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接口卡
步战之中他轻易地击破那些手持短矛的对手,剑对矛纯粹就是技术的胜利,原本矛应该是占据长度跟速度优势的——刺可比劈砍要快多了。最后他站在了比武大会最主要的场地上——这里直接面对国王与王后、王子以及他们身边的大贵族们。而程意久的对手则是一个手持短矛的骑士,似乎还挺有名的。
戴着面具的程意久神秘感十足,看他战斗的观众尤其是那些骑士贵族都看得出来他的实力非常强悍,交头接耳的时候都认为这位蒙面骑士的剑术惊人。就连劳勃国王跟身后的白衣骑士都兴致勃勃地看着程意久——“你说他有拂晓神剑戴恩爵士那么强悍么?”劳勃开口问了一句他的白衣骑士兼大舅子。
出于对曾经教导过自己的戴恩爵士的尊敬,詹姆一口否认了程意久能够与戴恩爵士相比的可能性,“并不如爵士,陛下。”
下面程意久已经跟对手打起来了,不得不说能打入决赛圈的没有弱者,眼前这骑士在用步兵短矛的手法上堪称一流,绝对是可怕的毒蛇——矛尖就是蛇牙,虽然现在就跟程意久的剑一样被包上了软布,但是被它刺中的话绝对不好受。“非常出色的距离控制感,光看这一点这位的防守能力就绝对强悍。”程意久非常赞许。
可惜对方没想到程意久的速度与力量,程意久用强剑身一格对方的矛尖,生生将短矛荡开,顺势中路切入,剑尖就停在了对方面门。决赛的格斗前半段是骑士枪的多重突刺,而程意久只是一格一刺就解决了战斗。四周都传来了喝彩声,程意久的力量、速度与技巧都是第一流的——但这其实是比赛,猎人根本没有拿出真正的功夫呢。
上首的国王哈哈大笑,举着巨大的金杯站了起来,“好!真是漂亮的战斗!揭开面具吧!”程意久从面具之后发出了笑声,“不了,我觉得神秘感挺有趣的,陛下。”劳勃这家伙笑得更起劲了,直接将身边一皮袋的钱丢了下来,“好吧!保留你该死的神秘感!这是你的奖金!”
程意久轻巧地接过皮袋,他看见了王子的狰狞表情,应该是为了他居然敢不服从国王的命令而在生气——即使是以程意久薄弱的记忆,他也记得眼前这个国王的后继者似乎是个人渣中的人渣......而且他依稀仿佛记得似乎是**的产物?程意久的表情在面具下看不出来,否则王子大概会气死。
程意久接过钱袋,向国王行了个颇为花俏的宫廷礼——这是他从电影里看到的法国宫廷礼节吧。这样的举动引得那些大贵族跟王后也笑了起来——以现在的看法来看,程意久的动作花俏而滑稽,仿佛宫廷里的弄臣一般。程意久才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呢,今天他玩得很高兴,相当满足而且又挣到了钱——随便估算怎么也有个五十金龙,很不错的一笔外快了。
回到旅店的时候,程意久已经发现身后多了几条尾巴——一个王国怎么可能没有秘密组织?至少程意久依稀记得书里面有。估计他们也是来将程意久这样的武士归档的,至少要查明他的真面目。这个倒是无所谓,其实就是被他们查到程意久就是狮骑士都没关系,反正程意久正在打算离开维斯特洛大陆,就是被查到了又能如何?
狮骑士没有犯罪,打劫兰尼斯特家税金的那个家伙跟狮骑士无关,要说有什么事情恐怕也就是打伤了魔山算是一件事——然而这种事情只能证明他程意久的武勇,或许到时候会有很多贵族来尝试延揽他。这个时代的维斯特洛大陆,还是将个人的武勇看得很重的。而程意久知道自己并没有指挥才能,他只是一个打剑佬。
由于龙家余孽的缘故,看来君临外海有意封闭,程意久这就觉得相当沮丧了——这样的话他得往西南去,去第一大港旧港出海,绕过维斯特洛大陆可是要多花一段时间的。
第十章 荣耀
程意久还没考虑清楚到底应该怎么办,倒是有人找上门了——这是代表王室来招揽的。铁卫当然不可能,但是国王希望程意久能成为国王属下骑士的一员。程意久当然是谢绝了国王的招揽——他才没兴趣去当什么人的部下。
而且听说这国王常年在宫殿外寻欢作乐,自家的王后不太用但是经常出没于君临的奢华妓院。真的当了他的骑士,怕是护卫这家伙烦也烦死——程意久可是要设法猎杀一头龙的,跟着这劳勃能干啥?杀猪么?
但是国王的邀请,恐怕程意久不能不去——尤其是还邀请了比武大会的冠军们以及其他有名的骑士。
依照劳勃国王的个人喜好,这些参加宴会的武士都得穿上他们的甲胄——不需要全甲,比如头盔就可以不带,一些甲片部件可以卸掉,但是一件披风以及各种装饰品是少不了的。对于穿着狮皮过去,程意久完全没兴趣,这种宴会上允许携带武器,不过仅限于长剑。
国王很安全的,因为他身边有御林铁卫,而且严格来说,他们这些赴宴者的武器都会被侍卫用金线缠上,没那么容易拔出来。程意久没穿铠甲,他换成武装衣跟简单的翻领外套与皮靴,然后再加上一件带着披肩的斗篷就算是完事。
这样打扮同样上得了台面,应该说这更类似于十八世纪的风格——不过这样的话腰间应该挎一把迅捷剑,街头斗殴就是用这个。“大人,听我一句劝,带迅捷剑不如带一袋石头......”程意久嘀咕着自己知道的梗。
他脸上这一次戴着半面的面具,可惜君临没有意大利威尼斯狂欢节的面具,所以他只能将买来的小丑面具切掉下半截戴上。虽然不能戴头盔,但是程意久换了一顶带着羽毛的大圆帽,“这样下去我该改名叫佐罗。”
程意久是坐着马车进入君临到达红堡的,国王在那里大摆宴席宴请自己的封臣以及比武大会上入了他眼的骑士们——劳勃国王绝大部分的日子不是在宴请就是在妓院,处理国事这种事情交给自家的义父兼国王之手就好。
程意久到达的时候,已经有不少骑士与贵族抵达了,他们大部分身上都穿着半身的甲胄,唯独程意久又是与众不同。这一次甚至连王后都特别注意了程意久的打扮——这年头程意久这种打扮堪称骚到家。
不少贵族骑士也是眼前一亮,有人就默默地在扫描程意久身上衣服的式样,看来是准备给自己也整一套。在高声通名的时候,程意久却很低调地说了一句,“我叫丹尼尔,并非是骑士。”这个假名完全就是随便起的。
程意久的话语已经说明他其实就是个佣兵,这就引来了一起出席的王子的鄙视目光,程意久面具下的半张脸却一笑,他已经想起来了,“劳勃是深褐色的头发,王后瑟曦是金发,然后王子乔佛里是金发......从遗传学上来看这就不是劳勃的种。”
然后程意久又依稀仿佛记得是姐弟瞎搞,那么乔佛里的父亲......程意久扫了一眼跟在国王身后的御林铁卫詹姆——王后的双胞胎弟弟,那是跟瑟曦王后同出一辙的金色头发......
如此看来劳勃的头发不该是黑褐色的,而应该是绿色的,并且绿得发亮才是——不过也无所谓,听说国王有不少私生子。劳勃看见程意久依旧戴着面具并且这幅打扮,倒也是挺好奇地摸了摸,大概是觉得这种打扮很帅。“要来当我的骑士么?”劳勃再度询问。
而程意久再一次谢绝了,“抱歉,陛下。我并不想被束缚在维斯特洛任何一个地方。”他的言语换来了国王再一次的笑声,他甚至看到劳勃脸上露出赞同的神色,国王点了点头,“正确的选择。”
王后无所谓,但是王子再一次地露出了扭曲的表情,看来这小子根本无法接受有人胆敢拒绝国王的要求。换成他是国王,此刻大概已经被程意久一劈为二了......宴会上提供的食物在程意久看来不过如此,但是总比一般酒馆提供的东西要好。
吃饱喝足之后,出现了徒手角力的比试游戏——跟正规的骑士比武比起来,这种徒手摔跤当然算得上是游戏。战场上其实也有用,绊倒对手之后直接一刀捅头盔缝就是对付重甲骑士的办法。
程意久也参与了这样的比赛,他脱掉了上衣露出结实的上半身,一时之间在场的侍女都盯住了程意久的身体,就连王后都不例外——因为那是真正仿佛大理石雕像一般的身躯,并不显得精瘦而是有着足够圆润的脂肪层包裹的肌肉。
尤其是跟这个世界的一般人相比,程意久的皮肤堪称细腻而几乎没有毛发,正犹如象牙一般。他在摔角时候表现出来的格斗技巧也很厉害——这都是千锤百炼研究出来的技术,就算是程意久并不熟悉徒手格斗,他能用出来的技巧也比这里的家伙们要细腻不少。
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一法通万法通的,打剑佬的水平高,那么一般的徒手格斗至少在步伐跟距离感上并不会有薄弱的地方。程意久在这方面也是轻而易举地放倒了十位骑士,他在力量跟速度技巧上全面占据优势,所以别人没得打。
这家伙能空手扼死雄狮,这样的打斗对他而言跟游戏差不多,大概得魔山过来才有得打一打。一时之间没有人再上来跟程意久挑战了,他得意洋洋地高举双手绕场一周——这是冠军骑士的荣耀。
若是披上狮皮的话那就更光彩了,但是程意久还没那么骚包——真要表露出自己就是狮骑士怕就跑不了了。一时之间全场都在叫好,为强大的战士而喝彩。而国王再一次提出了希望程意久能够成为训练官的提议,第三次被程意久谢绝。
劳勃没生气,他反而挺羡慕程意久的样子,还拿出了一袋钱赏赐给了程意久,这下程意久别说路费,他就是买一条船去对面都没问题了。
第十一章 劫掠
宴席结束了,所有人都挺尽兴地回去了,程意久敏锐的视觉发现某些骑士带着宴席上服侍的侍女溜了,而有些贵夫人一看也晓得不对头——因为一前一后跟着离开的绝对不是她的丈夫.....就连程意久自己,也是很受到了几个贵妇人的挑逗,只要他想今天晚上就可以尝试如何被宫廷贵族丈夫们捉奸的乐趣了。
只不过程意久对君临的所谓贵妇毫无兴趣,至少在这个充满恶臭的城市里他不想干这个,他只想回到郊外,然后打点行装赶快离开。马车将他送回旅舍,但是就在程意久准备休息之时,有蒙着脸穿着甲胄的几个人来了,他们上来就挥舞着剑要下死手。程意久这个时候除了手里的剑,他身上可没有披甲。
程意久直接挥手拔剑,将剑鞘丢向那几个人迫使他们格挡,现在他肯定跑不掉——没办法,毕竟程意久对付野兽比较多,对付人很少,而且他从根本上而言是个猎人而不是战士。借助他们脚步暂停的机会,程意久直接将箱子里放着的狮皮披到了身上,金色的狮皮一出现,那几个人的脚步再度迟疑了一下。
下一刻雷光闪过,那是程意久斩出的剑,在他超凡的速度跟力量面前,人体跟泥巴塑造的也没两样,哪怕这些人穿着锁子甲也是被轻而易举地斩开,一个人直接从胸口这里滑落成了两半截,而两条手臂还抓着利剑当啷一下掉在地上。血水狂喷之际另外三个人已经吓呆了,程意久一个突刺再度干掉一个,碎魂剑从喉咙这里刺入,剑刃几乎将这个人的脖子完全切断。
这家伙的脑袋掉到了背后,仅仅只有两片皮肉吊住。余下的两个人胡乱挥舞着利剑,之前他们四个人挥砍突刺的时候并没有击中目标,反而是被目标同时出剑错开了他们的剑并直接劈倒第一个。第二个在慌乱之中被刺杀,现在他们两个虽然还没有受伤,但是直接面对着披着狮皮的战士,“狮骑士”的言语就在口中但是怎么也说不出来。
最后一人已经丢掉了手里的利剑转身逃跑,而第三个人已经被程意久逼近,他绝望地挥舞着利剑斜劈下来,力量与速度跟平时不可同日而语,呈现出来一种缓慢跟抖动。程意久直接一步跨上,剑格半转滑开对方的长剑,自己的大剑一剑削掉了最后那个家伙半截脑壳。果然是欧洲剑圣的绝学,一动手就极为凶险。
三个人倒在客栈的大厅跟过道里,客栈老板早就躲起来了,而程意久也懒得再披甲,他将行李丢到了停在外面的骡车上,就这样披着狮皮上了车,赶着骡子走了。
他本来就是在君临城外,一时半会也不会有来自君临的诸如金袍子之类的傻瓜来骚扰他,因此他一路离开的过程很顺利。“是谁派这些人来试图暗杀我?”程意久一边赶车一边就在想这个问题,答案就只有一个——王子呗。除此之外应该没什么人想要杀他。披着狮皮的程意久根本不在乎路上看见他的人那种注目礼。
当天的晚些时候国王劳勃跟君临人也知道了狮骑士来过,而且参加过比武大会并且还赢得了大奖——这个消息是王子说漏嘴的,他因为试图谋杀一名强悍的骑士而挨了他爹的打。程意久移动的速度很快,他在距离君临不远的地方就重新买了健壮的马跟马车,换掉了本来的骡车,这样的话国王想要找他也没那么容易。
旧港比君临干净多了,而程意久也买到了一条船——这是一艘并不大的单桅帆船,只需要几个船员就能驾驭。他们的航线很简单,沿着南方海岸线航行,最后度过海峡抵达对面就可以,因此还可以带一点特产来贩卖——程意久自己虽然不在乎,但是他不介意船员贩卖商品。
他自己只需要足够的补给让他能抵达目的地就行,之后这条船要不要另说。至于王子?以后有机会再砍死他吧。反正程意久依稀仿佛记得这人好象是被谁弄死的来着,“虽然忘了是谁,但是就这种性格恐怕除了他父母,君临任何一个人都想他死。”程意久觉得很可能根本无需他出手了。
船出海了,沿着海岸线往南。程意久找来的船员应该还比较靠谱,起码看上去不像是海盗,而程意久大剑短矛在手,本来也不怎么害怕海盗——他不晕船,而且平衡器官极佳在晃动的甲板上站得很稳。中世纪有海盗么?听船员说是有的,但是未必会抢他们这条不大的帆船——这条船长度一共才三十米,只有一根桅杆,速度并不快但是适航性倒是不错,船体比较宽是商船的式样。
维斯特洛造船工艺就是西洋工艺,船舱内没有隔舱也谈不上什么水密舱了,一旦船板坏了进水就完蛋。船舱里就只有简单的分隔,分别是水手们睡觉的地方跟货舱,货物与补给、水桶也混杂在一起。至于程意久自己有住的地方,由于他是船主,所以住在甲板上的房子里。
住在甲板上比睡船舱舒服多了,不过跟船舱同出一辙的是都挺潮湿。程意久干脆就穿一件亚麻的短袖,下身一条短裤,脚上是在旧港购买的皮底凉鞋,身上涂着同样在旧港购买的防晒油——为了压住防晒油不怎么好闻的气味,他还得一直用香水。狮皮藏得很好以至于船员根本不晓得他就是狮骑士——维斯特洛现在的新贵骑士,传说之中击败魔山,可能是维斯特洛最强骑士之一。
程意久只是每天都在甲板上练习一下剑术,做做健身操这种,这一路至少到现在为止都很和平——直到水手看见了黑帆的船只之后。他们非常惊恐,指着黑色船帆的船让程意久看,“那是铁民!海上的劫掠者!”程意久早就在旧港听说过海上劫掠者铁民的事情,这是一个全民海盗的种族,“他们居然能将船开到南方海域?他们不是在西北方活动的么?”
来南方劫掠也很正常,越过旧港来到更南方就不多见了。
第十二章 跳帮
黑帆船也是单桅帆船,但是比程意久的船要狭长多了,船舷的高度也比程意久的商船高,最关键的是出现在甲板上那些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家伙。这些一身地中海奥斯曼土耳其海盗打扮的家伙手里还挥舞着弯刀跟匕首,还有人用的是斧头。
程意久的船员已经在哭泣了,被铁民抢劫的话哪怕不抵抗也是肯定失去所有的财产,运气不好还会被贩卖成奴隶,而抵抗的话他们才多少人,对面很可能将他们杀光啊。但是船长大人看上去不像是要认命的样子——本来他们或许还能被铁民给条小舢板,让他们自己划到岸上去,现在看来要麻烦了。
想要劝说船长不要抵抗?但是船长大人看上去也是很可怕的战士啊,“能不能将船靠拢岸边?如果冲上了沙滩我们的船会不会坏?能不能重新回到大海?”程意久并非航海的老手,他趁着黑帆海盗船还没追上来的时候问了水手们。“可以是可以,但是不能保证还能拖回大海啊,这要看潮水的高度。”
不过不管怎么样都不是现在该选择的——这一片海岸线能看到的地方都是岩石海岸,靠近的话可能会撞上礁石。海盗船的速度比商船快多了,虽然双方的吨位相当。海盗船的载货量肯定不如程意久的船,因为他们将相当的排水量用在了船舷跟甲板上的武器上——这是小小的投石机,威吓作用比实际用途大得多。
这海盗船的两侧船舷上还有乌鸦吊钩,现在是拉起来的状态,等接近了之后直接放下勾住目标就能形成通道,海盗们能够踩着木板冲到猎物船上战斗。“真是失策,实在是该在船头船尾各安装一门弩炮的。”身为猎人,程意久也曾经研究过不少古代投射武器,尤其是弓弩以及可以小型化的弩炮。
利用扭力弹簧发射的弩炮,装在船上的话确实是一种很不错的远程武器,如果现在他有的话就可以直接发射火弹烧掉对方的船帆。现在的程意久只能是要求水手们努力靠近岸边,利用岸边的浅水跟礁石掩护自己的一侧,“让他们追吧,这个追逐至少还要好几十分钟呢。”现在的风不大,大家都不快。
海盗船是桨帆船,真的让他们开始划桨了,程意久觉得自己未必还能逃十分钟。现在看来水手们也是慌乱不已,于是他要求船员放下帆——在无人掌舵的情况下,不放下帆的下场就是撞礁石。“躲到船舱里面去。”程意久下令道,他开始活动手脚,拿出了自己的大剑——短矛也被取出插在一边。
他没有披上甲胄,因为在海上这样做万一掉水里就不太明智了,丢了的话他会很心疼——那可是阿波罗赐福的甲胄。所以他换成了狮皮......披着狮皮的战士站在甲板上,等待着血战的到来。“真是让人讨厌的任务,明明是狩猎一条龙,结果到现在都是跟人交手。这算什么打猎——又不是最危险的猎物......”程意久嘀咕了一句。
他这个打扮,还是用木棒更合适一点。
放下帆的商船,在海盗船上的铁民看来就是投降的猎物了,他们兴高采烈地逼近,放下了乌鸦吊桥——至于甲板上有人甚至还拿着武器,也要允许船长求死嘛,再说这不是一种乐趣么?只不过这个船长披着的皮毛正面看上去有点怪啊,好像是兰尼斯特家的徽标上那个动物来着?有谁是披着狮皮战斗的?
冲到猎物船上的第一个海盗用不着想这个问题了,因为他直接被跨前一步拦在乌鸦前的程意久斩首。大剑“碎魂”原本所使用的寒铁材料就是非常不错的刀钢,加上折叠锻打与热处理之后打磨出来的锋利剑刃,还有附着在其上的附魔咒文,这把武器足以被称之为“斩铁的武器”。
所以在程意久强悍的力量与杰出的技巧下,轻而易举地斩掉一个海盗的首级根本就是小事一桩。由于海盗船一侧就一个乌鸦吊桥的缘故,其他的海盗有用绳子荡过来的,而程意久在这并不大的船甲板上奔走如飞,用自己手里的大剑斩杀着一个又一个的铁民——这帮家伙身上没有铠甲,程意久的战斗技巧能够发挥最大的杀伤效果。
这帮人用的是水手弯刀或者匕首,先天上针对他的大剑就有劣势,程意久的双刃大剑用简单的交击就能在无甲的敌人身上制造致命的伤口,血水很快就在甲板上积到了脚踝那么深。在反应过来之前,铁民们冲上去的先锋勇士已经全部被程意久斩杀——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夹击,三个人围攻,都在极短的时间里被程意久击杀。
一剑一人,这就是欧洲剑圣的威力。而这个时候,才有后知后觉的铁民们想起了眼前这个披着狮皮的战士是谁,之前在维斯特洛大陆传得沸沸扬扬,击败过魔山这样的绞肉机的狮骑士,虽然没人知道他到底是谁,但是披着狮皮又拥有如此神剑的还能有谁呢?铁民们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人已经死了十几个了,可以说第一批冲过去的勇士无一幸免,已经全部被狮骑士杀死了。
这条船上的铁民一共还不到四十个,毕竟这是一条并不大的单桅帆船,再多人的话远航就是找死了。现在被程意久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杀死了三分之一的人,余下的铁民有为此发狂的,也有因此而畏惧不已的,程意久没有给他们打算的机会,他主动冲上了乌鸦吊桥,两步就跨过了吊桥冲入海盗船之中大开杀戒。
他的反应、速度与力量都是一等一的,甚至超越了凡俗之人,所以他刚刚落地,面对还在迟疑不定的对手,他上手就砍倒了两个人......而接下来还能怎么样?当然是面对围攻啊——涅墨亚雄狮的皮毛坚不可摧,即使是被水手弯刀砍中也是丝毫不见破损,若是用匕首去捅更是犹如刺中钢板。
要击倒程意久,那就得设法击中他没有被狮皮遮盖的地方——然而这些地方都在他的正面,要么就得趴在地上尝试砍他的脚踝......
第十三章 过海
想要偷砍程意久脚踝的属于不可能,狮皮的战士移动速度很快,反应跟力量都超强,而且现在战斗很乱,哪里还会有空隙给人在地上打滚砍脚?现在倒在地上的统统都是被程意久砍倒的家伙,属于短时间内就要断气的类型。
甲板上滑腻腻的都是血,甚至能够淹没到脚踝,程意久就如同伐木一般击倒周围的铁民,直到铁民的船长怒吼着挥舞战斧冲上来为止,这家伙还穿着沉重的扎甲也不怕掉水里淹死——程意久倒是不知道这帮家伙其实不会淹死。
战斧又如何?身为铁民的老大又怎么样?程意久对付他不过也就是交剑而已——转动手腕卸掉对方的劈砍,顺势将碎魂剑划过对方的喉咙,锐利的剑刃直接切开保护喉咙的甲胄,切开了大半个脖子让血水喷涌而出......
随后程意久直接撤剑转身一剑将扑过来的铁民脑袋劈开,再度击杀一人。铁民们停止了抵抗,因为继续下去也不过就是一个人对他们的屠杀,他们根本没有机会。程意久杀死的人已经超过二十五人,海盗船上的人手已经只有不到十个了。
既然对方停止了抵抗,程意久也不会赶尽杀绝——他只是挥剑砍了四五下便将包着铜皮的桅杆砍断,高大的桅杆倒下砸碎了一侧的船舷,重重地掉落在海面上。程意久回到了自己的船上,三五剑劈碎了勾在自家船舷的乌鸦吊桥,“出来挂帆我们走啦。”
他要求自家的船员将甲板洗一洗,尸体直接丢海里就行,而船员现在已经对他奉若神明——狮骑士啊,这可是维斯特洛最强的战士,看他的表现根本就是神。不然怎么解释他刀枪不入的狮皮,怎么解释他一个人斩杀二十多个铁民?
只有传说之中半神的英雄才能做到这一切。
船员们提上海水冲洗甲板,红色的海水从船舷的排水口流入大海,很是引来了几条鲨鱼,然而丢进海里的尸体鲨鱼不要吃。用海水冲了几遍,甲板上依旧残留一点点红色,血腥气依旧还在,于是船员拿出了圣经石跟积攒下来的雨水,冲洗甲板的同时用圣经石对甲板进行打磨。
程意久也将自己冲洗了一下,狮皮上也沾染了血水,他用雨水冲洗之后拿出了油脂进行保养。不过感觉上这个狮皮其实无需保养,因为这应该是神物吧。商船继续航行,之后就没有遇见海盗了。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这条船终于抵达了布拉佛斯——之前程意久可是听说坦格利安家族的余孽在这里活动,或许也会有龙的消息?这条船在布拉佛斯根本不起眼,这可是千帆之城拥有着多个岛屿以及庞大海军的城邦。
程意久让商船停入港口,随后他拿走了自己的钱离开了——船他无所谓,算是送给这些水手们——他很可能不会回到维斯特洛,那么要船又有何用呢?
布拉佛斯比君临干净多了,大家一样都是海港城市但是布拉佛斯就不算臭。想打听消息,酒馆是不成了——这些消息是上层消息,一般的酒馆里根本无从知晓。程意久也不知道该问谁,总算他还记得似乎是在那些多斯拉克人那边孵化了龙?
“那就是要去游牧民那里?”程意久觉得还是要抓紧时间,去那边走陆路就行,所以只需要买马就可以了。第二天他买了三匹马就往多斯拉克海方向前进,这一次程意久还买了一把弓跟一壶箭——多斯拉克人如果按照本地人所说的,那就是一个个骑在马上的强盗,就是作者眼里的来自中亚草原的游牧民族。
程意久倒是一点不怕他们,这帮人的异时空同位体过去被他的先祖们暴打以至于变成能歌善舞,那他现在也根本不畏惧这些家伙,若是要来打劫他的话,就让他们见识下什么叫弓马娴熟好了。
可惜弓马娴熟的多半是对方,程意久骑马是真的不成,他会骑马但是让他在飞驰的马上开弓射箭那肯定射不中,挥舞兵器杀人的话他依靠过人的协调性倒是可以,还是这句话——经验不足,多砍几个人就好了。
程意久倒是想起过去自己在马上打枪的情形,这可比开弓搭箭简单多了,就是用弩也比用弓容易。他沿着贸易道一路往大草原方向走,路上打听龙家族余孽都不得法,最后很走运地听到了一条旧闻——那就是龙家族似乎有意引入多斯拉克人成为助力。
为此似乎还要将公主嫁给所谓的多斯拉克人的马王——“狼主就狼主,可汗就可汗,还他妈的什么马王?多斯拉克的垃圾。”程意久听说了多斯拉克人其实都是轻甲或者无甲,立马知道了这其实是一帮废物游牧民。
而被废物游牧民打得定期上供的贸易城邦又是啥玩意呢?不问可知啦。程意久记忆之中的强悍游牧民族其实主力都该是重甲骑兵,玩骑射的几乎都是垃圾,重甲突击骑兵才是正道。骑射本来就是袭扰,打乱对方的阵型造成对方心烦意乱,为真正的重甲突击骑兵寻找机会。
程意久的马挺一般的,不过比起他在旅游景点里看到的那些马要强多了,差不多跟他上一次骑马狩猎的时候的马一样,典型的欧洲中型马。三匹马可以轮流换乘,一匹马驮着马料,一匹马驮着行李,一匹马程意久骑乘,定时轮换。
而且程意久也没求快,就只是让马行走,从贸易城邦到达多斯拉克人活跃的地方并不很远,多斯拉克人的一个个部落“卡拉萨”会频繁出现在这里,劫掠那些农耕放牧的可怜人。
他们当然也会洗劫路上遇见的任何人,只有一部分有着多斯拉克人承认的商队才会安然无恙地进入多斯拉克海——多斯拉克人需要的手工业品几乎都是这些商队带来的,因此不劫掠这些商队是铁的规则。
越过荒废的农夫村落,眼前就是多斯拉克人出没的地域了,程意久下了马,牵着马步行——他手里的弓箭是步战弓,如果发生了什么战斗他觉得还是自己以步对骑比较好。
第十四章 深入
程意久听见了远方传来的马蹄声,他解下了马身上的包裹——锁子甲他本来就穿在身上,他就是没有披上狮皮而已。“这里没有拴马的地方,待会若是马受惊了带走我的装备那可就亏大了。”他活动着手臂跟背部的肌肉——待会如果有战斗,他还得靠这些肌肉来拉弓。
活动-放松交替进行了几轮之后,程意久知道自己已经完全舒展开了身体上需要用到的肌肉。他拿起了步弓——即使是他有钱,能买到的复合弓依旧只能局限于一个水平,跟现代技术的复合弓肯定没法比。这把步战弓的拉力大约是一百磅,只不过程意久试过了完全不能跟拉力为六十磅的现代反曲弓比威力。
这把已经是程意久能够买到的最强弓了,再强的弓多半都是订制品以及私人珍藏。程意久左手握住弓,右手将箭壶调整到一个比较顺手的位置,等待着对方的出现。
果然是多斯拉克人,十多骑只穿了彩绘皮背心,露出胸膛的傻瓜骑着战马呼啸而来——即使是最烂时候的蒙古人,在打草谷的时候也要穿件遮护全身的皮袍子,而这帮家伙就这样露着胸膛冲过来了。“之所以没死光,大概是因为他们像动物一样能生?”程意久想不出全副金属甲装的军队输给这帮多斯拉克人的理由——强行解释的话只能是作者的恶意。
他们的武器是弓箭跟弯刀,随着他们的逼近程意久也听见了铃铛的声音——没错这帮家伙梳小辫子,在辫子上绑上铃铛。程意久没兴趣跟他们谈判,这帮野人唯一学会的是劫掠,只有在进入城邦交易的时候会打扮得有点像文明人。程意久取出一支箭,箭壶里有二十支箭,很是花了程意久不少钱,他精心挑选过的。
这些箭又长又重,针对多斯拉克人无甲的情况,程意久选择了铲形箭头与三棱箭头各半的方针,他现在搭上的是三棱箭头。双臂跟背后肌肉一发力,程意久直接挽弓如满月,箭矢瞄准了一个冲在最前方的多斯拉克人——他们也想挽弓,但是距离尚远。程意久松手,箭矢犹如流星一般直接射穿了远方的马头,透出之后又将马上的多斯拉克骑士贯穿。
这个前锋骑士连人带马栽倒在地,而程意久只是感叹,“这支箭不换尾羽的话就废了,早知道这样我该设法带现代弓箭过来的。”他一边感叹一边抽出第二支箭,迅速地再度射出——阿波罗的赐福让他成为了非常出色的弓箭手。第二支箭再度射杀一人,这个时候恐怕只能再射一箭,所以程意久迅速地抽出了铲形箭。
这时候多斯拉克人也射出了第一轮箭矢,程意久随手将这些箭矢拨开——用弓背,反正他也不指望这把弓能用多久。下一刻第三个多斯拉克人直接掉落下来被马拖着走,他同样被一支箭射杀。而程意久随手将弓丢到一边,抽出了一边的短矛投出。第四个多斯拉克人也死了,被短矛穿胸而过。
这时候有些多斯拉克人再度拉弓,而冲在前方的则是拔出了弯刀。程意久也拔出了大剑碎魂,准备迎接骑兵的冲击——不披甲的骑兵也就剩下冲击力了,而且多半还是两败俱伤。对方的箭矢在程意久看来又慢又软,随手用大剑拨打就行,实在不行绷紧了皮肉用锁子甲去挡也行——他的锁子甲可是神赐甲,防御力非常强。
何况他还提前一步披上了狮皮,哪怕没有戴上头盔也并不怕被射中脑袋。没错,程意久觉得这次战斗头盔可能会遮挡他的视线,所以没戴上。多斯拉克人居高临下,仗着马的速度挥出了势大力沉的一击,而程意久却非常轻松地闪过,顺势横剑双手握紧,让马自己将两条腿卸了下来。
发出哀鸣的战马直接倒地,上面的骑兵被远远地甩出,也不知道摔死了没有。
这时候程意久已经闪过第二把弯刀,同时交击划开了马的侧腹,顺便也砍断了骑兵的一条腿。碎魂剑之锋利,程意久之大力也算是让后面的几个多斯拉克人脑子清醒了一下。这场战斗从第一支箭到现在,不过才一分钟而已。这一分钟已经葬送了他们六个人,对方毫发无伤而且看起来还能再杀六个人直到将他们杀光。
这披着华丽的猛兽皮毛的战士强得可怕,即使是多斯拉克人也不愿意继续送死了。他们用骨哨发出怪异的啸叫,勒转马头迅速地撤离——在这个过程之中还被射下一人。当多斯拉克人消失在视线范围之内以后,程意久才开始检视战场——“被箭射中的都死了。”他拔出死人身上的箭,擦掉血迹并仔细查看还能不能用,运气不错只有一支箭不能用了。
可以用多斯拉克人身上携带的箭矢补一补——希望他们有足够长度的箭矢,质量最好也过得去。
被他用大剑砍的那两个人里面,断了大腿的也死了,出血过多死了。而摔飞出去的程意久找到他的时候还没死,断了几根骨头但是没死——“运气不错,居然没摔断脖子。”这个多斯拉克人根本听不懂程意久的语言,他只是在咧着嘴扭曲着脸看着程意久。“果然是轻视性命的多斯拉克勇士......不管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程意久随手一剑劈飞了这家伙的脑袋,给了他一个爽快。
这些人没钱,有武器但是程意久根本看不上,他甚至没法从这些人手里找到哪怕一支称得上合格的箭矢——谁让他要求高呢。唯一让程意久有所收获的只有两匹马,这两匹马没有跑被他得到了,加上他自己的一共有五匹马——但是很明显多斯拉克人的马比他购买的三匹马好。
不过要带着这些马跑,程意久觉得自己还是找辆马车更好——最好是有避震的,即使是多斯拉克海是大草原,地形也是起伏不定的。好在附近应该有城镇,他或许可以购买一辆。
第十五章 柳暗花明
很可惜,这个城镇里没有马车卖,甚至人都没有几个——多斯拉克人劫掠过一次,很多人都逃到其他地方去了。这就让程意久很不爽,对于多斯拉克人原本就不怎么样的观感再度直线下降,以后遇见这帮马贼更是不能轻饶。唯一有点好处的就是程意久将马卖掉了,他原本骑过来的马被本地人买了,也算是不无小补。
他现在骑着的是缴获的多斯拉克马,这帮人应该是有培育马种的意识,程意久手里的这几匹马都很不错。“水平相当平均,看来多斯拉克人确实培育出来了一些相当不错的马种。”程意久骑着马继续深入大草原——因为他打听到了消息就是最强大的多斯拉克卡奥可能会娶龙家族的公主。
程意久是真不知道这其实距离龙出现还有好一段时间呢,他只顾着继续往多斯拉克人聚集的地方跑。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举动,程意久是非常强悍的战士没错,但是真的被多斯拉克人围攻的话肯定也会死,他又不是真正的匪徒,不可能将遇见的所有多斯拉克人都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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