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砍中亚 第7章

作者:阡之陌一

  李如风看着远去的忽鲁刺儿加叹了口气,现在好了,他得花上几个晚上的时间才能让这群没事就传八卦的牧民把刚才看见的东西变成不会引起恐慌的荒诞传说。

  两个小时后,李如风在巴特尔的引导下,找到了被兀儿浑拦在半路上的忽鲁刺儿加。

  此时忽鲁刺儿加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冒失,看见萨满远道而来,羞愧的低下了头。

  “行了,大男人做什么女儿姿态,抬起头来,告诉我这玩意是怎么回事?”李如风翻身下马,示意忽鲁刺儿加把那具猎物的尸体弄下来,几个人一起把它展开放在草地上。

  李如风这才在阳光下第一次看清楚这种凶物,初看之下它就像某种犬科动物,但却有着类似蜥蜴的血色鳞片遍布躯干。

  尸体很直观的展示这种凶物的大小,趴在地上不算尾巴长度在一米五左右,四肢修长,肌肉发达,如果站起来的话,头大概能到李如风的腰部。

  要知道,李如风的身高一米八五,在这时代绝对算是身材高大的人了。

  硬要找个参照物的话,这东西可能和体型稍小一点的老虎差不多大。

  只是老虎绝不会像它这样,脊梁,关节,尾巴都长着锋利的骨刺,而且浑身鳞片。

  李如风拿过忽鲁刺儿加的长矛,挑起凶物的上颚,露出口中的参差不齐的尖牙,看上去就有一种被戳伤的刺痛。

  “你们从哪找到它的?”李如风强忍着自己的惊讶,对忽鲁刺儿加问道。

  “我们出去围猎,哈丹尔巴发现了一些血迹和脚步,我们跟着那些踪迹在嘎子泡附近找到了它。”忽鲁刺儿加指了指地上的猎物,“当时大家都吓了一跳,马根本不往前去。”

  “我看它已经受伤了,就朝它射了一箭,五十步远,箭矢被弹开了。”忽鲁刺儿加虽然没赶上安卡拉之战,但这些年也跟着打过次仗,知道着意味着什么:“当时它跑不快了,我们就互相吸引它的注意力,其他人用矛在后面攻击屎门,我抓住机会给它来了下狠的,把肠子挑出来拖着跑,没多久就死了,然后我就带着它去找你了...”

  李如风上手摸了摸对方有鳞片的皮肤,表面粗糙有颗粒感,但非常坚硬,如果这凶物还活着,算上皮下肌肉,确实防御力惊人。

  “它之前的伤口在这,应该是被人用长矛捅的。”忽鲁刺儿加将尸体翻到侧面,指着腹部靠近前腿的位置说道,“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但肯定是个好手。”

  李如风用匕首从伤口伸进去,探了一下,伤口深有八厘米左右,坚硬的鳞片没有成为障碍,直接被捅穿了。

  眼尖的李如风还在凶兽的背上找到了多处箭伤痕迹,和忽鲁刺儿加射的箭不同,这些箭全都穿透了其表层鳞片,只是入肉不深,随着凶兽的奔跑被颠簸掉了。

  甚至于最早的那处箭伤已经结了痂,这代表着这只凶兽带着伤跑了好久才到这里来,生命力顽强的吓人。

  李如风盯着这具尸体看了好久,最终说道:“找个地方把尸体烧了,别对别人提起这件事。”

  兀儿浑和巴特尔都点起了头,只有忽鲁刺儿加,他有些惋惜的看着李如风:“萨满,这么好的皮子从没见过,用它给你做件皮甲多好,要不然可惜了。”

  “烧了,一点都不剩。”李如风摇了摇头,他只是看着这只凶兽就有些心理不适,总感觉一阵阵气血上涌。

  “这东西不详,如果你之前还收藏了它身上的东西,现在就给我。”李如风担心忽鲁刺儿加那个傻大个见猎心喜私藏点什么,盯着对方的眼睛问道,“听见了么,忽鲁刺儿加!”

  “我听见了萨满,您放心吧,我什么都没留,那帮小子想藏几颗獠牙都被我骂了。”忽鲁刺儿加有些惋惜的看了一眼尸体,绝了心中那点念想,萨满说这玩意不详,那肯定是不详。

  “挖坑吧,现在就烧。”李如风从自己的马背上拿出了工具,他离开部落的时候带了几把铲子,还有一壶烈酒,汗国境内虽然行禁酒令,但实际上各种诸如发酵葡萄汁之类的‘替代物’大行其道,堪称一绝。

  巴特尔的马上则带了一些木柴和引火物,用以焚烧尸体。

  这些都是老萨满以前叮嘱过的,如果你看见了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别让它传播,别让它扩散,能解决就尝试着解决,不能解决就带着部落远离它。

  因为老萨满只是闲聊时提了一嘴,所以当时李如风也没在意,一直到老萨满死前的异象,还有那些遗言,才让他把这些叮嘱记在心里。

  李如风亲自带头,几个人在这里挖了一个两米深的坑,把凶物的尸体扔了进去,将薪柴引燃扔在凶物的尸体上,撒上了烈酒和盐算是一种驱邪仪式。

  如果是老萨满在这,他应该还会举行一场净化仪式,边唱边跳,把仪式感拉满。

  但李如风在这方面不学无术,除了倒酒就是撒盐,要不是下面是泥土,他感觉自己更像是在整烧烤。

  不过好在长生天向来与人行方便,李如风是萨满,他觉得烈酒和盐有净化效果,那就有净化效果。

  火焰熊熊燃烧,逐渐笼罩了凶物的尸体,一缕黑烟高高升起,在十几公里外都能看得见。

  一只雄鹰在空中翱翔而过注意到了远处的黑烟,立刻调转方向,飞回自己主人的头顶,在空中不断盘旋。

  “古萨来发现那只畜生的踪迹了?”一个骑着黑马,全身笼罩在黑衣下的骑士抬头看着天空,对身边的训鹰人问道。

  “不是,它应该是发现了附近有人烟。”训鹰人有着类似的装扮,只是左肩膀和前臂包裹着厚实的皮革护具:“在我们西北方向,很远。”

  为首的黑衣人撩开面纱,露出一副大胡子,满面的风尘,看起来非常疲惫,但他的眼睛就像夜空一样深邃,透漏着不可动摇的坚韧:“跟着古萨来走,我们必须在下一个血月来临前杀死那只血肉猎犬。”

  “我们会找到它的,哈依沙尔大人。”训鹰人点了点头,掏出一块红布,用力挥舞了几下,天上的雄鹰注意到信息,偏转了航线,朝烟柱升起的方向飞行。

  而在地面上,是一行七人的骑行队伍,所有人都一骑三马,一匹马用于长途奔行,一匹马专门用于作战使用,还有一匹马则背负着物资和武器盔甲,在奔跑时,偶尔从罩衣下一闪而过反光证明那都是抛光过的精制品。

  这些马全都是血统优良的阿拉伯战马,肩高一米三以上,即使在汗国内部也价值不菲,连帖木儿苏丹的亲卫队都做不到这么奢华的配置。

  而此时,李如风还不知道有麻烦上门,他眼看着薪柴焚烧殆尽,火势逐渐衰弱,用长矛在坑底来回扒拉了几下,结果发现那只凶兽的尸体依然保持着大致的完整,只是表面的鳞片烧成了黑色。

  一股恶臭随着李如风的翻弄从尸体内部散发,李如风捂着口鼻,指挥另外几个人直接开始填埋。

  既然烧不掉,那就埋了吧,用不了几个星期,这些牧草就会重新收复失地,到时候即使是忽鲁刺儿加和兀儿浑这样的猎手也很难在找到埋尸地了。

  

第十五章 神秘人

  随着凶兽的尸体被焚烧掩埋,李如风并没有在部落里行禁言之事,恰恰相反,因为马上就要启程前往其他部落拜访,李如风在部落内连续两个晚上举行了篝火晚会。

  羊肉,马肉,鸟肉,还有少量鱼肉换来了牧民们脸上的笑容,李如风这两年虽然过的‘清苦’,但个人出资买上十几头羊还是不成问题的。

  发酵的羊奶和面包成桶成桶的被抬上来消耗一空,骨头,内脏等杂物成了煮汤的主材,一些晾干的蔬菜被女人们根据经验在不同的时间扔进锅内。

  各种肉食的烹饪方式无外乎是烤和炖,作料也只有盐和胡椒,少量无花果叶,蔬菜很快就在大锅内失去了筋骨,食之无味。

  被切成小块的甜瓜干和葡萄,是这场盛宴仅有的点缀。

  发酵的羊奶口感粗糙,味道偏酸,有杂物,面包颜色发灰,坚硬的可怕,需要长时间咀嚼才能下咽。

  即使如此,这也算得上一次盛宴,每个人都显得非常满意,更何况一连两个晚上。

  李如风虽然已经来这里两年半,但依然对本地粗糙的烹饪技巧感到绝望,他和昨晚一样浅尝辄止的吃了点干酪,羊肉和水果,开始讲故事。

  怎么才能让这群心思单纯的牧民把昨天看见的东西忘掉?当然是给他们展示一大堆更加精彩的神怪故事。

  经历过信息大爆炸时代,看过上百本奇幻长篇的李如风连草稿都不用打,一杯发酵葡萄汁下肚就口述了六个结构完整,有不同神怪出没的小故事。

  听得牧民们鸦雀无声,连面前的珍馐美食都忘了吃。

  所有人都望着如风萨满,被他带进了那个充满想象力的世界中不可自拔,在火光中,无论男女老少,这些人的眼睛都亮晶晶的。

  这是时代的伤痛,他们的生活中从未出现过比李如风更耀眼的存在。

  帖木儿东征西讨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但这和他们没关系,他们从东走到西,远离故土上千公里,过的确是同样的生活。

  每天睁开眼睛,蔚蓝的天空就在那里,一成不变,同样一成不变的还有每日的劳作。

  游牧和战争伴随着男人们的一生,更琐碎的劳动则压垮了女人们的肩膀,孩童们的命运从出生那天就注定,在肉眼可见的未来难以改变。

  李如风在夜空中看着这些充满期待的眼睛,眼角中闪过一丝温柔,他怜悯这些人,哪怕只是一瞬间的虚幻将他们带离了这个蛮荒单调的世界,他们也恨不能用自己的一切去换取。

  没人出声,部落上空只有篝火舔舐着薪柴发出啪啪的声音,但在心底,所有人都期待着如风萨满不要停下,再多讲几个如此不同寻常的故事。

  “好,再讲一个。”李如风满足了这些饥渴的,嗷嗷待哺的灵魂。

  他思考了片刻,身边的巴特尔都屏住了呼吸,生怕自己打断萨满的思绪,一种不知道从何而来的骄傲充斥着他的心头,让巴特尔情不自禁挺起了胸膛,他是如风萨满的学生!

  李如风这会已经酒过三旬,虽然不至于失态,但现编故事确实费劲了,不过好在现成的《天方夜谭》也可以充当这些牧民的精神食粮。

  “从前有个叫阿里巴巴的年轻人...”李如风在月色下开始了新的故事,立刻吸引了所有听众的注意力。

  “哈依沙尔大人,您听过这些故事么?”一个穿着黑色夜行服的男人躲在距离人群不远的帐篷里,对身边的大人问道,“我从没听过那么精彩的故事,这算是魔鬼的低语么?”

  “他现在讲的这个故事,是赫佐尔.艾夫萨乃故事集里的,前面几个没有出处。”哈依沙尔的目光锁定在李如风脸上,似乎想看出什么花来一样。

  “大人,我们为什么不...”那个男人做了个割喉咙的手势,语气中带着一丝质疑,显然在身份上和他称为大人的哈依沙尔没差太多。

  哈依沙尔沉默了一会没有解释,趁着人群注意力都集中在李如风身上下了命令:“先离开这,我会给你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他们的离开没有惊动任何人,整个部落都不知道自己狂欢的时候,有人曾潜入到这里,和他们一起倾听过的萨满的故事。

  十几分钟后,哈依沙尔和同伴返回了他们的扎营地,如果李如风在这里就会发现,这里正是他们之前掩埋凶兽尸体的地方。

  这些人扎营所用的帐篷同样是黑色的,几乎和黑夜融为一体,那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已经被人挖了出来,摆在月光下,看着格外瘆人。

  哈依沙尔吹了个口哨,正在休息的骑士和明暗哨守卫都聚集了过来,就好像他们一直在这里一样。

  “这个部落的上一任萨满,曾经和我们合作过。”哈依沙尔开口说道:“我和他共事过一段时间,帮我们解决过很多麻烦,所以我想继续观察这个东方人,看他是否继承了他老师的衣钵。”

  之前质疑过哈依沙尔的黑衣人扭头看了一眼那具野兽尸体,保持了沉默。

  血肉猎犬是他们内部对这种怪物的称呼,在过去两百多年中,这种生物一共出现过十六次,规律有迹可循,全都出现在惨烈的战争后,以及大规模屠杀后的三到四年。

  帖木儿苏丹在对阿勒颇和大马士革进行血腥的清洗后,哈依沙尔所代表的组织就在此地留下了暗哨,日夜监视,结果这一等就是六年,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一次不会有意外出现时,意外出现了。

  四只血肉猎犬在扭曲的夹缝中诞生,那是当年帖木儿大军屠杀俘虏的地方,监视者在第一时间进行了预警,随后一直跟踪着那四只血肉猎犬的踪迹,想尽一切办法消灭他们。

  哈依沙尔现在所带领的这支小队,有三个人是监视者,而他们原本有九个人,其中六个都在哈依沙尔抵达之前死在了那些血肉猎犬口中,哈依沙尔自己也在这些畜生身上付出了五条人命的代价。

  在他们追击的道路上,一共有九十六人死于这些血肉猎犬之口,它们每一次杀死猎物,吞噬猎物后都会长大一圈。

  其中最大的那只,在被杀死时,已经比这些骑士所骑乘的战马还高大了,为了消灭它,三个人自愿牺牲吸引那个怪物的注意力,由哈依沙尔从背后用被祝福过的武器一枪贯穿了怪物的脑袋。

  眼下,摆在众人面前的尸体,就是四只血肉猎犬中的最后一只,它的体型较小,但速度很快,而且颇为聪明,很少因为贪恋血食而落入包围。

  哈依沙尔他们在路过阿勒颇城的时候,遭到了一伙马穆鲁克骑兵的驱逐,对方人多势众,而且完全不在乎他们手中那份由法拉吉苏丹签署的通行许可,他们也因此而失去了最后那只猎物的踪迹。

  不过好在真主安拉保佑,这只受了重伤的猎物最终没有逃离这片草原,而是死在了一伙普通牧民的手上。

  “它确实得到了净化。”黑衣人从怀中掏出一把银色的细沙洒在血肉猎犬的尸体上,那些散发着荧光的细沙就像普通沙砾一样,从尸体表面滚落。

  这些细沙据说是克尔白圣石破碎时留下的碎片,如果遇到不洁之物,它们会自燃,散发出不同颜色的火焰。

  但即使是虔诚的哈依沙尔也不相信这个说法,不然以他们这些年的使用频率,把整块克尔白圣石都碾碎成粉末也不够用。

  不过只要这些东西确实有用,哈依沙尔就不在乎。

  周围的骑士们用眼神完成了交流,他们都是久经沙场的老手,自然知道一个能净化异物的虔诚者有多珍贵。

  最终黑衣人也点了点头,认同了哈依沙尔的决定。

  “以先知的名义,这次任务结束了,我的兄弟们,你们的职责已经结束,接下来的事和你们无关,你们可以休息了。”哈依沙尔站在那三个仅剩的监视者面前,向他们行礼,“你们现在就可以返回自己的家人身边,一直等到下一次召唤的来临。”

  监视者们没有抱怨,没有怨言,他们一一向哈依沙尔回礼,而后骑上自己的马头也不回的离开。

  “哈依沙尔,我也将返回鹰巢,向长老会报告这件事以及您的选择。”那个黑衣人笑了一下,站在哈依沙尔面前,将一把有着银白色金属箭头的箭矢递给对方,“为了预防万一,这些克尔白金属箭由你来交还长老会。”

  “谢谢,驽麦尔兄弟。”哈依沙尔同样行了礼,将那些珍贵的箭矢放在了自己的武器囊。

  “愿先知永远指引着你我。”黑衣的驽麦尔转身骑上马,带走了仅剩的两名骑士,那些都是他的侍从。

  至于哈依沙尔,他的人都死在之前的追击过程中了。

  “愿先知永远指引着你我。”哈依沙尔就这么看着他们消失在远处,一个人扛起铁锹将那具血肉猎犬的尸体重新填埋了回去。

  被净化过后,它已经变得无害了,会随着时间被这片土地所分解,一如那些牛羊的尸体,人类的尸体,最终重新成为大自然的一部分。

  作者有话说:

  作者的话:PS:重新修改了下错别字,第一遍上传时没修正

第十六章 出发

  经过一夜的休息,李如风终于下定决心准备启程了。

  在这个年代,出远门无疑是种折磨,尤其是对骑术不佳的如风萨满而言,长时间的骑行很快会磨破大腿内侧皮肤,你一边要防止伤口感染,一边还要持续忍受着二次伤害。

  一直到你的身体,你的灵魂都适应了这种痛苦,伤口才会愈合。

  李如风以前和老萨满出过一趟远门,只不过那一次为了照顾老萨满的身体,他们搭乘的是一架有简单转向系统的四轮马车。

  那玩意是当时刚开始适应这个世界的李如风,通过一次医疗服务从过路商队那换来的。

  最让他的记忆犹新的不是垫满了毛皮和地毯的车厢有多舒适,而是下雨时一帮人抬车过坎有多辛酸。

  即使身份高贵如他,遇到沟壑,泥泞湿地也得屈尊下去跟着一起把马车抬过去,而且相比于骑马,那架马车的速度太慢了。

  那次远行结束后没多久,马车的木制转向机构就因为磨损而损坏了,一直被闲置到了现在。

  大部分手艺精湛的木工都被帖木儿苏丹带到了撒马尔罕,李如风他们这连造四个大小差不多,足够圆润的车轮都得看长生天保佑以及木匠的超水平发挥。

  所以这一次,李如风他们出行只带来了一辆两轮马车安置物资,这已经算是高标准了,以往草原的骑士们出行就是一人一帐,几匹马而已。

  因为这一次要走遍大半个土默特万户,再加上李如风刚埋葬了一只不知道该归属到什么物种的凶物,所以他打算带走全部二十五个脱产士兵中的十二个。

  此外还有学徒巴特尔,奴隶贝伦.加尔塞斯两个随从,算上他自己一共十五人。

  临出发前,李如风回头看了一眼那些聚在一起送行的部落族人,心头闪过一丝不知道是欣慰还是冷漠的情绪。

  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半,他却连个能告别的人都没有,他对部落中的每一个人都一视同仁,不觉得其中任何人是特殊的,也不觉得谁是不可或缺的。

  这些部落民就像当年崇拜老萨满一样崇拜着李如风,他们崇拜的一直都是萨满这两个字,即使将来李如风死了或是走了,留下既不神奇,也不聪明的巴特尔坐在这个位置上,他们和他们的后代也依然会用献上同等的崇拜。

  所以李如风走得很潇洒,把所有的琐事都抛给了兀儿浑,只是着重叮嘱了一下,这个月可能会有两支去年约定好的商队路过,可以用皮子和烈酒和对方换取食物和铁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