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接口卡
阿鲁迪缪拉早已经做好准备,迫不及待地让程意久爬到背上,展开翅膀就在风雪之中飞了起来,目标正是那覆盖着冰甲的怪物。
程意久即将变成猛汉王,他手里的是大剑,但是根本没那么夸张,不存在什么一人多高的大剑,这把寒铁剑也不过就是加大加阔的手半剑而已。油膏发挥了作用,零下四十五度的严寒无法夺走程意久身上的热量,而狮皮在这种严寒之中更是没有变得僵硬,反而是随风飞卷但却护住了程意久身上散发热量的部位。
这一刻的程意久,看上去很像是蛮王柯南,就连武器好像都差不多。严寒同样难以让蝎狮行动不便——哪怕这家伙其实是生活在干旱的热带的生物,阿鲁迪缪拉依旧无惧严寒。
黑褐色的蝎狮从树木顶上掠过,在暴风雪之中能见度并不高。很快那近乎黑色的鬃毛就变得雪白,一点金色的程意久也是频频将遮在眉毛上的雪拂掉。突然之间暴风雪停止了,云层之中透出一道粗大的阳光之柱,而森林在眼前也恰好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有十几个平方公里的雪原。
就在雪原之上,这头随着这冰雪而来的怪物就这样完全暴露在程意久眼中。阿鲁迪缪拉开始俯冲,但是那怪物也发现了他们直接扭头对准了程意久,肉触须的末端亮起了蓝色的光芒,眼看着这家伙张嘴,一道蓝色的光球就这样喷了出来。
飞出来二十米左右的距离,这球就炸了,变成了大量的小蓝光点。“哦见鬼!”人跟蝎狮发出一样的感叹,阿鲁迪缪拉直接强行改变翼型,一个急拐弯撞到了地上。皮糙肉厚的蝎狮一时之间都有点发懵,要不是地面积雪缓冲,这家伙弄不好还会骨折。
程意久已经先一步滚翻了下去,这鬼地方积雪半人深,程意久依托肉体的力量,强硬地排开积雪,冲向那头怪兽。
看来短时间这怪物也吐不出第二发,大概也是看小小一个生物对它没有危害?反正是看不起程意久,甚至还做好了靠近过来就一口咬掉程意久的准备。于是乎它吃到了自己第一次的伤害......
程意久也明白了一件事——在这个逐渐变得荒谬的世界,近战搏杀永远是有效的攻击方式。他身体扭动,就如同一根扭杆弹簧那样蓄力,一剑劈斩这怪物伸出来的前爪——人家一个指头的长度都快要赶上大半个人高了。
这一剑可不是什么修指甲,而是真正地从一只爪子的前端劈入,势如破竹地直接看到了快要到达爪子根部的位置,一根爪子几乎从中间破成了两半。在喷出冻结的蓝白色血液的同时,这怪物也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嚎叫声。
第十八章
怪物根本没想到小小的猎物居然是一个大大的麻烦,就跟人类遇见金环胡蜂一样。这一击你要说多重的伤势倒也不一定,但是疼痛难忍而且削减了怪物的战斗力那是真的。“哎?不算难搞嘛?”程意久的感觉是这样的。跟大体型的野兽交战,程意久是有经验的,而且现在手里的武器很有效,那就好。
狮皮在身,神剑在手,区区喷吐冰息的怪物算个屁啊。无敌的翻滚教它如何做怪物!
然而有个小小的问题,那就是积雪极大地阻碍了程意久的翻滚,而这个世界的翻滚是没有无敌帧的。狮皮将容错率提升到很高的地步,但是狮皮对于钝器的重击防御力可没有针对利器切割贯穿的防御力那么高。眼前的这头怪物活动的速度比之前的黑龙之流要敏捷多了,
猛汉王大概很难当,但是大力神还是有可能的。程意久几次用狮皮挡住了对方的攻击,伤势不重也就相当于瘀青,那些真正危险的攻击都是被他给避免掉了。“这怪物挺危险的,越是靠近反而气温越低,这货是吸收热量来生存的么?”程意久手里的大剑相当强悍,但是针对大体型的对手,还是长矛最合适。
大剑刺入的深度哪怕是到了剑格,整个剑刃都刺进去也不超过一米三,这个深度对带有附加装甲厚度惊人的怪物来说不疼不痒,根本就没有触及到对方的主要脏器。除非是刺入某些要害部位比如脖子“这个刺入倒是可以切断血管,但是毕竟难啊。”脖子可是被活动自如的肉须保护着,而这些肉须现在看来拥有急冻的能力。
程意久完全不想要碰到那发着蓝光的末端,他已经用大剑巧妙地砍掉了一根触须,这玩意掉落在地上的时候瞬间就让原本的雪变成了极寒的冰晶,然而这东西再生的速度也挺夸张——不过两三分钟而已,这条触须居然已经将被砍掉的三十公分给长回来了。
冰甲不算什么,反正也挡不住程意久的大剑,只不过程意久的大剑对付这样的巨兽也不是最好办就是了。而当阿鲁迪缪拉加入战斗之后,这怪物更是被蝎狮吸引了绝大部分的注意力。“让人不爽就不爽在这里。”程意久抱怨了一句,他决定换一种战斗方式——那就是真的给这怪物放血,虽然他的大剑犹如牙签,但是如果他没有估算错误的话,牙签一样可以给这家伙放血。
浅体表不代表没有重要血管啊。
在关节的地方,砍进去一米深应该也能触及血管,甚至切割到韧带也有可能不是么。程意久剑术出色,要他劈中某些目标那是毫无问题。此刻的他扮演的角色就是柯南,只是拿着大剑的程意久真要打起来,肯定比蛮王柯南更强。
狮皮的剑士滚翻到了这怪物的后半身,直接瞄准了怪物的关节处——这里明显有着骨头跟筋的模样,砍下去最多两米应该就能切到筋,继续砍下去还可以断筋。程意久看了一眼正在与那怪物正面角力的蝎狮——阿鲁迪缪拉也不敢直接对上这怪物那些触须以及它寒冷的吐息,而是扇起狂风并用自己的腐蚀之火吐息在对抗。
程意久一个小跳,双手举剑用力下劈,第一剑就劈开了冰甲与下面的鳞甲,肉眼可见地将白色的筋腱砍开了一个口子。拔剑、上举、再度奋力下劈还用上了体重,一剑将筋腱完全砍断,那种弓弦绷断的声音非常响。一条后腿立马就不方便了,那怪物扭身就要攻击程意久,可惜面前还有个蝎狮。
蝎尾的毒钩甩动,乘机在这怪物的一条前爪上蜇了一下——这玩意锋利而坚硬,轻易就破开了冰甲跟鳞甲,深深地刺入肌肉之中,大概有十五公升那么多的毒液直接注射了进去。这是神经毒素,程意久是让那些研究所分析过,这可是相当强的神经毒素——不是毒死人的那种,而是倾向于瘫痪。
所以神经失能来得确实挺“慢”的,谁让这怪物体温很低呢——跟它那灵活的战斗姿态完全不搭配的就是这玩意的体温很低,以至于毒素起效果的速度很慢,而且效果也不好。这怪物只是出现了瘸了一条前腿,而且似乎有点晕头转向并且呕吐的样子,除此之外没了,完全没有一点点要瘫痪的迹象。
然而后腿是物理性伤害,是真的撑不住了。在痛苦的咆哮声之中,这家伙一条腿吃不上劲,移动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后半身更是出现难以稳定的迹象,一瘸一拐的怪物现在是被压着打,蝎狮很乐意但是又非常小心——那些触手太危险了,现在居然可以做出弹射的动作,被点中马上就是冻结一大片。
被切断的韧带肌腱可没那么快的速度再生,或者说在还存在断裂筋腱的时候,另一个地方根本没法再生。程意久现在没有对另一条腿下手,而是盯上了对方的腹部——有时候不得不活在裆下。以寒铁剑的长度,未必能破开这玩意的肚子,所以还是砍脚趾头吧。
狮皮再一次被证明超级有效,挡住了所有的攻击,代价不过是身上多几个瘀青而已。大剑剁掉了脚趾头,那怪物嚎叫着无法移动,触须向着程意久乱射,而阿鲁迪缪拉趁机扑到这家伙背上乱咬。程意久用狮皮挡住了触须——果然是半神狮子的皮毛,对于能瞬间冻结一整个人的触须居然行若无事。
这怪物一旦被破解了急冻触须以及冰寒的吐息之后,攻击力也就那样了。在蝎狮跟猎人的配合之下,这东西被废掉了机动能力,顾头不顾腚被砍得血淋淋,最后被蝎狮翻倒在地露出了整个肚皮。
动物到了这个程度,就意味着完蛋了——一整个脆弱的胸腹中轴线完全暴露,猎杀者可以予取予求。而程意久也正是这么做的——在蝎狮压制对方的情况下,他用大剑就如同伐木一般砍断了这怪物的脖子......
第十九章
死去的怪物居然化为了蓝色的冰晶,之后更是哗啦一声变成了美丽的冰尘消散在天地之间。“那么大的怪物,连个战利品......”程意久从雪地里捡起一枚鹅蛋大小的蓝色晶体——这玩意摸上去就是平常的室温,没有其他感觉。这玩意晶莹剔透,看上去就是一颗海蓝宝石,“这算什么?魔法生物还是晶体生物?”
程意久挺好奇的,这玩意大概就是刚才那怪物的本体?真是十分魔法而不太科学啊,当然说不定也可以用科学道理来解释,比如量子力学什么的。
这都不关程意久的事情,他又不是研究人员,这玩意只能成为他收藏的一部分。“唉,可惜没有鉴别异能,不然就知道这玩意是啥以及有什么用了。”这鉴别异能要是真有,肯定是超S级别的异能,直接查看世界纪录数据库,阿卡夏纪录的能力怎么能不是超S级?
他用力捏了一下这个晶体,发现还挺硬的,看上去应该没有钻石硬,但是程意久并不想要拿去测试一下。
程意久骑乘着阿鲁迪缪拉向着自家的基地飞去,这怪物消失之后就连风雪都停止了下来,气温好像有所回升。“真是十分魔幻。”程意久嘀咕道,“恐怕这样的日子还有得过。”蝎狮以隆隆的声音回答道。仔细想想这家伙应该也有类法术能力的不是么,目前没展示不代表以后不能用。
仔细想想的话,黑暗生物大全里蝎狮的能力就有光环类的,那就是削减对手的防御力,还是按比例的那种。“好像叫剧毒光环,不仅仅是削减防御力,而且还会造成体力的过度消耗。”而蝎毒也应该更厉害,会变成复合毒素——随着蝎狮的意愿,可以在腐蚀性液体跟神经麻痹毒素之间切换。
而蝎狮的爪牙也会带上类似的毒素,力量也应该更大。
不过到那个时候,程意久觉得自己应该也会拥有“神力”才是,赫拉克勒斯有着什么样的力量,恐怕他也差不太多。超凡脱俗的肉体力量——也不知道能不能跟赛亚人相比......或许他该将大剑换成石头棒子?算了吧,还是用大剑好了最多再练习下弓箭——说起来玩武装格斗的时候,他也真的练习过一段时间的复古弓箭。
甚至还玩得很不错,清弓重箭射得还挺准,可惜狩猎之中他很少用弓箭。终究是弓箭还是不如枪械的缘故,但是现在这个情况眼看着弓箭可能会翻盘?不对!应该说一定会翻盘。而火器的话稍加改良......如果一定要附着人类意志的话,那左轮、半自动跟拉大栓的有福了。“绝体绝命之一发!”程意久嘿嘿想道。
只要不是自动武器,看来都有可能附加上人类意志——自动武器那个太快了,来不及一颗颗附加,要是全是那种预先加好的子弹成本可能会太高?当然这是程意久的胡思乱想,是不是真的他也不知道。
基地就在眼前,程意久按下了开关让地下仓库提取一头已经杀好冰冻的肉牛上来给蝎狮吃,自己则是先一步跳了下去直接落到塔顶,从塔顶的安全出口下去,关上舱门之后将严寒隔绝在了外面。他直接进入了小屋,脱下了狮皮挂好,自己则是去浴室泡着,准备洗掉一身的油膏以及沾染的污迹。
他随手将蓝宝石放到了二楼大厅的一张桌子上,结果就看着这玩意发出幽幽的蓝光悬浮到了半空之中。“喔?”程意久真好奇,看着蓝色的晶体悬浮在空中,然后不知道怎么干的居然空中浮现片片雪花开始围绕着晶体堆积,很快就堆积了能有一立方米雪,而蓝宝石漂浮在它们上空,眼看着蓝光氤氲,这雪堆开始被压实而且迅速透明化形成了大冰块。
“这是要再度塑造身体?果然是晶体生物啊。”程意久觉得真有趣,关键是这玩意塑造出来的生物那真的是生物,会流血会受伤的,生物体该有的弱点它一个不缺。不然何以程意久一剑斩落头颅这货立刻化为冰尘。
好在下一刻,程意久已经抓住了这晶体,直接走到了一处展台打开了抽屉,直接将晶体放在固定支架上关好,这个展台就是那种桌面是大玻璃的,透过玻璃能看到这蓝色的晶体已经停止了动作,从支架下方有照明的灯,光从下方透射上来,真的显得这个晶体美仑美奂。
之后的生活就很简单了,程意久没想着要结婚的话,好像也用不着轮换,他可以一直在这里值班下去。跟父母完全可以用视频通话嘛,回去一两天也无所谓。严寒的天气正在逐渐消退,气温的回升速度也是匪夷所思——之前一天还是铅灰色的天空,零下四十多度,第二天就是阳光普照,温度上升到零下二十多度。
持续了大约一周之后,气温再度上升到接近零度,同时天空开始下雨......再过了一周,雨水没停,但是气温已经上升到了十多度。肉眼可见地森林在零度左右的时候开始大量落叶,而到了十多度的时候海量的嫩叶开始生长,而灌木丛中也有不少植物开始开花,昆虫的活动变得极为频繁。
动物们也纷纷出现,那些体型庞大的鹿与野牛野羊以及小体型的麂子之类统一进入了新阶段——雄性在零下二十度左右的时候就开始落角,之后长茸,到了十来度的时候新犄角已经长好,开始进行求偶的角斗。连大大小小的野猪也开始了哼哼决斗,就是为了求偶。反倒是程意久发现了不管是普通熊还是变异熊,其中的成年母熊几乎都带着幼熊出现了......
春天确实是求偶的季节,程意久也算是看见了如今变异之后的鸟类,“真的漂亮。”这些鸟身上的羽毛都是极为华丽,这些雄鸟就这样在向着毛色依旧不起眼的雌鸟跳舞求偶。他也看见了翼展超过十米的猛禽出现在了防线附近,还发射了几发礼花弹将它们赶跑呢。
第二十章
之后,再没有什么异常发生,天气一天天转暖,生机自然也越发盎然。而程意久的任务倒是又来了,这一次只有时间,“没有目标。限制那么大的么?”程意久发现除了一把猎刀,他什么武器也带不过去,身上的衣服更是如此,只有最简单的夹克跟军裤可以——居然还是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之前的款式。
“这算什么?”程意久百思不得其解,看看任务时间足足有两年——当然是任务中的两年,对他而言根本不会因此而衰老两年。“没有目标,单纯只是生活两年?”这事情就很怪,但是再怎么怪也得去啊,而且这一次好像是有身份的。
程意久现在看上去还是二十郎当岁的模样,甚至由于皮肤的缘故可以说更年轻,身高倒是一米八几体型也是很健壮——典型的衣架子,真要脱掉衣服的话能看见他身上犹如希腊雕塑一般的肌肉。现在他穿上了军靴——这个有点偷鸡了,因为鞋底跟鞋帮的材料是二十一世纪的材料,轻而坚固。
程意久背着一个巨大的驼袋——这玩意容量巨大,只有程意久这样的硬派壮汉才适合背着它,里面塞满了他的行李。他的铺盖卷以及一些急救药物,当然还有水壶啊餐具啊之类——这家伙看上去就是美国佬跟德棍的综合体,身上是M65军楼,背上是骆驼桶包,水壶是大号的M1931,餐具自然也是同型号的午餐盒。
脑袋上扣着一顶M43黑色装甲兵野战帽子,不过帽徽去掉了,看上去像是战利品一样。就这样的程意久推开了门,下一刻发现自己居然身在火车上。身份资料哗啦啦地涌入脑壳,“我靠这不是1970年么?居然还是上山下乡去黑龙江?*的,两年苦日子么?”没有目标意味着他不需要猎杀吃人的野兽,但是很可能在半道会突然给他一个目标。
届时弄不好还会有什么意外的“惊喜”等着他呢......
这个身份也是父母双亡的,只不过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先后病故,之后这个程意久也是读到了高二十七岁即将十八岁的时候,停学上山下乡。作为魔都众而且父母都没了——这两位还不是土著,都是解放前逃荒来魔都的,家里早就没人啦,于是程意久喜提北大荒车票一张。
至于房子?程意久不认为自己还能保得住之前“居住”的那套公房,虽然他来到这里一天也没有住过。车子现在刚刚从老北站出去,还不是那种绿皮车而是改装过的罐车。“妈的连个硬座都没有么?”好在他有骆驼大包,完全可以坐在上面休息,而车上其他少年少女也都有各自的大大小小的行李,也可以依靠在上面休息。
总算是还没那么凶残,这车里也就塞了四十多个人而已......
程意久也是无语,他是个猎人,这种任务算什么?惩罚任务么?以人类之身执行惩罚?惩罚谁?从魔都到黑龙江,以现在的火车大概要开一个礼拜,之后再抵达目的地还得坐小火车,能半个月到目的地就不错了。在这地方呆半个月?可以想见这里所有的少年少女都会变得臭不可闻。
“投放也选个好时机啊,就不能在火车转运抵达目的地之后再来么?”程意久连续碎碎念,这个车皮里的人好像都不认识他,应该是没有他的“同学”在内,本来嘛魔都这一批人就不少,互相不认识的多了去了。
总之,大家也在互相交流聊天,大部分小孩很激动,一部分小孩沮丧无比,但是大家看见程意久的时候都是眼前一亮——这个年代高个子可不多,而且程意久看上去就是营养良好的那种高大而魁梧,再加上他身上的衣服非常“洋气”甚至带有一种军旅气息——M65还是很时新的货色呢,至少国内并不多见。
上面没有徽章,人家也不好说是美国鬼子,只能认为这可能是某种类似军装的两用衫。加上他的军裤跟军靴,总之非常时髦——有人猜他是东海舰队的子弟,也有人说可能是空军子弟。他那个帽子肯定是军帽,不过不是我军的而已,有人回忆起来似乎见过类似的帽子。
跟程意久搭话的同学不少,而程意久跟他们之间聊天也算是比较热烈——他很注意不要说出超时代的言语也不要发表任何超时代的想法,通常用语气助词来诱使对方多说话,他只需要当一个倾听者就好了。要去的地方是大兴安岭附近的村子,他这个车皮里就他一个是去那边的,但是根据车里头的消息灵通人士说这班火车里去那边的至少有五个知青。
程意久哀叹一声,干脆靠着大包呼呼大睡了——睡眠可以有效降低生理活动,顺便消磨时间。而程意久更是从动物身上学了不少东西,长时间的睡眠/长时间的清醒相互切换就是一个,他知道自己可以不眠不休七十二个小时之后,直接沉睡二十四小时或者三十个小时来恢复精力,情况紧急的话甚至只需要十二小时的深度睡眠就足以补偿七十二小时或者更长时间的不眠不休。
而现在,程意久准备先睡他十八个小时再说,这样的话食物跟水的消耗也会降低很多,体温都会下降一点,生理活动降低。他在睡眠之前摸了摸口袋,“钱跟票都有,包里还有罐头跟压缩饼干.....”双臂环抱以护住胸口内袋,而骆驼包靠在车壁,自己则是靠在包上以确保安全,之后他就睡着了。
想要偷东西可不容易——不管是包还是衣服,都是非常耐磨而且有一定的防割能力的,而且车上偷东西往哪里跑?魔都小孩可没有什么跳车逃生的能力的......程意久是被人叫醒的,“可以下车活动一下了。”推醒他的是一个姑娘,双羊角辫子,看上去也就初三?个子当然是小小的,就一米五几。
程意久站了起来从拉门跳下去,这里是月台,有值班的解放军战士,而车皮上的孩子们现在都在月台上活动身体。应该就是到了某个货运站,让大家活动一下,有人在喊活动十五分钟之后出发。
第二十一章
活动一番之后上车,之后每天都会在某个站停留一会儿,让大家能够活动一下以及打水,至于洗澡就别想了。“要不是老子会一手冬眠术降低新陈代谢,不然估计已经臭气熏天了。”程意久甚至脚丫子都不怎么臭,鞋子里头更是干燥得很,这就是大睡眠的好处啦。但是车厢里头乌烟瘴气,不可避免地也要将他熏入味。
“果然,哪怕是小姑娘十来天不洗澡也一样臭,甚至更臭......”程意久抱怨一句,他这里有通风口还好一点,虽然比较冷但是这不是他不怕冷么。终于到了地方——在哈尔滨的时候大家下车分流,而他跟其他三十来个知青一起被安排到招待所洗了个澡睡了一觉,一天之后又搭乘闷罐车继续开,开了一天多到了黑河,之后跟十来个知青再度搭乘林业的小火车继续开,到了一个鬼知道什么地方的车站......
这地方就是拉木头的,这里已经算是林场了——得益于东北三省开发比较早,林场有着日本人留下的小火车跟铁道线,所以一直能开到这里,接下来就是等着各大队来接人了。马车,就是程意久最后一程路的交通工具。“妈的,这番回去可别学了一口东北大碴子味的方言啊,俺是江南贡米不是东北粗粮。”
这里有两个知青点,程意久这一次去的红旗大队分到了六个知青,四男二女,他是其中之一也是最高大的一个。其实他是这一批知青之中最高大的那个,“十七岁”就已经发育成熟,要不是脸嫩了一下下,人家绝对会当他是三十来岁——然而程意久其实身体素质固定在十八到二十五岁的年龄段了。
他这个身高放在东北也不算矮小,同样算得上是高大威武——身高一八七,体重九十公斤,绝对是彪形大汉的体格。但是肩宽体阔,从外面倒是一下子看不出来。
大队嘛五百多人,之前也有知青,他们去了之后就有二十个。“我靠他妈的大通铺?这是人住的地方?”程意久当即就嘀咕了,扭头看这赵家庄的大队长赵平书,“队长,有没有能住人的荒废房子?山里头的也好,这他妈大通铺老子住不下!”穿着军楼与靴子,头上戴着作战帽,身材高大的壮汉如同老虎吼叫一般地说话,说实在的大队长也有点胆寒。
眼前这货初看没啥,近距离看太高太壮了,好像也确实不像是能在大通铺睡得住的人,再说了这人摸出票子说他可以付钱租住,那大队长赵平书没理由不给大队创收啊,当即就点头同意。“靠近山那边有木头房子,你自己整修还是找队里人帮忙,这要另外付材料费。”知青们觉得程意久真的非常不合群,充满了小布尔乔亚气质。
比他们早来的知青大部分都是来自河北、北京的,年纪也要长两三岁。当即就有知青出来要说话,就是要批评程意久,只不过看到了这人腰间露出来的军刀,立马就不说了——没有住知青院子而已,这个不算稀奇之前也有好几个知青自己住外面自己开伙的。眼前这个人不像是魔都人,反而像是东北胡子,虽然是小白脸但是身上一股凶恶的气息。
这是程意久特地表现出来的,他也打量了知青点里头的那些人——比本地农民好点,但是已经没有城市里头人那样细皮嫩肉啦。个子嘛男性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五之间,明显比本地男性高小半个头,女性大致在一米四到一米六之间,跟本地女性应该差不多——虽然他也还没看见本地的女农民.......
程意久身板挺直,高大昂扬——作为光明神选他本来就很有一种派头,正如阿波罗一般。他去大队部办了个登记,就让人带着他去小木屋了——基本上程意久把身上的钱花了三分之一,就是准备叫人修缮房子。“喂,同志。能不能一道住?我出一半钱。”一起来的知青里有脑子活络的家伙说道。
这个人叫申援朝,长得像个猢狲,身高一米七五瘦得跟竹竿差不多,衣服也是旧的但是还有点洋气——这一点魔都知青跟上一批的北方知青分别挺明显的。这其中最洋气的可不就是程意久自个儿。程意久是无所谓,“可以啊,要是那房子够大,有两张床的话让你住一住也没关系。”申援朝虽然长得像个猢狲,头子活络得跟猢狲一样,但是一路上程意久接触下来觉得这个家伙开朗而且为人还可以。
“属于拎得清的人,这就不错了。”四男二女里头女性且不论,另外三个男人里申援朝外向而且拎得清,其他两个李抗美跟徐志军应该是同学,混一起说话的。至于知青点里头的“老农民”们,目前还没什么接触,以后也不知道会有啥关系——“反正都是乡下人......”这是这四个魔都众有志一同的想法,甚至包括北京知青在内,都是“乡下人”。
猢狲跟程意久一起跟着村民走了五分钟路,正好在知青点旁边一条路绕过两户人家,靠近山脚的地方有一幢木头的房子,一层的半塌房屋。“修缮的话,木头倒是好办这里有的是,就是出人工的费用。”这是大队里早就评估过的。程意久也绕着房屋仔细打量了一番,“长大约是六米,宽四米,能有个二十四平方的面积,够了。”
这房子底下是架空大约三十厘米用于防潮当然也能保暖,当然外延是用木板封住的。整个屋子都是用原木建造,现在只需要将屋顶修好,损坏的木头换掉就好。程意久估计大概要换掉三分之一的木头,毕竟屋顶塌掉了一半嘛。里面还要整修,这里有个不好就是里面没有炕,跟房屋相连的有个小旱厕。
“既然都翻修了,那干脆弄个洗澡的蒸/木桶浴房。炕也不要弄了,一间房两个炕放不下而且怪怪的,直接打造木床然后用火箭炉好了,最多里面多绕几根烟管或者水管用来烘热房间呗——毕竟原木房子的保暖效果还是不差的。”木头的墙壁缝隙里填满苔藓跟粘土,顶部同样是木头跟茅草加上粘土,隔热能力还是很强的。
就是这个窗户有点小问题,玻璃一时配不上,只能是先用木头的活动窗盖顶一顶了,地板上程意久问了下有没有厚实一点的草席可以铺?这就是少爷一样的矫情啊......
第二十二章
木头房子就是修理也没那么快的,再怎么说也要两三天才行。而程意久提出的桑拿/木桶房更是需要起码三天才会造好——就这个还得程意久自己把房间里座椅跟地板上的木刺给打磨掉呢。就这个也都花了一笔钱,这才将程意久兜里带来的钱花掉了一半。
猢狲申援朝做人还不错,分担了一半的维修费用也付了一半房租,绝对属于拎得清的范畴。但是在房子没有弄好的这几天里头,他们还是不得不住通铺。“册那!烂污房子烂污通铺,臭烘烘的肯定有虱子跟臭虫。”这是大少爷程意久的说法。
事实上所有这一批来的魔都知青包括一口苏北腔被喊小苏北的魔都众都在喊,哪怕小苏北之前被嘲笑住滚地龙,他也说家里的床铺比这里好一万倍,清爽一万倍。就是这四个人里面只有程意久是公然说出口的,其他三个都比较暗搓搓没说。
只不过表情都出卖了他们,老知青看着这四个魔都人,都是觉得这四个人真是小布尔乔亚矫情的样子,只不过这四位刚刚从魔都来,目前身体底子里还有营养,多少比他们还要白胖看上去不像是能随便打的——更别提这其中还有一条彪形大汉了。
上海滩流氓也是有名的,并不是只会打嘴炮,而程意久这幅模样看上去就是旧社会流氓地痞的样子。主要是气质.......
再不情愿,那也没办法了,只能是在这里凑合几个晚上。而第二天一早就要去上工——队长来了,说要安排这六个新来的知青到各个生产小队去。是种田呢还是去山里伐木,而程意久是啥也不想干,他觉得可以混吃等死最好。
魔都这一次来到这里的知青没有积极分子,都不是主动要上山下乡的,所以没有一个有劳动的激情。只能是死气沉沉地等着队长分配,而程意久作为身材最高最壮的那个,被分配给了重劳力的那组——下田干活,等他要是通过了那可以上山伐木。
当然之后还得办理借粮,不然没有工分的这六个人能饿死,秋收之后按照工分来抵消——一般都可以,毕竟这里的土地还算肥沃,土豆产量还可以。
问题是主食是玉米面跟土豆粉面粉这就让人头疼,江南子弟那是吃大米的,谁整天吃面啊。而大米的数量很少,虽然有寒带稻种但是这不是没有大面积种植么?尤其是这林区,最多的就是种植一些玉米高粱以及土豆。
“啊,有跳蚤!”第三天天刚亮就有人喊,程意久也是妈妈地乱骂,跳蚤上身了!这他妈可不好搞!这玩意躲衣服里头真的一代代繁殖无止境啊。这事情还没过去,要下田了,人高马大的程意久对下田这事情无所谓,只不过他走到田头的时候直接对赵三娃这个队长说了,“不好意思从没下过田,甚至没怎么见过农田过去以为那都是景点,世代城里人不会种。”说得那是一个骄傲啊。倒也没说错,他“一出生就是城里的,就算是学校组织拉练那也不过是从农田边走过,下田这种事他真没去过——因为是落后分子每到这个时候就请假。”
“我就做点出力气的事情吧,种田技术别找我。”那就只好拉爬犁,这个季节正好是松土的时候,这里是旱田,程意久套上绳子在肩膀,就跟背书包一样,身体往前一倾,就这样拉动了爬犁——他的力气是真大,就跟牛一样轻易地拉动了爬犁,哗哗哗地就让泥土给翻了起来。
“真是牛马,对了有肉吃么?”程意久一边拉一边还有力气问来问去,“上山里头抓到猎物的话,算谁的?”他问道,后面扶着爬犁的赵平文——小队里头的另一个人就说了,“山是集体的,你打来猎物当然是归集体——不过那是大猎物,要是抓了兔子野鸡什么的,一般也算是自己收了。”
“好,马上请假去打猎。田我是一天也不想下。”知青是个什么货色,村里的人早就知道啦,认真干活的不少,但是能力有限毕竟不是从小的庄稼人,偷鸡摸狗的也有但是这些人不少已经送到公社里头下放农场去了,还有就是好像程意久这样的魔都知青,那是半点农活都不想干的。
一般这种人在家里带来的钱花光之后就老实了。
大通铺里头的北佬,至少目前程意久没啥心思结交他们,而这些人好像跟他们四个魔都新人之间也有隔阂,他们四个人还没能融入进去,而程意久跟申援朝尤其特出——申援朝也是才干了两天就叫苦连天,说一定要请假不然会死。
而程意久直接请假说去山里头进货,“你连枪都没有,进山送死么?兜几圈你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了。”大队里记工分的会计周解放这样劝程意久——队长他们对这个知青的观感还可以,一是他力气大拖爬犁速度快干活能提前完成,二就是这家伙带来的大前门送他们很爽快,而程意久本人是不吸烟的。
这家伙发现包里头有一条大前门,于是到达这里之后在借粮食的时候就一口气全部散光了。程意久一直都信奉一个道理,“既然送了就要送到位。”
“没事,我有这个。”程意久笑眯眯地举起了手里的猎刀——兰博刀的样式,绝对是漂亮的大凶器。接近三十公分的刀刃加上能有六七公分的反刃,厚实的刀背上还有交错的锯齿,配合刀鞘能轻松地切断钢丝。胶木的刀柄上缠绕着伞兵晟,刀尾能够旋开,里面有大约三厘米的空间存放着鱼钩跟尼龙线。
指南针他有,挂在腰间皮带上的野战指南针,铝合金的。其实还有个超时代的东西就是他同样挂在皮带上的镁棒以及小小的刮刀,这玩意就是用来野外点火的。
刀子都亮出来了,人家也不劝了——让他自己碰壁吧。也没有跟程意久说靠近这里的山头木头都砍掉了不少,根本就没多少猎物了。那些动物都躲到大山深处去了——这年头大家都想吃肉......
第二十三章
这林区吧,枪支弹药还是不少的,而这个年头可还没什么动物保护法,想吃肉就进山——以至于大部分动物都被打光了,躲进更深的山中。山上现在的动物除了老鼠跟蛇,再没有其他了。什么傻狍子跟飞龙,都是很久以前的传说啦。程意久决定哪怕没有狩猎到什么东西,起码也要带回来适合下一步行动的材料——合适的木头。
没错,程意久想要做一把弓,而他还不能随随便便去大队里随便拿,而且制造弓箭的话他还得有一点工具。于是这个人揣着一把刀子就这样进山了,对于知青非要这样做,过去还有人阻止,现在晓得这帮人相当于半个祸害,干脆也不管了。进了稀疏的林子,程意久也是如鱼得水。
现在这个季节在魔都还有点燥热,但是在东北早已经气候凉爽并且都下过初雪了。程意久将军褛的拉链拉高,在山间大步行进——他从行李包里头拿出来一副手套,耐磨的帆布跟金属片构成了这战术全指手套,这让他可以无视灌木上的棘刺。“果然没有了野兽啊。”程意久直起身体打量道。
他没有发现任何兽迹,不管是脚印还是粪便毛发都没有,这片稀疏的丛林里非常安静。只有他的靴子踩在落叶上的沙沙声。“寒带针叶林,补种的都是速生松.......”程意久觉得原生林被砍伐之后,补种的树木过于单调了。不过地面上的灌木跟其他植物没受到什么影响,他一时倒是发现了好几种药用植物跟蛇莓之类的小果子。
地面上还有残雪,而程意久终于看见了生物——那是小鸟,很快地在林间飞翔,还有就是地面上的老鼠快速地跑过,大部分的小果子都是这些家伙给啃掉的。老猎人漫不经心地在林间漫步,走到一处他眉头突然一皱蹲了下来,“不会吧?这地方居然还会有遗漏的惊喜?!”
他站起来四下里看看,这里明显还没进入深山,不过是进来还不到五百米,稀稀疏疏的未成材松树使得这里的山头看上去有点空旷。这里也有着明显踩出来的小路,程意久再度蹲下看着眼前的植物那小小的果子,他微微摇头觉得有点不可置信——因为那是人参的花果。他家里曾经种过野三七,这玩意跟人参是亲戚,所以程意久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用手扒开泥土,没有什么刷子这种玩意,他就是用手拂动将土壤分开,真的挖出来一颗半个手掌主干但是须有十多厘米长的人参。那就赶快调头吧,这种东西是自己的,直接卖给收购站就可以。于是他兴高采烈地拿着人参下山了,程意久也不是隐忍的性子,看见他出山的村民因为跟他不熟觉得他肯定没啥收获。
但是程意久自己高兴地去销假的时候给嚷嚷出去了,一时间来了好几个村民,就连大队长也来了,“挖到人参了?还就在路边?”众人都是十分羡慕又十分后悔,自己来来往往的怎么就没发现?而且这个人参看形状起码也是十年以上的,怎么这些年来硬是没人注意到呢。
上一篇:HP:我不是去统治魔法界的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