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语人滚出泰拉 第335章

作者:言未尽

“好好扎,马步扎的好,功夫总会有,今天做的好,这枚石头送你做礼物。”

穿着破破烂烂,看起来瘦的脱形的阿洁一看到郝昭,立马笑了出来,脏兮兮的脸上挂着孩子一般天真的纯净笑靥,小猫一样喊了一句“好!”。

随后就被郝昭拍了头:

“把住气!扎马步要沉气!不准笑,也不准喊!”

阿洁赶紧闭上止不住露出笑容的嘴巴,对郝昭点点头。

奇妙的场景熟悉又陌生,郝昭训练阿洁时要求严格,目光又冷又毒,能抓到阿洁身体每一处不规范,让她迅速改正。

阿洁一张脸憋的通红,鼻息越来越大,越来越短促,每一寸肢体都开始逐渐发抖,可她的脊椎大龙却稳的不可思议,重心保持的比乌有当年好得多。

曾经小小的乌有是个有饱饭吃就无比开心的小豆丁,因为害怕学武不好被师父赶出勾吴城,身体每次都绷得笔直。

可他又不像阿洁这般天赋异禀,于是往往是一炷香后师兄师姐轻松无比,而小乌有像被抽走了骨头,止不住的想弯腰,被师傅反复纠正,沮丧的不断调整身体。

时光过的很快啊,快到当年站马步不出一炷香腰就挺不直的黎博利人已经能凭借武功躲避千里追杀,快到师兄师姐从武馆离开,昔日的意气风发终究对生活低了头,弯了腰。

他见了师姐,等来的是责备、是敌视、是交手时的凌厉,唯独没看到要为师父报仇的狠心和觉悟,没成想今天却遇到了个痴心狂徒。

乌有看着郝昭手里反衬火光的偏方三八面体,突然不知从哪里来了骨气,一把拿起被他扔在睡着石台上的烤肉,恶狠狠的往嘴里大口吞咽。

第一百一十八章 任侠(三)

虽说下定了决心,可当乌有吃饱喝足享受了一晚难得的安稳睡眠再醒来,发现郝昭和阿洁一起消失时,黎博利青年还是吓得羽毛都炸了起来。

他一口气跑出山洞,回顾四周,发现周围已经没有人影,四下里依旧是砂石遍布,这是天灾在大地上残存的痕迹。

他们难道走了?

还是说自一开始就是我在做梦?

乌有木愣愣的想——昨夜发生的事确实如同幻梦,脏兮兮的阿洁,高大威猛的郝昭,以及对方愿意去勾吴看看的意愿与惊人的武力,现在回想起来,哪里都像是梦境。

片刻后他脑后灵光一闪,突然想明白了,赶紧跑回山洞里四处观察,看到一堆已经熄灭的木灰时,黎博利人才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看来不是出现了幻觉,他确实遇到了一大一小两位过客,只是一场相遇注定是萍水相逢,他昨晚的沉默让郝昭有了不同理解。

恩人怎么直白的不像炎国人呢?!

乌有被眼前的情况弄得满心茫然,看着炭火下灰白的余烬,黎博利人把头发薅了又薅,对自己昨天的举动感到异常失落:

他昨天的沉默只是在犹豫是不是该和恩人一起回去,不是拒绝啊!

而且炎国人之间的交流不应该都是优雅平静的吗?一般来说恩人不是应该再等等他,让他说出一两句阐述内心挣扎的话,回忆一段温馨却悲惨的往事,最后带着艰难鼓起勇气的他一起回去勾吴吗?

怎么就一大早就走了呢?

乌有心里空落落的,被郝昭与炎国人大不相同的行为方式打了个猝不及防,但他转瞬就想到了郝昭向来不走寻常路的交流方式,简洁明快到让乌有哑口无言的地步。

也许是我的交流方式有问题?

郝昭过于坦然的态度让黎博利人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常年居住勾吴城以至于失去了与正常人交流的方式。

难道郝昭的言谈才是外界的交流方式?

想到昨夜橘猫半句废话都不想多说,以至于他也跟着弃用大量繁复拗口修辞的事实,乌有止不住地怀疑人生。

但我可不能临阵脱逃啊!

男人只是一想到昨天晚上郝昭说的话,就忍不住想要去勾吴看看,或许是自投罗网,到头来不过一场空,可他还是想要去看看。

乌有一个大跳就跑出了山洞,他要去找些枯枝败叶,再去寻些猎物,制成干粮后回勾吴去!

“你要去龙门了?我还以为昨天交流后你会和我一起去勾吴。”

中气十足的男性声音在近处响起,独具特色的沙哑让乌有立刻意识到声音主人的身份,他尴尬的望过去,发现郝昭带着阿洁正从被开辟出的小道上走回来,橘猫诧异地看着两条腿已经甩起来准备离开的乌有,为他的选择感到遗憾:

“也算谨慎,但如果你所说有假,就算去龙门也逃不过我的追杀的。”

“不不不不不!怎么会呢恩人!”

郝昭意味深长的眼光让乌有头皮发麻,黎博利下意识讪笑着老实交代自己的打算:

“我只是以为恩人你们已经离开山洞去勾吴了,不太放心,打算去打几只猎物做成肉干,然后去追你们而已,哈、哈哈……”

他相当心虚的笑了笑——毕竟自己这甩出残影的飞毛腿实在太有辨识度了,再加上迫不及待的态度,非常容易让人误会。

就在这时,郝昭身后突然发出奇怪的嘶嘶声,橘猫不得不伸手拍了下阿洁,让她不再因为一时好奇去摸弄伤疤,乌有赶紧抓住机会转移话题:

“不过恩人您怎么大早上的就……”

他看向阿洁,突然不说话了。

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衣着邋遢、又臭又脏的阿洁其实是个女人,郝昭应该是带她去清洗身体、更换衣物,让她姣好的身材能够塞进合适的厚衣服里。

这是一套明显被改小了的衣服,长裤、长袖和拉链外套,颜色全黑,没有一点特殊装饰,看起来像是路边小摊随手买来的地摊货,只是在裤脚、袖口有针线穿插,让阿洁能穿上这一身衣物。

外套无一丝杂色,由纯黑布料剪裁而成,阿洁的身体被外套整个包住,看起来非常瘦小——如果是郝昭穿着,这套衣服倒是相当合适。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套衣服给乌有的印象,像极了炎国话剧里刺客或者大盗常穿的夜行衣……

不过,也许从衣服的布料入手,能调查出些东西?

但乌有此刻应该是没法去关注这些了——他的注意力已经完全被清洗干净的阿洁吸引过去了。

不是因为惊人美貌或者熟悉的种族特征,而是因为阿洁伤痕累累的脸庞上密密麻麻的疤痕。

“这、这……”

乌有惊愕的看着阿洁凄惨无比的面容,上面被人用利器一刀又一刀的划出密密麻麻的伤口,哪怕如今已经愈合,这些伤口依旧像蜈蚣一般张牙舞爪地盘在阿洁的脸上,若是郝昭判断无错,女人面孔上的每一道疤痕都能称得上深可见骨。

更让人冷气直冒的是,阿洁身上没有种族特征——但这并不是因为她来自某个特殊异种,而是被人生生抹去!

不知是耳朵还是角的兽亲器官已经消失不见,留在脑袋上的只剩下两道并不显眼的凸起,若不是阿洁刚刚尝试摸取头顶发出痛叫,乌有甚至意识不到那两对可怜器官的残留。

脑袋都这样,尾巴或者羽毛呢?

若是本就没有,光是颅骨的遭遇就足够可怜,可若是有……得是多么凶残才会让她连尾巴都没了?

这得是经历了什么样的遭遇才能被毁掉面孔?又得是多么深仇大恨的对手才会毁掉一个女子的容颜不够,还要把她神智尽废、特征尽毁,要她沦为流浪?

看着阿洁伸出绷紧袖口的两只手掌上触目惊心的疤痕,乌有心头发冷:

若是他所料不差,这个叫阿洁的女人身上一定有比他还要深重的秘密!

郝昭却全不在乎的对乌有笑笑,紧了紧阿洁的手安慰被黎博利人视线刺激得全身紧绷肌肉隆起的阿洁,接上了他的话头:

“早上我见你没醒,就带着阿洁先去溪边取水洗澡,她身上有不少泥土和虫豸,再加上受了伤,很容易就会感染,所以我先烧了些热水,结果时间长了些,让你误会了。”

“我倒是也趁着有火烤了些肉干,要来尝尝吗?”

橘猫另一只手掂了掂背在身后的书包,把一块肉干扔给乌有,温热的触感让男人本能的攥在指间。

“哦、哦,好的,那咱们是……”

“进山洞,来吧,咱们谈谈会勾吴的事。”

橘猫带着阿洁返回山洞,还冲乌有摆摆手。

黎博利人赶紧跟上,脸上止不住的露出笑容。

第一百一十九章 任侠(四)

李清背着妻子,在漫山遍野的灰尘里走着回家的路。

他竭尽全力的稳住身体,每一步都走得很慢,很稳,恨不得变成一只登山涉水如履平地的神兽,让身后的女人没有一点感觉。

但他知道不行的,他也没有这样的本事。

于是哪怕李清尽了最大努力控制自己,他瘦骨嶙峋的后背也把妻子硌的生疼,女人不自觉地发出细微的呻.吟,让李清本就焦灼的心灵痛不欲生。

明明今天天气很好,是个很适合郊游的日子,他却止不住的从眼眶子里落泪,身体平稳地走着,眼睛却模糊到滴滴答答的泪水砸在走过的每一块土地上。

他已经没钱了。

两个人的通讯器被他卖掉,身后妻子辛苦编织出的衣物,也被他当在当铺换钱,家里房子卖掉了,工作一塌糊涂,只能走着回老家,面对灰尘和泥土笼罩的现实。

没有通讯器也好,没有通讯器才好,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把自己的注意从一周前神智还算清明的妻子说过的话上转移,尽全力走一条绝望无力的道路。

【老公,我在医院排队,可能没那么快回来,等下你煮饭吧。】

【嗯,好】

那天妻子给他发了通讯,像是往常在这座城市里发生的每一天一样,带着家长里短,也带着别样温馨。

可李清不知道当时自己要忍着何等锥心刺骨的痛悔和无望,才会在通讯界面里敲下血泪斑斑的文字。

【老婆,要不咱们别治疗了】

【⊙︿⊙】

【你已经是晚期了,治不好的】

【做化疗又要那么多钱,而且风险那么大我怕到时人财两空】

【嗯嗯】

【我们实在没钱了,医疗费还要二十万,我现在借的钱最多也就十万……】

他的邮件还没发完,就在界面上看到了温婉贤淑的妻子短短的两字回复。

那一瞬间李清心里被剜了肉,淅淅沥沥流着血。

十万,就十万而已,二十万都掏了,还掏不到那十万块吗?

他想尽办法去弄钱,去求、去借、去找各种各样的求助途径,可就是凑不够那十万块钱,亲戚朋友的钱已经被他借过了,援助消息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他是弱智是白痴是蠢货是这世界上最恶心的动物是这世上最下贱的东西!!!!

他一遍一遍在失落中拼了命的骂自己,在女人看不到的角落里嚎啕大哭锥心刺骨捶地挠心绝望无助。

可这世上就是没人能给他十万块。

妻子三天前意识模糊,事情发生前,她还在李清临时租的小屋里给李清发信息。

【家里没盐了,等会记得买哦,别说我没提醒你】

【你想吃什么?待会我们买菜去吧】

【我做给你吃可以吧】

【你以后就没得吃了,想想就好】

李清赶回那个风冷到把脸上的眼泪冻成冰块的小屋时,妻子已经失去意识,通讯器里没发的邮件界面写着最后的一句【家里的鸡翅不新鲜,我们走去好里买】。

他又一次买了身上所有的东西,把回忆、过去、美好、温馨全都变卖,只为了换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可结果依旧是……

男人背着神智不清的女人走在荒无人烟的路上,他走的很慢,走的很稳。

生活是什么?

它不是高高在上的惊蛰争一个庙堂,不是混迹江湖的乌有求一个心安,它是杀人不见血的刀子,是一刀一刀慢条斯理细致精准抽筋拔骨的过程,是李清眼泪流到混着血都吞不下去的困苦无望。

普通人的生活是很难找到保障的,所以要对身边人好一点,再好一点,要再努力一点,再拼命一点,别让一艘船面对风浪时,只能命中注定。

李清走啊走,走啊走,走到心里的血都要枯干,走到找不到半点熟悉,腿脚注铅、身体汗黏时,才看到眼前有一座小镇,镇子里有一群怪里怪气的人。

镇子前立着一块大碑,碑上用遒劲有力的笔锋刀剑一样写着【清泉镇】三个大字。

他长舒了一口气。

家里还在这里有一片祖地,以前被他租给亲戚们种,也有一间草屋,加起来凑不到五千块。

妻子有些气喘,漫长旅程中,李清的肩膀终究是有了颠簸,可男人却狠狠松了一口气,心里像有火焰在淌:

还活着,她还活着——那便一切都好。

他只剩下她了。

李清一步步走近被他选为他和她终结之地的老家,镇口,有许多孩子活泼的围在一行衣着新潮的人身边,穿着和小镇镇民衣着并不相同的人两男一女。

女性脸上疤痕纵横,看起来很不好惹,身体被宽大的衣袍完全遮住,看不出里面藏没藏着兵器机关,两个男人中哪怕是矮的那个,

也可以称得上身材高大、气宇轩昂,肌肉把衣衫撑得非常有型。

但这两个人和三人中身高最高的男人根本没法比:

那是个一眼看过去就给人震撼印象的人,两米起跳,身材雄壮,肌肉把衣服撑的紧绷绷的,漂亮的背部肌肉和有力的四肢肌体连衣服都无法阻挡。

在阳光下,这些优美的线条随着男人的动作舞动,漂亮的身体曲线让李清想起了移动城市雕塑中心稀世的珍品。

虽然身材是三个人里最高大的,哪怕站着不动也会给人无与伦比的压迫感,可在李清的观察里,孩子们几乎全部都围绕在这位猛男身边。

离得近了,李清看到男人本能的关注到了自己,转过了头——他有一张英俊笔挺的脸庞,皮肤麦色,脸型椭圆,眉头浓黑,一双金色的瞳孔神光熠熠,好似在散发光芒。

那双眼睛带着无与伦比的存在感,只是隔空远远看了一眼,李清就脚步一个踉跄,被目光中如有实质的重量压的有些气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