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下雪天吃火锅
“克莉丝大人,维恩大人怎么样了?”手工部里,跟班二号伊芙担忧地问。
克莉丝摇了摇头说:“没事,只是他对小提琴感兴趣,想要加入管弦部而已。”
“这怎么可以!”跟班一号莫莉反应比克莉丝还大。“一定是那一位使了什么见不得光的手段!克莉丝大人,我们一起去冲了管弦部,把您的弟弟抢回来吧!”
“哼哼。”克莉丝一脸阴险地笑,手中掏出一张表格:“不用担心,我早有打算。”
伊芙看清楚了上面的字迹,恍然大悟,赞叹道:“不愧是克莉丝大人!”
站在另一边的莫莉茫然地问:“这是?”
“维恩的入部申请书。”克莉丝嚣张地说:“有了它,我大可以安排手工部的活动和管弦部的时间全部冲突。这样,就算维恩加入了管弦部,那只‘家禽’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似是想到了歌礼·埃奇沃思将来无能狂怒的模样,克莉丝叉着腰,一手捂住嘴唇,像公鸡打鸣一样“哦呵呵呵——”地笑了起来。
很有恶役千金的原主特色,看上去十分猖狂得意。
“可是,维恩大人怎么没和您一起回来呢?”伊芙疑惑道。
克莉丝的声音戛然而止。
对啊,为什么没一起回来呢?
当片刻后,三人再次赶到管弦部活动室之时这里早已经人去楼空。
“咦——这个是?”
伊芙眼睛尖,看见桌脚边遗落了一张折叠好的纸张,好奇之下,她捡起来打开瞄了一眼。
“啊!”她惊呼一声。
“发现什么了?”
“克莉丝大人!快过来看!”伊芙激动得脸颊都红了,“这是……这是……”
什么东西大惊小怪的。
克莉丝满不在意地接过来瞟了一眼,眼睛立时瞪得比铜铃还大,捻着纸张的手指止不住地颤抖。
“这、这难道是,维恩的……”
“情书!?——”
……
因为维恩想接触市井,所以歌礼的马车只是将他们带到内城的大道上,约定好三个小时后过来接就离开了。
虽然说是要和其他可爱的女孩子一起,但最后同行的也不过只有一个歌礼的贴身女仆而已,是个二十来岁的大姐姐,非常安静地跟在两人身后。
“要买礼物就动作快一点。”歌礼·埃奇沃思一脸嫌弃。
“知道了。”维恩将手伸进口袋里。
然而,他的动作顿住了。
我的纸呢?
刚刚还在的那么大一张纸呢?
他将口袋里的东西全掏出来,只有钱、学生证和一只笔。
“你在搞什么?”歌礼皱眉问道。
“可能掉了点东西……唉,算了没事。”
只是随手撕下来的一张废纸而已,那上面的几点安排其实写不写也没什么大影响,完全是出于无聊才画了几笔。
小学部的放学时间一向很早,此时太阳还没有下山,市集中一派热闹景象。
“这里的夜市很出名,特别是在盛大节日的时候,王都的民众们会点起火把或者灯饰,宴饮奏乐、寻欢作乐直至通宵达旦。”
到了熙熙攘攘的市集里,方才还满脸不屑的歌礼一下子变得积极起来,大步往前走,将维恩领进了一家占地颇大的礼品店中。
这轻车熟路的样子,一看就是老顾客了。
“所以,你想买什么样的礼物?”歌礼问。
“女孩子一般都喜欢的。”
“珠宝吗?”
“……”维恩被噎得说不出话,“除了珠宝你就没有其他喜欢的了吗?”
歌礼思考了半天,不确定道:“理查德王子殿下?”
可以,你赢了。
见维恩一脸无语地转过头去挑选礼品,歌礼嘴角微微翘起了不明显的弧度。
逗弄这种小孩子还挺有意思的。
但很快她的笑容又收敛了。
可惜是克莉丝的弟弟。
来回地打量摆在展示台上的一只大棕熊玩偶,和另一边毛茸茸勉强能看出是一只狗的抱枕,维恩实在难以抉择。
克莉丝曾经说过她想养一只狗,应该是喜欢狗的吧?
可是这小狗抱枕又小又丑、布料还很粗糙。
选棕熊的话多少还能占个体型优势,虽然都一样长得磕碜。
摸了摸这两者的布料,半斤八两,维恩蹙起眉,非常不满意。
“这位小少爷,喜欢什么样的礼品呢?”一名店员注意到两个小孩子穿着清溪学园的制服,立即精神一震。
在那里就读的孩子,可是非富即贵,怠慢不得。
“没有用料更加好一点的玩偶吗?”维恩指着展示台上的礼品说,“至少,也得比我的校服布料好一个档次吧。”
“呃……这些玩偶的制作材料已经是小店最好的了……”
身后的歌礼嗤笑道:“你以为学园制服是什么档次的衣物?重新购买的话,必须缴纳5格兰镑每件的制服费。”
“嘶——”维恩震惊了。
他之前在书上看到,一般的富农一年的生活费也才5格兰镑,一匹高级乘用马也不过是10格兰镑而已啊。
这么说至少两件换洗的制服就是一匹高级乘用马的价钱,简直匪夷所思。
“这衣服有什么特殊功能吗?”
说实话,制服用料和工艺的确还不错,穿着挺舒服的,但也不算特别出彩,维恩不觉得它值那么昂贵的价钱。
“特殊功能?上面印着的清溪学园校徽,就是最大的特殊功能。”歌礼满含深意地说。
……懂了。
它本来或许不值那么多,但有了“清溪学园”的背书,一下子具有了比原来高上许多的产品附加值。
黑,真黑,赚学生手里的钱。
怪不得学园里的学生们都把穿制服当成一件重要的事,甚至能拿来做欺凌的工具。
###第二十四章 悲伤的故事###
最终,维恩还是买下了那只丑不拉叽的大棕熊。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世界的设计和审美水平还没有发展起来的缘故,那些手工礼品大多不怎么好看。
歌礼轻轻拍了拍手掌,人群中一名其貌不扬的光头大汉钻出来,对她行了一礼。
“把这只玩偶送到温彻公爵府。”
“是。”
大汉二话不说,提起打包好的礼物一溜烟跑了。
见维恩看着大汉一骑绝尘的背影满脸呆滞的表情,歌礼主动解释道:“其实这家店提供代送服务,只不过我的随从速度更快。”
然而话虽如此,她却并不是出于好意才出手帮忙。
歌礼也有着不足为外人道也的小心思,她很想见识一下,克莉丝在家里看到维恩的礼物竟然是由自己的随从送来,该会是什么表情。
一定气急败坏,觉得输给了自己一筹吧?以她的骄纵性格说不定还会大闹一场。
想到有趣之处,她浓密纤长的眼睫微微眯起,就像是一只偷笑的小狐狸。
“不,我只是对刚才那大汉躲在人群里有点惊讶。”
维恩完全没觉察到歌礼的险恶用心。
“怎么说我也是财政大臣的女儿,家里很有钱的,自然要小心一点。”歌礼白了他一眼。
礼物也买好了,歌礼停顿了半晌,才低声说:“至于乐器倒好办,我们社团有专门合作的定制厂家,就由我出钱送你一把好了。作为交换——”
“放心。”维恩给她比了个“OK”的手势,“作为交换,我一定会好好打探王子殿下的喜好。”
“当然,如果你以后有什么需要参详的地方也可以私下来找我,别人绝对想不到出自温彻家族的我竟然会充当你的恋爱军师。”维恩毫不犹豫地把王子给卖了。
他还是第一次碰见这么上道又这么傻的羊,可不得好好褥一把?
有钱好啊,有钱自己就不会因为狮子大开口而愧疚了。
‘之前居然还想着怎样在外面打工攒私房钱,没想到富婆就在我身边,我真傻。’
坦白说,在这一瞬间他已经想好了至少七八种关于“将来有钱了该怎么花”的方案了。
时间还早,各怀鬼胎的两人结伴在市集街巷中闲逛,一下摸摸这个商品,一下看看那个摆饰。
维恩敏锐地发现,歌礼虽然之前貌似对那些手工小饰品、小玩具不屑一顾的样子,实际上却完全是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连不经意扫过的视线都要多停留一会儿。
他只是稍一思索就明白了,原来是在克莉丝面前嘴硬。
也不知道这俩人之间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看上去闹得不可开交的样子,交锋起来的手段却又很低级,不痛不痒的,乍一看还挺有点欢喜冤家的意味。
歌礼被维恩慈祥老父亲般的神情看得恶寒骤起,瞪了他一眼,威胁道:“你最好别想耍什么小心眼,要是你之前说的方法不起效,我绝对会要你好看!”
“……就算是神仙也不能保证百分百让王子爱上你啊。”维恩义正言辞地抗议道:“人和人的感情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只要有一点点好的变化,那就是胜利懂不懂?”
或许是说中了她的心事,女孩一脸沉郁地点了点头:“说得也是。”
还真是,意外地好骗。
这些鸡汤文学,正常人谁信谁死,维恩心底默默替歌礼注定逝去的爱情点了一根蜡。
不不不,信心还是要有的,要是自己不相信,还怎么去说服别人相信?
维恩尽力把事情往好的方面想。
或许,那王子就不是个正常人呢?
他确实不正常,哪有谁会因为“有趣的女人,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就不可救药地爱上对方的?
而看上去堪称完美典范的王子殿下,就恰好是这样的人。
当维恩看到这里的时候,实在忍不住想吐出一口老血。
不过这点不重要,在动画里第一王子并没有多少戏份,反而是克莉丝和原女主的“真挚羁绊”看得维恩十分上头,忍不住每过十来分钟就按下暂停键,然后躺倒在床上抱着自己扭成了一条毛毛虫。
将来一定会见面的吧,塔西娅。
当维恩迈着欢快的小步伐浮想联翩之时,另一边,歌礼却停驻在路过的一家中型剧院门口走不动道了。
【王子和贵族大小姐的爱情故事~由新近成名的剧作家波克兰倾情创作,于今晚在王都内初次公演!】
见歌礼盯着宣传牌上张贴的海报,身后方才一直没有说话的女仆忽然上前一步,隐晦地提醒道:
“小姐,今晚您还有茶道课的安排,时间恐怕并不宽裕。”
……
温彻公爵府。
克莉丝坐在自己的书房里,聚精会神地盯着摆放在桌上的普通白纸,就像要将它看出一朵花来。
虽然只是粗浅的线条,但其中想表达的含义非常明显,她的脑海不由浮现出不久之前两位跟班所说的话。
“金钱和锄头:代表想要努力攒钱;可爱的大玩偶:代表给女孩子的礼物;被一箭穿透的爱心:代表一见钟情。”
“合起来就是:要努力攒钱买礼物送给自己一见钟情的女孩。”
“啪!”克莉丝一把将纸条压在自己的五指之下。
“冷静一点,克莉丝!”她自语道,“有时候眼见不一定为实,而且现在大家还小,以后的事情都是说不准的。”
上一篇:精灵:开局一只皮卡鼬
下一篇:破案:我的老师是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