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永远是新手
然而,金丝眼镜,又很好地挡住了少女眼中的锋芒。
“不去,我现在哪都不想去,就在家等着某人找我夹喇嘛。”
来到四合院餐厅,早有十几个小丫头等着。
“老板。”
“老板。”
“嗯。
坐吧,全都坐,开饭。”压压手,高大尚率先坐下。
见状,十几个小丫头这才齐刷刷坐下,拿起筷子吃早餐。
其他人已经被他派出去,现在留在四合院的就剩这么十几个没毕业的学生。
“娇娇,我记得你今年就要毕业了吧?
打算留校读研,继续深造,还是去港岛公司锻炼两年?”
随着高大尚开口,一名同样二十出头少女放下筷子,咽下口中食物:“深造或者读研对我个人来说无所谓,老板您安排就好。”
“那就留在四九城读研吧,有机会深造,没必要早早出去工作,顺便帮我打理打理家里这一摊子事。”
“好的,听您安排。”女孩点点头,样子说不出的乖巧。
如果让追求她的男生看到,说不得一个个都会以为自己认错人。
“还有你们几个小家伙,马上就要高考,一个个全都给我拿出百分之一百二的本事,别半路拉胯。”
“哦。”
提起高考,几个还在上高中的小丫头顿时垮下脸,一个个如同霜打的茄子。
“老板,新月饭店一周后有一场拍卖会,尹南风小姐让我问问您,需不需要邀请函?”
“不需要,我最近懒得出门,除了夹喇嘛邀请,能推就推了吧。”
“好的。”
说话的是刚刚伺候某人起床的小丫头,她也是几十人中最后得炁的人。
别看才二十出头,人家已经练炁十几年,逆生更是在天国的帮助下来到了第二层巅峰。
只要性命打磨到一定火候,随时可以突破到逆生第三重。
女孩叫陈婉(名字来自新手初恋),放到两千年以后很普通。
可放到她出生的年代,她的名字已经算是好听。
至少,比隔壁的娇娇名字好听些。
嗯,没有子涵,紫涵,梓涵,高大尚有时候想想还挺遗憾。
陈婉,他手底下八个得炁的部下,身高最高的一个,差一丢丢一米八。
之所以经常穿平底鞋,而不是高跟鞋,高大尚甚至怀疑,小丫头是给自己留着面子。
女孩本就显高,加上某人身高只有187cm,要是穿上高跟鞋,很容易就会压自己一头。
“咦?”
耳朵动了动,高大尚进食速度瞬间提升。
从最初的狼吞虎咽,变成风卷残云。
“老板。”
“慢慢吃,我回房间。”放下筷子,某人起身走回房间。
刚刚如果没听错,应该是短信提示音。
“老板这......?”
“别看我,老板什么心思,那谁猜得到。”陈婉摊摊手,慢条斯理咀嚼着馒头。
高家的早餐很丰盛,包子,馒头,油条,想吃什么吃什么,甚至有重口味的豆汁,只要你有勇气尝试。
穿越本世界五十年,大部分时间住在四九城,某人愣是没敢尝试。
相比起豆汁,他对卤煮,涮羊肉,爆肚,甚至炒肝倒是接受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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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章出发,七星鲁王宫
……
瓜子庙某小饭店,高大尚此时正和陈婉坐在一起,二人不远处,各自摆放着一个双肩包,双肩包一侧则是一大一小两个木盒。
“老板,您又不缺钱,咱们真要倒斗啊?”
陈婉无视桌面几个下酒菜,轻轻俯下身子,雄伟压在桌面发生严重形变都仿佛没感觉,压低声音问道。
“不是钱的事,这是老板我个人爱好,正好带你见见世面。”瞥了眼靠在背包上的长条木盒,美滋滋夹口菜塞嘴里:“你的剑以前只砍过普通人,这次带你试试古墓中的怪物。”
今天的陈婉没再穿紧身牛仔裤,紧身背心,而是一条登山裤,特种作战靴,上半身则多了件立领皮衣。
摘下了金丝眼镜,配上女孩那干练的短发,如果不是皮肤过于白皙,说她是女特种兵都有人相信。
身高原因,让小丫头脚丫很轻松驾驭了某人特意准备的特种作战靴。
不远处,一个穿着兜帽卫衣的小哥听到二人对话,下意识看了眼二人。
很快,又有三大一年轻四个人走进饭店。
为首年纪最大的中年人见到陈婉,眼神中露出一瞬错愕,随即笑呵呵上前,热情打招呼道:“高爷,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见高大尚坐在原地,甚至没有起身,跟在吴三省身后的潘子不禁皱眉。
“潘子。”好似猜出自己伙计要说什么,吴三省回头用眼神制止对方,这才热情道:“高爷,这是潘子,我店里伙计。
这是吴邪,我大侄子。
这是大奎,也是我店里伙计。”
指着几人一一介绍完,吴三省正色道:“这位是潘家园高爷,在圈子里号称火眼金睛,属于圈子里的老前辈,你们几个小子还不叫人。”
......大奎。
......潘子。
......吴邪。
看着面前四十岁左右,皮肤白皙的帅气男子,三人脑海中就一想法:“前辈,就他?”
“等会?”想到什么,吴邪不可思议盯着高大尚:“火眼金睛高爷,这名号怎么听着耳熟...不会真是传说中那位...可年龄对不上啊。”
“什么火眼金睛不火眼金睛,都是圈子里那群人胡捧。
几位兄弟,自己随便坐,我也就比你们早生几年,别听三省瞎捧。”
“高爷,我听说潘家园有位前辈二十年前和考古队走了趟精绝古城,不知......?”终于想起在哪听过这个名号,吴邪一屁股坐到高大尚身边,试探着问道。
“啊!
是有这么回事。
那会我收到一块古玉,恰好是精绝古城地宫钥匙,就用那块古玉敲了那趟精绝古城考古队出资人五百万美刀。
那丫头说必须确定古玉是地宫钥匙才肯给钱,我就陪他们跑了一趟。”
......吴三省。
......吴邪。
“说的好轻松啊,精绝古城可在世界第二大流动性沙漠深处,根据资料记载,你们进入沙漠时还是在风季,别说的像旅游一样。”
九门有段时间被组织收编,很多人加入了考古队,他们很清楚那趟精绝古城之行有多危险。
“小子,长见识了吧。
高爷下过的大墓,比你知道的还多,你小子好好学着吧。”拍了拍大侄子肩膀,吴三省郑重道:“高爷,这趟淘沙,小邪安全就拜托您了。”
潘子和大奎面面相觑,脑子里全是五百万美刀。
“一块古玉,五百万美刀,还是二十年前,这位爷还真敢要价。”
相比起大奎只在意五百万美刀,潘子想的更多:“风季进沙漠,这位爷真是狠人。
别说二十年前的条件,就算现在,又有几个人敢风季进沙漠探险。”
“高爷,这位姑娘是......?”介绍完自己伙计,吴三省这才看向陈婉。
“陈婉,我的伙计,这趟带她淘沙长长见识。”
“哦。”
点点头,吴三省并没继续深究。
敢用高大尚,那是他知道,面前这位高爷不可能是它的人。
几人相互认识,吴三省一拍额头,这才叫来一直当冷酷美男子的小哥。
几人相互认识,一起坐上老汉的牛车出发。
看到陈婉手中长条盒子,再看看小哥背后长条物品,吴三省心里松口气。
“高大尚带来的人,应该不至于拖后腿。”
“高爷,您年纪真比三叔还要大?”
“高爷,我看过考古队去往精绝古城的考古资料,资料里记载的沙漠行军蚁,黑蛇净见阿含,还有......。”
“高爷,听说你们去精绝古城之前还去过昆仑冰川,在冰川下遇到了火瓢虫......还有九层妖塔。”
“小邪!”
见高大尚闭口不言,吴三省一脸无奈拍了拍大侄子后脑勺。
“没看高爷在养精蓄锐,你小子就不能安静会。”
然后......
“小哥,你叫什么名字?”
“小哥,你怎么不说话?”
“再不说话,我就叫你闷油瓶了。”
......高大尚。
......陈婉。
一路上,吴邪那张嘴就没消停过,吴三省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大侄子给吴家丢脸,能不能假装不认识。
相比起吴邪,潘子倒是好奇问了问高大尚是怎么在风季进入的沙漠。
得知高大尚曾经一个人单独穿越沙漠,看他的眼神顿时变了。
能一个人穿越沙漠,绝对是狠人中的狠人。
牛车来到一处风景秀丽的湖边停下,吴三省几人赶紧上前沟通。
很快,一条大狗出现在众人面前。
作为吴老狗的孙子,可能是天然对狗的喜爱,让吴邪下意识与狗亲近。
然后,刺鼻的臭味直冲脑海,让他本能拉开距离:“好臭,这是什么味?”手在鼻孔下用力扇了扇,吴邪皱眉道。
闻言,吴三省立即上前,闻了闻狗身上的味道:“这是...尸臭。”
下意识看向自己请来的外援,想要让他一起分析分析。
然后......。
看着高大尚没事人般盯着湖面,反而是名为陈婉的少女走上前,解释道:“老板说这附近有个尸洞,走水路很可能路过。
船家为了能安全通过尸洞,十有八九吃过死人,让我提醒三爷小心些。”
“谢谢提醒,不知高爷怎么说?”对着陈婉微微颔首,见其说到尸洞面不改色,眼神平静,吴三省不禁对女孩高看几分。
君不见,潘子,大奎,听到吃死人肉都不禁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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