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接口卡
知青们也是羡慕嫉妒不过还没有恨,刚来还来不及树立各色仇人。而程意久身边更是好人居多,他一米八七的身板就是保证。
房子翻修好了,松木板也打造成了大木桶——旁边按照程意久的设计用粘土跟一些铁棍打造了炉子,只要打开一个活门热气就能顺着管道在这个小浴室的底下跟墙壁中游动,而最热的热气会在管道里于大木桶里底下盘旋加热木桶里头的水。为此程意久还得在一边的柴棚里堆满干枯的柴禾——其实有煤更好,但是这地方没有。
人参被他直接先卖给了大队里头,因为他近期不会去镇上,所以干脆在大队里折成了工分算完。现在程意久做的是用水合泥,他这个木屋后面本身就有两个地窖,一大一小——就程意久的看法那个大的应该是过去木屋还没有搭建的时候用来御寒居住的半地下房,挖个洞然后封住洞口,在冬天积雪之后就是还算不错的暖房,只要注意通风就不会冻死。
后来房子造好之后这里应该被改成了菜窑——这是原本那个小的地洞的职责,而现在程意久用水合泥就是准备封住小地洞的入口,里面已经塞满了干燥的废木材,从树木主干上砍下来的枝条,程意久将它们砍断之后塞满了小地窑,留了一个很小的出风口,然后在封口下方留了个碗口大的进风口,他用燃烧的木炭塞进去点燃了里面的木头......
这事情程意久也是在过去看过视频,自己动手还是第一次。看着火势,他封住了进风口,任凭里面进行无氧的闷烧。这两天程意久也下了两天的田,把土地给犁开——这事情本该是重挽马或者牛干的,这不是缺乏牛么,再说了牛马干这个要吃精料,而人不用.....何况时间也不够。
两天之后程意久扒开入口,里面果然是已经冷却到可以手持的黑炭,程意久索性再度将原本的木门装好,之后烧炉子取暖就靠这些木炭了。而一起居住的申援朝确实为人还可以,至少不脏,打扫卫生很勤快,个人卫生也能维持——跟程意久轮流取水灌满木桶跟淋浴的水桶。
这两个家伙几乎是隔三天就要洗澡,几乎是天天洗内衣裤跟袜子——力争即使是下乡当了知青,起码在卫生生活上要跟自己在魔都的生活看齐。这一点倒是跟其他男知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魔都众的另外两人没那么勤快,但是也保证了一周洗一次澡跟衣服的保底。至于两个女知青,她们跟程意久跟申援朝一样勤快,当然打水也是自己去打的,还会捡拾木柴算是加热洗浴的费用。
其他的知青只有那些女知青会过来问一声能不能借用洗澡——程意久是无所谓的,只要她们捡拾补充木柴,同时洗完澡将场地清理干净就可以,如果拎不清那就没下次了。毕竟去洗澡的话得从他们的房间里开门进去。
第二十四章
程意久是知青里头力大无穷犹如牛马的典型,问题是这牛马实在是懒了点——那些田里幸苦劳累的精细活他是一点不干哪,整天请假。最多出力气的那种拉辕犁田这种事,他会去做,关键是干得不比大牲口慢,吃得还少。挣这种大工分好像也够了?起码不比其他知青来得少......
偷鸡摸狗那是没干,只不过跟街溜子一样没事在村里头晃悠那是真的。本地的庸脂俗粉也不招惹,没见他靠近村里哪一个寡妇跟大姑娘的院子,甚至连女知青他都很少跟对方交流。也不知道这个人在晃悠什么,其实程意久是实在闲得无聊以无念之心在晃荡,通常晃悠一会儿之后就回到房子里去挺尸。
夜晚,程意久开始穿衣,也带上了烘干的饼以及水壶与野战餐盒,还带了一盒红烧肉罐头就准备上山。“口中早晚淡出个鸟来,还是先去积攒点猎物再说。”这一次就算没猎到什么动物,他也准备带一点木头回来,可以借用大队里的工具做成要用的个人工具。以后用来做弓用。
而且还需要一个简单的车床,哪怕是手摇的来制造箭矢的杆子。这种车床用木头当主结构也没事,只要有足够锋利的刀子就行——其实制造箭杆的那个车床,刀具的模式跟卷笔刀是一样的。最后还要打制箭头,箭羽用薄薄的木片就行,就别考究地用什么正羽了——这年头去人家家里撸鸡毛鹅毛,怕是会被人骂死。
射击距离也就二十来米,也别考虑什么飞行速度跟长距离精准度了,只要箭在三十米内足够稳定而且箭够重就可以啦。程意久是能够开虎力强弓的,但是这把猎弓他的估计也就是八力到九力就足够了,这个磅数的弓他可以随便开,配合上八十克到九十克的重箭,杀伤力非同小可。
穿好了衣服的程意久,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山林之中,一开始他走得很快——月光下的山林对他而言跟白昼无异,而且同样没有什么中大型的动物出现,倒是很有一些小型动物偷偷摸摸地来到了这个地方。这里由于种树的关系,还是有不少低矮树木以及嫩叶的,很是有一些类似麂子之类的小型偶蹄目动物会在夜间靠近。
程意久根本不关注这些小动物——杀死一头能有十斤肉么?体型最大的也就能拆出十几斤净肉吧......他关心的是野猪之类比较大的动物——马鹿跟驼鹿就算了,即使程意久身处这个年代,他依旧不想捕猎国家保护动物。驯鹿也是如此,他更不想要随便杀死熊虎之类猛兽了。
吃肉只需要繁殖速度快的野猪就够了,这里的欧亚野猪足够大,放光血之后也能有三四百斤,虽然肉的味道大了点但也不是不能吃,要是抓来小野猪说不定还可以阉割了之后养大吃。
程意久移动速度非常快,他在丛林里跟回家也没啥两样,轻快的步伐甚至没有激起偷偷摸摸来吃嫩叶的狍子之大规模逃跑。这是日后的三有动物,现在大概算是珍稀动物——这玩意得封山五六年之后才会逐渐泛滥,但是终究没有野猪繁殖那么快。很快程意久就越过了林区——这里还有不少大树,估计会在今后陆陆续续砍光。
“以后这里会变成保护区,直接封山育林——木材的话有的是速生林来提供,天然原木是越来越少了。”程意久一边深入老林子,一边想道。这里还是看不出有什么踪迹,一直等天色微明的时候,程意久才终于发现了野猪比较新鲜的蹄印。“一群,嚯.....有一头大家伙,估计能有个五百斤?接下来至少四头小一号的,还有六七头年龄不等的猪崽。”这算是一个小群。
对于是否猎杀这样的群中野猪,程意久表示看情况——总不能白跑一趟啊,而且这里出现了兔子的踪迹,还不少......然而这里同样有熊的爪印,程意久在树干上看见了棕熊的爪印,高度达到近三米——这可是成年的公熊,也发现了树干上摩擦的痕迹,这是属于亚洲黑熊的,可惜没发现老虎的踪迹。
天亮的时候,程意久已经追上了野猪群,“母猪,亚成年猪,猪崽以及游离的大公猪。”这里有一头年纪较大的母猪领导着猪群,但是外侧有一头大公猪——这应该是附近这片土地上的“领主”大公猪。大公猪肯定有三百公斤,体型巨大鬃毛长长,还有一对獠牙,这正是产于中国东三省的最大野猪亚种——乌苏里野猪。
公猪不是程意久的选择,这肉硬得要死而且骚味极重,除非放血放得非常干净而且下大料,不然这肉根本难以下口——别指望用这个肉做红烧肉,这玩意只能烧出红烧木柴.......他选中的是亚成年的野猪以及猪崽。而这里的树木同样有他所需要的木材——这里有橡木与桦木,程意久准备弄一根相对粗大的主支木头回去。
程意久几乎是大摇大摆冲过去的,野猪群自然是一哄而散——一般情况下,野生动物遇见敌人的时候以逃跑为第一选择,直接上来就准备玩命干架的那是独行的大公野猪,偏偏现在这头大公野猪正处于合群时期,自然也是先跑为敬。程意久看中的是一头大约一百多公斤的亚成年野猪,他直接虎扑过去压到野猪背上,手底下一刀就从野猪喉咙这里捅进去,三十公分长的刀刃足以切开颈动脉了。
程意久以恐怖的力量压制着野猪,双臂发力之下鲜血喷涌而出,野猪的挣扎越来越无力。“妈的幸亏军褛耐脏,别让野猪身上的跳蚤爬身上啊......”程意久骂骂咧咧,而压制下的野猪已经不动了,血水流成了小溪一般。而程意久以最快的速度开始分解野猪——内脏除了猪肚跟猪心之外几乎都没法要,因为百分之百的寄生虫问题。
而且他估算了一下回去的时间,营养丰富的内脏等到他回去肯定有变质的危险,所以干脆丢在这里,猪肚跟猪心相对能保存得好一点。
第二十五章
野猪的胆、胃以及心脏可以吃也可以入药,保存的时间相对较长,而肝与肺有着丰富的血流,是很容易腐败变质的,腰子的话骚味太重也不是合适的食物,而肠子更是容易腐败——跟家猪有充足处处理时间跟处理条件不一样。所以程意久只能带着这少数内脏以及整头开膛放血完毕的野猪走人。
几有一百五六十斤的野猪被程意久捆好之后往粗大的树枝上一挂,内脏也挂好,扛着野猪就这样大步流星向着村子走去。中午时分他已经看到了村子的炊烟,路上由于这混蛋采取直线前进的超人路线缘故,根本就没有遇见其他上山伐木的林业工人跟村民。
上山哪怕扛着野猪也是奔跃如飞,若是这个乃是双足步行的人,不然定然是山君。仔细想想,程意久当初惩罚任务的时候早已经正位山君了不是么,浩浩喜马拉雅南麓之王,吞噬千人之山君。
扛着上百斤的野猪之高大男子健步如飞从山上下来,村民们是最先看见他的——大家此时在田头做活,可不就是抬头便看见了这家伙么。他一身看上去陈旧但是还算干净的“未来”之M65军褛,还有一条“未来”的多口袋超耐磨防泼水战术裤,猎刀就挂在右后侧的重挂强化纤维带上。
脚上同样是“未来”轻型半高军靴,看上去跟这个时代其实还蛮配的——背上步枪不就是二战士兵一员么......没看到他脑壳上戴着的帽子还是德军野战帽,只不过没缝上帝国之鹰而已。这家伙一脸快活的笑容,扛着上百斤的野猪——加上那木头有二百斤了,这确实是强壮。
村民之中也有跟程意久能说上几句话的,当下喊道,“请吃肉不?”程意久大笑,“你拿料来我就请!”当下跑到村边的河岸上,直接就开始替野猪剥皮——这个时候其他知青也跑过来了,看着这野猪也是吞口水,吃不准眼前这个魔都小青年会不会请大家吃肉。
这年头大家都馋肉,虽然林区吧相对有野味可以打牙祭,但是肉还是吃得少。这些年来更是连野味都快没有了,真正敢进深山老林子的那是鄂伦春人中的少数老猎手,知青们可是没这个本事的——他们里面有几个人加入了伐木队就已经很不错了。
能从山上运下木头就不错,至于顺便打猎绝对超过了他们的本事——何况已经没有什么猎物了呢,又不是广东人吃蛇吃老鼠的。程意久将猪皮剥下,丢在河水中用石头压住任凭冲刷,他先将整口猪也放进了水流之中冲洗,同时开始分解。
野猪肉比家猪肉要粗得多,而且脂肪更少,肌间脂肪更是几乎没有,这吃法也就只有下大料然后煮了——估计还得加点小苏打,不然肉越煮越硬,这小地方可没有高压锅。程意久为自己留下的是里脊跟一条后腿——也不知道这玩意在排完血之后能不能腌制成熏火腿。
腹部的肉程意久看一眼就放弃了——家猪这里是五花肉,但是野猪明显没有五花,它这里就是板油加上两层肉,而且脂肪还散发着相对浓烈的气味。村民们不在乎,而程意久也说了,“拿钱来买,或者用调料跟大米换也可以。”
这算是不成文的规矩,毕竟别人不开口是不能要别人请客的,而按照规矩来说打到这样大猎物的人,是可以任意处理自己的猎物的。不过那是过去,现在嘛虽然没有动物保护法,但是名义上这里的山都属于公家的,动物没有所有权自然也是属于公家的,打公家的猎物,那猎物应该归属集体?
一般来说没那么不要脸,但是这样的大家伙,还是让队长跑了过来说一声,集体收购让大家吃顿好的——这也就是对知青能这么说了,换成村里的人队长就该被人啐一头狗屎啦。
程意久倒是无所谓,反正他进山那是无本买卖,能挣点钱没啥不好的,而且魔都都没有人了,哪里还会有钱跟票寄过来。大家伙都很高兴,有肉吃了——起码能喝到肉汤不是么,而程意久的战利品不会有人跟他抢。都收了他一口野猪了,一条猪腿跟里脊肉当然要给猎获者,不然太欺负人被人半夜抹了脖子也没人同情的。
大家伙都是林区人,当然知道一个人,一个刚刚从国内超级大城市过来插队落户的少年人,之前甚至没怎么爬过山进过林子的少年人,单人进山一天一夜,猎杀一头近二百斤的野猪只用了一把猎刀是个什么水准,这等凶人谁也不想惹的。
大家都没想到,东方巴黎这种都市居然出了这么一个凶人,根本就是双足直立的猛兽嘛。二百斤的野猪不用枪的话,带着一条猎狗的猎人都搞不定,而程意久只用了一刀,而且根据他的说法还是压制了这头野猪之后一刀了事,这他妈绝对是牛马的力道。
然后扛着野猪翻山越岭,这他妈什么怪物体力,这种知青惹不起。这种家伙就跟老虎一样啊,打好关系才是真的。程意久在小木屋里头好好洗了个澡,申援朝没他那么强悍,人家还在乖乖下田学农业技术所以不在家,而程意久找来盐巴跟山里头采集的一些香料——从路上采集的迷迭香跟山里头采集的百里香,再加上胡椒粉对里脊肉跟后腿进行了腌制,之后就吊到了阴凉干燥的地方去了,表面用油纸封好。
水分流失太多的话,这玩意会比木头还硬。到时候只能学英国佬那样用来雕花了。
“不会比大英皇家特产腌牛肉差的凶器。”程意久嘀咕道。这玩意只能是腌制七天之后拿去烟熏——而恰好程意久准备用泥砖砌起一座一人多高的小烟熏房。这房子好搞,砌上去依托自重以及砖块外形,自然而然会形成一个无支撑的拱顶——手艺还是会的,程意久可是学过。
第二十六章
泥土房用木板拼个房门就可以,一侧开个洞,造一条烟道,然后挖个半地下的灶台。只要将捡来的松木砍成屑,在灶台之中焖烧,烟雾自然会走烟道进入泥土房,之后就等于是烟熏这腌肉了。“我还想吃原切培根呢,可惜适合的猪肉现在难搞。”程意久嘀咕道,当然这个灶台上面是半圆形的空间,在里头烤面包也是没问题的。
然而这地方即使是能烤,烤出来的也只可能是黑面包还是掺和木屑的俄国经典黑面包......或许还可以烤出能当盾牌的杂面锅盔,香甜松软的白面包就别想了。这类玩意吃起来肯定要动用锤子、斧头跟锯子,干啃八成不行太废牙,只能是放在汤里头煮了吃。“搞得老子好像去打二战东线一样......”
程意久打了个冷颤,二战东线这种梦魇一样的地方,还是莫要去的好。
仔细想想好像二战也不会有什么恐怖的野兽需要猎杀,除非是魔幻的所谓战壕怪物——不管是一战还是二战,程意久都不太想要去猎杀这种变形怪。
老申果然是个精明的,果断地承担一半费用——这几乎挖空了他从家里带来的家底,这个行为让申援朝在知青点的生活过得还算轻松。至少在一天幸苦的劳作之后,还可以像在魔都那样小资地擦身体或者洗个澡,然后在温暖的木头房子里头睡上八个钟头。这睡觉的条件可比知青大屋里头的通铺好太多了......
居住条件好,而且食物也算充足——程意久弄回来的猎物,分了申援朝一块肉,当下他就设法用炉子炖了好久才把肉煮烂,配合上自己做的相当烂的饼子美美地吃了一顿——魔都家里吃的是米饭,就算是做面食也是用糯米粉做面饼子居多,小麦粉做面条都没太多人会在家里做,他还是来了这里之后在知青点里头学的。
就程意久这家伙好像还是优先吃大米饭,他几乎不吃面食——“除非大米吃光了或者我想换换口味。”程意久也是这样说的,他甚至将玉米面全部送给了一起来的几位知青,“这玩意太辣嗓子,吃不下去。珍珠米煮了吃还可以啊,但是为啥磨成粉就那么难吃?粗糙得不行。”
其实他过去吃的珍珠米跟现在磨成粉的玉米面的玉米品种是完全不一样的.......
程意久现在是用工分以及卖掉人参之后的一部分钱直接在大队里购买大米——要不是东三省,还未必能做到这个。大米肯定是不够的,所以还可以买土豆,而程意久平日里晃悠也会去山上采集一些食物——这里的大山里头有的是山药跟黄精,“多吃可以成仙。”至少也可以作为碳水化合物饱腹。
用来作为补充食物那是足够的,蛋白质的话依托动物蛋白质也够,不然何以喂养这具精壮的身体?这一次猎获野猪让程意久收获了一些钱——当然是记在账上不少,程意久向大队要了几根铁棍算是抵扣一部分钱。这是他准备用来做工具的,而地里头的活儿这家伙照例请假,一副知青之中最烂人的表现。
他不偷鸡摸狗那就退不掉,也不可能下放农场——这货的野外生存能力跟狩猎能力还是放在眼皮子下最好,大队里也可以多一点收入。东三省受到俄国影响,城市里很有一些人的饮食习惯带上了毛子的特点,比如烘烤的大列巴,而程意久在林区居然也能学到一手烘烤列巴的手艺——这位也是从市里头下放到林区的,看程意久在和面找酵母,于是好心教了他一手。
当然程意久还给他一整条里脊腌肉,有一斤多重呢。烤出来的黑面包果然够硬够酸,程意久带着黑面包再度进山。
这一次他轻车熟路来到之前猎杀野猪的所在,开始尝试追踪那些野猪。“陈旧的蹄印,里面都结了蜘蛛网了。”程意久嘟囔道,然后他发现了狍子,还是一个小群有六头。程意久没有急着去猎杀,而是跟着这些狍子想要找点更大的猎物。然后他就发现了地面的异常——这里是山谷,但是看上去很不自然。
能看得出人工的痕迹,这里的地面被平整过。地面上的植物长势都不一样,程意久站在山腰上明显能看得出车辙的痕迹,“这是轮胎长期碾压形成的车辙。”这就很有趣了,程意久站在车辙旁边,向着两头看。这应该是一条简易公路,废弃了多少年不好说,但是时间应该不太长,一头蜿蜒向着山外——应该经过大队,而另一头就不知道去哪里。
程意久站直了身体,“看看这个道路,能打造简易公路然后又有卡车在上面开来开去的?难不成是东北军?我看小六子未必有这个能力,那就是毛子或者小鬼子弄的?倒是要见识一番,但是这一次嘛先回去,下次带好了装备跟干粮再来。”程意久在路上采集了不少可食用可药用植物,分开塞在他的背包里。
弓还没开始做,因为他想要的牛角跟牛筋这些东西大队里没有,说是会计有路子但是要等他去丈母娘家问过才知道,而且价格未必会很便宜。现在那木头只不过是剥掉树皮稍微烘干准备定型,距离完工大概还有很长时间。这玩意按照古法完工要一年多,而用现代手法的话也得几个月——如果不考虑长期使用的话,再缩短一段时间也没关系。
这时候程意久就在怀念玻璃纤维片了,要是有那些东西,他何必用木头跟牛角牛筋,也用不着浪费那么多时间。带着一包植物,他翻山越岭回到了知青点——就没有遇见除了狍子以外的生物,别说东北虎了,黑瞎子都没见到。他没有说出自己发现的东西,说出去了带一帮人过去?他对那个地方的感觉并不太好,真带过去了他还怕出现伤亡呢。
这条路通往山谷深处,就他在山脊上看到的情况来看,蜿蜒进去起码还有五六公里,山高林密,鬼知道里面还有什么东西。
第二十七章
一大包的香料、草药、食物被摊在石板上,程意久将采掘的山药以及黄精裹着泥土丢到了地窖里头慢慢吃。而其他植物则是准备晒干了——草药可以自用可以卖掉,而香料肯定是自用。而此时猪腿跟余下的里脊肉都已经研制完毕,程意久将它们放入了烟熏房——虽然这房子泥土都还没干透,不过没关系。
熏制结果就是这些肉确实很香,但是也足够坚硬——松木香气的腿肉切片之后放在锅子里还必须加一点肉皮才能煎制。这肉片夹在酸的黑面包里头只能说对锻炼咀嚼肌有极大好处,“肉确实够香,味道也还行但是一股淡淡的骚气依旧去不掉啊。”这玩意作为干粮还不错,程意久准备带一整条黑面包跟一些肉作为干粮——当然还有脱水的蔬菜。
这个好办,村子里有的是菜干——晒干的大白菜跟萝卜,而程意久自己也带了不少万年青菜干,到时候吃的东西就营养齐全了。弄点水,将手里的大号博伊刀用磨刀石磨一磨,包括反刃都磨好,之后在挂着的猪肉上搽两下,有一层薄薄的油脂贴上防锈。衣服什么的都洗干净,袜子也换了一双新的,鞋子放在窗台上通风透气——这家伙在木屋里头休息了两天准备再度出发。
照例这家伙连天请假,就是不下地,知青点的知青除了一起住的猢狲之外,都对他这种典型的小布尔乔亚作风不满意。但是不满意也没办法啊,知青并不是强制下地的,是拿工分的,没有工分就没有粮食跟钱,那自然而然就会饿死啦。然而程意久对工分的需求没那么大,这货自己能去山里头挖山药跟黄精,甚至还能猎杀二百斤的大野猪还扛回来,那就活该他不下田还能吃饱喝足啦。
这世道还不存在明抢,程意久打来的野猪虽然算是集体所有,但集体也要给钱的,不然队长都要怕这种单人进山猎野猪还能扛回来的狠人在夜里头抹了他全家的脖子之后往山里头一钻,到那个时候鬼才抓得到这样的家伙。这等凶人居然出在魔都,实在也是让人感叹上海滩青洪帮斧头帮流氓不死......
这里会不会解决个人婚姻问题呢?但凡有点心气的知青肯定都不会啊——出身北京上海的做梦都在想着回家,百分之百不肯扎根黑龙江,真正愿意扎根的肯定是少数,至于河北等地的知青其实无所谓,真要这里发展起来了他们扎根黑龙江也不是不行,但是谁能想得到过几年会重新允许考大学而不是工农兵大学呢?届时还不知道会有多少“孽债”问题呢。
程意久对找东北大妞毫无兴趣,他对一起来的魔都姑娘跟以前的北京姑娘都没有任何兴趣呢,他人高马大雄烈过人,五官不算俊朗吧但是皮肤够白,在本地知青跟乡民之中算得上是人样子。村里头的小媳妇大姑娘还真有围观他的迹象——东北女人直爽泼辣,公开看男人根本不叫个事情。
程意久在村里属于打扮洋气的,但是不算奇装异服——这是典型的野外军旅之风,就是以后真正入了冬,零下二三十度的时候程意久会穿啥?他真的没有带大棉袄,估计届时还得猎杀野兽穿皮子。
一切都准备好之后,程意久背上了背包——这一次又是本来压在骆驼包底下的美军M41陆战队背包,这玩意属于“战利品”,志愿军在抗美援朝之中是有不少缴获的。他往背包里塞了油纸包好的熏肉,同样包好的两条黑面包,菜干也是如此,一捆绷带,止血粉跟碘酒,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
背包上面还有个卷起来的帐篷跟防水布,这就是一副要去野外好好捞一笔的样子。村里有人说要一起去,“我带枪!一起去吧。”由于程意久之前用猎刀猎杀野猪表现出来的能力,村里有个叫李二狗的小年轻也是说要一起去——这家伙爷爷父亲都是猎人,到他了是林区民兵之一,同样也是个还不错的年轻猎人。
还能拒绝不成?只能带他一起去了呗,本来程意久也没想着隐藏这一切——这地方弄到的钱也好其他什么东西也罢,都是不可能带走的,既然如此又何必躲躲藏藏偷偷摸摸呢?但是带很多人去就免了,那样就没有愉快的冒险感觉啦。程意久看着这李二狗身上背着的武器,“啊哈,莫辛纳甘......你退出子弹让我看看,这玩意的膛线还好么?别是磨光了膛线的老货。”
程意久接过了枪,娴熟地拉开枪栓看了一眼,用通条来了两下,“喔,保养的不错啊。你带了多少发子弹?”这玩意确实是属于民兵手里的万国牌,照理说应该装备五六半才是,但是民兵手里杂牌货很多。“给我一发子弹我试试看,你枪有没有调好。”李二狗看着程意久,“你还懂这个?我以为从上海来的没用过呢。”
程意久开了一枪,“机械瞄具调整的还行,这个的话你四五十米内开枪绝对没问题。”大部分打猎也就是距离一百米以内,一百米以外很多猎人并没有这个精准命中的能力。程意久带着同样背上了干粮袋的李二狗,向着深山走去。一路上李二狗也是叽叽喳喳,明明他的年纪其实比程意久“大”。
“能不能打到野猪,说不定还可以打到熊——要是熊可不得了,能换不少钱呢。”这家伙快活地说道,“对了你是怎么打到那只野猪的?”程意久倒也不反对在路上说说话,反正现在都没有进入猎区呢。“啊,我找到了它们,然后选了头看上去比较顺眼的。冲出去压制住,脖子这里捅一刀放血就行了。”
这话说得轻描淡写,李二狗则是一脸惊叹,他甚至捏了捏程意久的胳膊,“真的?”程意久笑笑没有接话,他带着李二狗穿过了林区,踏入到深山之中。
第二十八章
“当年小鬼子占据这里的时候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程意久直接开口问道。李二狗是五零年生人,他出生的时候东北已经解放了,小鬼子五年前就已经被苏联红军摧枯拉朽一般歼灭,这家伙想了半天摇了摇头,“我们这里小鬼子好像没来过?反正没见过几次吧听我阿爷说......”
程意久摸了摸下巴,“有趣。”而李二狗又说了,“这地方当年也就我爷我爹打猎的时候偶尔会来,本来我们村子根本不在这里的。都是解放后陆陆续续搬过来的。”程意久点点头,“难怪。”依照日本人的传统,真要当时就有这个村子早就该被他们屠杀殆尽保密才是。
他基本已经确定是日本人的手笔了,因为苏联红军没必要也没时间。“狍子!”李二狗欣喜地说道,举起枪就要打,被程意久抓住枪往上一抬,“不猎这个。”他说道,“保护动物,目标是野猪。”李二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愣愣地看着程意久,“不打狍子么?保护动物?”
程意久点点头,“没错,动物要保护,换成个鄂伦春的应该能理解。再说了,除了野猪我要猎杀的动物多了去了。不急于一时。”他的话就没准备让李二狗懂,反正只需要阻止李二狗动手就行。
继续往前程意久带着李二狗到了他上一次到达的地方,“看出什么来了么?”他问李二狗,这年纪应该比“他”还大几岁的家伙眼睛中露出睿智的光芒,摸了摸头说不知道。
程意久指着路面,“看清楚一点然后告诉我那是什么?”,“坑啊?”李二狗回答。“大人你听我一句劝,以后就别进山了好不好?”程意久哭笑不得,“路!简易公路啊!没看见车辙么?”程意久指着地面说道,不过被植物完全掩盖了,有时候也难以分辨就是了。
“走吧,跟着公路走,我们看看尽头是什么。”程意久说道,“至少有二十多年荒废喽,这条路。而且通往深山,总不见的穿过数百公里山脉直接去俄罗斯吧。”李二狗也非常好奇,“说不定还有宝贝呢,当年小鬼子在中原抢夺好多好东西,藏在这里没能嗲被找到。”李二狗激动不已,还反过来催促程意久加快速度。
这条简易公路走着走着出现了上坡,一个相当长的上坡,而地面上原本覆盖的植物也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裸露的路面。程意久完全无视了两侧可能会有的动物,直接大步流星走在这条公路上向着深山走去。
公路曲曲折折地,借着山势进行铺设,这条路上上下下地,大约走了能有半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了尽头。一处山崖就是道路的尽头了,“果然是山体之中的洞穴吧。”程意久眼力非常好,直接就从藤蔓树枝之中分辨出来了人工开凿的痕迹以及被遮盖的两扇大门。他带着李二狗靠近这几乎有十米高,五六米宽的大门。
清理吸附在门上的植物之时,程意久用力稍微大了点居然直接就将大片锈蚀的铁皮剥落下来,露出后面黑漆漆的洞穴,当即就是一股阴冷之意渗出来,不过被风一吹又顶回去了。“啊,直接开砸吧,用你的莫辛纳甘枪托狠狠地砸!砸出能让我们进去的大洞。”程意久吩咐李二狗道。
于是这家伙拿着枪托一顿乱砸,程意久也用脚踹,很快就在锈烂的铁皮大门上弄出了一个一人多高的大洞。两个人就这样大胆地钻了进去,李二狗还拿出了一个马灯点燃照明,而程意久则是在墙上到处看,寻找电灯开关——不管是小鬼子还是其他什么人,既然都是铁皮大门了里面定然有现代照明设施,有没有电另说......
找到了的话,可以顺便跟着电线不是么?
程意久是夜眼,哪怕只有马灯照明也足够了,足够他看这里犹如白昼。“我走你旁边,我们并头前进——走你前面我怕你慌忙之下走火打中我。”程意久说道。地面是硬土,墙壁这里没有找平,还是有凹凸的石头但是大致修整过,不然的话车容易刮擦。“穷鬼,地面连水泥都没铺。”
这个洞穴并不曲折,也没啥危险好像——虽然因为常年关闭使得空气感觉有点陈腐,但还不至于没法呼吸。一直往前走,很快就到了一处大厅,在这里马灯根本没法照亮全部,只能是以指向方向开始旋转,就跟手电一样进行探查。“我靠!”李二狗惊叫一声,程意久则是按住了他,“别掉了灯,骷髅而已。”
大厅里有好几具骷髅,身上还穿着破烂的黄色军装,身边还有着刺刀等武器。“能用这玩意成功自杀?不得不说一个牛字!”程意久走到一具骷髅前,看着这个矮小的骷髅那散落的手骨上的武器,“王八盒子,南部十四。”这枪锈了,品相不好——就算是品相好程意久也不要,这么烂的手枪谁要啊。
这里有不少铁架子,其中有三分之一已经锈蚀得坍塌了。上面都是空无一物,桌子椅子倒是还好,就是长了蘑菇而且不敢碰,唯恐一碰就散架。上面的笔记本什么的早已经烂了,程意久拿起一本发现粘连得一起,根本分不开。“无关紧要的东西。”
“这是小鬼子的军火库还是补给库啊?”李二狗拿着马灯到处照,还挺好奇地在每一个铁架子上找。“不知道,但是稍微有点......”程意久打量着这些骷髅,“我怎么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他蹲下观察,骷髅的肋骨都碎了,“居然是向外塌陷的,而且大骨之上这些孔洞......头骨上居然还有锉刀一样的痕迹。”
是什么样的情况会造成这一切呢?程意久稍微想了想,“反正有什么东西从他们的胸腔里出来了,体型又不大到能将这些人给完全撕碎,那么最大也就是家猫那种大小......长骨上的洞不知道是什么,但是头骨上的锉刀状痕迹绝对是某种生物的齿痕,这种细密的齿痕用来刮取肉还是挺高效的。”
第二十九章
尸体身上的破烂军装里头,保存得最好的反而是牛皮的钱包以及里面的日元纸币——照片已经糊了,纸币倒是还能看。但是能不能用不知道......程意久也没想着这玩意,任凭李二狗将这些东西全揣包里头。两个人继续往里头走,然后就看见了在洞壁上凿出的壁龛以及里面两人高的石像。
“石翁仲?二狗赶快你清理下地面,看看有没有石板?”程意久看着左右一对石像当即就喊道。李二狗趴地上一扒拉居然还真有一块块的大石板。“神道都有了,谁他妈葬山里头?唐高宗李治么?”程意久那是真摸不着头脑,东北苦寒之地,谁他妈会葬在这里,而且看这个规格起码也是王公啊——火光闪烁之中,这翁仲还一对对排过去呢,
满清不可能,努尔哈赤的坟墓可不在这里,往上推金国也不太可能,占据北中国谁还会回到这黑龙江边境地区埋葬?辽同样不可能,再往前的话.......难不成要往唐以前去找?反正推到什么超古代文明是完全不可能的,能建立这样的神道跟翁仲,说明生产力绝对不差。
“也不知道小鬼子祸害了没有。”两个人碎碎念继续往前,程意久倒是觉得以小鬼子的本性,若是祸害了的话这石翁仲弄不好早已经运走了,还在这里的话就说明小鬼子应该没有完全祸害掉。问题是往里走着走着,怎么地面上的骨头越来越多?有些穿着军装,有些没有军装,而且看骷髅岛样子属于死得很惨的类型。
骨头支离破碎啊,很多骨头要么折断,要么直接被切断,看尸骨的形态有几个倒霉鬼甚至像是被一撕两半的。“妈的这地方不吉利啊,真不知道会遇见什么。”李二狗已经开始打退堂鼓了,这家伙对程意久说,“程知青啊,我们还是出去吧,这地方看上去晦气得很。”
程意久点点头,“也是,造成这一切的动物,姑且说是动物吧一点不简单,我没见过类似的生物。”于是当下决定转身出去,毕竟这种生物他也不太想直接去弄——一看就不是单个,而且能从内而外破开人体出来,那是异形么?没有粘液看上去不像,而细密的啃食印痕更像是特大号的蜗牛用那个舌头舔出来的。
具体长啥样,看见了多半会掉SAN值,所以程意久觉得还是找有关部门报告,大家伙来个搬山卸岭式考古完事。就算是有什么东西,枪炮齐上也能搞定了。至于小鬼子是怎么回事,那以后再说——看公路痕迹,这个地方运行了相当久,弄不好中东路事件之后小鬼子就暗搓搓动手了。
然后死了起码两百人......
就是有一点不明,照理说以小鬼子之疯狂,在整个二战面临完犊子的情况下,应该拼了老命设法使用这里头弄死起码两百个人的东西当作什么末日武器,还是说他们其实已经用过了但是没有效果?这里面是啥玩意,程意久心里头有个模糊的想法,但是他觉得还是让政府部门去验证吧。
出去的路上没有遇见任何异常,他们从破口之中钻出去,回去的路上很走运地发现了野猪群。那就简单了,指导李二狗用枪打吧,“记住,只能打一只,而且挑选亚成年的或者比较老一点的母猪打——这里没有公猪,不然就你小子多半会被公猪弄死。”程意久说道。
“你瞄准哪里?脑壳?跳弹啊当心,瞄准侧面,前腿后面往上一点!”程意久小声地说道,然后带着李二狗潜行,看了看这人的水平之后在大约五十米的距离上停下了。“没办法,只能这么近了。以你的水平继续逼近的话,野猪该受惊一哄而散了。”程意久蹲在旁边,看李二狗瞄了半天一枪打去,野猪跑了。
他一巴掌就拍在戴着皮帽子的李二狗头上,“烂枪法!你这样还好意思上山打猎?老老实实地在家里头养猪吧,打猎这种事不适合你。再进山真的属于给老虎跟熊送饭。”李二狗有点没脸,五十米的距离没打中实在是有点丢人。程意久带着他走到之前野猪聚集地地方,他知道李二狗应该是打中了,但是瞄准基线偏高......
所以子弹应该是击中了野猪肩背部,穿透了松脂混合泥土的皮毛,然后飞走了。这还是莫辛纳甘步枪,换成过去的老套筒这类黑火药枪,那就根本没伤了。李二狗这个水平远远没有成熟,遇见黑熊大概还有救,遇见棕熊死定了,遇见老虎也是死定了,遇见豹子还是死定了,遇见大公猪死大概四分之三。
只能是遇见傻狍子他可以有猎物回去,但是上得山多终遇虎——李二狗的面相不太好,不像是个能长命百岁的,倒是多少有点横死之相,所以老老实实在家养猪种地是最好的出路。他爷爷不就是进了山之后就没回来么,他爹运气好,有了李二狗之后就不怎么进山打猎了,最多捡拾一些山货。
所以至今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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