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魔王的勇者,超凶 第14章

作者:错爱蔓延

‘在我的家乡有一个说法,叫天子守国门。’我冷笑道,‘王在战争最可能发生的第一线,全民都知道你挂了全都完了,王不退,全民居安思危,若战效死。呵呵,魔族也是这么做,绝对不会这么惨。然而……我却看到了一个在大后方的魔王城,因为那是传统?因为峡谷背后安全?哈哈哈……’

在阿丽亚默然地当儿,吸血族的大长老请求觐见。

‘阿丽亚,抱残守缺是不行的,今后我在哪里,哪里就是魔王城。’我挥手让人带他进来,‘我并不是一味的反对传统,比如妖精必须猎杀的传统就很好。但我们要复仇,需要一个壮大的魔族,那些影响发展的传统必须干掉,如果干不掉,我就干掉那些坚持不利传统的人。’

蛮横不讲理算什么?嘿,我好坏好坏的。

第二十三章 排排坐,吃果果

魔军指挥所很大,毕竟泰赛逊峡谷也作为城市让魔族经营百几十年,指挥所的建筑规模甚至仅次于魔王城的魔王殿。

只不过魔王殿是魔王一个人住的,指挥所却是很多人在使用的。

议事厅撤出了简陋王座之外的所有桌椅,一下就变得空荡了起来,居于主位的我,身后是安德里亚和安德烈两名亲卫头子。

对了,为了方便管理,我命他们为亲卫主副指挥使,统御其余四十四名亲卫。

吃完了水果,我面前的桌面清理干净的当儿,吸血族大长老到了,身后还跟着一位年轻(和谐)貌美的大(和谐)波(和谐)浪长发美女。

吸血族有点像在地球上流传的吸血鬼优雅传说,苍白的脸色,俊秀妖邪的脸蛋,哥特式的西装或长裙,干干净净地,装出一副绅士或淑女的模样。

大长老并不显老,用人类的年龄外貌作对比,他是一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有棱有角的面庞,整齐的小胡子,微笑着,露出两颗尖细的虎牙。

他身后的美女看起来二十多岁的模样,穿着猩红的长裙,在大长老夹着手中的黄金节杖向我行礼的时候,她也优雅的掂起了裙角。

莫名地,心底就冒出一抹厌恶感。

他们太干净了!

两个守序的战争延绵了一年多,每天我都在血水里趟,从很久以前,看到那些在战场后面干干净净的贵族我就不舒服,这两个高等血族,跟那些贵族的作态别无二致。

‘不是说,魔族没有贵族吗?’

【但是,有上位魔族啊。】

看来阿丽亚对这些不作为的高等魔族也是很厌恶的样子。

也是,明明有着足够的实力,却事不关己似的永远处在安全的地方不作为。

“哦?我族的新王,请问您召唤我有什么事吗?听说您不仅拿回了要塞,还给黑森林的光明守军造成了绝对性的打击,难道,您是要告诉我可以回家的好消息了吗?”

我表示不想说话,并给他和他身边的美女身上甩了一个鉴定。

他是八阶血脉系魔法师,五阶剑士。

她是三阶血脉系魔法师,七阶剑士。

哎,没了印记,鉴定技能被弱化了好多,准确的数值显示完全没有了,只能大约感知到对方存在的阶层。

‘操!’我心里怒骂一声,旋即又失笑,‘这个罗迪·格里菲斯长老哪来的勇气?怎么就能理所当然地觉得劳资要费心思打回来的黑森林地区要交还给他?明明有着魔将和亲卫的实力,黑森城一破,跑得比兔子都快,阿丽亚……这就是你悍不畏死的子民呢!?当初全靠有这种货色,我才能那么快腾出大量兵力攻打要塞。’

【莉兹……】

算了,阿丽亚都成意识形态了,再给她难堪也没什么用。

也许作为上位魔族,罗迪·格里菲斯和他的女儿拉夏尔·格里菲斯即使逃到了诅咒之地也能过上很好的生活,凛冬对他们来说影响也不会很大,实在不行还能玩一手‘沉睡’,醒来就到开春了。

这是吸血族的天赋!

“好像,你对本王作为新的魔王不怎么认同?”

我上下审视两名血族人士好一阵,才似笑非笑地跟他们说道。

罗迪轻轻摇头:“不不不,魔族实力为尊,哪怕,您是我们从未有人知道的族人,您有着魔武双修九阶的绝对实力,您是魔王,我想谁都不敢有意见。”

我点点头:“哦,那还行。那么,你们跪下行礼吧。”

“抱歉,我做不到。”他露出一副歉意的样子。

“哦?”我假装很有兴趣的样子。

罗迪耐心地解释道:“您可能不了解,鄙人的先祖也曾是一代魔王,自从那以后,我们上位血族就有了见王不跪的权力。”

“哦,原来如此。”我作了然状再次点头,“了解了。好的,本王听说吸血族的吸血节杖有个吸血的效果,我想了想,对于接下来的战争,节杖的这一特点会给战争胜利带来便利,我需要征用,没问题吧?”

罗迪摇了摇头:“抱歉,鄙人依然做不到呢。”

他抬了抬手,将金光灿灿地节杖呈现出来:“这便是哪位魔王祖上留下来的遗物,是用来证明我们血族在魔族当中的地位的存在,所以还请原谅,鄙人是在无法交出节杖。”

“哎呀!”我苦恼地用手指头在桌面上敲击着,“这可怎么办好呢?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我召见你来还有什么用呢?”

罗迪露出欢快地笑容:“哦!我族的新王,鄙人仍旧愿意为您治理黑森林的领地,作为上位魔族的我,根据魔族的传统,回去管理原来就由吸血族管理的黑森城,是最好的选择了,不是吗?”

“这可不好办呢,毕竟黑森林还没打回来呢。”我苦恼地说道。

“鄙人相信,以陛下的实力,一旦发兵,势必能够取回来。我与小女愿意在要塞等候您得胜归来的好消息。”

【抱歉,莉兹,这样的格里菲斯血族,给你带来困扰了吧。】

‘说的是啊,明明是我召见他,结果他是来要好处的吗?’

【唔,罗迪的实力作为领主倒也合适,虽然黑森林战场他输得很惨。】

‘魔族地盘里的地宫里还有九阶的存在呢,出来帮你打架了吗?不为你我所用的力量,再强有什么用?败军之将还想着坐享其成?还给他领地不是不行,但你看他这态度,心里是把你我当成给他卖命打工的傻B了吧?要听话,排排坐好,我才能给他们果果吃,对不对?’

【即使他们是另外一个态度,你要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

‘咦?’

【因为,虽然你打垮了魔族,但也是你给了魔族希望。自从决定复仇的那一刻开始,莉兹,我就是你最好用的工具。】

嗯,那就好极了。

好像我需要她的力量的时候,她也从来不曾拒绝过呢。

我对安德里亚招了招手,早就被我授意了的安德里亚从旁递过一把连鞘的剑来。

这把剑有我巴掌宽,剑身九十公分,剑柄三十厘米。

讲真,这把剑的长度充满了对我的身高的歧视。

但这是一把在八阶才能发挥全部威力的附魔武器暴风剑。

而且,我对剑的要求不怎么高,没了系统的限制,拿根棍当剑使唤都无妨。

我站起身来,拔出了暴风剑,气血在燃烧,风元素在汇聚,将剑刃上的黑血之光和魔焰吹得呼呼作响。

“说的是呢,我亲自出马,带兵攻打黑森城,肯定能取回来的呢。但是,本王为什么要把黑森林交给一个罪人呢?罗迪·格里菲斯,你可知罪?!”

我听他说话怎么就那么来气呢?

第二十四章 糟老头子坏得很

“罪人?我吗?”罗迪露出阴恻恻地笑,“真是可怕的力量!真是恐怖的气势!几千年来,妄图颠覆的人有很多,但下场可都不怎么好。也是呢,未经过族人大选,进行实力对决,自行称王的阁下,肯定不会把祖先流传下来的智慧放在眼里。”

我离开座位,迎着他慢慢踱着步子走了过去,失笑道:“原来如此,你见到本王不称陛下,也不自称臣下,原来是不承认我是新的魔王啊!既然如此,你又是以什么立场要求我打回来的黑森林继续交还给你当领主呢?”

罗迪深深看了我手中长剑一眼,笑容逐渐消失:“因为,我只能以黑森林领主的身份,来承认你的王位。哦?你是要动手吗?刹了我可不是什么好事,可不止一个吸血族是跟我一般想法。”

“呵呵,看来不少人都抱着这样的想法呢,在不得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之前,好像都不把我当回事。之所以没人说出来,是因为收复温莱特地区和峡谷要塞,以及即将收复黑森林的我,实在太好用了点。”

说着话的当儿,我走到了他的面前,看了看他面容姣好的女儿,微微抬头直视他的双眼。

妈的,比我高了一个头。

还跟我争竞名义?光凭这个你都死有余辜!

我极为缓慢地抬起三重加持的暴风剑,往他的肩头落去:“但是你,或者说你们都错了。我拿回来的东西,我想给谁就给谁,我不给,你们不能抢。你不会那么天真的以为,我不敢杀你吧?”

罗迪脸色不变,任凭我把风火血光呼呼作响的剑身搭在他的肩膀上:“刹了我,还有我的数千族人……”

“你死了,还有千千万万个你嘛。”我冷笑道,“没事,杀得光的。”

“……”

“呵呵,大不了,魔王我不当了,凭借我的实力,在柯莱逊大陆哪怕是光明龙族的地盘都能去转一圈玩玩。你猜,光明军会不会趁机打进要塞,再把魔王城劫掠一次?就凭你们?守得住吗?”

“……”

“在你们不尽心战斗,导致溃败逃亡的那一刻起,那些领土都是光明守序的了!你用我从别人手里夺过来的东西跟我谈条件?魔族部族很多,少几个应该没什么问题,阻挡魔族崛起的叛逆!没有就没有了,有什么关系?”

我的剑刃,已经贴在了他脖子上最大的那条血管之上。

“陛……陛下……请,请您,住住手!”

在他旁边一直当花瓶的拉夏尔半跪了下去请求,但我懒得搭理她。

罗迪的脸色很难看,但是还是强撑着站得笔直,眼球逐渐被血色弥漫。

“被神判断为丑陋的血族,跟我装什么高贵呢?别呲牙,你们呲牙超级丑!”我缓缓又收回了剑刃。

我收剑的动作,貌似给了他一个错误的判断。

“那你为什么不动手?还不是希望……”

然后我一剑横拍了过去。

你说你一个法师,在等同于魔武双修满级的我这么近装B合适吗?

要装也是我来啊!

他连抬起节杖格挡的动作都作不出来。

黑血光、龙卷、魔焰一起爆发,在他胸腹部轰然炸裂,瞬间将他击飞了出去。

我如影随行,等他撞到门框掉落下来呈半跪状稳住身形时,我也到了他的跟前。

用血光依然闪烁,风火依旧不熄的暴风剑剑尖,抵住他的后襟。

“败军之将!临战逃脱!目无本王!拒交战略资源!哼!区区一个罪人,跟我谈什么条件?现在本王(和谐)可以(和谐)给你(和谐)一个机会。要么,放弃你的领主梦想,入我麾下做一名魔将,将功赎罪;要么,现在就去死!”

“陛下!”原地不动的拉夏尔急声喊道,“请不要……父亲他……他只是……只是想……想试探……试探您,的器……量量!”

“哦,不错的借口。但是你看你亲爱的爹地龇牙咧嘴的,可不像你说的那样。”我奇异地回头看了拉夏尔一眼,“我就说奇怪嘛,血族是天生的血脉法师,你作为血脉亲近的你,怎么战士阶位比法师还高。原来是个结巴,三阶之后的咒语说不来啊。”

拉夏尔羞怯地忽闪着长长的睫毛,哆嗦着唇瓣。

“对不起!”

“呃?又没事了?”我扭头对罗迪笑道,“怎么样?你的乖女儿给你找好台阶了,我不想知道你的真实想法,就看你要不要顺着下了呢。”

【莉兹!冷静点!】

‘哦?你这是还对他抱有期待吗?’

‘他在试探我,如果我真的按他说的还给他黑森林领地,他也会欣然接受,然后在他心目中,我这个魔王就真的成了一个工具了;现在他的命在我的剑下,她女儿把试探意图一说,就能够成功为自己的一切过错开罪。

不然,我明明只召唤他一个人前来,他为什么要带上他的女儿?要的可不就是一张求情的嘴么?你看,现在只要他选择顺从,刚才的不敬,甚至是丢失黑森林地区的重大过错都能得到原谅。

啧啧,这糟老头子坏得很,包括我现在的暴怒在内的反应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你看你看,他眼中的血色褪去了,哦哟哦哟,尖牙利齿也收了……’

【……】

【可是莉兹啊,他的一切反应不也都在你的预料之中吗?哎,又是这种事。就算你是火速即位的,可在这种时候罗迪竟然……也太奇怪了,不应该啊!?】

‘看样子你也没少跟某人斗心机嘛。’

【如果我只是单纯的魔导师,全部时间用于修炼魔法,我现在风系也应该是九阶了。不过我还是相信,我的努力并没有白费。】

‘嘿嘿,你是要我相信邪恶的魔族品格高尚、节操满满吗?我是不会信的,我只要他乖乖听话,该去咬人的时候去咬人,没事就好好地给我看家护院,我会给他一块肉骨头的。’

【那不听话的呢?】

‘在我的世界里,有一个节日,叫狗肉节。你不会也以为我真的不会杀他吧?呵呵,上位魔族,我杀得多了,完全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好吗?’

‘算了,先不管他,我只是为了吸血节杖上的宝石而已。’

【……】

第二十五章 打BOSS不摸尸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罗迪·格里菲斯先演绎了目中无人,然后嚣张跋扈,再怒不可遏,再死鸭子嘴硬,随即被我墙制冷静之后表现了龇牙咧嘴,最后在女儿递过来的台阶顺步走下,情绪逐渐稳定,保持着半跪的姿势,选择了臣服。

从他进献的双手之中接过节杖,我这才散去暴风剑上附加的各种力量回归王座。

“陛下,高坡往上已没有高阶法师坚守,臣下愿带五百已掌握变形术的族人化身蝙蝠飞跃高原,入夜之前为您取回黑森城。”

找准了自己位置的魔将罗迪总算是提出了一个建设性建议。

上午安排好魔族调度,正打算下午抽时间飞上去一趟的,既然收了小弟,就应该让他派上用场不是?

至于蝙蝠白天不适合飞行这类的说法,那是说普通蝙蝠,吸血族连太阳都不怕,比地球上传说的吸血鬼可牛得不行,大白天变身蝙蝠飞几下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