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瓜洲渡
卑躬屈膝,不要奢望
除了弯下脊梁,你再一无是处
强烈的不甘,不屈,那熊熊的野心,直接感染了每一个人的心灵。
各有其所,各安天命 ,已经感激不尽
低声下气,不得奋起,浑噩度过一生
深知生而群玖邻liu师陸泣扒尔紦为王,并非一文不名
然而为何仍在苦路上挣扎—
胜人在舞台上来回走着。
看起来就好像是在漫无目的的散步,但,却传递出一种,异样的感觉。
那被刻意弄得凌乱的头发,白色的,穿的不那么整齐的白西装和牛仔裤—
让人深深的着迷。
我要荣耀向我俯首
征服世界或一无所有
小恩小惠,小权小利,无足轻重
要意乱情迷的伤口
掌控你们脖颈上的绳
不满足于,小恩小惠,蛊惑人心—
随着演唱进入了副歌,上半身舞蹈家发挥出了自己的全力。
演奏这首歌的Pareo显然很嗨。
但,Pareo并没有吸走大家的视线,因为—
“好帅啊!”
终于,有人按耐不住,发出了尖叫。
胜人朝那个方向,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这是最基本的服务。
然后。
别人常轻视我,如同脚下粪土
背负父辈之名,只有残喘苟活
从中所学会的,仍是虔心祈祷
唯有告解,唯有乞求,从未触及天空
滞留原地,禁锢被缚,无法展翅翱翔
事事称阿门,到头一场空,反被诅咒加身
命运,法律,不能使我屈服
康庄大道别再要我践行
我会承受你们的过错,钟爱,自己面前的道路
永远埋葬在身后
你们眼中愚蠢的我—
噔噔噔。
伴随着卡上节奏点的三道大灯的打亮。
胜人站在那里,挺直腰杆。
我要荣耀向我俯首
征服世界或一无所有
小恩小惠,小权小利,无足轻重
要意乱情迷的伤口
掌控你们脖颈上的绳
不满足于,小恩小惠,蛊惑人心—
《荣耀向我俯首》,法摇《红与黑》最出名的,也是气势最足的曲目。
歌声配合着现场演绎,第一次表达出了于连内心对于突破阶级的呐喊。
那种强烈的不甘,和不愿—
那。
他的做法是什么呢?
“……除了征服她,我别无选择。”
这里的她,自然是指原作里的市长夫人,这里的女市长。
在此时于连的心里,完全没有爱情。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于,于连,你在鸠溜V)I鹨VxI~IVIII(>二)吧这里做什么?”
“夫人,我爱你……”
“你疯了吗?”
“……”
胜人默默地离开,濑田薰立刻追上来,而胜人又立刻折返。
“我爱……”
“别说了,你快走吧,你疯了吗?”
“是的女士,为你疯狂。”
“你疯了。”
“或许是吧。我的灵魂,被你的魅力深深吸引……”
“这是错的,你快出去!”
不管是胜人,还是濑田薰,此时都十分的入戏。
明明平常是以宝冢系出的名,但濑田薰对于一个恋爱中的大龄女人的还原非常到位。
“……”
胜人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濑田薰。
然后,在悠长的键盘声中。
濑田薰缓步上前,亲吻了胜人……
当然,只是错位亲吻。
和原作里的市长夫人,这里的女市长的恋爱,对于连来说,应该也是一段难忘的关系。
或许一开始是出于占有欲,但到后面,想必也诞生了真感情。
在柔和的音乐中。
每当我月异迩伊{厁%屋起揪liusan侕们两相依
尽欢娱,百无禁忌
敢情,这都是爱情这字眼惹的祸
对我说,别闪躲
言情剧里缠绵段落
可惜,着了魔
不开口能叫人发疯
能不能,再重播
言情剧里缠绵段落—
胜人与濑田薰一边合唱,一边眼神交错—
明明与无数人对过戏的她,却心神完全无法宁静。
因为右代宫胜人—
是毁掉了她的王子人格,让她真实的自我暴露的人。
濑田薰有一种,自己会被这个男人吞噬殆尽的感觉。
就像她现在正在演的女市长一样。
这个先不提。
虽然于连和女市长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但很可惜,好景不长—
两人的秘密恋情,被曝光了。
为了保护于连,女市长赶走了他。
在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女市长见面,此时的她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胜人和濑田薰互诉衷肠,相拥相爱。
这段剧情,通过两人的演绎,完全达到了感人肺腑,令人潸然泪下的效果。
“唔,呜呜,呜呜呜……”
泪点低的上原绯玛丽,忍不住痛哭流涕起来。
她多么希望,故事能停留在上一part。
但很遗憾,一切不会停止。
而下一位女主角—白鹭千圣扮演的侯爵女儿,也即将登场。
第一卷 : 第五百一十六章 胜人与千圣(22/100)
按照原作,接下来的于连,会来到某家神学院进修。
神学院的院长对于连很是照顾,再加上于连本人天资过人,成绩名列前茅很快甚至成为了教师。
但依然是好景不长,照顾于连的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去当侯爵的秘书。
然后,便是第二位重要女主角—
侯爵女儿的登场。
侯爵女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
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小说,并追求着颠覆世俗的爱情。
起初,于连并不爱侯爵女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
侯爵女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同意和于连交往。
然而,事情并非像文字那般一帆风顺。
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侯爵女儿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
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然而过后侯爵女儿很快就后悔了。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
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侯爵女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
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
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
这可比区区“偶内盖,瓦塔西”,以及在地上狗爬要狼狈多了口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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