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的画风与众不同 第202章

作者:正在吃瓜的饕餮

今年过后,这支特殊部队的人数也达到了三十六人。

不过大伟来这里并不是为了考察魔弓的情况。

他来是为了看那些新的装备。

随着炼金术的越发精湛,大伟对武器和装备的铸造也有了新的想法。

通过使用血族的技术和梅里斯的血魔法。

创造出了附魔武器,也可以称其为血肉武器。

通过制造一个武器容器,再将从驯兽部那里搞到的生物过来进行装备研发。

他制造了一个与武器共生的血尸活体。

没有意志只有本能。

使用者通过使用者杀戮更多的受害者来喂饱他。

然后进行魔力释放,来达成恐怖的斩击或者给使用者增益。

“我在血肉改造方面的天赋可真强啊。”

感叹了一句后,他继续干活。

将武器升级到了2.0,3.0。

减少了意志干扰和渴血影响,但还是有一点点影响。

所以使用者必须是那种意志力极其强大的存在。

“所有冠军都是如此。”

但还是需要选择那些意志力最强的人来进行使用。

他们要充当接下来要组建部队里面的清理杂鱼的存在。

他在这里呆了两个月,调动了大量的资源。

终于整出了一套装备。

可以用来加快冠军清理杂鱼的速度,让他们快速部署到正确的位置。

一把活体大剑,加上一只活体的护手。

只要装备上就可以使用这两个武器来进行战斗。

活体大剑可以不断吸收血来充能,还可以给护手充能。

护手可以储备魔力,并减少大剑对使用者的影响。

大剑可以提供魔力斩击和速度增幅。

让使用者越杀越快。

他调集了十六名意志力最坚强的战士来这里熟悉武器。

并进行了多次测试。

最终成功失败,武器太脆了,很容易断,因为是活体的断后又不锋利了。

“直接加重加大!”

将原本锋利的大剑变得大变重了好几倍。

这样就不会轻易断了,而且除了可以砍人外,还可以砸人。

大伟进行了修改。

最终整出了较为合适的大剑。

这些拿着血肉武器的冠军也被大伟编辑为特殊部队。

叫猩红之刃,或者叫冠军.横扫者。

三十六名魔弓,十六名横扫者,再加上一百六十六名碾骨者。

这就是大伟这些年选拔出来的冠军成果。

十二名魔弓加十二名横扫者,再加上二十名碾骨者,和六名指挥官。

组成了大伟的冠军混合战斗小组。

可以用山轮兽进行战场投放来执行各种艰难的任务。

而剩下的碾骨者被大伟编织起来用来当碾骨者战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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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步入老年化

一队十二人的巨兽猎手还在进行狩猎任务。

大伟只能带着剩下的部队回去了。

那里曾想自己回到首都后,就看到了不得了的东西。

一只白痴恶魔摇摇晃晃,一边大哭一边飞。

那个速度是快到离谱让他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城市里面正在发生骚乱。

但因为他带着魔弓和横扫者回来,而快速平息了下来。

高大的大伟让首都的人民变得非常安心。

甚至连天空中的东西也觉得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发生了什么?”

“陛下……上方的那些家伙突然袭击了我们!”

“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没有,他们倒是死了好几个。”

“那应该是一群憨批。”

与这里职位最高的冠军进行了解后,他马上将目光看向了那个披毛族马戏团。

对方听着其他人对大伟的称呼,再看着他无比魁梧的身形。

立刻明白过来直接跪下行礼。

“我们这里不兴跪拜。”

大伟拉起了那只老虎。

“你们是怎么回事?那些恶魔为什么会袭击你们?”

他们的团长还没有开口,旁边的一只小白猫就开始说话了。

“我们并不知道……”

“小菊!”

“让我来说。”

泰格打断了小白猫的话,将自己的项链拿出来,给大伟观看。

那是一块红色的灵魂结晶。

“魔帝的灵魂碎片?”

“是的……就是前魔帝的灵魂碎片。”

也是史上最强大,最邪恶的魔帝,曾经指挥着魔族大军统治了整个人类诸国吃掉了兽耳人一半领土,还占领了披毛族的领地。

如果不是在最后的紧急关头各族在精灵和妖精的帮助下团结一致,靠着矮人帝国和精灵,拖住魔帝的主力部队。

让那些强大的战士将魔帝给击杀了,他们现在可能还是被那些恶魔所统治。

“魔帝的灵魂被分成了五块,我的家族是负责保管的守护者之一。”

那么重要的东西竟然会在外面。

不是应该好好守护起来的吗?

“现在距离前魔帝统治……已经过了三千年,人们早就忘记了。”

“他们也不再保护这块灵魂碎片。”

毕竟已经死了很多代人,如果忘记了可以算是情有可原啊。

当然,那些长生种除外。

如果连他们忘记了那就真的有点糟糕了。

也许可以去问一问维娜奇那个家伙。

“你们现在打算怎么办?”

“我们打算继续出发,将这块灵魂碎片送到精灵那里去。”

“这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点了点头大伟觉得这个想法很不错。

交给那些精灵来保管,总比被人抢走比较好。

而且这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

“我觉得不太可以。”

一个声音插入了进来,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大伟也看了过去结果发现是一个熟人。

“雷蒙?”

“晚上好,大伟!”

“你和维娜奇是怎么回事?”

雷蒙和维娜奇的父亲认识,他是赞助雷蒙完成学业的人,所以雷蒙发誓要报答他们。

结果等他完成学业归来后。

才发现维娜奇的父亲死翘翘了。

那他就只能报答维娜奇,给她当了一百年的走狗。

“我在履行完大小姐的强制命令后就可以离开了,那个时候如果没有完成任务的话我可能还要再呆上一段时间。”

“不过,那个时候的大小姐收回了命令,让我也算是完成了任务。”

原来是这样啊。

“不过,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在旅行,那是我儿时的梦想。”

“游历世界帮助其他人解决各种问题。”

尽管给维娜奇当了一百多年的走狗。

他也记得自己当初的梦想。

现在已经跑完了整个精灵的地区。

正在前往人类诸国。

“你活的可真潇洒。”

不像我只能养养乌龟,喝喝茶,看看哥布林血汗工厂压榨哥布林的剩余价值。

完全步入老年化。

“不过我最近遇到了一个难题。”

“什么?”

“大小姐没有支付给我工资,我的旅行资金已经用光了。所以我想来这里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