑是军队作战的主要装备,在统治阶级的提倡下,春秋战国时期佩剑、斗剑、练剑、论剑、相剑成为时代风尚。
进入战国时期,更会有著名的“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如是三年。”
纵然是那位之名的儒家圣人,孔丘,在周游列国之际,怕是同样也是这副打扮。
“要想在这么大的一个地球上,恰好相遇,果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陆叶缓缓地收回了刺入一名拦路强盗胸口的长剑,收入鞘中,自言自语道。
随着身体失去支撑,那名强盗的身躯轰然倒在地上。在他的身后,横七竖八地躺着不少强盗的尸身。
虽说尚未进入战国这一列国矛盾最为激化的时期,但是春秋时期诸国同样是征战不断,乱世之中,盗匪亦是层出不穷。
虽说陆叶是以一名凡人的身份在地上游荡,但是也不会给自己找不自在。
有着“不要发生让我不快的事情”这个念头,即便手中仅仅是一把普通的铁剑,稀烂的剑术,与凡人无异的力量,依旧能够让他在世间横行无忌。
此时的他,恰好遇见了一只商队被强盗拦截的景象,因此便按照这个时期的剑客的行事风格出手相助。
若是他愿意稍微多出点力,足以让整个商队安然无恙。但是,因为他不愿意扰了自己的兴致,这只倒霉的商队自然也是留下了不少尸体。
“这位先生,不知是否能够留下姓名?”
对眼前景象惊为天人的商队负责人,战战兢兢地问道。
“唔,可以称我为——”陆叶想了想,“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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