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歹丸郎
然后那人才发现自己居然是没穿任何衣服!顿时吓到像个小女孩一样,拉起了床被就捂在胸前。
对这样的动作,老者一阵无语。他也不能什么话都不说,只好解释道:
“昨天我发现你的时候,你可是光着屁股趴在沙滩上被海水冲洗着。
“我寻思正常人也不会这么洗澡,所以费劲把你拖到我的车上,载了回来。
“把你快要失温的身体擦干,然后扔到我唯一一张床上,已经耗尽我大部分的力气了。
“你不能指望一个快死掉的老头子,还帮你穿上衣服吧。──”
说着同时,老者扔了一套衣服在床上。
“──我看你也没其他行李,所以这套衣服就将就穿吧。”
明明自己上辈子就是看免费资源的美剧,也还要找有字幕版本的废渣。可是刚刚老头子的那一通话,自己竟像是理解了一样。
二话不说,就先抓起上衣要往身上套。只是这该死的力量还没适应,一个控制不好,在把衣服从头上往下套的时候,就扯了个稀烂。
看着布条挂在身上,连最基本的遮掩功能都有问题。床上之人与老者是对看着,一阵尴尬。
老人没多想,又从一堆不知道洗没洗过的衣服堆中,随手抓了一件丢过来。
从味道上来判断,衣服是洗过的,只是没有好好叠好而已。
这回穿衣的人知道控制力气了,他小心翼翼地把衣服套上。然后把裤子拉进床被底下,套脚穿上。虽然说没内裤可穿,但也顾不上了。
衣服是老者的,给床上的人穿起来其实是小一号的。但因为刚醒来的人瘦到不成样,所以穿是能穿,就只是袖口、裤脚露了一小截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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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新生
穿好衣服的人,看到空着的餐盘旁放着一杯水。这回他记取了教训,小心翼翼地端起脆弱的水杯,一口气就灌下了那杯味道丰富奇怪的白水。
“小子,我是约翰布朗。你是谁?”老者问道。
我是谁?
在被关禁闭的时间,他已经从那些亮到有些过份的洗脸槽,看出自己的样貌不是记忆中的那个黑发黑瞳黄种人。
头发还是黑色的,但眼珠子却是明显的蓝色。皮肤也不是黄种人那种透红的白皙,而是白种人的死白色。
简单地说,自己已经不是穿越前的自己了。那么再用过去的中文名字还有意义吗?
这辈子是被那群毛子称呼作恩纽诺欧丁。尽管不知道原意,但想也知道这应该是不太正经的代号,让他本能地不想继续用这样的称呼方法。
既然成了个老外,就用个老外名字吧。他便用记忆中的鹰语,磕磕绊绊地答道:“我的,名字,是,亨利。”
挑个菜市场名吧,自己可不想引人注意。这是他如此自称的想法。至于为什么挑这个?不知道,心情好?直觉?老子爽就好,还需要跟别人解释吗?
“亨利什么?”老者这是要问姓氏。
嗯……这是姓氏也要现编的意思吗?好烦,不想了。便摇头说道:“没什么,就只是亨利。”
老约翰没有追根究柢的打算,只说了:“随你。”又突然用毛子语问了句:‘有地方可以去吗?’
亨利给了个不似作伪的一脸茫然。废话,真听不懂咩。
重新说回鹰语,老约翰再问一次:“有地方可以去吗?”像是知道年轻人鹰语不流利,所以他还刻意放慢了语速。
这回听懂的亨利,换了种茫然的神色,摇了摇头。
“我想也是这样。”老约翰起了,顺手拿起了霰弹枪。但却是提在枪中段的部分,而不是抓着枪把跟扳机。他继续说道:
“没地方去的话,你可以留下来。但那张床是我的,我可以让你睡在酒吧里的沙发上。但你想要留下来的话,要为我工作。
“供应你三餐,想喝酒的话你得付钱。准备好的话,你就出来吧,前面是我的酒吧。假如你想走,刚刚的食物和衣服,就当我送妳的。但别指望我还会提供你什么。”
话说完,老约翰扛着枪就走了出去。
还能去哪?自己模样都改变了,就算回老家,也不能用回那个身分,拿回自己的人生。
这就都还没细想,那个曾经的自己是不是存在,能不能被取代;甚至这个地方还是不是自己曾经活过的那个世界。
宇宙飞船都出来了,又经历那种孤独且饱受折磨的第二次成长期,亨利宁可相信这不是自己活过那个安全又和平的世界。
自己在遭遇穿越者神器之前,也不过是听过51区的传闻,看过中东战火的新闻,以及美帝特产零元购而已。哪像这个世界,给自己的第一印象就如此奇葩与惊悚。
况且都过了不知道多久,从婴儿长到自己现在这副模样,不至于只经过几年吧。
这样的念头刚浮现,心中就出现一个数字:7213。
这是从自己出现在外太空,准备往地球降落的那一天开始算,直到自己饿到昏迷所经过的天数。
而这七千多个日子尽管单调,却又历历在目。哪天被抓去做了什么实验,体检哪些项目,负责的人长啥模样,居然全都印象深刻。
他们说过什么话,虽然无法理解其话意,但一字一句都清晰到犹如刚刚在耳边说过一样。
就是自己长大后的那段时间,各种折磨手段与断手断脚的伤害,那种感觉也像是刚发生似的。只要一回想起,相对应的身体部分就会有那受过的疼痛。
亨利连忙甩甩头,让自己忘掉,或者说把注意力放到其他地方。大脑功能太好的副作用,这也算是体验到了。
所以说,假如从穿越的那一天起算,自己在这个世界已经渡过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
以人类平均寿命为七十岁来算的话,已经将近三成的时间,还是最宝贵的成长期被虚耗掉了?
真他妈悲惨的开局呀,自己都无力吐槽了。亨利如此心想着。
与其想着怎么回去,不如考虑怎么在这里好好生活吧。反正自己穿越前的日子,不也是随遇而安嘛。
还能让人留恋的,也就是记忆中的D槽。除了各路老师的倾情献身外,还有看过的动漫影视作品,玩过的游戏。
这些东西想要的话,大可重新收集。不是非要拿回自己的……
啊,想到了。没有清空浏览纪录,还有D槽那些收藏。那些东西要是被人看到的话,自己就能算是社死了吧。
我上辈子身后的清誉呀……
算了,人死都死了,也不重要了。
反正烂泥不管到什么地方,都一样可以摆烂。既然给自己新的名字,那就过新的生活吧。
有了觉悟的亨利,打开了房间的门,映入眼帘的是一间不小的酒吧。中间摆着稀稀疏疏的六张四人桌,墙边则是那种有小隔间形式的沙发长桌。
除了桌椅外,还有两张老旧的撞球台,三面可说是千疮百孔的飞镖靶,就是飞镖靶旁边的墙也都有被飞镖射中的痕迹。
然后在一面很特殊的墙上,挂了一些军人的老旧合照,以及一面……美国队长的盾牌?
从酒吧后满满的各种酒精饮料,看不到也闻不到牛奶、果汁一类的东西,显见这里不是什么家庭式聚餐的地方。
那为什么会弄一个二次元的装饰呢?亨利来到正在吧台招呼客人的老者面前,指着那面星星圆盾,问:“你有孙子也住在这里吗?”
老约翰被这样的问题,问得心揪了一下。他反问道:“你为什么这么说?”
“没有孙子的话,是谁弄一面美国队长的盾牌在墙上的?”亨利的鹰语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流利了起来。
“那是我买来的仿制品。”
“你?”
“二战期间,我差点入选嚎叫突击队。虽然没有成为队员,但是协同作战的次数也不在少数。能跟队长那样的英雄并肩作战,我挂上一面他的盾来纪念他,有什么不对吗。”
……玛德法克!我这是穿哪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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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在哪?
老约翰的酒吧一点也不忙碌,就是老头子一个人也能轻松对付。
不过他还是收留了亨利,让他在酒吧里打杂。做些收拾桌椅,打扫卫生的工作。然后供应着这个大肚汉一日三餐。
亨利也没想过自己这么能吃。人家吃牛排是算盎司的,他直接算磅。而且就那吃饭的气势,就是整头牛烤好了端上桌,也没人会怀疑亨利可以一餐吃掉。
马铃薯泥别人是吃个一盘了事,顶多再加上点西兰花菜。但就这种连本地人都嫌弃的猪饲料,他一次可以吃上一锅。
也许是之前那些年,每一餐都吃不饱,饿到怕了。如今有机会,一时控制不住自己,当然是敞开了吃啊。
但老约翰从没有说过什么,反正吃完了他就继续去做。到后来,反而是亨利自己觉得不好意思了起来。
自己是什么出身呀。虽然习惯摆烂,但是人情世故多少还是懂的。
为了报答这个恩情,亨利当然是尽可能帮忙呀。尽管这个破酒馆没有多少事情要忙……
不熟悉的鹰语,得益于穿越前的记忆,以不可想象的速度迅速熟悉了起来。
不论是读写,或是口语上的交谈,都像是使用母语一样,不需要在脑子里转换成自己真正的母语便能理解。
要说跟老美本地人的差异,也就是口音和一些俚语的使用吧。而这些东西也在和老约翰以及镇上的居民交谈中,迅速蜕变适应着。
亨利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毕竟要在老约翰的酒馆里帮忙。这边的生意就算再清淡,也会要面对一些人,而且还都是熟客。
在这样的地方,一个生面孔难免需要有人介绍一下,否则很难融入当地环境。
至于离开了研究所后,这具身体多出来的力量与感官能力,对亨利来说都不算是个事儿。
依然是得益于穿越前的习惯,想摆烂的一大重点,就是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能不被老板、上司盯上,自然是希望他们不要把注意力放到自己身上,只要每个月记得给薪水就好。
所以轻手轻脚的行动,对亨利来说几乎算是本能了。
哪怕自己的力量增加了不知多少,但只要日常生活足够小心谨慎,倒也不怕会因为额外的力量破坏了什么,进而引起他人注意。
那些提升不知道几倍的感官能力更是如此。如何视而不见,如何听而不闻,这样的装死技巧更是深入骨子里。
都不用烦恼从外界吸收那么多讯息,会不会挤爆自己的脑子。忽略冗余讯息不算是本事,把有用的东西也一样排除掉,这才是装死的至高境界。
至于嗅觉就更没问题了。‘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这可是老祖宗留下来的箴言。
简单地说,闻习惯就不是问题了。现在不过是鼻子可以多闻到一些味道而已。
要是突然被什么异味刺激到,不论嗅觉灵不灵敏,都会感到难过。但只要习惯了,也就那么一回事。
而味觉……亨利又不是什么小孩子,不管拿到东西就要往嘴巴塞。
味觉灵敏一点,对于吃东西就是一个享受……或折磨,也不算大问题。
总之这具身体所展现的提升,只要不想着测试出极限,以自己的生活习惯,要像普通人一样活着,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至于测试极限……为什么要这样做?
只要自己能表现出正常人的水平,极限在哪里重要吗?
又没想要跑去跟紫薯精文比,来个你一拳、我一拳的交换游戏,看谁先趴下。
至于自己的来源,亨利不是没有猜测过。首先赛亚人可以排除了,因为没有尾巴,看到满月也不会变巨大猴子。
然后自己是从外星球来的,虽然外表看起来像人类,但喜欢晒太阳。而且在晒太阳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自己各方面的强化……
这种种特征,一个名词自然而然出现在脑海里:超人。或者说,氪星人。
我艹,自己是不是跑错棚了?
会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自己已经从老约翰,还有小镇其他居民口中得到证实,这个世界确实有过美国队长。
大家还拿出各自收集的证据资料证明,像是美国队长的人物卡片,新闻简报等等。像老约翰居然有一张战时跟队长的合照。
这些东西都很老旧,不用怀疑其真实性。
第二,虽然除了美国队长外,没听到其他什么熟悉的超级英雄,但是这个世界有变种人,而且还很多。
X战警与变种人兄弟会的相爱相杀,可是时常出现在一些小报上。要是动静闹得够大,大报也会刊载。
像是60年代发生的古巴危机,还有83年的变种人埃及大战,不论报纸的立场是否将变种人视为威胁,都给出了相当多的报导。
直到今天,不时在身边出现的变种人,依旧在提醒着这个世界不独属于一般人类。
然后吸血鬼、狼人不再只是枕边故事或影视题材。他们不时制造出丧尸之类的怪物,然后团灭一个小镇之类的事情,屡屡出现在八卦小报中。
美国政府对于这类消息要封不封的暧昧态度,多少也能表示出另一层意思。他们既不想把事情闹大,也不想老百姓一无所知。
所以年年吵的禁枪话题,也是年年没进展。
这可不是‘快乐美利坚,枪击每一天’而已。就因为这个世界真的太危险了,一般人要是连持枪都不准,在那些异类眼中就像小鸡仔一样。
然后,最后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今年是一九九零年,亨利的所在地是某无名小镇,阿拉斯加,美国。
老约翰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很莫名地在最后又加了个‘地球’,说明小镇的所在位置。
对于老约翰是不是察觉了什么,亨利不在乎,其实老约翰也不怎么在乎。
他是二战老兵,两个儿子都死在越战。两个儿子都讨过媳妇儿,但是都没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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