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狩人 第75章

作者:接口卡

  “啊哈!”这哥们倒也够勇,直接回头从车上拿了一把枪,“哦,妈的!请你们吃子弹!畜生!敢来偷我的羊!布鲁!布鲁你在哪?你这条又懒又馋的老狗!”这家伙喊道,同时冲向了兽栏。这家伙一脚踹开门,“呼噜噜!”“哦,圣母玛利亚啊......”枪声响起,之后是撞击声,接下来就只是咔嗒咔嗒的声音了。

  程意久很早就起来了,果然不出他所料,这该死的旅馆床板下面全他妈是臭虫——在中国几乎见不到的玩意。而这个世界他试过了,带来的油膏确实可以驱虫并缓解肌肉疼痛,但是第二天并没有盒子里用掉的部分并没有恢复,因此这里不是阿波罗神力所及之地。程意久准备先去加油,然后去那个说要打狼的家伙那边问问看。

  昨天晚上他已经问过了旅馆看门人,知道了那家伙的住处,现在他开着吉普车慢悠悠地往那边开。然后他就看到了不止一俩警车停在了路边,能看到的就有三个警察在这房子周围晃悠,而更多的本地人也围在一边看热闹。“出事了?”程意久想道,但是它非常明智地没有下车过去问那帮条子。

  程意久将车开远,拿出了小望远镜观看。“喔,这个是畜栏吧?被掏了那么大个洞?熊干的?蒙大拿的话是灰熊吧?灰熊会干这种事?”程意久边看边嘀咕。之后他看到了两个人抬着应该是裹尸袋的东西上了一辆面包车,应该是送去本地验尸官那边检验了——百分之百是尸体,但是看那裹尸袋的外形里面还剩下多少就不好说了。

  “真希望能过去检查一下现场。”程意久想道,而这时候他看见了一辆警车向他开来。下车的条子是一个中年人跟一个青年,对方倒是多少有点礼貌,用手指顶了顶圆顶帽子算是行礼打招呼,“你昨天晚上在哪里?”

  “昨晚我先去酒吧喝了一杯,然后大约看了十五分钟难看的电影,大概在九点钟的时候就回到汽车旅馆睡觉了——警官你能让他们好好清理下床铺么?全他妈是臭虫!”程意久说道,“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杀人案?”他用下巴指了指那个畜栏。“嘿,这不关你事。”年轻的警察说道,而中年警察示意他别说话。

  “我叫科尔,他叫斯科特,我们是这里的警官。你昨晚没听到或者看到什么异常的情况么?”科尔再度问道。“确实没有。”程意久说道,“你来这里是做什么的?”斯科特有点不友好。“啊,我路过。我喜欢打猎,我在全美国旅行,顺便打打猎。哦,都是合法的,我每次狩猎都会申请许可证。”

  身为一个小黄人,这种爱好有点非小黄人的主流,但是同样地身为一个小黄人,程意久的安全性得到了警察的承认。“没事了,祝你能狩猎到不错的猎物,”对方结束了谈话,看来是完全不想跟他说发生了什么,自然也不可能允许程意久去检查畜栏,这年头种族歧视还是挺严重的。

  程意久也不打算自己找麻烦,他看着那个掏出来的洞——当然是望远镜,调整到最大倍率仔细地观看边缘。“嗯,从开裂的样子来看,是从外而内的撞击,撕裂延长在内侧。这就不太像是狼或者郊狼能干出来的事情,至少也是灰熊。”

第三章 怀疑

  至于是不是灰熊,程意久觉得还是设法在外侧勘探一下比较好——再怎么说,这样的猛兽在移动的时候总要留下脚印吧?现场进不去,但是可以尝试扩大范围,作为一个有经验的猎人,程意久觉得自己还是有希望的。

  警方的封锁线布置在整个牧场以房屋畜栏为中心的二十米半径范围内,之外的没封锁但是留了一位年轻的警官看守,好在他的任务也主要是防止别人闯入,对无害的小黄人程意久在封锁线外趴地上检查,他是不管的。

  虽然不管,但是有好奇心啊。这位警官走到了程意久面前,“嘿,伙计。你在找什么?这里可没有左宗棠鸡。”其实言语之中的意思是相当有种族歧视的,但是程意久也明白对方其实没有恶意,这只不过是这个年代的正常情况而已。

  “我在寻找熊的脚印。”程意久站直了身体回答,他的身高甚至比眼前这位警官还高小半个头,程意久指了指不远处的破洞,“能干出这个的,只有灰熊了吧?所以我在寻找熊的脚印,然后。”程意久做了个瞄准扣扳机的动作,“啪。我就多了个吃人的熊的标本,或许能值大钱。”

  这位警官哈哈大笑,“好好,先生你尽可以去找你的熊,但是注意请别踏入这里。”之后这人就走开了,而程意久以破洞为准心,周围一百八十度长五十米的空间走了一圈,皱起了眉头。“奇怪,这里居然一只熊脚印也没有。”

  真的没有熊脚印,尤其是大型的熊脚印根本没有。程意久倒是发现了不少牲畜的脚印,从马到猪以及牛羊的都有,甚至还找到了可能是狗或者郊狼的脚印,没有熊脚印。程意久站直了身体看着破洞,“真奇怪?可惜不能进去看一看啊。”

  现在肯定不行,想要进去看的话,或许至少要等上好几天,等小镇的治安警察不再蹲守之后才行,但是程意久恐怕没那么多时间吧。“只能说这或许不是一头熊,要是灰狼的话......不可能,实在是不可能。”在北美大地上还有什么猛兽能造成这样的情况?

  或许他得去打听下具体的情况了——这时候程意久就觉得自己小黄人的身份非常不方便,但是也许他可以找到本地采访这件事的记者,花点小钱什么的......

  本郡跟进这次猛兽袭击杀人事件的记者是个女人,程意久很是花了点时间在报纸跟电台里找到了负责跟进的记者。“玛丽莎?居然是个女人么。”程意久开着车想要去找这个女人拿情报,“先等等,等我收集一下再说,等会如果这女人也没有什么独家的话岂不是白花冤枉钱?”

  狩猎的时间至少有一周,还是有足够的时间来收集情报的。“我算是知道玛丽莎为啥只能在郡里的报纸上跑新闻了,就这个水准怕是去不了纽约或者费城。”看着手里的剪报,罗哩罗嗦最后能归纳出来的东西却很少,现场照片在黑白报纸上模糊不清——终究不是以后的高清晰度印刷机。

  照片是畜栏内的照片,能看到里面凌乱不堪,除此之外没了,加上模糊不清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报告里写的是某种猛兽撞开了后面的墙壁,侵入到畜栏之中,首先就杀死了看守的狗并吃掉了它的大部分,之后就是杀死了畜栏里大部分的牲畜,而且在进食。

  而受害者就是晚上发现的,进入了畜栏还开了一枪,找到了弹头证明这倒霉蛋没打中,然后他就被这头野兽给杀害了。就程意久回忆自己看到的那个裹尸袋的样子,这位倒霉蛋应该也跟他的狗一样,没剩下太多残骸。

  “用了不明猛兽,那证明警方没有找到熊作案的踪迹。”程意久想了半天,他还是开车去找到了镇上玛丽莎暂住的所在。“请问这是玛丽莎女士的住所么?”程意久敲敲门,应该是有人从里面看了看门前,之后门打开了一点,露出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女人的脸。

  “我就是,你找我什么事?”这女人身上的烟味很重,程意久笑眯眯地拿出几张美元,“您好,我有些关于猛兽袭击事件的情报想问问你。我是一个猎人,专门猎取那些‘有故事’的猎物。”这女人看上去肯定不能算好看的范畴,她看着美元露出了鄙夷的神色。

  但是下一刻她打开了门,“我们去咖啡馆谈一谈,这点可不够。”

  程意久恰好也想吃点东西,他这一次任务之中钱包里跟背包里大约有三千美元的资金,想来收集资料用掉五百块也没啥问题。这女人任何一点都不在程意久的审美观上,个子矮而胖,头发有点乱糟糟油乎乎的,就程意久的感觉来说狐臭也相当严重。

  好在收集资料只花了三百块,程意久这才想起现在是1971年,几百块美刀已经是一笔非常不错的外快了。可惜的是,手里拿到的“非刊登资料”明显不值这个价钱,因为没有比报纸跟电台里的更多,当然也没有警方的尸检报告。

  好在对方给了程意久几张照片,几张现场的照片,有了这个三百块也不算亏。程意久开着车到了野地,在两棵树之间于车顶上架起了防水布,构成了一个相对简陋的帐篷。在这里他开始认真分析照片,照片首先是一张放到报纸上的现场照片,程意久看着乱七八糟的现场。

  “根本看不出什么,这血迹喷洒得到处都是,地面上满是这帮条子的大头鞋,根本看不出像样的脚印——这照片的底片也不够大啊,放大的话又没这个时间。”好在第二张照片给了程意久一些提示,那是破洞边缘的毛发,彩色照片上这些毛发是黑色的,程意久本能地认为这不是熊的毛发。

  狼人就更不可能啦,反正程意久也没发现大型的犬科动物脚印,而且这个世界有神秘么?吃不准,他倾向于是没有的。第三张到第六张照片都是近距离拍摄现场,程意久对着地面上一个凹陷的痕迹,很是摸了半天下巴......“我觉得,这有点不太可能了......太夸张了一点。”

第四章 什么东西

  程意久看见的是照片里纷乱的大头鞋鞋印之中,被踩得模糊不清的一个相当大的弧形凹陷,“边缘已经破坏,完全看不清只能是估计可能是月牙状的。这也太大了,几乎比起人脚印还大。”确认了可能的痕迹之后,程意久点燃了篝火。他这样在外面宿营其实挺危险的,要知道那头杀死了人的猛兽还在外面游荡呢。

  夜间相当冷,程意久用倒下的树木劈开作为椅子,篝火上烧着的是加入罐头肉以及脱水蔬菜的汤汁米饭,他的步枪就在身边,随时都做好了射击的准备。在火光所照不到的黑暗之中,程意久确实地看见了一双双发光的眼睛,那是属于机会主义者郊狼或者浣熊的——反正是两者之一啦。

  它们应该是被食物加热的香气诱惑过来的,而程意久根本不想在这两种动物身上浪费一颗子弹,因此他快速地吃完之后,将餐具清洗完毕就放好了,之后就只是拿着照片反复看,最后爬上了吉普车,找出了隔热毯将自己盖一盖之后,就进入了那种警戒式睡眠中。“真是太可惜了,那只狗的雕塑完全没法用。”他嘀咕了几句睡着了。

  睡在车上比较暖和,哪怕这车没拉上车蓬也没有车门,但是隔绝了地面的寒气就足够了。程意久在睡觉之前甚至还用帆布水桶提了一桶水烧热,洗了个脚顺便还将袜子给洗了一下撑开晾干,野外有条件的话确实是最好能洗脚,保持鞋内干燥对健康是非常有益的。那头猛兽会不会来?程意久倒是觉得自己能够警醒。

  一夜过去安然无恙,丢掉的罐头倒是被舔得干干净净,程意久梳洗完毕之后拿着步枪再度到周围巡视了一番,他发现了几个脚印都是浣熊的,并没有发现他在照片里见到过的那种痕迹。或许需要一点诱饵,比如半扇猪肉什么的,但是这样引来的更多是郊狼吧.....程意久开车买了半扇猪肉直接向镇里的农夫购买的。

  他用铁链将猪肉挂在树上,距离地面大约三米多高,这个高度郊狼要跳起来偷吃也很难。浣熊说不定可以从树上沿着铁链爬下来吃?但是浣熊能吃多少?这还是用来引诱那头猛兽的,“要是引来一头灰熊,那也只能算它倒霉了。”程意久的举动引来了本地的警察,“嘿,你真的在这里准备猎杀动物,如果你没有办理许可证的话,我想我不得不逮捕你。”

  “我办过了,警长。”程意久摸出在本地林业部门办公室购买的许可证,“瞧,允许我猎杀一头灰熊,而郊狼跟浣熊不在名单内,猎杀它们应该不会被你逮捕吧。”这位叫做迈克尔的警官笑了笑,“你是想要猎杀那头吃人的猛兽么?祝你成功。”警方似乎反而无意去杀死那头猛兽,大概也是因为要走流程?

  第二天程意久看见有不少猎人跟警察一起,分成几队开始在附近搜索,而程意久面对这样的情况反而难以凑过去——那些人全是白人,他要是凑过去很可能会被这些人歧视,这个年代在美国乡下被歧视了的话,反而是他本人会被抓进去。乡下的土治安官就是天嘛......

  所以程意久就这样坐观,他现在对于自己可能要去猎杀的猛兽有一定想法,现在看来需要这些人来验证——他问过之前那位警官了,但是对方拒绝告诉他是什么样的野兽。程意久看着这些人散开,他也是慢悠悠地开始收拾东西,将防水布什么的统统再度卷好,开着吉普车以时速十公里跟着。

  他距离那些人有大约两公里,开开停停,时不时地还站到车上拿着望远镜观看。到后来他干脆停下了。“前面还真热闹。”程意久听见了枪声,连绵不断的枪声。程意久将车开到了高处,站在发动机盖上拿起了望远镜。他首先看到的就是远方有人开枪,可能打死了几只郊狼,还有一头黑色的动物也倒在地上,具体是什么没看清。

  程意久的望远镜里,只看到这个,当他往旁边转的时候,发现了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他放下望远镜揉了揉眼睛,然后再度举起望远镜调整倍率,“我靠!”他骂了一句,“这什么东西?”他回想自己曾经猎杀过的猛兽,发现没有什么能够形容,硬要说的话这东西是野猪?

  反正很像是野猪,但是比野猪大,这玩意正在通过山谷,具体的模样看不清——程意久是从那条尾巴以及肩膀部分认出这可能是野猪的。“或许这玩意就是野化的家猪二代?我记得家猪野化之后,可以长得比一般野猪大很多的。”程意久想道,而这东西以相当快的速度通过山谷,反而是对着那几个警察跟猎人的屁股上冲了过去。

  直到这个时候,程意久才算是看清楚了这东西的脑袋长啥样,第一感觉就是,“大,下颚真粗壮,脑袋相对扁平但是这嘴巴可真大啊,而且那獠牙,这玩意是野猪?”程意久又开始怀疑自己之前的判断了,这玩意看上去像是野猪,但是更像是什么辐射变异体,脸上还有仿佛骨刺一样的疣突出,野猪长这样?

  反正这玩意的体型大得相当夸张,可以跟牛相比,肩高超过一个人高——这个是当这头怪物撞过去,而那些人终于发现了之后转身比较比出来的。程意久跳进吉普车,迅速挂挡向着前方冲去。一边开车一边还单手举着望远镜看,他完全不管不顾会不会撞到或者腾空了。

  这东西咬住了一个条子,那人几乎被咬成了两半,其他人好像是学校里的女学生那样尖叫,开枪也是乱七八糟。程意久将望远镜往旁边一丢,他刚才差点翻车,他开着车迅速往旁边弯下腰,有流弹击中了他的吉普车,这帮家伙一枪也没有打中近在咫尺的怪物,反而是流弹击中了至少还在一公里外的程意久。

  幸亏威力不大,也就在吉普车的外皮上留了个影子,程意久踩着油门不断逼近,那头怪物也是冲来冲去,然后跑掉了。

第五章 颓废

  吉普车终究只是吉普车,越野能力并不算非常强悍的,所以这头怪物飞快地沿着丘陵脊线跑掉的时候,程意久没法追上去。他甚至没能进入到有效射程。这怪物伤人跑路的速度真的快,程意久觉得不比什么马要慢,看它跑山路的劲头怕是能达到四十公里左右的时速。

  红脖子跟米国条子一死三伤,死掉的那个倒霉蛋猎人从胸口这里几乎被咬断,伤口看上去极其可怖。伤的那三个最轻的是慌张之下崴了脚,还有人被这怪物擦过断了手臂的骨头,最后一个就是被这怪物顶了一下,虽然没顶正但是也在吐血。他们开来的两辆车有一辆被撞坏了,余下那辆带着伤者就飞快地开去医院。

  还是有人留下的,留下那位是个条子,在车开走之前他用无线电通报了这里的情况。“巨大的怪物,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比尔已经被弄死了,卡特汉他们去医院了。”这人言语相当慌张,其实他也想跑奈何车上挤不下了,抛锚的车至少得修一修才能开。好在有程意久,为了避免刺激到这家伙,程意久停在五十米外。

  这哥们也看到了程意久,这下没有种族歧视了,直接挥舞手臂。程意久开近了过去,这叫做约翰尼的警官都快哭了,“快快,我们赶快回镇子里去。”这哥们大概率已经吓破胆子,这尸体还丢在这里呢。“我觉得我们最好还是留在这里,等大部队过来。”反而是程意久在劝他冷静下来,“来,喝点东西平静一下。”

  程意久给了这家伙一个小酒办,里面放着的是纯威士忌,喝点酒这货大概能平静下来。程意久认真回忆自己看到的野兽,首先这货比北美野牛还大,那个脑袋也是尤其大,可以说是放大版本的野猪。脸上有凸起很像是疣猪,獠牙没完全看清楚但是那个尸体上的痕迹表明很恐怖。

  约翰尼警官喝了威士忌之后冷静了下来,关键是他现在在一辆随时可以跑路的车上。“我就知道没好事!该死的联合化学公司!肯定是他们排污造成了野猪的变异!”这警官开口就骂,好在警号响起,几辆车陆陆续续赶到了现场,只是还有一些人在其他地方没能汇合起来。

  程意久一下子又变成了非常不重要的人,他也无意介入这些人交谈的圈子,现在的程意久蹲在地上,手里横着步枪观察着地面的痕迹——那是仿佛相对的月牙一般的脚印,只不过有小脸盆那么大。程意久觉得那东西应该不是野猪,至少不是变异的野猪——猪斯拉不是没有,但是那是野化的家猪二代,而且他记得当初的纪录片里挖出被射杀的猪斯拉头骨之后发现这东西也就大约二百多公斤的个体。

  那些猎人吹牛总是倾向于将自己射杀的猎物说得更大,在他们嘴里那头猪斯拉大概有八百公斤,事实上也就四分之一多点。而程意久所见的这头怪物,怎么说也肯定超过一吨了,这不是一般的野猪但是能说得上的猪型偶蹄动物那么大的在北美出现可是两千五百万年前的事情了。

  “这玩意能生存到现在?不可能啊,总得有个种群吧?你要说侏罗纪公园那种,拜托现在才1971年,我相信外星人干的都比相信是克隆出来的要现实啊。”程意久的脑子里也开锅了,根本想不通,要真是完齿兽的话,这货是怎么活过两千五百万年的?当地的印第安人有没有类似传说?

  现在都不可能去寻访了,只有追击这头怪物——希望只有一头吧,要是有一群的话就真的很麻烦了。程意久在一边听那帮人没啥意义地叫骂以及嚎叫,死掉的那家伙倒是包起来准备送下去,而那帮红脖子跟条子人一多又开始发狂了。这时候远处又传来枪声,于是这帮人嗷嗷叫着开车又一溜烟地往那边去了,程意久也不得不跟上——谁让他的任务多半就是猎杀这头猛兽呢。

  而且可以肯定,这头野兽就是造成之前案件的猛兽,那个倒霉蛋确实是被这头怪物给吃了——就在刚才程意久总算能从约翰尼警官那里获得了一点消息,那个老倒霉蛋几乎被吃光了,余下的身体残骸加一起大概只有一加仑......当然还有他的狗,老狗大概就剩下了一点皮毛。

  车子乱哄哄地开过去,路上就听见了连绵的枪声,到了地方之前枪声没有了。程意久赶到的时候发现那帮人又变成了鹌鹑......看上去痿掉了。程意久一看,地上又是一塌糊涂,这次比刚才还惨,都是撕碎的躯干。怪物当然又是毫无踪迹,应该是干掉了这里的几个人跑了。

  “也确实是一帮铁废物,大概率又是一枪没打中。”那帮人在收拾尸体碎块的同时,程意久迅速在周围巡视,希望能发现任何证明怪物受伤的痕迹,比如地面的血滴跟灌木丛上的血迹什么的,可惜什么也没有。不过他辨认出了怪物的足迹,于是程意久不管那些家伙,直接便要开车跟着脚印去追。

  这一次这头怪物跑的路还算平缓,吉普车一定能跟上。他的离开没有引起那些家伙的注意,他们现在跟没头苍蝇差不多,原本的狂气一下子又没有了,一个个都想着赶快收拾了回家。一吨多重的猛兽,在地上留下的脚印还算清晰,而且这些脚印很新鲜完全可以跟上。

  开开停停,程意久最后开到了山丘——吉普车已经无法上去,他只能将车停下,拿了武器步行追踪。路上他甚至看见了粪便,程意久当然不可能去摸一摸以确定可能的时间,就他对最后一声枪声的估计,这头怪物留下脚印的时间不超过四十分钟。四十分钟呢,这怪物能跑到哪里去?

  程意久上了山,接下来就是骂了一句,原来山的另一边是石头,碎石大石头都有,这下脚印几乎无法辨别,程意久懒得下去,他回头开车准备回到之前吊挂半扇猪肉的所在,或许那里还会有机会。

第六章 伏击

  野猪可以说是一种机会主义者,食腐动物——它们会去啃咬死去动物的尸体,而它们的家养种类甚至还是最好的毁尸灭迹用道具......程意久吊在树上的半扇猪肉已经开始腐烂了,表面上有苍蝇产的卵以及大量的蛆虫。

  这些小家伙已经在猪肉的表面制造出来了一个个凹陷的坑,分泌的消化酶使得肉开始变成半流体,胖胖的蛆快活地在肉汤里打滚。看猪肉下的脚印,郊狼来过不少次,奈何根本吃不到啊。熊似乎还没来,程意久将车停在远处,自个儿则是爬上了另一棵树。

  之前他就选好了吊挂猪肉的位置,正好是能够被程意久选中的那棵树所完全看到的,距离也只有大约二十米。程意久爬到了距离地面大约六七米的树枝上,将其他东西也吊了上来——就是防水布以及干粮水壶,最后还有一个他来了这里之后购买的怀炉。

  晚上的气温可不高,有一个怀炉能够让人身手更灵活一点。“石棉的燃烧头寿命长价格便宜,可惜日后禁止生产喽。”程意久感叹一声,眼下他也只能守株待兔,希望这种开始腐烂的肉能引来目标,毕竟从古生物的资料来看,这完齿豨也是个食腐动物,至少不会排斥吃这种半腐烂的肉。

  程意久将自己固定在树枝上,同时也利用绳索在头顶撑开了防水布,垂落的防水布封闭了三面的风,这样的话也会暖和一点而且也不会被夜间的雨水打湿。不算很久之后,程意久看到了郊狼,这些瘦小的家伙在树下打转,几次尝试将前肢搭上树干,可惜它们是不可能爬到树上去的。

  美洲狮没有来,估计它更喜欢新鲜的肉,浣熊倒是爬到了树上,只不过这家伙同样难以通过铁链爬到肉上去。程意久抱着步枪看着这一切——他清理过灌木丛以及一部分树上的枝干,为的就是能让月光透过树冠照射到这个地方。

  程意久陷入了假寐之中,不多时某种气息惊醒了他,月光下一头体型相当庞大的熊正在人立而起尝试用爪子掏下猪肉,还真给它撕下了几块,但是更多的是蛆虫就好像下雪一样噼里啪啦地掉在这熊脑袋跟身上。

  程意久就这样看着这头熊笨拙地用爪子掏,他没有端枪给这家伙来一发因为没必要,他猎杀的熊也够多了,眼前这家伙真算不上什么。“普普通通的灰熊。”程意久想道,他继续回忆自己曾经看过的书,记得完齿豨的脑子大概只有网球那么大?

  说明这玩意多半依靠本能过活,谈不上多少智商——比猪蠢太多了。猪的智商可是在除人类以外的动物里算是名列前茅的......那帮家伙会被这种动物干掉那么多人,大概只能说明他们比猪蠢多了,程意久一直认为米国的内陆红脖子智商很低,尤其是信了福音派的那些更傻。

  这只不过是一个新的证明例子罢了,低智商而且还满怀偏见,这帮货色死那么多现在一想就很正常了。那只熊耐心地掏了一个多小时,期间还真的爬到了树上准备沿着树枝爬过去,这倒是给程意久出了个难题。“要不要干脆打死它?”程意久也在犯难。

  一枪打死这头熊的话,今天晚上的狩猎就算是完了,他不认为那头怪物还会过来——再傻也有个限度吧,又不是美国大学生。这头熊爬到树枝上,树枝吃不住重量了已经有着嘎吱嘎吱的断裂声响起,程意久叹息一声,算了干掉这家伙吧,这个距离上赏它一颗子弹就行。

  巨大的喷鼻声突然响起,连程意久都吓了一跳,那头熊就更加不堪了。只见这家伙迅速缩成一团裹在树上,程意久看这头熊用前肢死死地抱住树干,一动也不敢动。那头完齿豨果然来了,这个距离上程意久在月光下看得那是一清二楚啊。

  长得确实一副野猪相,背脊上有着长长的鬃毛,那个脑袋比野猪的比例丝毫不差,更大而下颚更为厚重,口中的獠牙也是相当可怖,反正程意久觉得不管什么现生的陆地野兽,被这张嘴咬一口都可以原地去世了。

  这头巨大的猛兽同样也是将前肢搭在树干上,尽力地直立起身体试图咬住猪肉——跟那头没用的熊不一样,这头怪物真的咬到了半扇猪肉,之后它往下一拽,连同那根粗大的树枝一起给卡巴一下撅断了。而程意久这个时候才惊醒过来想起来自己该开枪而不是在一边观看。

  他端起步枪,哪怕完齿豨再凶猛,只要是碳基生物就不可能挡得住他的玛格南步枪弹的威力。二十米左右的距离,程意久绝对不可能打空,因此他稍作瞄准就果断地开了枪——这头完齿豨在啃食掉落的猪肉,甚至都无视了那将猪肉绑起来的铁链,而程意久瞄准的正是完齿豨完全暴露出来的侧面。

  一枪打进心脏,一击毙命就是程意久的打算。所以他扣动了扳机,身体微微一震,沉闷的枪声之中,大威力的子弹已经飞了出去。之后就看到那头怪物身体一抖,之后叼起那猪肉重重地撞击了一下树干差点把灰熊撞下来,之后就叼着猪肉跑了。

  程意久甚至没来得及打第二枪,他拉动枪栓退壳上膛的时候,这玩意已经跑了。对面的大树在摇动,没多久就看见那头熊掉地上了,也是飞快地逃跑掉。夜晚程意久完全不想下树追击,他暂时还不想找死。抱着枪的程意久决定天亮了之后再解决这个问题——“到底击中了没有?我怎么看上去那家伙好像屁事没有呢?”他有点怀疑自己打枪的手艺,“不可能啊?这么近的距离会没打中?”

  二十米,目标体型庞大居然会没打中?程意久在对自己怀疑的情况下睡着了,阳光照射在他脸上,这位猎人也是醒了过来。

第七章 追踪

  醒来的程意久用望远镜打量了一下四面八方,没发现威胁之后就解开了安全绳,收好了防水布之后就爬下了树。他站在那头怪物离开的路线这里,看着地面上的蹄印。“等我去车那边完成补充,就跟着这些蹄印追。”程意久就不信这头猛兽能整日无休地活动,他跟随追击绝对能追得上这头怪物。

  程意久补充了水与食物之后,整理了一下重新上山开始追击。沿着蹄印以及折断的树枝前行。“已经结上了蛛网......”看着地面的蹄印,程意久嘀咕道,他这时候在灌木丛边移动——正如他之前预计的那样,这头野兽终究也只是野兽,行走的路是有规律的。跟它的后辈野猪一样,都有习惯性的通道。

  至少程意久看来,这条兽道恐怕不是利用了一次两次,从折断树枝的断口到地面上蹄印的痕迹都是如此,或许这几天里这头野兽多次通过这条兽道。这条道路还不仅仅是完齿豨在利用,灰熊跟郊狼同样在利用这条通道,程意久甚至看到了不少食草动物的蹄印。动物也是不喜欢走难走的道路的,正常行动之下都有固定的兽道。

  程意久走了整个上午,他一直都没有失去这头怪物的踪迹,巨大的体型带来的是相对清晰的脚印,这地方还好不是碎石滩。程意久拿出地图比划了一下,别看走了一个上午,事实上他距离出发点直线距离还不到两公里——这路线乱七八糟的,其中不乏有回头路。程意久看见了鹿跟野猪,甚至有一次他还远远地看见了一头灰熊。

  中午的时候程意久边走边吃喝——在上万年前人类的祖先也是这样做的,他们就是这样长途追击猎杀了一头又一头猎物。他发现了破碎的骨头,还有碎肉跟血丝黏在上面,程意久才不会用枪管子去翻动呢,他用一根树枝去挑了挑。在蹲下检查之前,程意久首先就是认真地看了看四周,可别出现什么他刚刚蹲下去检查,就跳出来个猛兽的乌龙。

  那是被咬碎的肋骨,程意久观察着上面的牙痕以及周围留下的足迹,“熊?”足迹看上去像是熊的,牙痕杂乱不堪,至少程意久看折断破碎的地方比了比,这不像是熊的咬痕——“唉,经验还是不足,不能第一时间分辨出齿痕,以后说不定要想办法找地方学法医?说不定自费去读个生物学不错。”

  反正继续跟踪吧,现在所在的是一处丘陵的凹处,这里的地面是泥地能够相当清晰地留下巨大的脚印,而前方有很多很多草丛,那头怪物会不会在其中呢?而程意久还真看见了——就在大约一百米外的草丛里,这头怪物压倒了很大一片草,正趴在那里打滚,好像也是在休息。

  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了,程意久几乎追逐了一个白天。程意久左手抓住枪,右手先拿起了望远镜想要观察一下。“该死的!真的没有打中?!”他看见的是一侧没有伤口的身躯,另一侧有没有不好说因为压在地上,一路上追踪过来他也没有发现过血迹而且这头怪物还在动就说明根本没死。

  放下望远镜之后,程意久开始慢慢接近目标——他准备逼近到七十米左右的时候开枪,这个距离上由于完齿豨体型庞大的缘故可以瞄准,下次要是知道是七十年代以后,程意久决定一定要带上光瞄。这头野兽一直都没有爬起来,屁股对着程意久,程意久走得很慢,伏低身体花了十分钟才逼近到大约七十米。

  程意久依旧是半跪下形成了稳固的三角支撑,他瞄准了这头怪物的后腿,猎人屏住呼吸扣动了扳机。身体微微一震,而程意久飞快地用右手拉动枪栓再度上膛,他稍微等了一下。第一枪肯定击中了,反正那头怪物就好象被电击了一样跳了起来,那种怪叫的声音就连七十米外都听的见。

  这头猛兽在打转,大概这货还没确定敌人在哪里?程意久估计是这东西的视力很可能一般般,再说了程意久穿着的是狩猎迷彩,完齿豨未必有彩色分辨能力可以将他从背景中分辨出来。“哎?确实比较蠢啊。”程意久也不管了,直接对着绕圈的完齿豨再度开了一枪。这下这头怪物算是知道了方向,直直地向着程意久的方向冲了过来。

  第三枪就对着这怪物正面开火了,之后是第四枪。这时候完齿豨已经冲到了距离程意久大约二十米不到的地方,程意久都能看到那狂怒的小眼睛跟满是獠牙的大嘴以及从里面喷出来的唾沫。他还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打中了没有,怎么这家伙还那么有活力呢?在相距十米的时候程意久直接鱼跃侧扑翻滚,那头怪物直接擦着他的鞋底冲了过去。

  程意久果断地开了最后一枪,这一枪他可以完全确认打中了这怪物的侧面。之后这把枪暂时就没用了,程意久随手拔出双管喷子跟猎刀,或许还有搏一搏的机会。这一次,程意久看到了这头怪物在流血,它的身上好几个地方都在流血。“这么硬的么?能捕捉这种东西的猛兽该是多凶狠?”程意久做好了准备。

  完齿豨向着程意久扑了过来,作为捕食兽这家伙其实是不太合格的,四肢根本不是为捕猎而生,难以控制猎物,全靠大嘴啃咬才行。程意久迅速移动,向着一侧移动,这玩意转向没那么快。但是用喷子对着这货的脑壳开火不是个好选择,因为几乎可以肯定这家伙的头盖骨会是非常坚硬的。

  这怪物身上流血不止,现在总算是能看到地面上的大量血迹,程意久在很近的距离里跟这头怪物周旋,恶臭的气息不断涌出,终于让程意久绕到了侧面,他果断地抬起了枪直接两发齐射,大颗粒铅弹在不到三米的距离上轰了进去。

第八章 干扰

  这一次是肉眼看得一清二楚,大颗粒的铅弹轰入这头猛兽的躯干,爆发出的是血水跟组织碎片。但是程意久本能地觉得在这个距离上,铅弹并没有打入多深,这头怪物的皮下组织搞不好有结缔或者皮下成骨,再加上这家伙原本的厚皮跟脂肪,这头完齿豨的防御力非同小可。

  “结果又要依靠刀子解决问题,妈的!这也太惊心动魄了吧!”肾上腺素大量分泌,程意久在骂骂咧咧的同时也是兴奋不已——这一番又是生死搏杀,他得用刀子对付眼前这堪比犀牛的大家伙,大概也就比当初对付涅墨亚狮子好点。

  “早晚有一天会让我用刀子去解决霸王龙......”虽然嘴里是这样说,但是程意久的动作却出奇地迅猛,他总是让自己处于这头猛兽的侧面——这家伙的腰带相当僵硬,四肢着地也不是很容易快速转向,尤其是这家伙的体型比例上四条腿其实显得颇为纤细......

  地上尘土横飞,程意久要抓一个机会跳上这怪物的背脊,这跟与死神跳舞差不多——完齿豨食腐,身上也有一股恶臭,而那张恐怖的大嘴距离程意久的距离一直都在不到一米甚至只有二三十功夫,要是不小心被咬住一点,程意久就可以直接告别这个世界了。

  近距离看的话,这东西的下颚比它的亲戚野猪要厚实得多,那意味着能附着更大的肌肉,这也是为啥这头完齿豨能轻而易举地将那好几个人撕碎的原因——一口,就两截了。尘土飞扬之中,程意久抓住了机会,一跃而起的他直接抓住了这完齿豨的鬃毛,翻身就骑了上去。

  这非得是极强的反射神经,因为完齿豨这种动物就跟它亲戚野猪一样,是会打滚的,所以万一这头蠢笨的野兽居然能想到打滚的话,程意久还得第一时间跳出去。通常来说,这种野兽其实不会通过打滚来对抗敌人,因为智商不支持。

  背上出现敌人,这头怪物唯一能做的就是跳跃跟冲击。

  程意久手里的猎刀刃长也就二十公分,在猎刀里算是长的了,只是他还是有点担心会不会无法对完齿豨造成致命伤害?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从眼睛着手,一刀贯脑解决战斗。当然还有另一个办法是替这头野兽开膛。

  这样的话很容易别刃,一不小心刀子就丢了。这野兽的身上很硬,就好像有着铠甲一般,那些捕猎完齿豨的怪物该有多强,也是可想而知了。程意久趴在这怪物背上,忍受着恶臭,牢牢地固定住自己——这头完齿豨在疯狂地跳跃,全靠程意久老虎一般的平衡能力坚持着。

  程意久右手一刀直接刺入这头怪物的脖子这里,“好硬,居然只能刺入十厘米左右就卡住了。”程意久惊叹,以他现在的臂力,一刀刺下的威力绝不会比枪弹差到哪里,居然只能造成这样的损伤,他摇动刀柄制造更大的伤口。

  “还是要尝试切断血管跟气管才行。哦,该死的!”程意久一下子失去稳定,整个人被抛飞,他在空中迅速调整身形落地,一落地就是一个滚翻躲过这怪物的大嘴,再一次抢到了侧面的位置。这让程意久浑身上下都冒冷汗,差点就挂了。

  地上血水混合泥尘,已经形成了暗红色的地面,这完齿豨可是流了不少血——吃了七发子弹不是白吃的,尤其是后面屁股跟腿上中的两发子弹,很是让这家伙跑得没过去快转身也慢了一点。失血让这头怪物随着时间流逝也开始慢了下来。

  程意久看着这头猛兽不断地喷着鼻息,甩动头颅,他知道由于失血这头完齿豨的体温开始降低,脑子开始不清醒,身体陷入虚弱状态。他的机会来了,程意久现在衣服也破了好几个地方,都是差一点就被这头怪物咬住,他及时切开衣服甚至还弄伤了自己的手。

  猎刀同样出了点问题——从再次刺入切割的手感来看,这玩意的刀刃有点钝了,这完齿豨真的有皮下成骨,让他的刀刃有了一定的磨损。绕到现在,程意久也是有点气喘吁吁,而对面那怪物不停地摇头,没错现在他们已经是相隔三四米面对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