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狩人 第22章

作者:接口卡

  当然拿在路上到处走肯定要批评教育,在指定的比赛场所下场游玩倒是完全合法,放家里也是如此。所以程意久为了不让自己手生,也是买了好几个波箱跟控制芯片,准备自己做一些手工品放在店里——有人愿意买的话就卖掉,收藏品交流嘛。当然还有一些就是爪子牙齿串起来的项链或者手链——这个是树脂的。

  真货谁卖啊,这可是大型猫科动物的爪牙,拿来卖的话同样警察叔叔就该上门了。于此类似的还有一个标本——没错,程意久在店里面放了一个站立的棕熊标本,正好挡住了上去的楼梯,也就是要绕过这个标本才能上楼。这玩意同样是树脂硅胶植毛的,这毛发还是人造丝,采用的技术就跟人造皮毛一样。

  “也算是醒目。”程意久觉得自己这个办法不错——当然结果就是开门不到二十分钟,他已经迎来了警察叔叔......“你这个不是标本啊,算了。不过我建议你啊,最好还是把它搬走。当然,这是你的店里面,你说了算。只要不是违禁品我们就不管,刚刚的就是个建议啊。”那有点胖的警官在绕着这个“标本”看了半天还摸了摸之后就这样说。

  看他的样子,估计要不是老婆反对他也想往家里放一个玩玩......

  客人果然不多,开门进来的第一个就报警了——这是个中年阿姨,还牵着一条小狗,这小狗就在冲着这个标本汪汪叫......“唉,做太逼真,要是干脆做成熊大熊二,估计就没这种事情了。”程意久哭笑不得。当然他人坐在店门口附近的老板专用位置里也在做事——这里有个收银台,还有一台显示器放着四个监控画面,两个店里的分割画面将死角一扫而空,另外两个一个是房子后面一个是店门口。

  另外还有一台不错的电脑,上面开着网页,程意久在水群水网页。而程意久不仅仅是在干这个,他一边的小工作台上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他现在就在小台子上用一把小凿子在一块成形的木把上刻东西。他在做手把,中间挖空放压缩气缸,手把表面部分雕花。还有一些金属件他关门之后会去车制,表面同样要雕花电镀抛光。

  他现在做的正是他已经为自己武装的武器之水弹模型,双管短猎手枪著名的温切斯特M21——改过枪托,锯断枪管的手枪型。之前他已经加工了一把自己做得最熟悉的温切斯特M70的枪托跟枪身,就等着配上车制的金属枪栓部件跟气缸,还有枪管了。这可是纯手工制品,用的材料也是不错的核桃木,程意久当然要卖一个四位数的价钱。

  卖不掉的话就当是展示品吧。“新任务看来还需要时间。”一天下来就两个人买了几包狗粮,进来被标本吓一跳的人倒是至少二十多个,好在程意久亡羊补牢在熊脖子上挂了个牌子,“模型”。这样才没有让警察叔叔多跑几趟。看那些木雕的人倒是不少,就是没有一个买的——程意久对此标价一概是四位数。

  很快这家店就开了一周了,程意久一算营业额只有一千块,卖出去的还都只是各种宠物粮食,看木雕的人有不少但是没人买,而他做好的枪架上放了五把枪同样没人买——他写着水弹枪玩具,所以倒也没人报警。

  新任务还没影,但是程意久发现这房子的人字顶阁楼有异常——没错三层楼上还有个人字顶阁楼,只不过基本上里面没东西,顶多就一些破旧的家具还是上一任屋主遗留的,程意久偶尔也会爬上去看看有没有人偷偷爬进来吊死在里面.....这阁楼前后各有一个窗子,前面还有个大大的窗台。

  这是因为这楼顶是有缩进去的装饰,两扇窗子其实是缩进去的,而且是没有封闭的圆形窗子,通风良好也不会有雨水打进来。现在他看见的是前面这个窗子的窗台上好像多了不少树枝......

第十二章 雕

  “这是鸟巢吧?”程意久看着那些树枝,“只是不知道是哪一种鸟?光看巢穴的话可看不出来。”他也没管,第二天看的时候这些树枝被移动到屋后那个窗台了。而这家店的客人一直不多,不过这一天进来的客人倒是不多见——因为她手里拿着的是专业的自拍杆带云台的那种。

  程意久只是抬起头看了一眼,这小姑娘相貌其实中等偏上,但是只要美颜一开那就是妥妥的美女。她进来态度倒是挺好,“老板可以拍么?”

  “请便。”程意久说了一句之后就忙着自己的事情去了——上网混时间啊,当然他主要是收集各种各样神话之中的怪物以及历史上的食人兽的资料。网络上比起在书房里检索,还是要快不少的。“只不过有些资料还是必须去书房里,在那些不太可能被数字化的大部头专业书籍里找。”

  他头稍微偏一偏就能看见屏幕上的监控,这女孩用一种受过训练的娃娃音在拍视频,“应该是个阿婆主。”程意久很清楚这一点,这女孩主要在拍他店里那些特别的东西——猫粮狗粮谁要看?当然是对着那些富有异域风情的木雕以及神像啦,自然还有那头逼真的模型熊。

  不可避免地同样将富有野趣的爪子跟牙齿吊坠也拍摄了进去,“老板,这是真的么?”这姑娘问道。“要是真的,我就该坐牢了。这可不是什么狗牙之类的东西,你看这个长度,这是狮虎的爪子跟牙齿啊,统统都是树脂的。”程意久回答道。直播里的字幕应该也是解释了这个,于是这姑娘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这女人自己也知道是假的,也就是引出个话题。”程意久倒是心知肚明。接下来拍摄到了挂在程意久座位后方的枪,雕花的枪看上去就是工艺品。“哦,这个是水弹枪,我自己做着玩的。”程意久看她有兴趣,于是便拿下了最近的那把双管短喷子给她。程意久从桌子下面摸出两个弹壳,12号的弹壳。

  他从下面的水瓶子里面倒出一些水弹,吸干了水分之后用装弹器装进了弹壳,然后扳下枪装入两发弹壳。“喏,气缸也已经在刚刚的动作里压缩好了。随便瞄准个什么扣扳机吧——我个人建议你瞄准那只棕熊.......没错,这只是一只普通的日本棕熊。”程意久将装好弹的喷子给了那姑娘。

  这枪不是真枪,没法通过继续扣压扳机实现一发一发地发射,它扣下扳机只能是两发齐射——真枪扳动之后也可以这样开火。在嗒地声音中,十多颗白色的水弹喷了出去,打在模型熊身上。“也就是玩个外形吧。”看着这个射程,程意久倒是挺满足的,初速能有大约七十,这个在喷子里已经算是杰出了,至于弹道?水弹喷子要什么弹道。

  这女孩应该是对水弹枪没啥兴趣,知道了老板这里自家手工制作的原来是水弹枪之后就这样过去了。没多久之后,直播的女孩走了,程意久也不知道会不会替他拉来生意。

  任务还没有开始,程意久也懒得锻炼自己的本事——他只需要每天进行半小时左右的身体锻炼,然后在靶场打掉一百发子弹就行。其余的时间主要就是瘫在门口的椅子上上网顺便看看店。果然没啥人,看来那个直播女孩也不是什么知名的。

  那个树枝终于在越发多的时候成型了,“一个大鸟巢?可惜监控没有那个高度,还真看不到是什么鸟搭建的鸟巢。”程意久看见这个鸟巢现在占据了整个窗台还有一小部分突出,那这个直径怎么也超过一米了。这么大的鸟巢,那不是猛禽就是白鹳之类的大鸟了。“都市里的猛禽似乎都是红隼之类的小型猛禽吧?”

  程意久决定自己观察一番,而他在晚些时候确实看到了这只鸟,几乎是从天而降的巨大鸟儿,落到了这个巢穴之中,“这是......”程意久马上摸出猛禽的辨认手册,开始翻动页面,里面有各种猛禽的照片。“金雕?”他事先已经有所准备,直接翻到了亚洲-雕这一类之中,于是很快就找到了目标。

  根据手册上的描述,程意久仔细地观察了这只金雕,“亚成年的金雕......”他也非常奇怪,因为这里并不是金雕的分布区域,这头巨大的猛禽就不该出现在这里。“我估计附近的宠物要倒霉了。”程意久嘀咕了一句,他从冷藏室里拿出来一条猪肉,打开后门。

  金雕正在他头顶上方俯视着他,程意久跟金雕双目对视,下一刻他手一甩将猪肉抛高。金雕直接飞出,空中抓住猪肉,就在一边的树枝上抓着开始撕扯。“不好办哪。”程意久嘀咕道。“或许是有人饲养的?然后逃出来的?这要是赖到我身上可是要坐牢的。”不过现在也没啥办法好想,也就先这样算了。

  程意久再度为附近的猫狗宠物哀叹了一句,以金雕的食量,每天丢一只宠物狗完全有可能。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金雕去偷吊起来的肉,这个可能性也颇大。总之,即使是出了什么事情,也是本地林业部门跟野生动物救助部门伤脑筋。

  程意久在工作间里面打造新的火枪——适合十七十八世纪的定装弹火枪,肯定是撅把子不过程意久决定用泡过油的硬壳纸弹壳。而燧发枪的气密问题是没法解决的——只要不让他用底火这个就没法子,枪膛内总是有一个导火口。作为少见的后装枪,程意久觉得自己的设计已经够不错了,弹头也是用的米尼弹这种当时肯定没有发明的东西。

  不过他改进了米尼弹的结构,采用了软铅作为弹头后半部分膨胀体,而弹头部分则是用了银——若是射杀非狼人这种黑暗生物,可以换成钢的。“也不知道好用不好用......”程意久嘀咕道,他同时还改装了双管短喷子,而十字弩肯定不带了,取而代之的是镀银的短矛就够了。他有一种预感,自己很可能还会再进入差不多的年代,狩猎可能差不多的猎物。

第十三章 异常

  程意久的面前是一本大而厚重的书,这书封皮封底都是精装书版,而内里的纸摸上去仿佛是昂贵的羊皮纸。别看又大又厚,但是里面的页数也就一百多页,上面用的是水笔的绘画以及手写体的印刷字描述着一种种样子怪异的生物。“这更多的像是一本有趣的奇幻游戏设定书,就跟DND的怪物之书一样。”

  程意久对这本他从书房里翻出来的大部头发表评论,“我记得还有各种分类怪物之书,甚至还有传奇怪物之书呢......不过这本叫做猎魔人之书的东西也挺有趣,那些被记录的黑暗生物么。”书里的绘画挺立体也挺有感觉的,在淡黄色的纸上用黑蓝色的羽毛笔画出来的生物简直栩栩如生。

  而程意久看的就是狼人,那画出的狼人正如他看见的那一头,人立而起爪牙锐利,还有那明明是用蓝黑色墨水画的眼睛,却总是被误看成红色的眼睛......“让人油然而生恐惧感啊。”下面则是详细描绘了狼人的分类学,而程意久主要关注的是狼人的特性嗜好以及弱点。

  “果然,无法抵抗满月之时的血之躁动,喜好吃人类的内脏尤其是心脏与肝脏。而弱点就是,狼人的等级越是低,他们的智商就越是接近真正的野兽。还有就是银,对狼人而言银就是可怕而致命的毒药。但是对银的抵抗力,越是高等的狼人就越强......”程意久喃喃自语,“没想到我遇见的还真的是阿尔法狼,真是运气。”

  这本书程意久粗略地翻过一遍,他发现这里记录的一百二十八种可怕的能够伤害人的怪物,其中绝大部分都会被银质的武器严重伤害——如果说还有什么比银更能摧毁这些怪物的,恐怕只有书里写的什么日闪石了。所以程意久现在就在制造银子弹的模子......店里来了客人,而且一来就是五六个。

  这些客人有男有女,年纪看上去都不大,有人进来就冲着放木雕的地方去。“老板,这个怎么卖?”看了一会儿之后就有人说话了,是个小胖子。而一个穿着军裤的青年则是指着程意久自己做的水弹枪问价,程意久当然给了他们一个价钱,“就是前面标签上的价格,最多打九折啊。”

  东西居然卖出去了——木雕被买走了三个,而后面走进来的一个中年人在拿着神像看了半天之后,也果断地摸出了手机刷二维码付钱,甚至都没有还价。青年人也选了一把M70跟短管喷子,一上手之后这货就眼睛一亮,立马付钱走了——肯定啊,这玩意用的是货真价实的材料,核桃木、钢管、铝制内管而且在枪管跟枪身上都是手工雕花。

  更何况就连附送的弹壳都是黄铜的弹壳,橡胶闭气,本来的价格也不低的。而最后两个人看见程意久放在工作台上的大书,他们倒是很讲礼貌地没有敢上手拿着看,而是绕着看了好几眼,“老板,这书.......”程意久手按在书页上,“这书不卖。”

  “不是,我只想问问这本书是啥地方出版的。”对方问。“好吧,你这个问题......”程意久也是翻动书页看了看封三封二最后翻过来看了封底。“对了,这本书好像还真没出版方,我记得是别人送给我的。”

  “这样啊......”对方看来比较失望,不过倒是没提出是不是可以卖给他们,也没说能不能借给他们看,跟程意久打了个招呼之后就走了。程意久在下午将卷帘门拉好,将书放回书房,自个儿去了工作间开始制造银子弹。在书里所描述的那个时代,现代的金属定装弹武器不一定能带入。

  即使是可以带入,非格林手摇式的自动武器也肯定没法带,所以程意久同时还打造了白银弹头的金属定装弹——从温切斯特-马格南到12号鹿弹都有。由于白银在工作间里提供的存量并不多,所以他只打造了不多的子弹。等造好几枚子弹之后,程意久就睡觉去了。

  第二天起床,他走到楼下去开门。“嗯......有点儿不对劲?”程意久看着眼前的店面,微微有点儿违和感,总觉得什么地方有点儿不对劲。他在店里走动着,在打开了卷帘门之后终于发现了异常所在。那就是有些东西的摆放位置有了微小的变化,他站在店里想了一会,再度回到了二楼。

  这一次他没有进入小屋,而是在二楼仔细观察了一下。“果然,在晚上有人来过。而且应该是很仔细地搜索了这个地方。”三楼也是这样。至于这些人会不会发现他的异常?程意久暂时不怎么担心因为他已经知道当他进入小屋睡觉的时候,小屋所“寄存”的房间也会出现真实的投影——应该是这样,因为他已经发现了这床上的被子跟他在小屋里醒来之后的形状是一样的,甚至被窝里还有暖意。

  这些人......不对,就只有两个人,作为猎手以及被惩罚做过食人兽的程意久,很快就辨别出来了痕迹......与气味。“有两个人,从后门进入了这里,然后把我的楼上楼下所有地方都翻了一通——仔细闻一闻的话,我这个‘卧室’里甚至还有一股奇特的气味,好像是麻醉剂还是什么。”

  “那么,他们想要做什么?”程意久继续想,肯定是要找到什么东西呗。“不管他们想要找什么,若是在小屋里的东西估计他们什么也找不到。”程意久在小屋里也看过,没有任何外来闯入的痕迹。而且他不认为小屋会让第二个人进入......

  不管这些人要找啥,程意久都不准备跟他们计较——布下猎兽的陷阱没啥必要因为根本抓不住,他进入小屋休息的时候对方也拿他无可奈何,而且程意久决定报警,也算是震慑一下那些人。报警有个问题就是程意久没有证据,监控什么也没有拍到,而且也没有失窃东西。有趣就有趣在内部监控居然什么也没有拍下来这方面。

  “在没有证据之前,看来没法报警,这太可惜了。”

第十四章 麻烦事

  程意久坐在书房里,今天是休息日他不准备开店。他的面前摊开一本大书,这是另一本神秘动物志的大书,他有一种预感,自己早晚要跟上面描写的这些东西撞见。这本神秘动物志同样没有任何出版方,找不到出版消息。

  这跟那本猎魔人之书相比,看上去就不是一个时代的,如果说那本书是“古书”的话,那这一本就是“现代”书籍。在这里面的狼人至少被分出了六个不同的种类,从半狼人“剥皮行者”到最高等的“阿尔法狼”都有。

  “但是这就截然不同啊。”看着那清晰分明的照片,程意久觉得与自己战斗的那头狼人跟上面确实不一样,上面的阿尔法狼人比他见到的那头更大,而且后肢的形状不一样,更为粗壮同时关节更“合理”,像是大型的兽脚类恐龙一般。

  他回忆那头狼人的下半身,还是更像直立而起的狼稍加变化,这种狼人在书里被分为次级阿尔法狼,战斗力有强有弱但是最强的也无法跟阿尔法狼相提并论。谈到所有狼人的弱点都是银以及银化合物,程意久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火枪。

  不多久,他将书合拢放好。出了门之后便是楼梯,下去的时候他从后门出店,果然看见了那头金雕在后面的草丛里正在分解吞食自己的猎物——看上去是一只狗。这个应该是一头流浪狗吧?因为程意久看到毛发比较脏而且打结。

  流浪狗的问题要归咎于人,完全是饲养者的不负责任才出现了这个问题。“有些人就完全不适合养宠物,毫无责任心可言,自然也谈不上任何感情。”猫如果说还有流浪的天性,那狗被遗弃之后就只有可怜的命运在等待它们。

  眼下这已经算是不错的结局了,金雕的猎杀是一瞬间的事情,比起被活活打死要痛快多了。金雕杀死猎物的速度很快,看来这只狗也没有什么痛苦就被干掉了。“这个大小的话,应该是一只普通的贵宾犬。见鬼这样的狗也有人会遗弃?”

  以金雕的胃口应该能直接吃掉大半,但是余下的就得程意久来处理掉,否则他这里的野地早晚会变成恶臭的渊源。“多半也会被发现,毕竟繁华都市里一头大型猛禽还是很容易被看见的。”程意久已经想到了未来的麻烦事。

  “嗯?”程意久蹲了下来,他看见了一处脚印,看到了第一个之后,他才能根据步幅认真查探发现其他的脚印。“这个脚印的大小跟重量完全不符合啊。”脚印就几个,然后就不见了但是从方向上来看,应该就是进入他店里乱翻的家伙。

  晚些时候,警察又找上门来了。他们郑重其事地说了附近有人目击大型猛禽的事情,而且不止一个人看见猛禽飞到他这里,程意久直接带着警官们到了后面,指给他们看,“喏,虽然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这里确实有一个亚成年的金雕建造的巢穴。”

  好,这下连大学跟林业管理部门都来了,程意久当然说他不可能是饲养金雕的人,因为养这个玩意就是犯法。但是包括大学的研究生与教授还有林业部门的专家在内,都没法解释为啥在这里会有金雕的?这完全不是金雕在国内的分布范围啊。

  “城市根本不是它们应该待的地方,但是我倒是觉得食物很容易获得。”程意久说道,“你看大型城市里到处都有食物残渣,还有流浪的猫狗,那些居民晒在阳台上的鱼肉,说一句可怕一点的话,甚至婴儿车里的儿童恐怕都有可能成为猎物。”

  正说着话呢,金雕突然起飞盘旋,然后直接下落,大家慌忙四下里散开躲避,然而金雕却直接落到了程意久肩膀上,爪子没有合拢抓伤他。程意久心有所感伸直手臂,那金雕直接移动到了他手臂上。程意久看着那些人的目光,“我说真不是我养的,你们应该相信吧?”

  这种话在他手臂上梳理羽毛的金雕面前,一点说服力也没有,于是程意久坐上了免费的警车,金雕扑啦啦飞走了,专家们忙着追逐观察,而程意久要去派出所说说清楚......

  在派出所里他一再解释自己根本没有养金雕,“警察同志你看,我根本没有去过外地,更没有购买记录,我怎么可能养一头金雕到这么大而没被你们发现呢?而且这头金雕真的是自己飞过来的,而且在我房子的三楼搭窝最多也就一个礼拜。至于为啥金雕会好像驯养过的猛禽那样站到我的手臂上,这个我也没法解释,说不定这头金雕真的是被某些坏蛋驯养然后逃出来的呢?”

  程意久直接叫冤枉,最有力的证据就是,“警察同志你看这金雕完全是散养的啊,它自由飞来飞去......”对面的警察看着他,“别逗了,玩鹰猎的当然也是半散养,否则怎么放鹰追猎物?”

  好在对程意久店的搜查没有找到任何训鹰的东西,也没有什么眼罩啊栖息杆啊之类的玩意,而专家们在拍摄了多张照片之后也说了这确实是一头野生金雕。程意久才被放出来——这时候他已经在局子里待了快要四十小时了。

  鸟巢会拆除么?上面还在讨论,因为这是一头野生的金雕而且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在魔都这样的大城市“郊区”发现金雕这样的大型猛禽。自此之后魔都的鸟类分布可以加一笔光荣的记录,之前魔都曾经有目击海雕的记录但是不能作数的,而现在是实打实地将金雕的分布范围直接划到了上海......江苏与浙江也有金雕分布,但是多年来都已经没有目击记录了。

  但是在市区里也同样是个危险,因为金雕有可能会撞上电线,也有可能如程意久所说对居民造成威胁。有一个提议就是将金雕迁徙到真正的郊区,或者干脆放到魔都的几个保护区去——比如湿地?造一个高高的鹰巢应该可行。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既然金雕选择了巢穴,那就注意观察就可以了,如果可能的话给它上无线电信标......

第十五章 再入

  程意久坐在后门这里也是伤脑筋,为了这只鸟儿他在局子里几乎呆了四十个小时,而且他很清楚地感受到不管他如何辩解,对面的人民警察一个字也不信,分分钟要将他以捕捉国家保护动物的名头给关进去。而出来之后问题依旧在,他家弄不好要分出一部分当观测站,同时还要考虑怎么跟附近的邻居解释你们家的猫狗不见了的问题。

  饲养的金雕,大不了出点钱买肉喂养,但是野生金雕不能这样——它自行捕猎的话唯一倒霉的就是宠物猫狗。以金雕的攻击力,怕是二哈都会被它杀死,但是肯定带不走。所以很大的概率还是采取人工喂养的方式......免得造成恐慌,而这个基本上也让程意久陷入了困境——他八成要坐实违法驯养保护动物的罪名.....

  “唉......”程意久一声长叹,他觉得自己日后怕是还要去局子有得去,算了还是看看能不能办出饲养许可证吧——估计林业局看在观测点的面子上,大概会给他一个?

  他回到了二楼,推开门进了小屋。“新任务已经形成了么。”他走到了电脑前,看到的任务目标是三个问号,但是年代倒是亮了——“十九世纪初期?乔治王时代,维多利亚时代尚未到来么......”但是这个时候日不落帝国已经快要成为了世界最强,等到维多利亚登基之后将会是日不落帝国的光辉岁月。

  这个时代是属于拿破仑.波拿巴一世皇帝的,这位欧陆第一名将应该是刚刚加冕为法兰西帝国的皇帝,他为自己赢得了横扫欧陆的辉煌胜利。

  程意久穿上了那个时代风格的衣服,外面套了一件皮风衣戴上了皮牛仔帽,“穿的跟个血缘一样......”他嘀咕了一句,背上了背包拿上了武器,推开了大门。

  背包里有野外套装,这些小东西倒是不怎么受到限制——首先打火机没法带,但是镁棒却可以,程意久也不知道这怎么算的。这玩意的纯净金属提取还得过几年——到底是多久取决于程意久身处什么年代。他的背包里还有一卷钢丝,医疗用品倒是放得比较宽松——比如磺胺粉居然是可以带的,当然还有绷带跟缝合针羊肠线。

  阿司匹林也是可以带的,连净水片也可以——可惜仅限于明矾片。程意久还带了简单的香皂丸以及消毒片,这下就连清洗衣物都没问题了。他做好的是一个人出现在荒郊野外的准备。他背了一个马鞍形的斜挎牛皮包,甩在风衣的后面,肩背上则是背着一卷防水帆布。包里面除了药物跟引火具之外,就只有一些替换的衣物以及野外用的餐具。

  他带了几个罐头,弹药全部装在腰间的牛皮盒子里,而双管短喷子的子弹则是别在牛皮腰带上——没错,程意久带了一把长火枪跟短管喷子,之后的武器就只是一把镀银的匕首了。匕首的刀刃是钢,但是刀身上镶嵌银片跟银丝——“捅进去的话还是应该有点效果才是。”单纯的银比较软,做成刀子不顶用。

  看着眼前的田园风光,程意久觉得自己多半还是在法国。程意久迈开大步沿着道路前进,不多久他就看到了村庄——挂在胸前的小铜质望远镜让他看清楚了这就是个法国农庄,但是现在有些地方在起火燃烧。程意久加快了步伐,从肩膀上放下了步枪——这次的枪不是栓动步枪,而是撅把子。

  程意久用的是带有弹簧的枪机火帽点燃枪膛内的纸壳定装弹,同样的结构也用在喷子上——有更好的设计但是限于时代不能用,否则程意久带M70或者干脆弄个半自动不是很好。他端着步枪逼近起火的农庄,烧起来的地方大概是厨房,但是程意久闻到了血的气味以及蛋白质烧焦的味道。

  农庄里没有牲畜,这可不太对头,他没急着进去看情况,首先就是绕着房子走了一圈。“果然......”程意久看着地面上的脚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是很大的脚印,狼的脚印。狩猎经验也算是丰富的程意久很轻松就辨别出来了这是一头双足奔行的“狼”,“几乎没有前爪触及地面的痕迹。”程意久咕哝了一句,开始认真地跟踪爪印。

  “这里是离开的脚印,走了多久?两小时?一个半小时?”他抬头看了看天空,又看了看自己的怀表,“现在是早上七点三十分,天亮了不到一小时。”他在窗口这里的巨大缺口处,找到了狼人进来的脚印,反过去寻找的话,脚印是从大路那边来的。大路上什么印迹都有,程意久甚至找到了马车车辙跟马蹄停留的印迹。

  而狼人离开的脚印也是通往大路,之后就找不到了。

  这个时候,程意久才能说得上去观看狼人袭击的情况,对于屋子里还有没有活人?他已经不报任何希望——从痕迹上看,狼人的袭击过程持续了至少四个小时以上,他不认为这么长的时间会让狼人忽略某些受害者,让他们得以逃生。“我没有看见有人的脚印离开。”程意久推开了房门,浓重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他看见了第一个受害者,一个中年农夫,站在房间靠中间的位置,他的喉咙被撕开,整个人几乎从中间被剖成了两半。“好长好锋利的爪子。”程意久感叹了一句,狼人的爪子在这个可怜人的身上竖着留下来四道长长的剖开伤口,几乎完全切碎了他的肋骨,血肉模糊之中程意久确定了这个男人的心脏跟肝脏没有了。

  “这种感觉有点儿熟悉呢.....嗜好吃心脏跟肝脏,这应该是狼人共有的吧?”程意久没有多看,他绕过了血泊,看着地板上狼人留下的巨大血迹脚印,去寻找第二个受害者。这头狼人一边走,一边爪子还抓在家具跟墙壁上,因为能看见撕裂的痕迹以及血迹留在上面。看高度的话,这头狼人站立起来弄不好接近三米,比最大的欧洲棕熊怕是都要高。

  第二个死者就在厨房,厨房正在燃烧,好在烧起来的范围不大而且由于墙壁上涂的泥土,时间还没到燃起大火的程度。锅子里的东西烧焦了——那可能是一只鸡或者一只鹅,反正现在都是焦炭。而死者是个女人,从背后被撕开,脖子被完全咬断——因为程意久看到了牙齿的痕迹......

第十六章 检查

  “可真是凶残。”程意久看伤口就知道这是还活着的时候被一口咬断了脖子,但是这个咬合力也确实大,坚硬的颈椎骨居然都被咬断咬碎。同样地这个女人的肝脏跟心脏都不见了,程意久用银刀在伤口里挑了几下,他挑出了一颗牙齿。这颗牙齿的长度比拇指还长还粗,但是断裂面证明这颗牙齿并不完整。

  “咬骨头的时候受力不均匀崩掉了?”程意久看着这颗犬齿的弧度,“若是全长的话还应该长一倍。”以他在书里看到的狼人恢复速度,这颗牙齿估计最多几分钟就会被替换。他越过第二具尸体,很快在房间里找到了最后的两具尸体——这是两个孩子的尸体,残缺不全可不仅仅只是丢了心脏与肝脏,狼人几乎将他们啃光了。看着幼小的尸骨,程意久也是沉默了。

  另一个房间根本就是被血跟碎肉糊满,那是至少两头牛跟两头猪还有不知道多少鸡的组成部分。程意久只看了一眼就退出了——这房间没有窗户,里面的恶臭根本站不下人。他继续在房子里走动,脚下细微的差别以及鼻子里闻到的气味让他找到了地板下的藏身之地。

  这是一个在地板下挖出来的小房间,程意久没进去,但是他完全可以看出这个房间只能让人爬着进去,里面传来的同样是血腥味。程意久从房间里拿了一个长长的铁钩子,将里面的尸体拖了出来——这可能是房子里最后的两个人了,两个男人同样被撕开,取走了心脏跟肝脏,那狼人还非常恶趣味地将他们重新塞回了藏身地,并且小心地将地板重新盖好......

  “真是过于邪恶。”这地方没有其他遗留的痕迹了,事实上这些死者能告诉程意久的也就只有这头狼人可能的身高了。他没想过是不是放一把火烧了这里算是为他们送葬,因为很可能还会有本地人会来查探——毕竟这里应该是法国腹地才是,他看见屋子里那少数的法语才确认了这个——一本圣经。

  年代嘛,日历他也看见了,“1804年么。”法兰西应该跟全欧洲开战,但是这个地方看不出来。程意久将帽子摘下,理了理头发之后再度戴上,他手里提着火枪开始追踪狼人的脚印。他站在大路上,从这里狼人的脚印就消失了,往前往后,越过大路的另一边都没有再出现脚印。

  程意久眨巴着眼睛,他看了看大路的两头陷入了沉思,“唯一的可能就是,这里有马车带着狼人离开了?看狼人的举动,这是一头有理智的狼人,那至少也是次级阿尔法狼吧?恢复人形之后驾驶马车离去,确实谁也不知道。驾着马车来去,谁能知道车里的人或者车夫是一头狼人呢......”

  这时候传来了马蹄声,程意久看到了有三个人骑着马过来了,看他们身上的衣服可能是乡间的警察或者其他什么政府机构的。他们也看见了程意久,于是纷纷拔出手枪,“嘿!你是谁?”程意久已经能听懂也会说法语,“我是一个猎人,先生。我专门追杀那些吃人的怪物。”

  程意久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这三个人都是成年的男人,其中有个矮胖子,不过都非常警惕地拿着枪对准程意久,程意久主动向他们解释,“我觉得是狼人,房间里有六具尸体。”他示意那三个人可以自己去看。程意久发现自己比那三个法国人还要高至少半个头,对方看了他的样子,“狼人?这个世界有这种东西?”

  “我们只是接到了报警!说这里有奇怪而恐怖的声音。你说有六个死者?该死的,那是密特朗一家,你杀了他们?”矮胖子说道。“诸位,你们还是自己去看一看情况吧。我刚刚才知道死者叫密特朗。”

  “把武器给我。”另一个人说道,程意久一言不发,对方开始紧张了。“抱歉,我不敢肯定你们是不是‘狼人’,你们也不信任我是不是凶手,那么我们不如一起过去看一看怎么样。你们可以把我包围在中央。”迫于他手中的精工雕刻的手枪以及身上看上去不怎么样但是非常“高档”的风衣,三个人勉强同意了。

  看到里面的情形,这三位都说不出话来了——一看就知道这绝不是人类有能力做出的杀戮,尤其是程意久指给他们看的伤口痕迹以及那颗崩落的牙齿还有失去的心脏跟肝脏。而那两个孩子的尸骨上清晰的啃噬牙痕证明了这是一头猛兽干的,“诸位,我可不认为野兽能在杀死藏身室里的两个人之后将他们再塞回去并且盖好地板,这一定是有智慧的狼人才能做到的。”

  程意久指给他们看了狼人的足迹,说出了自己的推断,就他所观察到的这三位已经破碎了自己的观念,开始相信狼人了。“不可能是我做的,狼人害怕银,这里是一根银针,扎一下看看就知道——若是狼人的话,伤口会开始溃烂。”程意久没有说阿尔法狼不受这种小伤的影响。

  他先扎了一下自己的手指头,然后将银针递给那矮胖子。那矮胖子仔细看了看确认了这真的是一根用白银打造的针,然后在程意久的目光下扎了自己一下,其他两个人也各自扎了一下,气氛开始平和起来了。“这个世界真的有狼人?”法国人的好奇上来了,程意久现在的样子绝对不像是欧洲现在所谓的远东人。

  谁让中国人其实皮肤白而细腻,同时也可以鼻梁高呢,欧洲这样的人也有不少——东欧就有不少类似的。“有的,之前我曾经在法国热沃丹发现一头,当时他伪装成教堂的神父——所以说了,狼人其实根本不怕教堂跟十字架,他们只害怕白银,那个对他们而言是剧毒。”程意久跟这三位说道,现在他也知道这三个人的名字了,矮胖子波洛,另外两个一个叫非内斯一个叫贝尔蒙多。

第十七章 追逐

  贝尔蒙多是一个大鼻子的身材在这个年头算得上高大的法国佬,比起程意久也就矮了一点,而非内斯是一个矮小但是不胖的家伙,眼珠子滴溜溜转总是让程意久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为啥我看见他就想唱‘鸳鸯茶,鸳鸯心,你爱我我爱你......’?”总之,程意久挥去了那些思绪,“诸位先生,我要设法去追击那头狼人了,我们就在这里告别吧。”

  他还是报了个假名字,“范海辛,我叫范海辛。”现在猎杀黑暗生物,说不得也要借这位教授的名字用一用了。程意久摸出怀表,打开之后表盖内侧是一面小小的镜子,他照了照自己,“虽然不如金刚狼那么帅气,但是这身打扮倒也差不多。”鞣制的皮风衣还带着防水帆布的披肩,而皮革本身就是防水处理,而且还挺坚韧的,多少有点防护作用。

  耐脏耐磨还保暖,这就够了。程意久要离开,这三位本地的官儿是不会多管的——现在是法兰西帝国时代,皇帝陛下忙着打仗呢,带枪之人走在路上很正常。何况今天的事情让他们晕头转向,这个世界真的有狼人——之前大家不过是在说故事吹牛罢了,现在没想到居然是真的有这样的怪物。

  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能信教的肯定就能接受这一切,他们应该只是常年在内陆,没有遇见过黑暗的怪物罢了。

  他们就这样迷迷糊糊地回去了,而程意久问了哪里能买到一匹代步的马之后也换了个方向走了。到这个时候,他几乎可以肯定这头狼人多半是利用马车作为伪装,真的是一头非常狡猾的家伙。“能不畏惧狼人气息的马......这个本身也不得了了吧。”程意久坚信自己一定能抓到这头狼人的蛛丝马迹。

  狼人能坚持多久对抗自己吞噬新鲜血肉夺取生命的欲望?或许阿尔法狼能在月圆之夜也勉强能控制住一部分,但是依旧不可避免地会陷入半疯狂的境地。程意久仔细想了想,日历上月圆之夜可是在三天之后。狼人跟吸血鬼不一样,他们是可以吃普通食物的——至少在人形的时候没问题。

  “四个人的心脏跟肝脏,还有两个孩子的内脏与肉,喂饱这头狼人足够了,但是最多只能支持两三天吧?”程意久从自己曾经身为食人虎的记忆出发,估算着狼人的胃口。现在的问题是狼人会在哪里进行他的下一次猎杀?好像太过于嚣张也不好吧?但是谁敢说不是那样呢?这头狼人这一次袭击在程意久看来也够嚣张了。

  果然,当他走到下一个市镇并住进了一处旅店之后的第二天,就有官方贴出了布告,“悬赏杀死狼人”程意久看了一眼布告,“不晓得那位皇帝陛下会不会对此感兴趣?”说不定这位皇帝陛下还想着组建狼人兵团——这些怪物愈合速度快,生命力强,力气大,凶猛无比,想要干掉这样一只兵团消耗的资金可是太多了。

  狼人举得起最重的燧发枪,推得动野战炮而无需挽马,能将沉重的特制手榴弹丢到相当远的地方,行军跟冲刺的速度能与骑兵相比——甚至在组织纪律上,程意久也在书上看到过狼人是有严格的等级制度的......若是有这样一只狼人兵团,程意久不信那位志气比天高的皇帝陛下会不心动——至于说他会控制不住狼人?说这个话的人可能会被皇帝推出去枪毙。

  程意久在城镇里买了一匹马,但是他没有离开城镇。“最多一天,狼人就会再度发动袭击.......这就有一个问题了,如果这头狼人如此猖狂的话,附近应该早就沸沸腾腾才是,那么难道是马车的缘故,以很快的速度在路上行进,沿途随机猎杀?”这个是完全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