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香今天也在努力的活下去 第58章

作者:本名被盗了

第68节 第六十三章.请问您今天要来点半人马吗?

半人马,那是一种上半身是人的躯干,而下半身则是马身的奇怪生物。根据记载,这种幻想种的起源为希腊神话,据说最初的半人马,便是某个叫做伊克西翁的人类国王和一朵云的后代。

说到这,可能大家会有所疑惑,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啦。毕竟,虽然希腊神话里总是充满了各种奇葩和逗比,但是一般而言,他们最多也就是追追人-妻,制造制造新的大草原啊,又或者,和动物创造下新的种族啊的程度而已,可这位国王,他居然超越上述的那些变态们,和一朵云【~哗~】了,然后诞生了半人马这个新的种族!

鉴于这种情况,想必这货,绝对是个奇葩中的奇葩吧?

事实上,还真的的确如此。根据传说,这个名为伊克西翁的人类呢,最初其实是一个叫做特萨利的国家的国王。

没有什么超凡的血脉,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功绩,更没有什么诸神(特别是女神们)之间的比赛……原本,这个人类应当就这么作为一个混个盒饭就退场的普通龙套,终其一生的。

但是很显然,这位国王并不打算这么做。仗着自己英俊并且国力强大,伊克西翁先生呢,十分开心的玩起了强抢美丽的女性为妻的游戏——哦,不对,根据传说的不同,有的传说中,他和那位女性是互相相爱的来着——然后,为形势所迫,那位女性的父亲最终怒不可恕的说道:

想要娶我女儿?行啊,只要你能给一大笔聘礼,我就同意!

......等等,这位父亲,你的台词怎么好像哪里不对?

好吧,果然奇葩的岳父也是个奇葩。不过有趣的是,没多久,这位奇葩的岳父先生就被不打算认账的伊克西翁设计,活活的烧死了,而这位国王大人,也因此陷入了人人讨打的境地。

按理说,这个故事也差多不应该接近尾声了,可某位扑街的国王却不想就这么结束。为了防止自己不会忽然被某个不知道从哪个角落跑出来的希腊英雄做-掉,更为了躲开成为经验值大礼包的结局,他,向着宙斯哭诉,而宙斯,也宽恕了他的罪行。

至此,如果伊克西翁不再搞事,而是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的话,他大概就能够安安稳稳的活到老了吧?但俗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见到了宙斯那美丽的妻子赫拉之后,惊讶于她的美貌的某人,立马就忘记了自己的妻子,并且开始盘算起究竟该怎么才能给宙斯送上一顶绿色的帽子了。

对此,和某些喜好头上长着青草的逗比们不同,从来只有自己给别人送帽子,但绝对不会自己戴帽子的宙斯,怒了。他将一朵云化为了类似赫拉的样子试探,而某人也没有辜负众望,欲火攻心的瞬间中招,在一番不可描述之后,最初的半人马,诞生了。

说到这,大家应该也明白了吧,既然祖先就是这样的一个奇葩,那么这个种族的性格自然也就可想而知。暴躁、易怒、好色、残忍、贪婪......一言以蔽之,这其实是个对人类十分不友好的种族。要不是两位不是半人马的半人马,多多少少挽救了这个种族的形象的话,恐怕......呵呵。

好了,不再胡扯了,回归正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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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人马,福罗斯,其实便是上面说过的两位半人马之一的后裔。

而有着和祖先一样的名字,现在身为这个不大不小的部族族长的他,此时此刻,正在死命的逃跑。对,你没看错,他,正在逃跑,毫无尊严与荣耀的逃跑。

“等等,叔父,我们就这么放着余下的族人不管逃了,真的好吗?”

身旁,他的侄子一边跑路,一边带着自责的表情问了过来。

“没办法啊孩子,【尊严虽可贵,生命价更高】,不跑的话我们就只能等死,还是最差劲的死法!”

我也不想跑的好吗!

想着自己离开时,那批还在不断的抽搐着七窍流血的族人,福罗斯泪流满面。

天杀的赫拉克勒斯,为毛我们这一族的运气忽然变得这么差了啊!

......好吧,让我们好好的回忆一下过去发生的事情好了。

作为福罗斯的后裔,潘神的子孙,他们这一支半人马,和伊克西翁的后裔不同,热情、好客、稳重、喜好音乐并且充满好奇心。当然,作为半人马,他们还是多多少少有些暴脾气和易怒的,但是比起其余的半人马逗比们,他们完全有资格宣称——那和我们不是同一个物种。

因为好奇,他们离开了家乡,四处流浪,见到有趣的地方,就定居一阵子,无趣了,就离开,再次踏上旅途。周而复始,周而复始。而在五十年前,因为觉得累了,准备暂时休息一下的他的父亲,便在这附近的森林里建立了一个半人马的村落。

到了现在,即使世界似乎变得奇奇怪怪,即使双足飞龙忽然频繁出现,即使各种怪物层出不穷,但半人马们,依旧悠闲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最多,偶尔因为好奇心,做个死。

当然,他们也有作死的资本。强大的实力自不用说,因为擅长烤肉和酿酒,又熟悉附近,在最近,这群半人马们,可是搭上了龙之魔女的厨房负责人这条线,摇身一变,成为了龙之魔女的厨房食物专用供应商了。

可想而知,在有了这根粗大腿后,原本就好奇心泛滥的这一族,自然就更加高兴的作死起来了,而如同因为好奇心的原因,惨遭赫拉克勒斯那个坑货坑死的祖先一样,这一回,他们果然也把自己给坑死了。

不久前,福罗斯一族接待了两位奇怪的人类客人,一男,一女,男的英俊潇洒,女的温柔美丽。不过这不是重点,当然最初小看了对方导致自己被吊打更不是重点,福罗斯看中的,其实是那个男性的音乐才能。

没错,那个人类男性,绝对是个音乐天才。听着美丽的音乐,和他们愉快的交谈,福罗斯一族很快就和这对男女成为了朋友。于是呢,虽然名义上从属于龙之魔女,并且还是她的厨房食物专用供应商,但是本着朋友才是最重要的原则,这群半人马十分淡定的拿出了自己珍藏的药物,治疗好了两位人类朋友的伤。

嗯,我们知道他们是龙之魔女的敌人,并且还知道,他们现在正准备前往奥尔良偷袭龙之魔女,但是,那关我们什么事呢?动听的音乐千载难逢,热情的朋友百年难遇,不就是一根粗大腿吗,大不了事后追究时我们卷铺盖走人——再说,那个龙之魔女能不能在新朋友们的偷袭中活下来,还是个未知数呢,不是吗?

抱着这种思想,这群兼职负责奥尔良外围警戒的半人马们十分无节操的告诉了两人如何才能不被发现的跑到奥尔良附近,甚至还贴心的指点了对方怎么避开一路上的双足飞龙巡逻兵。对此,新朋友们十分高兴,那位叫做莫扎特的男人甚至当场作曲,让半人马们好好的高兴了一回。

而送完朋友们后,半人马们没多久,就又遇见了一个人类,唔,或者说是半人半龙?反正,本着远来就是客,只要不怀有恶意,就都是我们的朋友的想法,福罗斯他们友好的上去打了声招呼,而对方,也十分高兴的回应了。

虽然不明白什么叫做【这片森林很好,我想开一场演唱会】,但是至少确定了对方应该也是个音乐家,或者说是歌唱家的半人马们,听此,十分高兴,正遗憾之后没有音乐听的他们当机立断,把那位小姐请回了家,准备开个宴会欢迎她。

而首次被如此欢迎,首次居然有人愿意做自己的听众,并且还兴师动众建造了舞台(半人马们其实只是在准备宴会来着)的某位伊丽莎白小姐,直接就感动的哭了啊。没错,被半人马们的热情感动到热泪盈眶的她啊,拍着胸口保证,自己绝对会全力以赴,绝对,会好好的唱歌来回报这群新粉丝们的!

听到这句话后,半人马们当然也很高兴啦。于是,当晚,在其乐融融的气氛中,福罗斯带领着自己的族人,近距离的好好欣赏了一场……地、狱、演、唱、会。

“哦噗!”

一口老血吐出。

“居然......居然践踏了我们的真心,还想彻底的杀死我的族人,我,我和你拼啦!”

然后是七窍流血。

最后的最后,已经快要被歌声活生生弄死的福罗斯们,带领着硕果仅存的几位同族,留着血泪冲向了那个半龙小姐……不!是半龙恶魔!虽然因为事发突然,他手里唯一的武器就是两根还串着冒着油的烤肉的木棍,但是,他毫无畏惧!

“潘神的子孙绝不会逃跑,这是我等的荣耀噢噢噢噢哦哦哦!”

没错,他们最初的祖先,是那位丑陋、弱小、有些好色、擅长音乐,却连喜欢的女性都不敢告白,永远都不起眼的潘神。但是,那一回,那一天,在众神的宴会上,恐怖的怪物忽然闯入,无法降服它的神明纷纷逃开,胆小的潘神,却抱起了自己喜欢着的,因为恐惧而呆立在原地的仙子,夺路而逃。

怪物在追,潘神在逃,最终,走投无路的他举着仙子,义无反顾的踏入了那片被诅咒的湖泊,那个只要踏入,就会被变成鱼,连怪物都不敢踏入的湖泊。最终,怪物退去了,仙子得救了,可潘神的下半身却沾上了水,变成了鱼,而这也就是......魔蝎座的由来。

没错,面对伤害自己珍视的存在的强者,我等,无所畏惧!

而另一方面,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歌声到底有多么可怕,直到福罗斯等人扑了上来才发觉不对的某位爱抖露小姐,也毫不畏惧的和福罗斯他们打了起来。在完全不清楚缘由的她看来,这群半人马们果然不含好心,本小姐好心好意接受你们的邀请,给你们唱歌,结果呢?

结果你们居然在我唱到一半时就原形毕露,准备袭击我了!什么?七窍流血的族人?那肯定是感动到哭了出来,然后发觉只是哭了出来还不够,于是才七窍流血了啦,没办法,本小姐的歌声就是这么的动听,看没看到,他们都感到主动放弃了你们那肮脏的袭击计划了哟?

“见赫拉克勒斯那个坑货去吧你!那分明是你的歌声,不对,是噪音!噪音太难听了吧?!?”

“哈?你再说一边!居然敢说本小姐的歌声是噪音,虽然我知道从零开始成为偶像要勇于接受歌迷的讽刺,不过你们实在是太过分了!决定了,我要放干你们的血啊!”

以这句话为开始的信号,非人们的战斗,就此开始!而就在他们战起来之后没多久,北方,忽然出现了刺耳的声音,那是......许多树木倒地的声音,那是,【什么】在狂奔的声音!

“这是什么情况?”X2

为了不被渔翁得利,两方暂时罢手。很快,怪异的源头显现,那却是一头野猪,一头大概,能撞死八九个刷子程度的巨大野猪。

“北方的野猪领主?”吐了一口血沫后,福罗斯惊讶的喊道,“嗨!吾友,你这是怎么了?”

“唔?!?福罗斯,我居然已经跑到了你们的村落了吗?”野猪的脸上,十分人性化的显示出了惊讶的表情,不过这表情很快就被惊恐替代,“不对,快跑,快跑福罗斯!否则我们都会被吃掉的,被我后边的那个,给吃掉的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伴随着惨叫,野猪的后背忽然又多了一道伤口。福罗斯这才注意到,一股强大的气息一直在好友的背后不远处紧追不舍,等等,这是,这是龙的气息?还是赤龙!

“潘神在上,坑货赫拉克勒斯啊,我们今天为什么会这么倒霉?!?撤退了,迈迈毗!”

“咦,叔父,你刚刚不是说,【潘神的子孙绝不会逃跑,这是我等的荣耀】吗?”

“你这孩子这么就这么傻呢?”揉了揉侄子的脸,福罗斯面不改色的带着他狂奔起来,“我的确不怕死,可那是光荣的战死,但现在呢?现在要是再不逃,我们就要被吃掉了啊!被吃掉什么的我才不要呢!!!!!”

“你的节操呢叔父?!?”

逃跑的过程中,偶尔抽空回头看了一下,福罗斯发现,追在老友身后的,并不是纯血龙族,而是一个,身着狰狞的黑甲,看起来十分娇小的少女。但是呢,在见到对方的真正容貌后,福罗斯反而跑的更快了。

废话,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

一,对方真的是龙,现在只是化为人形而已。那么,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自己肯定是想都不用想的跑路我又不是傻瓜,一旦遇到这种存在,当然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啦!

二,对方是混血,只是血脉较纯而已。那么,如果是这一种情况的话,还是那句话,自己肯定还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废话,混血就能把北方领主追着打了,这是个小的,算上可能存在的老的,你妹的,不跑的话,难道还要等着被做成马肉炖野猪肉汤吗?!?

“哼,毫无意义的逃窜。”

因为立香不在场,冷酷的一面无所保留的显现出来了的Alter小姐,冷笑着继续追杀。没错,Alter小姐的敏捷值很低,但,那只不过是常态而已!饿着肚子并且有着一位厨艺高超、惹人喜爱的御主的她啊,此时此刻,速度可是快的不得了的说,再说,论追捕野猪,她可是有着充足的经验的!

“为了我心爱的料理!”被叫做食欲和饥饿的力量极限强化了的Alter小姐喊着喊着,抽出了手中的圣剑,“既然小狮子不在,我也就不再封印这把宝具了,接招,Excalibur——黑暗料理——Morgan!!!”

稍微的改变了角度。

否则,难得的食材可是会被毁灭殆尽的。

夹杂着无数黑暗料理的黑色光柱闪过,巨大的野猪轰然倒地,附带着,某位爱抖露也被砸了个正着,至于半人马们,由于比较机警的缘故,福罗斯带着包括自己侄子在内的几个同伴,于千钧一发之际躲开,艰难的跑远了。

“......切,要是被小狮子见到的话就糟了,我未来的汉堡的材料,别想跑!”

没错,被立香看见就糟了。对立香而言,所有动物都是潜在的同伴和家人......只要对方能够认同自己。只要认同了自己,只要可以交流,那么,就算是一只飞蛾,立香也会真心实意的将它看为家人,替它着想。而要是再怎么交流,也还是无动于衷,甚至带有恶意,那么,即使同为人类,立香也能毫不留情的当场斩杀。

自然,在这里,还要补充一点,上述的话语,都是指【活着的生物】的。若是死物,立香可不会投入任何感情,对,就和某个只要切掉头和尾,就认不出同类的,走哪炸哪家的傻女儿类似,立香的目光绝对不会在死物上停留,否则的话......

否则的话,在过去的逃亡之中,早已经见证了太多太多悲剧的他,就会被那份悲哀所压垮了啊。

“哦呀,看来在下来到的恰到好处,怎么,这只大野猪和下面的那个,都是食材吗?包括这些,半人马?”

“......半人马之后再说。”

对,要是他们之后侥幸逃脱了自己的追杀,见到了小狮子并且被认可的话,就放了这群半人马,当做追捕野猪时的意外即可。

但......

“但要是在那之前,我先一步找到了你们的话,呵呵。那只野猪和野猪下面压住的那个食材,就就交给你们处理了,先走一步!”

“唔?!?呜呜?!?”

听到这,勉强还清醒着的爱抖露挣扎着打算喊出“我可不是食材啊”的悲鸣,只可惜,在那之前,说着“在下必定不辱使命”的剑士,就一个漂亮的刀背反打晕了她。

“祝,一路顺风。那么,在下拎着这个,你负责那只野猪的拖运,可以吗,列奥尼达阁下?”

“哦哦,这只野猪看起来很重,很好,这一定是个锻炼肌肉的好机会,没问题!”

就这样,两个男性带着食物(暂定),慢悠悠的向着临时驻地走去了。

另一边。

天杀的赫拉克勒斯,为毛我们这一族的运气忽然变得这么差了啊!

半人马福罗斯,此刻,正一边泪流满面,一边悲叹着自己的命运。

啊,已经逐渐接近了呢,那个气息,那是,会将自己等人葬送的气息。

然而,我不想死,不想死,至少,至少不想被吃掉!

这么想着的他,耳中忽然传来了潺潺的流水之声。

“唔!记得这附近有条河,好,只要越过这条河,我就有三成把握逃脱了!”犹记得小河附近有个奇美拉带领的杂居部落的福罗斯,决定祸水东引,“而且,就算失败了,我们也应该至少能像个战士一样死去吧?”

奔跑,森林的尽头就在眼前,而就在冲出森林的那个刹那,福罗斯的眼睛,被某个存在深深地吸引住了,那是,一个正在对岸的河边,努力的清洗着纱布的同类。

等,等等!!!身体里稀薄的神性自动运转,福罗斯眨了眨眼,这一回,他总算是明白了,对面,其实不是同族,而是一位可爱的女性......不,那是女神,一位小小的,可爱的,有着月神阿尔忒弥斯祝福的女神。

“诶,你们是......?”

看着从对岸附近的森林里冲出来的半人马们,小小的女神迷惑的皱起了可爱的眉毛,显得更加的惹人喜爱,然后,【她】注意到了,这群半人马,各个带伤。

“糟糕,居然都伤的不轻,呐,半人马先生们,可以过来一下吗?你们都受伤了,我这里有伤药,尽管已经用了不少,但至少还够你们用的哟?”

“......面对初次见面的异类,不先了解下对方的意图,而是试图治疗......吗?”

“嗯?有什么问题吗,半人马先生们都伤的不轻,对吧?那么,只要你们没有明显的恶意,我就会尽力救治你们的哟?虽然大概只是自我满足而已,但是我呢,已经受够了,别人死在自己面前,而自己却无能为力的场景了......抱歉,说了奇怪的话呢,咦,半人马......先生们?”

这个孩子,居然真的表里如一?

在通过呼吸,提问,语气等途径判断出对面的那位女神没有说谎后,福罗斯忽然沉默了。

“迈迈毗,抱歉,我可能没法带领你们继续逃跑了呢。”

“叔父?”

“记得吗?【潘神的子孙绝不会逃跑,这是我等的荣耀】!”

“可是等等,叔父,你刚刚不是还说了什么【尊严虽可贵,生命价更高】吗?”

“蠢货!【尊严虽可贵,生命价更高】,后面还有一句啊!”

“?”

“【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而且,之前那句话其实并不完整,完整的话其实是——【在心爱的女性面前,潘神的子孙绝不会逃跑,这是我等的荣耀】!明白了吗?”

“咦,咦!?!”

“我啊,刚刚好像恋爱了呢,就在见到那位女神的那个瞬间。”

一直单身的半人马战士说到这,拿起了依旧串着烤肉的两根木棍,摆好了架势。

“那边的美丽的女神啊,快跑,有条饥饿的恶龙快要来了!不过,不用担心,我们会替你争取时间的。”

“没错,誓死不退,半人马战士们,随我冲锋!!!”

“......”互相对视了一眼后,余下的半人马战士们忽然也欢呼一声,然后纷纷拿起了武器——还是串着烤肉的木棍——冲了回去,“誓死不退!!!”

“这,这是什么情况?”立香(性别,男,这很重要,性别,男!),囧囧有神的看着对面的半人马先生们像是发疯了似地杀了回去,“话说恶龙,咦,等等,难道是......Alter,阿尔托莉雅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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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大坑货赫拉克勒斯:他先是坑死了自己的老师喀戎,然后坑死了好奇心旺盛的福罗斯,不过天道好轮回,最终,作为半神的他,也被某个半人马坑死了......详情见百度,我不想凑字数的说。

PS1:七千字,OVER。

PS2:嗯,我要说一句!群里的芙芙唱歌很好听(光速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