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兽少女 第460章

作者:圣凌易

就连初代、麦克斯那样的正常奥特战士都能做到附身人类、与人类的意识一体同心,那比他们更强的时雨为什么做不到呢?

要知道,凤凰寺时雨,可就是菲尼克斯奥特曼本人啊!

第九十三章:平行世界的时雨小姐

“又是一记本垒!漂亮!”

喜比刚助教练看着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最终落入观众席的棒球,开心地笑了起来。

而站在投手位置上的飞鸟杏却是看着那一记本垒打,皱起了眉头,整个人散发着一股低落的感觉。

其他的球类运动,无论是什么,只要你的球从赛场上飞到了观众席上,那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出界。

但是棒球却是不一样,如果有人能够一棒子将投手投出来的球打到了观众席上,那这将是一记非常漂亮的本垒打;做到了这一点的球员可以不需要经历和防守位上的对方球员勾心斗角、可以不需要像是有一辆边境英雄墓地的泥头车在背后追你一样的夺命狂奔;她只需要优哉游哉地从本垒跑到一垒、然后二垒、三垒,最终在从三垒回到本垒的路上和自己早就站在旁边伸出手的队友们一一几章,最后踏上属于英雄的宝座,将这一分轻巧地收入囊中。

再之后,甚至于捡到了被她打上观众席的棒球的那位幸运观众还会拿着那颗球去找这位英雄要签名。

而至于被打出了这一记本垒打的投手,将会在对手优哉游哉地在他们视为尊严的垒位上优哉游哉地踩过的时候,接受来自队友视线的灼烧。

很显然,现在的飞鸟杏就面临着这样的一个情况。

好在,虽然她是被打出本垒打的那个失败者,但是现在并非是正式比赛的时候,而是正常的训练。

“我说,如果只是直球的话,就算是再快、再猛,它也是不会逃出我的捕捉范围的,而只要它被我打中,那你施加在这颗球上的所有力量都将反馈成为我的力量。”

刚刚打出了全垒打的球员轻轻地将手中的棒子杵在了地上,整个人趴在球棒上,轻笑着看着飞鸟杏。

那是一位有着惊人的美貌的少女,被束成一个高马尾的头发自棒球帽之后垂下,身穿的棒球球衣将她那有纤细但却像是猎豹一般充满了爆发力的身体衬托出来。

就像是一只凤凰一般,即便现在并没有展翅飞翔,她也依旧如同火焰一般耀眼。

对于少女的话语,飞鸟却只是重重地哼了一声。

“明明你这家伙无论什么球、谁投的球,都能一棒子打出本垒打!”

飞鸟的控诉倒也不是没有道理。

凤凰寺时雨,这个名字即便是放在MLB当中,也绝对是一个传奇。

MLB唯一的女性棒球运动员,依靠绝对的实力,进攻位上只要出手必是本垒打,防守位上虽然并非是最重要的投手,但是担任的却是一垒这样同样重要的位置,圣路易斯红雀的凤凰女王。

她头上的名号太多、太耀眼了。

以至于即便是她年纪轻轻就已经退役退出了MLB这个大舞台,她依旧是棒球联赛历史上的传奇。

和她相比起来……

飞鸟看着自己的手,在投出了那一记直球之后,她的手都在颤抖——这无疑是她最棒的高速直球,但是却依旧是被轻易地赋予了一记无情的本垒打。

喜比教练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飞鸟的身旁,拍了拍她的肩膀。

“你也稍微休息一下吧!飞鸟。”

如此说完,她还对着凤凰寺时雨使了个眼色。

看到这样的喜比教练,凤凰寺时雨也是笑了笑,随后将手中的球棒轻轻地放好,来到了飞鸟杏身边,拍了拍她的后背。

“MLB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舞台,我相信它很适合你。”

对于时雨的这一番话,飞鸟却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算了吧,我只是一个只会投高速直球的蠢货而已。”

高速直球这种东西虽然看起来很有冲击力,但是那也只是针对初学者而言;年轻胆怯的初学者在面对快准狠的高速直球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躲避,生怕砸到自己身上;但是对于有着诸多经验、不缺乏勇气的老手而言,相比起耿直的高速直球,他们更害怕那些不知道会往哪边拐的变化球。

至于高速直球?就算再怎么快、再怎么猛,那也仅仅只是人所投出来的球,绝对不可能超过人的反应速度。

看着飞鸟的那番话,时雨却是直接伸出手,敲了敲飞鸟的脑袋。

“笨蛋,你不会还在纠结当年那场甲子园吧?”

理所当然。

凤凰寺时雨和飞鸟杏是从小就在一起玩耍的好朋友,当然小时候还要带上另外两个男生——圆大古和高山我梦。

从小玩到大的四人即便是现在都像是兄弟姐妹一般亲密无间,当年四个孩子还经常在一起看奥特曼玩一些诸如此类的游戏,畅聊着自己的梦想。

当然,因为梦想都是当棒球手,再加上都是女孩子的缘故,凤凰寺时雨和飞鸟杏要更加聊得来一些;而且这两人直到上学都依旧是在同一个班上,甚至于这种同班同学的关系甚至于一度持续到高中。

而在高中的时期,日本的青少年们当然最关注的便是青少年高校社团之间的比拼了;这其中,最受人关注的自然就是甲子园棒球和玉龙旗剑道了。

同校的凤凰寺时雨自然也是和飞鸟杏一起参与了甲子园的赛场,带领着自己的队友一路打拼到了最终的决赛场上。

最终,因为在关键时刻飞鸟的三发用于炫技的变速球出现了本不应该出现的失误,导致她们最终没能在甲子园上夺冠。

而这,也是为什么飞鸟会投不出变速球的缘故。

也正是因为那一次失误,飞鸟从此失去了作为投手的资格,只能在毕业后来到了这里成为球童和助教,没能踏入赛场一步。

而和她不一样,凤凰寺时雨却是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梦想,在失去了飞鸟这位挚友的支持后在第二年带领队伍一雪前耻,成功地在甲子园赛场上夺得了她的第一个冠军。

“真羡慕你啊!能这么有勇气。”

飞鸟看着身旁仿佛像是火焰一样无时不刻都在释放着光和热的时雨,羡慕地撇了撇嘴。

当年那场甲子园决赛失误的可不只是飞鸟一个人,时雨也是因为过于耿直无法识别对方投手的变化球而被三振出局,没能在甲子园上展露出自己的本垒打;只不过和事后消沉的飞鸟不一样,时雨却是在拿之后再一次苦练了一年,最终练就了无论什么变化球都能打中的本事。

“你管这叫勇气啊!还真是谢谢你的,我依稀记得当年大家都说这是鲁莽来着?”

时雨笑着说道,拍了拍飞鸟的肩膀。

“无论前方是什么,只要是我决定了的道路,我就一定会去走,就算是碰壁,就算是头破血流;只要我还能站起来,就不会放弃;无论挡在面前的是谁,我都会将其跨越;飞鸟,我相信你也有这样的意志的。”

“但是……你不还是在当打之年选择了退役吗?”

飞鸟不解地看向自己的挚友。

老实说,身为球童的她平时的工作只是捡球而已,根本上不了场,不是喜比教练不让,而是她根本不想;今天之所以久违地回到了场上投出了自己最得意的一球,那完全是因为自己挚友退役的事情。

她不明白,时雨这样的人为什么会选择退役。

“为什么退役?那当然是我的梦想已经达成了呀!”

对于飞鸟的询问,时雨这样回答道。

“蝉联了三年的MLB总冠军,在奥运会、亚运会上夺冠,这些年幼时的梦想我都已经完成了,现在选择一些别的生活,我想这应该是合理的吧?”

伸了个懒腰,时雨眯起了双眼。

“老实说,我打算结婚之后就到日本到处看看,然后再去到我父亲的家乡神州去见证一下他在我年幼的时候一直诉说的那些风土人情,再之后……我大概会跟玛雅一起去唱歌?好吧说笑了,我完全没有音乐方面的天赋。”

如此说着,时雨的脸上却是浮现出了笑容。

“不过没关系,我还有很多的时间可以挥霍我接下来的人生呢!”

对此,飞鸟无奈地摇了摇头。

时雨的梦想完成了,但是她呢?

她的梦想还没起步,就已经死了……

还没等她惆怅过呢,时雨的巴掌就再一次落在了她的背上。

“我说你能不能轻点?”

飞鸟杏无奈地看向自己的挚友,却是看将她正在对着街对面挥手。

在那里,一个穿着黑色哥特式裙装的女孩正笑着回应着时雨。

她知道,那是时雨的未婚妻,摇滚巨星克里斯玛雅。

“叫上我梦和大古,顺带把墩子和丽娜姐也叫上,你也带上良小姐,我们一起去诸星叔的店里搓一顿?好久没在一起聚过了!”

听着挚友这样说着,飞鸟也是不由得露出了微笑。

“好啊!难得你能回来!”

如此说着,两人道别,时雨笑着踏上了前方交通灯闪烁着绿光的人行横道。

而就在这时,飞鸟却是突然注意到了另一个方向,她的双眼瞬间瞪大。

“时雨!小心!”

“嗯?”

友人的呼唤吸引了时雨的注意力,她回过头去,而在下一秒,一辆失控的汽车就狠狠地撞在了她的身上。

“时雨!”

惊呼声响起,飞鸟立刻向前跑去,同样惊呼出声的还有时雨的未婚妻玛雅小姐。

不过,没有人看见的是,在汽车撞上时雨的瞬间,一道金红色的光钻进了她的体内。

第九十四章:时雨超人,睁开眼睛

疼痛,鲜血;时雨艰难地睁开了双眼,却是发现眼前的一切都迷迷糊糊的,像是被蒙了一层看不清的纱;半边世界被染成了红色,身体内部传来了阵阵痛苦;耳边传来了一阵若有若无的喊叫,听不真切;想要站起来,但是平时操纵自如的身体现在却是完全不听使唤。

“真是糟糕啊!”

这就是被车正面撞上的感觉吗?

时雨不由得想到。

她对车祸这种事情实在是并不陌生,毕竟,她的父母——时中与凤凰寺琳就是在一场车祸当中丧生的。

同样是一辆失控的汽车,但是妇妻俩在感觉到危险的来临的时候,却皆是在第一时间护住了自己的孩子。

也正是因此,她在那场车祸当中幸存了下来,之后由大姨妈凤凰寺莉抚养长大。

她时常思考,如果当初父母不在身边,或者父母并未在第一时间护住她,那最终会怎样?被汽车正面撞上的感觉是什么?

而现在,她知道了。

不听使唤的身体终于跌倒在地上,不再动弹,她恍惚的意识也是在这时陷入了黑暗。

甚至于,还没有留下一句遗言。

倘若没有意外的话,名为凤凰寺时雨的年轻生命就将由此终结。

不过,万事总有意外,所谓命运,所谓规则,所谓预言;在这个世界都不是什么无法被打破的东西。

“时雨超人,睁开眼睛!”

恍惚当中的时雨听到了这样的声音,她无法睁开眼睛,但是在她的脑海当中却是模模糊糊地出现了一个金红色的身影。

怎么说呢?

眼前的身影依稀可以看出自己幼年时所崇拜的特摄剧英雄奥特曼的模样,但是……

相比起自己印象当中身体又银色与红色所构成、没有什么复杂的装饰的简约形象;这一个不但本身是个女性奥特战士,而且身体上的装饰和花纹都太花哨了。

虽然那并非是那种单纯色彩与装饰堆叠的暴发户式的奢华,而是有着一定规律、看起来人人赏心悦目的艺术品一般的色彩;但是对于奥特战士来说,至少时雨是没见过这么花哨的奥特战士。

当然,这种繁复花哨的装饰却是反而挺受时雨的喜爱。

她并不是什么谦逊的人,相反,她这个人非常的高调;她是会将自己的将被奖状奖牌全部好好地摆放在房间当中作为装饰、对于她所认为的自己能配得上的夸赞都会微笑着应下的那种人。

对于她这样的人来说,那些复杂花哨的东西反而是加分项。

“你是谁?”

虽然无法醒来,但是她依旧是可以发出这样的声音。

“我是菲尼克斯,如你所见,是一位奥特战士。”

“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奥特战士吗?”

时雨的话语虽然是疑问,但是却并没有多少疑问的语气,反而是带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不过菲尼克斯却是并未对她的这句话做出什么回答,而是继续自顾自地说着话。

“你本来应该在刚才的车祸当中丧命的,但是我救了你,暂且将我的力量与你融合在一起,因此修复了你的身体,将你救活了。”

“换句话来说,现在我们处于一体同心的状态,只要使用我的力量,你就能变成奥特战士。”

“我对那些到不怎么关心,不过,既然你救了我的命,那想必是需要我使用你的力量去做一些事情,对吗?”

时雨如此问道。

对此,菲尼克斯则是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