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剧大世界里的骑士 第3章

作者:拉姆雷克撒

难得的,乌瑟王都说了脏话。

凯看到他们的表情,却很高兴,因为他第一次看到这东西的时候,也没好到哪去,为此他可是被那些阿斯加德壮汉嘲笑很长时间。

“这是霜巨人。”凯笑着说道,然后不等其他人发问,就继续说道:“对,就是我说的那个霜巨人。这里面的人头,是上一代霜巨人王格尼尔,他是我和阿斯加德之王布利一起击杀的。”原来那个铁盒子里静静的躺着一颗面目狰狞的巨大人头,那颗人头的皮肤是青灰色,上面还有许多冰棱柱,看起来就好像巨人头颅上长了很多冰角一样。同时铁盒子里还在不断的冒出白色的寒气,这些寒气让大厅里的温度瞬间下降了不少。

说起这颗头颅的来历,凯也露出怀恋的神情,上一次凯回到北欧的阿斯加德,结果布利不在阿斯加德,似乎是去往另外一个国度了,凯也没细问,反正布利几个月没回来,凯也就没有再等了。

“那可真是一场激烈的战斗,我们在阿斯加德的城墙上和格尼尔带领的霜巨人大战了十天十夜,终于击溃了他们,然后我和布利带着人一路追击格尼尔,又经过了十天十夜终于在霜巨人国度约顿海姆追上了格尼尔,最后在约顿海姆的冰原上击杀了这个怪物。那场战斗,我差一点就被杀死了,要不是布利之子包尔拼尽全力把我和布利从约顿海姆背了回来,搞不好我们都要留在那个只有冰雪的世界。”

虽然凯没有仔细的形容那场战斗,但所有人都能想象到当时激烈的战况。

也是因为凯的解说,其他人也收起了一开始的恐惧,毕竟这颗头颅就算再可怕,也只是一个死物而已。恐惧来至于未知,既然知道了来历,那么恐惧自然会减轻不少。

只有梅林和其他人不一样,他的恐惧更加深刻了。因为他能从那颗头颅上感觉到很强的魔法波动,这意味着这颗头颅的主人生前一定拥有极强的魔法能力。梅林第一次见到如此强大的魔法生物,而这么强大的魔法生物都被凯杀死了……他觉得要是自己暴露的话,觉得死的更干脆。

乌瑟王听到这颗头颅的来历,整个人顿时松了一口气。

“干的不错,凯。不过,你为什么要保留这颗头颅?”凯尔特人是现今世界上明程度最高的几个民族之一,他们可没有保留敌人头颅的习惯,那是野蛮人才有的传统。

听到乌瑟王的问题,凯咧着嘴一笑:“降温啊!”

第七章:礼物(续)

凯会留下霜巨人之王的头颅最大的作用就是拿它当冰箱,虽然把食物放在一颗面目狰狞的头颅边上很考验人的承受能力,但适应了之后,感觉其实还好,甚至有点黑暗哥特风。要是对这种风格感兴趣,甚至可以抱着霜巨人王的脑袋睡觉,当空调用。

凯的解释让众人打了个寒颤,不过也有心大的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毕竟谁都知道,温度低更利于食物的保存。

“父亲,我觉得我们可以把这东西放在我们的储藏室里!”亚瑟的心大这时候就体现出来了,在度过了最开的害怕之后,这小子就立刻兴致勃勃的将霜巨人的头颅拿了出来,对着自己的父亲建议道……

乌瑟王铁青着脸看了一眼自己这个永远都缺心眼的儿子,咬着牙说道:“你想都不要想!”

凯开心的看着亚瑟父子的互动,在外这么多年,他其实还蛮想念家的氛围的,外面虽然刺激,但永远缺少一份这样的温情。

“好了,亚瑟,把那玩意放下吧,我刚刚是开玩笑的,那是我的战利品,也是我和布利王友谊的见证。不可能真的让你把它放到厨房。”凯从亚瑟手接过头颅再次把它放在盒子里,算是结束了这两父子之间的‘斗争’。

接着凯就从一堆包裹拿出了几个盒子,他率先拿出一个长匣子送到了亚瑟面前。

“这是你的礼物。”

凯是亚瑟的哥哥,从小看着亚瑟长大,所以面对凯,亚瑟从来不知道客气是什么,他着急忙慌的就打开了长匣子,将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

那是一把长剑,总长大约一米四左右,剑柄被加长,剑身约为公分,和普通的骑士长剑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和一般的钢铁打造的长剑不一样,这把剑整体呈现一种暗金色,造型简约大气,剑锷的造型是两头巨龙拱卫着剑身,非常符合亚瑟的身份。{亚瑟王的家族纹章就是一头红龙}

亚瑟从小就接受最为严格的骑士教育,对武器的了解甚至超过他自己身上的衣服。所以拿到那把剑,亚瑟就知道这绝对是一把利器!

“这是我在阿斯加德求着一位矮人锻造大师专门为你打造的长剑,它的材料是来至北地冰原之下最为坚硬神秘的金属,为了它我几乎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所以好好使用它吧,亚瑟。”

实际上这把剑的锻造可比凯说的还要艰难,这把剑的主要材料名叫“精金”,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几乎以为那个矮人也是和自己一样穿越而来的。毕竟上辈子凯虽然不怎么看,但的时候也看过几本西幻,知道精金这东西完全是杜撰出来的,是幻想出来的金属。

可随着了解,凯才发现,是他自己误会了。虽然都叫精金,但这种稀有金属和凯上一世在上看到过的那种‘精金’完全是两种东西。

这种名叫精金的神奇金属,质量很轻,甚至没有同体积铁的四分之一重,这一点就和上的精金完全不一样。但其坚硬和切割能力却完全和描写的一模一样。

甚至是稀有程度也有过之而无不及,要不是凯对矮人一族有恩,贪财的矮人根本不会把这东西拿出来。但即便是这样样,亚瑟的这把长剑,也并不是完全由精金打造,它还夹杂了一些其他金属。不过北欧的矮人的锻造手艺完全超越了这个时代,他们的合金技术非常的强,这导致这把长剑的质量相当的高超,并没有辱没精金。

本来这把剑,矮人和布利王是准备附魔的,但凯考虑到乌瑟王对于魔法的态度,最终还是拒绝了他们的好意。

这把长剑虽然很锋利坚硬,但并没有任何魔法效果。

亚瑟把玩着凯送给他的长剑,非常的喜爱。他挥舞了两下,发现这把剑的重心和结构简直完美,没有一点点生涩,极为省力。拿在手里,他越看越喜欢,结果不小心剑身的前端不小心扫到了边上的酒壶和酒杯。

这时候的凯尔特人还没有瓷器这种高端的东西,他们更多的是使用陶器,而王宫里则是使用金属制品,比如乌瑟王最爱的一个酒杯就是纯金打造的。

但亚瑟的长剑碰到酒壶和酒杯之后,剑身毫无阻碍的穿过了酒壶和酒杯,就好像剑身根本没有碰到东西一般。

大约过了差不多五秒钟,那几个酒壶和酒杯,就慢慢的分成了两半,不,应该是‘滑’成了两半,被切断的酒壶和酒杯的上半部分,就那样无声无息的‘滑’了下来,让里面的酒水泼了一地,切口更是平滑没有一丝毛刺。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从未想过会有如此锋利的武器。然后在场的所有男人都狂热的看向了亚瑟手的长剑。毕竟他们都是骑士,没有骑士不爱神兵利器。

亚瑟手的长剑在他们眼简直可以媲美凯尔特人神话的神器!

亚瑟也倒吸一口凉气,这玩意真的太锋利了,有那么一瞬间,亚瑟都怕这把长剑会把自己也割伤。

凯对此见怪不怪,他拍了拍亚瑟的肩膀说道:“以后一定要善加利用这把武器。”

“这把剑有名字吗?”亚瑟回过神来急切的问道。

“excalibur,他的名字,誓约胜利之剑。”凯有点恶趣味的说道,然后没有再理会亚瑟。而是将目光转向乌瑟王。

乌瑟王这时候也有了期待,他原本对凯的礼物并不感兴趣,甚至于他对凯环游世界十年也不赞同。他认为那太好高骛远了,真正的男人应该负起自己的责任,而不是追求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但凯送给亚瑟的礼物却让他感觉到了惊喜。

和所有骑士一样,不,应该是和所有男人一样,乌瑟王也对这种神兵利器没有丝毫抵抗能力。

可惜,凯没有重复送礼的习惯,更何况,精金这种好康,凯也没地方去寻找更多。这次凯送给乌瑟王的礼物是一定王冠!

一顶华丽到极致的王冠,更重要的是这顶王冠完全是由珊瑚和珍珠构成的。

“这顶王冠叫做渔夫之冠,是我在亚特兰蒂斯游历的时候,由亚特兰蒂斯的渔夫国国王赠与我的礼物。虽然这个名字不怎么好听,但这顶王冠却是渔夫国最为珍贵的宝物,它是由珊瑚天然形成的王冠,没有经过任何打磨,亚特兰蒂斯人只是在上面放上了几颗金色的珍珠。”

听到凯的解释,乌瑟王脸色立刻变得极为满意,事实上在凯拿出这顶王冠的时候,他就已经满意之极了。虽然不是神兵利器,可一定由珊瑚王冠也足以让他惊喜莫名。

凯尔特人的航海技术并不怎么好,要不然也不会只在英格兰转悠了,这也导致了在凯尔特人诸国,珊瑚和珍珠极为罕见,是比黄金宝石更加稀有珍贵的宝物。在其他国王那里,要是王冠之上要是能镶嵌一些碎珊瑚,也足以让他们满意了,要是镶嵌一颗珍珠,那会引来所有国王的羡慕。

而凯送给他的这顶王冠呢?通体由最美丽的红色珊瑚构成,还是天然形成的,上面那些略带金色的珍珠那更是价值连城。乌瑟王甚至都怀疑,要是他愿意将这顶王冠卖出去,估计会有国王愿意拿自己的王城来换。

有了这顶王冠,乌瑟王就可以尽情的向所有人宣布卡梅洛特城的富有和强大。这种诱惑对一个国王来说,绝对无法拒绝。

最后,凯将自己的目光看向了在一旁的莫甘娜。莫甘娜从一开始就一直带着一种骄傲的笑容看着凯在那里意气风发,让所有人惊叹。

直到凯将目光看向自己,莫甘娜才缓过神来,脸上立刻就布满了红晕。

凯上前拉着莫甘娜的手,给了女孩一记摸头杀。

“还有我们的莫甘娜,我怎么可能忘记自己最可爱的妹妹呢?”说着凯就牵着莫甘娜的手,来到一堆盒子面前。指着这些盒子说道:“这全是你的,我可爱的莫甘娜公主。”

接着仆人们怀着激动的心情,飞速的将那些盒子打开。经过之前两件礼物的铺垫,没人会认为凯爵士送给莫甘娜公主的礼物会普通。

结果这一打开,不得了。所有人都被里面的东西晃瞎了眼。

充满异域风情的黄金首饰,珠宝,艺术品,神秘的丝绸。但其最引人瞩目还是一套女士铠甲和一对稍微短小一点的骑士剑。这些东西无一不散发着财富的光芒,甚至连见多识广的乌瑟王都以为自己来到了自己的国库。

莫甘娜看到这些东西,突然有点手足无措。她当然喜欢凯送给她礼物,可这些礼物实在太过于贵重了!贵重到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乌瑟王是一个节俭的国王,虽然好面子,但其实私底下并不奢靡。作为乌瑟王的养女,莫甘娜虽然从来不缺任何东西,但也从未见过如此多的财富。

“怎么?我可爱的莫甘娜小姐,难道要拒绝你的凯?那太令人伤心了!”凯装模作样的说道。

第八章:前世今生(求收藏)

最后莫甘娜在乌瑟王的鼓励下,还是接受了凯的礼物,但接下来她马上忍受不了其他人的眼光,害羞的躲回了自己的房间。看到莫甘娜的小女儿姿态,乌瑟王也老怀安慰的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莫甘娜喜欢凯,这一点几乎资历老一点的人都知道。而现在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送给了莫甘娜如此多贵重的礼物,代表了什么意思,所有人心里都清楚。

乌瑟王更是乐见其成,莫甘娜虽然对外说是他的养女,但实际莫甘娜是他的亲生女儿!这一点整个王国也只有三个人知道,一个是他自己,另一个是王家药剂师盖乌斯,最后就是凯了!

这间涉及到一系列的狗血故事,乌瑟王并不想让别人知道。盖乌斯因为是乌瑟王的挚友,所以知道。而凯则是因为一个意外而知晓了其的秘密。

所以对乌瑟王来说,他始终对莫甘娜有一种愧疚心里。他希望莫甘娜能够好好的生活下去。

嫁给凯,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凯虽然有点天真,可除了这一点,乌瑟王也不得不承认,凯是自己这辈子见过最优秀的年轻人。更何况凯还知根知底。

凯从小就在他身边长大,凯长这么大陪在他身边的时间都超过了凯自己的亲生父亲。

乌瑟王了解凯,他更知道,凯绝对能给莫甘娜幸福。

……

晚宴在一片惊叹和欢呼结束,这一天或许会在卡梅洛特的历史当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今天发生的事情一定会被所有人津津有味的重复重复再重复。

可是,虽然所有宾客非常尽兴,可凯的心情却并不好。

他一个人站在王宫城堡的高层露台之上,静静的看着灯火渐熄的王城。突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失落。

凯有一个秘密,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秘密。

他是一个穿越者。

他本来的名字已经不重要了,特别是在他‘回家’之路彻底断绝之后,凯的本名在这个世界真的一点都不重要了。他前世是一个警察,当过兵,在部队里的时候,表现虽然算不上兵王,但绝对算得上一名优秀的人民子弟兵。

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他被迫退役转业,然后在自己家乡的城市成为了一名刑警,当过侦察兵的经历让他的警察生涯还算成功。虽然没抓到过什么杀人狂,高智商罪犯之类的狠角色,毕竟他所在城市只能算三线城市,没那么多刺激的经历。但他也成功破获过不少案件,抓捕过不少犯罪嫌疑人,他自认对得起头顶的警徽。

他穿越的经过也没什么可说,就是一次突击抓捕过程,牺牲了。他唯一庆幸的是,那场追捕,只牺牲了他一个。其他同事没事。他前世虽然不算孤儿,但父母早就不在世了,也没妻儿,女朋友虽然交过几个,但大多因为工作原因谈不长就分手了。

典型的孤家寡人,死了也没什么可惦记的。其他同事就不一样了,要么年纪不大,要么有儿有女。而且那次是他指挥,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失误导致其他人付出代价。

总而言之,他醒来之后就穿越了,不是那种身穿,而是一醒来就成了一名婴儿。之后他就在卡梅洛特长大,亲生父母也很爱他,将他留在卡梅洛特倒也不是因为什么狗血剧情。

完全是出于贵族的规则。

凯是第三子,家的老幺,没有继承权。家里的财产也没有余力供养三名孩子。这里的供养可不是说养不起,他家世代贵族,怎么也不缺他一口饭吃。

这里所谓的供养,是成年之后的事。凯的长兄是长子,是最合法的继承人,家族的领地归他继承。他的二哥,也比凯大不少,虽然没有继承权,但父母也早就帮他想好了出路,他会继承母亲陪嫁的一小块领地,同时家族也会分封出一小部分领地,让他得以成为一名领地骑士,继续效忠家族。

但到了凯这里就有点问题了,凯的家族虽然悠久,但并不是什么大贵族,家族不可能让领地继续分散,这会威胁到家族的存在。

这是这个时代所有小贵族都需要面对的难题,孩子多了,就必须有所取舍。不可能做到一视同仁,那是对家族的不负责。毕竟一个骑士头衔也不是那么好得到的。

骑士必须是贵族,这一点没什么可说的。其次,必须要是有产者,在这个时代,人们更相信有产者,那些无产骑士给人的印象是没有忠诚,能力不足,甚至是流氓。总之流浪骑士并不是一个好听的称号。

而‘有产’,可不是一间房几亩地就行了,那是真正的领地。

这个领地要么是国王分封,要么是家族继承,没有第三种选择。

但国王分封,又太难。毕竟一个平民或者一个无产骑士很难得到国王的信任和赏识的,这是一个死循环。所以家族继承就成了主流。

所以凯的前途就成了问题。

不过还好凯的父亲有路子,凯的父亲,艾克特爵士是乌瑟王的挚交好友,从小光着屁股长大的那种。总之因为和国王关系好,艾克特爵士就走了国王的路子,将自己的第三子送到了国王那里,成为了王室侍从。

这也是贵族为家族没有继承权的孩子寻找机会的最好的办法,当然一般来说,必须和王室关系很近才行。

也因为老爹的关系,凯从小在王宫长大,乌瑟王也爱屋及乌,对凯并没有像对其他侍从那样,而是真心将凯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甚至最后干脆直接宣布让凯成为自己的养子。

这间虽然有着先王后喜爱凯的原因,但出了名古板固执的乌瑟王能做出这种决定,绝对是出于真心。

在这个时代,养子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认的。在法律上,养子也拥有继承权!虽然继承权比较靠后,但也是国王的潜在继承人,特别是当时乌瑟王并没有亲生子嗣。当时几乎所有人都在反对乌瑟王这个决定,连凯的亲生父亲艾克特爵士也一样。

要是乌瑟王始终没有孩子,或者乌瑟王突然在战场上暴毙,王室就要跟换血统了,这个牵扯太广了。更何况,当时的卡梅洛特城,有些人已经知道,王后已经没有生育能力了!

这简直就是让凯直接成继承人。

那几年王后和乌瑟王都面临巨大的压力,直到亚瑟出生,这才让一切平息。

凯也就这样在卡梅洛特城平安长大。

毕竟是穿越者,前世带来的知识和经历和金手指,都让凯表现的无比优秀,这让乌瑟王极为得意,认为自己当初收凯为养子是无比正确的决定。

而凯也没有辜负乌瑟王,他刚刚成年就在王国的骑士大赛上,一举击败了诸国的骑士成为了冠军骑士。乌瑟王也不小气,直接在凯十岁成为冠军骑士的时刻,分封凯成为爵士!

不过,随后凯就做出了一个令乌瑟王异常愤怒的决定,他决定将领地交给国王管理,然后直接孤身一个人开启了环游世界的旅行。

这让当时的所有人都不理解,他们想不出凯为什么会做出如此不智的决定。

只有凯自己清楚,他想回家!

第九章:金手指和回家(求收藏)

华夏人讲究狐死首丘,落叶归根,凯上一世也是出生在比较传统的家庭里。对这个很看重,就像以前,他每年过年不管怎么样都会回老家一样,哪怕他在老家已经没什么亲人了,但如果不这么做,他始终会觉得少了点什么。

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也一样,他是一个成年人,有着完整的三观,所以哪怕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对凯非常好,可凯毕竟不是真的小孩,对他们始终有点疏离。他害怕,害怕自己真的接受这一世的亲人,会让自己遗忘另一个世界的亲人朋友。虽然他不确定这种事会不会真的发生,但他心总有这么一根刺。

特别是当凯的金手指觉醒的时候,凯想要回家的念头也越来越强烈。说起金手指,凯也不知道那是从哪来的,总之在他十岁第一次跟随乌瑟王狩猎,他独立杀死一只半大的野猪之后,他的金手指就觉醒了。

凯的能力非常特别,甚至有点邪恶,一开始的时候凯甚至对它非常排斥。

凯的能力很简单,就是‘杀人得经验’,凯也不确定他的形容准不准确。

但从他杀死那头野猪之后,他就能感觉到一股能量从野猪的身上涌入自己的身体之内。这股能量让凯的力量变得更大,身体更灵敏,头脑更清醒,思维更灵活,记忆力更强。

同时脑海,还多出了很多网游都会有的属性面板。面板很简单,只有几行字。就是三项属性:力量、敏捷、精神。和一个能量条。那三项属性很好理解,基本上玩过一点网游,甚至看过一点类似的都能懂。

真正让凯感到忌惮的是那个能量条。

凯每杀死一个生物,那个能量条就会增长一点,等到能量条满了之后,凯就会得到一个点数,这个点数可以加在三项属性之上。

而且凯的这种能力针对不同的对象,能够夺取的能量多寡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它遵循的规律,跟两样东西有关,一种是凯杀死对象的智力,智力越高,凯能掠夺的能量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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