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狩人 第64章

作者:接口卡

  让程意久突然头疼的事情发生了,他老爹老娘说要他去相亲——都二十几岁了,再过个几年都要三十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更别提老婆了这怎么行?看他那个样子就是去了美国回来也是这副卵样子,爹妈不操心是不行了。

  整天打剑,呆在店里面上网,玩手办算什么样子?他老爹老娘倒是不担心他吃饭——这人能自己买房而且有稳定收入,银行还有一大笔存款已经很不错了,但是为啥就是没有小姑娘会主动追?

  仔细想想也是,在外地的话人家要找公务员啊之类有稳定工作的,而在这里倒是不至于这样,有钱就是一个不错的加分项,但是本地的女孩不知道啊,有魔都户口又如何?让儿子找个外地的,这在老两口的传统观念里也属于比较靠后的选项。于是还是要相亲,认识的朋友家里的亲戚动起来,给儿子介绍。

  魔都不少男女其实都是相亲认识结婚的,因为大家到了相亲这一步,介绍人对双方家庭都多少有了解,大部分情况下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不相亲那就只能是同学跟同事关系里去发展了。程意久接到自家老娘的电话的时候内心是拒绝的,但是心里却又有点儿期待——他倒是真没想过对唐姑娘出手,虽然对方毫无疑问是美女来着。

  但是程意久是曾经见过唐姑娘坐进奔驰车的,不管是家里的还是什么,都证明程意久恐怕不是唐姑娘门当户对的良伴......所以他一开始就断了念头,也是看那些讨好唐姑娘的家伙的好戏。

第三十一章 相亲

  “姓王是吧?哦,还是白领。嗯嗯,后天上午十点在×××我知道了。”程意久接着电话,用一种努力装出来的高兴语调重复了一遍他老娘的话,“一定去!一定去!绝对不放人家鸽子,肯定表现好!绝对不会表现得我像是个家里蹲。”程意久相当无奈,而一边的唐姑娘明显竖起了耳朵听着。

  程意久挂断电话之后,这唐姑娘就开始嘲笑起了自己的老板,“相亲去啊......”她拖长声音说道,还装成程意久的样子重复了他的话语,程意久也只是尴尬地笑笑。唐姑娘也就这样开开玩笑,至于跟老板谈恋爱成为老板娘?程意久敢肯定这姑娘绝对没想过,也绝对没看上他——现在他差不多能确定这姑娘其实根本不是有关部门的人了。

  之前的不过是个美丽的误解,当然要是这女孩真的是什么部门的人,那程意久只能说政府真厉害。取笑过程意久之后,这姑娘就将兴趣转移到了手机上,甚至懒得做什么相亲参谋——这正好说明了她其实对程意久一点也不感兴趣,这两个人是非常纯净的打工以及师徒关系。

  程意久非常难得地换上了比较青春的衣服——他年近三十了,四舍五入就是三十岁啊,这人身上的衣服就是5.11套装。从T恤到外面的夹克,下面的牛仔长裤跟低帮徒步鞋全部都是这个牌子的,他也没带包——相亲背个战术包有点怪,他这样的衣着倒是挺合适的,算得上是充满了活力。

  程意久已经将自己捣腾干净了,胡子也刮了头也梳了——去相亲肯定不能开着小面包去,于是他叫了辆车,提前大约十分钟到达了地头。接下来就等着介绍人——他也认识,一个是自家老娘一个是他老娘的老同事,听说女方是老同事家的亲戚,跟他也算是年纪相当。

  程意久现在身高一米八三,算是满足要求,体格也是十分健壮——虽然不是健身房练肌肉的那种,但是也是虎背熊腰堪称衣服架子,就是这相貌比较平常,只能说是“耐看”。他首先看见的是自己老娘,他妈看见儿子这个打扮也是上手就啪啪啪打,“哎呀!你穿这个样子,别人以为你是民工!”

  程意久当即抗议,“那是迷彩,我这个又不是迷彩,而且这牛仔裤加上T恤夹克不是很正常的年轻人穿法么?哪里是民工了?”他还指着衣服说很贵的,这样一身怎么地也要几千块呢,绝对不是地摊货,他在米国亲自购买的。他妈再不满意也没法把他赶回去换衣服,只能是这样了。

  介绍人程意久认识,不过人家好像跟女方已经在咖啡店里面了,她打了个电话给程意久老娘,于是程意久便跟着他妈妈一起走进了不远处的咖啡馆。第一眼程意久就想打退堂鼓——女方看上去有点儿胖,这个没关系,但是站立身高一米五几那是真不行最关键的是长得过于一般啦,程意久想想之前曾经跟自己睡过的任务中的女人,当下就觉得确实不行。

  这女孩穿着长裙,手里有个包包——看上去似乎是名牌啊,她也是用极快的速度上下打量了一番程意久,感觉十分敏锐的程意久立刻就察觉到了气氛的小变化,估计对方没看上他。接下来就是流程,介绍了之后长辈就溜了,留下这两个人。气氛有点儿尴尬,但是话总要说几句的,女方首先就问了程意久的兴趣爱好。

  程意久总不能说我爱好狩猎吧,只能是先说了打剑佬,接下来是胶佬,钓鱼佬也有可能,他的收入嘛就靠开店,好像一个月也有个几千块。女方没有表现出什么,也没有多说啥,大家各自喝了杯咖啡之后继续尴聊了十分钟,接下来有志一同地出门走人了。程意久主动要了微信号——为了给他妈看,之后反正是准备删掉的。

  女方看来也晓得这个,程意久甚至不能看她的朋友圈——反正这女人说她爱好旅游......程意久就当这是真的。“浪费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程意久嘀咕道,不过对方也还算是爽气因为没有要他请吃午饭,这一点上来看这姑娘为人其实还可以。

  回到店铺的程意久,唐姑娘也是抬头看了他一眼,“不合眼缘啊。”她说了一句,程意久点点头,“经验丰富啊你。”唐姑娘也是笑了一声。之后嘛还是各干各的,这姑娘学拉皮学得还不错,程意久肯定不敢给她真正的拉皮,但是人家有钱啊,这不就拿着一把装饰挺华丽的拉皮在程意久面前晃。

  “你可千万别开锋啊,我倒不是担心其他,我担心你不小心伤到自己。”程意久叮嘱道,唐姑娘应该是听进去了,毕竟这玩意真的是武器,开锋之后警察一抓一个准。程意久最近没有有关部门找他,他也乐得清闲,于是乎主要就是练习兵击,在花园里练习枪法。他甚至去参加了一次兵击比赛。

  玩这个的人里面,程意久算是体型并不大的那种,要知道这里面多得是能穿重甲身高一米九到两米的壮汉。而程意久现在在打剑佬之中是以接近犯规程度的战斗能力著称,他的技术非常好,总是能轻易地通过交击将对手击败,只不过不少动作很危险,容易造成伤害——这一点程意久自己也注意到了,所以他现在更多的是充当裁判以及指导者。

  当他回到小屋的时候,差不多他妈妈也不烦他了——晓得了对方也没看上他儿子,那就再换一个呗。他妈妈跟程意久一样,都不认为唐姑娘会看中程意久......程意久看到了电脑上出现了全新的信息,“朋友,你现在也算是一号人物了。该给你加加担子喽。狩猎之人狩猎的不仅仅是吃人的野兽,同是也会狩猎一些危险的物品。”

  “比如:回收任务。”电脑上显示,“某些东西在普通人手里非常危险,会造成不可思议的后果。而你就会负责回收/狩猎这种物品。加油干吧。”接下来出现了下一个任务的限制——他不能携带现代火器以及电子设备进去,因为电子设备无法在那里使用,火器的话可以到纸质定装弹,通常建议是携带冷兵器,穿上铠甲,“友好提示:狮皮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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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进入

  直到现在为止,程意久都没搞明白这个电脑上的所谓人工智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神经病一样每次任务都有所不同——有时候是直接显示任务目标,有时候提前显示,有时候却又模糊不清,甚至每一次对待他的询问反应都会不太一样。这可能是强人工智能吧?因为这玩意居然还会非常高级的“遗忘”。

  既然这台电脑这么说了,那程意久就依此办理呗——首先就是收拾身上的衣服,换成比较坚韧的棉布与麻布制品,还有就是羊毛制品,脚上的鞋子也换成手制缝线的皮靴,这样比较牢。之后就是跟当初去冰与火大陆一样的皮包,里面塞上需要使用的替换衣服以及保养武器的小玩意,当然还有药物。

  程意久已经蛮有经验了,大部分情况下这个狩人小屋将他投放到任务之中的时候,对他携带的武器管制比较严格,但是对携带的一些药物或者食物就没那么严格了,因此止血消毒的药膏与绷带,还有消炎的药片还是可以携带的,甚至超越当前时代几十年恐怕都问题不大。

  程意久开始选择武器,狮皮肯定是第一,接下来是内衬的锁子甲,强化要害的甲片也要再度缀好,腿部手部的铠甲也重新擦亮检查。剑还是那把寒铁剑,这把大剑他也已经习惯使用了,调整过的大剑刃长一米二,剑柄四十公分,程意久重新替它缠上了新的皮条,剑刃也认真地重新打磨过。

  之后是小刀,兰博刀就不错,配上皮鞘的话也能进入要去的地方。程意久不准备带上短矛因为在他想来并没有什么意义,大部分情况下他都是用的剑而不是矛,而这一次还允许他带上枪。那自然是双管喷子,程意久试了试使用底火的纸壳定装弹不行,但是刺破打火的燧发枪就可以。所以程意久最后拿上了双管短喷子,在枪管最后端有一个尖锐突起以及导流板,可以将黑火药引至旁边的火药池。

  之后只需要扣动扳机,不需要扳动击铁,燧石会击打在同时打开保护盖露出的药池中点燃火药。这玩意的子弹外壳泡油,打开之后虽然也需要清理,但是总比前装枪要容易。于是程意久带上了二十四发子弹以及****,到了地方可以自己做。全部准备停当之后,程意久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去电脑上看任务。

  果然详细的东西刷出来了,“收集贝黑莱特与霸王之卵......我有不祥的预感,那可是相当恐怖的世界。”程意久的脸颊有点儿抽搐,他倒是真的没想到居然漫画也能成为一个任务的世界,那么要如何将二次元变成三次元的真实呢?这方面他倒是有点好奇。

  程意久还有点激动,这可是强者的世界,他的本事如何在这个世界绝对能表现出来。做了一会儿心理建设之后,披上了狮皮的程意久露出了疯狂的笑容,他直接推开了前方的大门消失在光之中。

  程意久是出现在一条道路上,这条路的两边是森林,树木看上去仿佛是黑色的,前后都有着连绵的山脉。道路上满是杂草,前后都不见人烟,于是程意久只能是选择一个方向迈开大步。现在是白天,阳光洒落在他身上,程意久的感觉前所未有地好,仿佛阳光在赋予他力量——这个挺正常,因为这个世界也是有超自然力量的,整个星球更是有“意志”。

  披着狮皮的猎人从山间的道路走了出来,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前方的村庄。“石头跟茅草搭建的房子,还有一些不怎么样的地。”他看到的是歪歪扭扭的田垦,应该是拉犁的力量不足吧。这时候田地上还没有长出什么植物,村民也没看见估计都躲起来了。这个世界冷酷而绝望,程意久从漫画里感觉是从根子上就是坏的。

  这个世界的幽界是邪恶的,不那不算是邪恶,庞大的星球意志没有正义与邪恶的区别,只不过在人的观感里,神之手的所作所为是“邪恶”的。程意久倒是不在乎他们怎么样,毕竟造成这个世界犹如地狱的也不是神之手们,而是那些在大地上争夺打仗的国王贵族们。

  现在这片大陆就在打仗,百年战争啊。养活了多少佣兵,当然也造就了大陆上普遍的破败。程意久走近村子,他能察觉到躲在房子里的村民从缝隙里投出的贪婪目光——他一个人这样走在路上,而且还披着华丽的狮皮,毫无疑问是大肥羊。这里的村民完全不淳朴,其实都是一个个的坏人恶棍,能有打劫过往行人的机会是绝不会放过的。

  于是在看了一会儿,确认程意久孤身一人之后,这些人自发地拿着叉子或者镰刀,还有些人拿出了剑与斧头,从四面八方包围了上来。程意久随手放下皮包,他听这些人说话的语言,“能听懂——几乎就是英语。”他其实做好了这些人说日语的准备,现在看来好像什么地方还有节操,这个欧式的世界说的也是欧洲语言。

  这些人说的都是威胁的话,程意久懒得应付他们,看这些人的脸就能知道他们统统都是恶棍——面容扭曲眼神凶恶,之所以还是农夫而不是纯粹的盗匪,只不过是因为他们弱而已。这些人也很干瘪,瘦弱的身体拿着武器,程意久比他们要高出一个头,身体也健壮得多,现在看着这二十来个人过来,他也是笑了一声抽出了大剑。

  “也是有段时间没有开荤了,先杀几个无赖散散心。”这些村民不可能是无辜者,程意久动手毫无负担。狮皮是不是在这里也有神效?肯定是有的,因为程意久移动的时候,他听见了狮子的咆哮。猎人大步跨出的同时挥剑,第一击就将正对着他冲击方向的匪徒给砍飞了脑袋——这农夫手里是一把镰刀,是在场诸位武器最差的一个,谁让他最短呢。

第二章 接触

  眼前这个比程意久矮了一个头的农夫匪徒直接被砍飞了脑壳,而程意久侧身滑步扭转,直接躲到了这个无头但是还没倒下的尸体后面,矮下身体用肩膀顶了一下将尸体半挑起来。虽然狮皮本就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但是程意久还是本能地并不愿意直接用狮皮来抵挡这几个垃圾的攻击——他们的武器上实在是太脏了。

  之后需要的只是快速敏捷的步伐以及灵巧的反应——这一点上程意久是非常强的,惩罚任务与成功的任务带给他的是人类的顶点,甚至超越了人类,何况还有阿波罗的祝福。程意久顶了一下之后侧步滑出,大剑再度一闪,从侧面讲一个手持粪叉的匪徒后脖子这里一直劈到胸口,寒铁剑的强韧与锋利加上他的力量,轻而易举地切断了颈椎骨跟多排肋骨,连肩胛骨跟臂骨都被劈开。

  寒铁剑有一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几乎不沾染脂肪跟血污,而剑刃经过处理也非常坚硬不会崩刃卷刃,至少人类的骨头是没那种硬度的。杀死第二人之后程意久抽剑转身直刺,将第三个手持大镰刀的农夫脖子刺穿,他顺手扭转了一下剑柄,剑刃旋转九十度,直接将伤口变成了巨大的破口。

  三个人在极短的时间里就死了,而且死得惨不忍睹,余下的三个匪徒开始抖了——他们有拿着草叉的,有拿着连枷的还有一个拿着真正的长剑,但是站在程意久面前,现在已经是仿佛站在冰山上一样开始发抖了。程意久没想过饶恕他们之中任何一人——这些人都是人渣恶棍,换成没有程意久这点本事的旅人,死得肯定极惨。

  于是他加快了脚步冲过去,那几个人身上都沾染了血——他们之前的攻击可是击打在了第一个被杀死的同伴身上,刚刚抽回武器恢复架势,还没走几步路呢另外两个同伴就挂了,死状还这般凶残,这三个人虽然也凶恶但是胆怯,现在已经快要吓破胆啦。程意久的冲击在他们眼里,那就是一头华丽而威猛的狮子向他们发起了冲击,气魄镇压之下手脚酸软,根本提不起抵抗的意志。

  想要跪下求饶,可惜已经晚了,想要举起武器抵抗一下,实在是手软动作迟缓甚至僵硬,于是乎程意久大剑一挥,三个脑袋飞起,这一次的劫掠以匪徒全部死亡结束。程意久看着地上的死人,也开始收尸,这帮人身上的衣服也是污秽肮脏,结果程意久只能用长剑挑开检查,“果然是穷鬼。”他嘀咕了一句,这些人身上基本上没钱,而程意久的搜索也不是无微不至。

  这个村子里还有其他人,没好到哪里的其他匪徒,只不过在看到第一批出去的家伙这种下场之后纷纷都躲起来不敢出门了。程意久不跟他们客气,他直接在村子里搜索——暂时无需搜索食物,但是有必要寻找其他的东西——比如马等牲畜。还是让程意久很火大点就是没有马,没有驴也没有牛,这鬼地方居然没有像样的牲畜。

  气愤的程意久随手抓了个火把,用打火石将它点燃,之后直接放火烧了那几个匪徒跳出来的房子泄愤。披着狮皮的猎人想了好一会,才将狮皮卷了起来,放进大皮包里背着,而从皮包里取出来一个长尾轻盔戴在了头上,面甲推上去。这样的话他没那么显眼,说不定不会有那么多的麻烦事情。

  “收集贝黑莱特就要杀死使徒,而收集霸王之卵更是要杀死神之手。啧啧啧,光是想想就觉得难办了。”程意久还不清楚使徒有多难缠——他看过漫画看过动画,但是那个不能跟现实里的战斗力比较,所以真不好说那些怪物有多强。他自己有多强倒是稍微有个比较——刚才的那几个匪徒,程意久只是等同于做了一下舒展体操,完全无需认真对待。

  继续往前,程意久走了整个白天,眼看要入夜于是他在一边的森林之中用大剑将倒塌的树木劈成木柴,升起了大大的火堆,自己则是将厚实的帆布摊开坐在上面,用狮皮将自己裹好,开了个罐头当作晚餐。没有什么猛兽不开眼在夜间袭击他,而程意久自己也睡得非常警惕。

  眼前出现了一座城堡,还有规模并不小的城市,在城市外面则是一圈又一圈的简易房子——也就是贫民窟啦,而程意久更是看到了城外大营地里那些混乱的雇佣兵们——污水横流的地面上,高处都是一个个的帐篷,小商人跟特种行业的女子在里面来来往往,当然还有那些粗野的佣兵。

  程意久先没去管他们,他找到了城外看上去还像样子的酒馆,他直接进去准备收集信息。首先他要了一杯啤酒,最好的那种,程意久也唯恐喝了拉肚子。他一边自个儿在桌子这里慢慢喝,一边就竖着耳朵听消息。“这里是巴黎尼亚同盟的河口之城,也是河口伯爵的封地。没听说过......”程意久想道。

  之后他十分干脆地找上了酒馆的酒保,“你好,我如果想要找个像样的佣兵工作,有什么好介绍么?”他拿出一枚银币推了过去——这可是机制的银币,算得上非常精良。那酒保看了他一眼,迅速地收好了银币。“客人,你是想要什么样的佣兵团呢?收入高的?混日子混饱肚子的?”

  “我想找个收入比较高的,另外我也想打听点消息——你知道鹰之团么?”程意久问道,“这样的话紫心佣兵团可以,但是他们要求挺高的你可以试试看。鹰之团?抱歉,没听说过,至少在这里没听说过。”酒保说道。

  程意久继续聊了一会儿天,大致明白了佣兵团跟流浪佣兵的模式——佣兵团接战争任务,而流浪佣兵说好听点是自由,说难听点就是鬣狗,他们在战争的时候会接零散雇佣任务跟着某个佣兵团,也会在平时接任何能挣钱的任务——其中大部分任务相当地“肮脏”。

第三章 入团

  紫心佣兵团的驻地在城市的另一头,程意久是步行了好一会才走到——一路上他很是阻止了几次偷窃自己的小手,虽然他很同情那些孩子,但是程意久也非常清楚在这个时代,他救不了他们。

  但是有些小孩已经成了坏胚子没救了,他们被程意久拍开手之后直接掏出了刀子,试图将盗窃变成半公开的抢劫,而对付这些人,程意久就简单地打断他们的骨头——一般来说,这跟杀死他们也差不多了。

  紫心佣兵团的驻地相比之前那地方要干净不少,周围的秩序也要好一点——至少没半公开的抢劫。而程意久走到营门口的书记官这里排队,这都是想要加入佣兵团混口饭吃的人——这年头有佣兵工会,不过是为佣兵团服务的,独行佣兵可没有工会,自然也没有任何保障。

  独行佣兵通常都是结成少数人的小队来互保,当然这其中还有数不清的背叛啊之类,只有逐渐壮大的小队会有可能成为新的佣兵团,这时候缴纳了会费才有可能成为佣兵工会的成员——所谓的工会,程意久看上去更像是银行跟保险公司以及中介公司的结合体。

  排队的家伙看上去似乎都蛮能打啊,在后面的营地之中程意久更是看到了明显超出普通人体格的“怪物”。身高大概可以跟奥尼尔相比的战士都有几个,而大部分佣兵的体格是跟程意久差不多,或许比他矮一点而已。

  两米多高的佣兵人数不少,程意久记得漫画里甚至还有三米以上的人存在,这个世界的人类跟他所在的是两回事——有超自然存在的世界,而且正常人怎么可能挥动数十上百公斤的斩龙剑——哪怕他是主角嘎子。

  程意久现在也算是力气很大,但是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随意挥舞巨大的斩龙剑——说不定可以,毕竟过去他也曾经挥舞着至少数十公斤的石棒与狮子搏杀,而这个世界的阳光照射在他身上的时候,给他的感觉又很不错。

  至少现在程意久手里的寒铁大剑在他手里感觉就非常轻巧,很快排队到了他,“姓名?”书记官问道,“程。”程意久直接报了一个姓,对方随手写下之后示意他可以去进行测试了——至于个人品行如何?当佣兵的能有多好?紫心佣兵团需要的也不过就是非二五仔非变态杀人狂而已。

  测试主要就是力量跟战斗技巧,这一步会淘汰一部分人,之后的通用军令会淘汰不少人——佣兵团也是军队,同样需要相当严密的军令的,不然乌合之众上了战场也不过就是送而已。程意久倒是很清楚这一点,欧洲的话某些佣兵团甚至比正规军的组织性还要好,在战场上能够展现非常严整的战斗队形。

  程意久很随意地展现了一下自己的战斗技巧,于是他立刻获得了双薪——他的兵种对方已经确定了,就是那种率先出击用双手剑破开对方长矛阵型的双手剑士,这种兵种需要高超的技巧,因此拿双薪。

  之后的军令测试里,程意久的表现也很不错——这时候他也清楚了紫心佣兵团的数量,这是一支总人数为三百人的中型佣兵团,名声还不错,很少劫掠民众。程意久刚刚加入就获得了第一笔薪水——这笔薪水他得自己去购置所需的装备以及日常使用的东西。

  “所以我需要一个行军帐篷,然后还需要不少日常用品,好在运输用的马车是佣兵团提供......但是说不定我还要一匹温顺的马或者驴子来代步?当然这样做的话还得日常支付出一笔马料费。”程意久计算道。

  程意久来到了随军的商人这里——这些商人会跟着佣兵团出售补给以及其他物资,收购战利品甚至还会提供贷款,这帮商人也拥有很强悍的武力呢......程意久要购买一顶帐篷,这个胖乎乎的商人这里有好几种不同的帐篷,他甚至卖床。

  真的有折叠床,不得不说设计还挺精巧的,这些木头架子的折叠床在程意久看来就是一张行军床,只不过后世的行军床用钢管打造。他买了帐篷跟床以及全新的垫子——他特地要求的,“别把死人用过的东西卖给我!”

  之后他差不多就没钱了,好在佣兵团提供免费的食物,简单的黑面包加上肉汤与色拉,这个管饱,有时候还能有点黄油——这个就要另外收费了。程意久在紫心佣兵团里认识了几个人——这都是他的“上级”,负责指挥枪兵的汉姆以及弓箭手指挥塔尔,还有就是书记官埃尔夫。程意久的谈吐也是个有文化的,这就让他跟书记官的关系变得很不错。

  而程意久就借着这个机会打探消息,“鹰之团?”书记官回忆了一会儿,“真的有,不过在米兰达王国那里,我听说是个小佣兵团吧?具体情况你进城去找工会查查看,工会有时候也会对佣兵团进行排序的。”

  这一次紫心佣兵团招人是因为即将有一场大战上演,尤达帝国跟同盟的摩擦,双方都有意进行一场大的......而紫心佣兵团已经接了单子,会作为同盟的一部分出战。

  这地方的武器工业相当发达,程意久发现披甲率相当高——哪怕普通的看门士兵都至少能有一套半身甲,身上头盔铠甲一点不缺,至于佣兵团里面看各人的习惯,一般士兵也都是披着半身甲的,甚至还有人有全套板甲。

  战马也是如此,除了斥候的马之外,其他人的战马无一不有马甲,而且这些马也统统都是高头大马,算得上是非常优良的温血马。相比之下程意久反而是轻甲之辈——不过双手剑士本来就有不少人只是一件锁子甲或者皮甲,因为他们需要的就是轻便灵活。

  重甲大剑的骑士,这个是正规军骑士团养得起的,佣兵团里一般不用。而程意久觉得自己要是披上了狮皮,搞不好会成为全佣兵团最靓的仔......

第四章 比试

  可是......难道他这样的剑士不就该是这样的作风么?要知道他这样的双薪剑士,一般的打扮是穿着半身的马克西米连半身甲,然后外面以及手臂与腿上穿着的是华丽的切口装,这衣服就仿佛是用颜色艳丽的布条拼凑起来的一样,蓬松的手臂跟裤管理还用丝来填充。

  而程意久的武器其实跟一般的双薪剑士不太一样——他的剑虽然长度几乎与双手大剑相当,但是并没有小护手跟缠绕皮革的剑身,这把剑的宽度也比一般的双手剑要宽。其实这把剑只能说是混合剑,比一般的手半剑长了几乎三分之一,硬要说的话斩马剑比较合适。程意久也想过是不是重新打造,将这把剑重新打造为总长度一米二,刃长九十公分的手半剑。

  如果那样做,这剑就稍微有点轻,他手头暂时没有更合适的材料来配重,而将一把剑打造得厚厚的好像也不太好——总之,他还是会慢慢尝试,最后找到自己最顺手的武器。这紫心佣兵团里就有移动的铁匠铺子,可以为团里的成员打造或者修补武器铠甲,这铁匠跟他的学徒拿到的薪水甚至比程意久还高。

  程意久觉得自己应该设法寻找到使徒,至少在漫画里,使徒出现的几率并不低,神之手的话比较困难但也不是没有机会——他记得那座高塔,第五位神之手要受胎,那个战斗里五位神之手都出现了。

  他看看自己的装备,好吧切口装是没了,马克西米连半身甲也没有,但是他有更轻便而且似乎也是受到祝福的锁子甲,也加强了几片钢片的。当然还有狮皮,现在看来在佣兵团里狮皮打扮好像也不是太显眼?他之前的预计是太过于把自己当回事了,这佣兵团里面的打扮他现在可是看到了,堪称百花争艳哪。

  程意久第一次看到实战用甲还能如此花俏的,几乎所有拥有全身板甲的佣兵,在头盔、护膊跟腰甲、护膝以及面甲上都有着独特的装饰,很多都是某种凶猛的动物或者鬼怪什么的。板甲上还有不少突出的棘刺以及角,这些铆接上去的东西应该主要是装饰品,所以多半是空心的,当然也能起到阻碍敌人兵器的作用。

  程意久渡过了他在这里的第一夜,晚上哪怕这个佣兵团还算有秩序,这营地里依旧看上去乱糟糟的,那些妇女出没于各个不同的帐篷,甚至连程意久这里也被骚扰了。程意久都是拒绝了,他学着那些不想做的人,在帐篷外面挂上了两支交叉的箭。

  佣兵团也是有训练的,战技训练都是自己来,或者三五个人进行有偿的教导学习,而队列以及战术训练,则是由团里的各级指挥官组织的——每天至少要有一次,不服从者罚钱。程意久旁观了长矛兵的训练,就是队列以及阵型变化,一个小时就完事了,“这强度真的能行么?”他想,不过仔细想想都是老佣兵了,而且招收的时候也测试过军令,这个素质比起农兵可强太多啦,因此倒也是正常。

  而程意久的训练则是分散列阵,在命令之下越过横排的长矛兵,至于后面的事情是他们这些剑士各自发挥。而他也被人挑战了,双手剑士之间都颇为“独立”因为他们需要的作战空间都比较大,而各人的剑术则是限定了他们的双薪有多高。程意久入团的时候,给他的薪水在双手剑士之中属于中等偏上的。

  所以就有薪水不如他的人不服气,试图要挑战他——赢了就可以拿到程意久的薪水,而程意久则会是拿他的薪水。之前这个佣兵团里剑士强弱分明,也是这一次的招募来了好几个新人,也确实要确认一下他们各自在剑士里面的位置排行。双方都选择了木剑,当然也可以在自己的剑上裹上毛皮以避免受伤。

  佣兵团的规矩是私斗可以,但是不准出人命——至少在营地里不许这样。不这样的话,佣兵团早就散伙了。比试进行得很快,程意久眼前的这个剑士身高比他高,人家大概有一米九的身高,身材有点儿瘦但是绝对强壮,他使用的木剑也有一米七的长度,程意久倒是还真不知道这里水有多深,所以先试试看。

  双方摆开了架势,周围的都是双手剑士以及其他兵种的佣兵——弓弩手不在,他们还在训练,这帮人看着双手剑士们重新划名次,同时也开盘赌博。程意久摆开的是上段架势,对方也是,大家都挺慎重的。对方先上了一步,一剑劈了下来,程意久没有施展他习惯的剑术,而是十分稳当地格挡了一下。

  对方顺势抽剑准备斜劈,而程意久迅速地回复架势,以很快的速度也是一剑劈落,对面的剑士同样用剑格挡住了——好了,这下程意久已经明白了对方的水平。“让我试试看。”之后的就是交击,程意久一剑将对方的头盔击中,这人却来不及击中程意久了——因为他主动试图格挡.......

  “应该是剑圣还没有出现.......这个思想还没有......”程意久一剑击败了对手,之后暂时无人挑战他——因为这个挑战者是薪水正好比他低但是比另外一些人高的,而他既然落败了那更低薪水的剑士就稍微要想一想是不是来挑战。接下来是另外两位剑士的比试,程意久站在一边看他没有下注。

  两场比赛之后,程意久确认了一个事情,那就是这时候的剑士还真没有改良后的剑术思想,还是处于攻击-格挡-反击的过程之中。而第二件确认的事情就是,程意久真实的力量与反应速度加上他的剑术,应该是这里最强的一个,而且强出甚多。知晓了这一切之后,程意久就去了其他训练场,走马观花了一番也基本确认了情况。

  “果然,我很强。”哪怕是看见了几个体型庞大的佣兵挥舞他们沉重的兵器,发出可怕的风声之后,程意久也是如此认为。

第五章 行军

  拿高薪的双手剑士里有身高两米以上的壮汉,手里的长剑同样超过两米,挥舞起来恶风阵阵,依靠惯性就能形成可怕的刀刃风暴。他们用于训练的不开锋的铁剑,程意久也去试了一下重量,发现在阳光的照耀下他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它单手拿起,并不觉得沉重,给他的感觉跟拿着拉皮差不多。

  在这个世界,他的力量真的很大,程意久训练了一天之后回到帐篷,在这个地方有澡堂子——算是很久以前的帝国留下的馈赠,用柴火烧开锅炉,热的烟气通过地板下设计精巧的管道将整个浴室烘得暖洋洋而且提供大量热水的公众浴室已经耸立了千年之久,一直营业到现在。原本大理石的建筑有着许多修补的痕迹,上面的马赛克镶嵌画早已经剥落不完整了,取而代之的是刷上去的粗劣春画。

  这里的使用者主要是雇佣兵们,城市的贫民可能只会在外面花一枚铜币买点热水冲冲身体,然后再花一枚铜币洗衣服,只有雇佣兵们才会多花点钱洗干净之后进来泡澡并请人搓背,甚至还有不少在这里找女人或者小男孩的。程意久不做那种事,他只是请人替他推拿了一番——搞不好这个技术也是本地流传了上百年的。

  回到帐篷的程意久睡得很好,第二天就得打包准备出发,紫心佣兵团将会踏上战场,参与已经进行过好几次的堡垒攻防战——多年以来围绕着这块地域的多个堡垒,发生过数十次争夺战。一早上程意久就将自己的帐篷跟木床打包捆在一起,连同他的一些衣服跟皮包一起放在了配给他的马车上,同在一辆马车的还有其他三个双手剑士。

  他们都穿着自己的铠甲,武器放在马车上,当然人也坐在车厢里,程意久披上了狮皮,迎来的是那三个家伙羡慕的目光——似乎双手剑士就是以打扮的情况来“争斗”,这三个家伙身上的衣服也是很华丽的切口装,同样披着怪异的斗篷。这帮家伙还把自己的马克西米连半身甲弄得十分花里胡哨。

  甲胄的表面有雕花,而头盔上更是有各种装饰——有人看上去是个野猪头,而有人则是獒犬一样的头盔。第三个比较正常,但是也有犹如花朵一样的装饰。然而他们都没有程意久直接披着狮皮,头盔这里就是狮颚盔那么拉风,程意久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将轻盔上的角状装饰去掉的。

  四轮马车由两匹马拖曳,逐渐混入了长长的车队。这毕竟是佣兵团,拔营的时候拖拖拉拉,有人到了中午才打包完毕,等整个佣兵团都上路的时候,天色已经是快要到夕阳了。结果就是走出去不到一公里就得立下临时营地。这一次的临时营地不许打开帐篷,由佣兵团的后勤车队搭起了大帐篷升起了一个个火堆,佣兵们和衣而睡,而团长——程意久第一次看到原来是个高大的中年重甲骑士,这人出来说话,说从明天开始实行军事法律。

  也就是要定时起定时睡,采用军队里的作息时间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吃过东西,程意久随手丢了个清洁的软胶到嘴里——这玩意是真的可以带来的,因为主要成分是阿拉伯树胶,所以哪怕其中有现代科技提供的清新剂跟杀菌成分,都可以通过大门。程意久咀嚼着这东西——他注意到了不少年长一点的佣兵都是一口烂牙,这就是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带来的,当然还有口臭。

  之后就只是按部就班,程意久的卫生状况也在下降——没地方洗澡,他的那些同僚全靠高价购买的香水,而程意久倒是还好。行军并不累,因为有马车代步,这些马车有一半是随军的商人所有。程意久也算是完全搞明白了佣兵团的组织结构,原来这佣兵团不能算是马友夫团长的,而是属于整个有“投票权”的佣兵团上层与花钱支援他们的商人所共有的。

  “这就是个股份有限公司,结构倒是挺先进的。”程意久没有投票权,他跟大部分佣兵一样是打工的,每周开薪水。

  行军一周之后,佣兵团抵达战场,程意久也看到了眼前延绵不断的平缓丘陵以及肉眼可以看见的两座城堡,远处按照地图的话应该还有,但是现在看不到。“河流、平原、丘陵,而城堡控制住道路,这里好像也是盛产粮食的地方,难怪两个国家为了这地区大打出手,打了好几十年。”

  这里可能会出现使徒,应该说很有可能,程意久回忆了一下漫画——他也是很久以前看的,还没看到最新,他记得主角嘎子还是佣兵的时候,似乎遇见使徒的次数也不多——他第一次遇见的是左德,之后好像要到救出格里菲斯被追击的时候才遇见第二个?再往后情况不一样了,他有烙印会主动吸引那些怪物,这遇见的频率当然就不同。

  “使徒啊,会有多强呢?”程意久也有点激动,对于参战他的兴趣不怎么大,身为一个打剑佬他以前已经见识过维斯特洛大陆的中世纪战争,再来一次三十年战争的话......他又不是以杀人为乐的变态。只不过作为佣兵来寻找使徒跟神之手,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了。

  首先就是挣一笔钱,这个任务没有限定时间,那么挣一笔钱之后设法移动到米兰达,亲眼见识下鹰之团——他们是主角嘛,而现在的鹰之团还是一个很小的佣兵团,在工会名册里也只是勉强能找到,这还是拜书记官的记忆力足够好的缘故,这位书记官同样也是佣兵团的参谋,在程意久看来这人相当有本事,堪称佣兵团事实上的运营者。

  佣兵团的任务是扫荡战场,为联盟主力部队的进场做好准备,为此他们得跟对面雇佣的佣兵团之间发生战斗——想要暗地里沟通你好我好大家好是不太可能的,明面上肯定不行但是可以玩默契,就是玩默契的话,也至少要死掉几个人以及杀掉对面几个人才能交差。

第六章 开始交战

  这种任务一般用来填战线,薪水收入也比较低的枪兵是不参加的——他们之中大部分人使用的都是三米以上的长矛,而这种任务需要的会使用两米不到短矛的好手。这种任务佣兵团里通常是那些轻骑兵来,有时候也会有程意久这样的剑士来进行。而程意久对这种互相猎杀并没有兴趣,他也不认为在这种小任务之中会遇见使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