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砍中亚 第6章

作者:阡之陌一

  但现在,在这个时代,长生天信仰差不多就是一块白板,可以任由李如风去书写。

  而且这块白板还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就像一块香甜可人的蛋糕,诱惑着李如风去品尝,去加入这场注定血腥的信仰战争。

  蒙古人的西征,对这片土地上的生灵而言就像圣经和古兰经中所描述的天启,无可匹敌的敌人呼喊着长生天之名,自东方恶土出现,不可阻挡,不可战胜。

  他们就像潮水一样袭来,淹没了这片土地的一切。

  但随着战争的阴影离开,随着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突然陨落,战争之潮退潮了,潮水之下的则是信仰着长生天这种原始宗教的蒙古人。

  相比之下,以阿拉伯半岛流传为根基的伊斯兰信仰就好像领先了一千年的外星信仰,默罕默德的信徒们从罗马帝国那里得到可不仅仅是仇恨。

  因为阿拉伯半岛贫瘠的资源,那里的信徒们除了信仰什么都没有,精神生活远比物质生活更重要。

  在蒙古人出现之前,他们花了七百年时间和数不清的人命来争论谁的先知更神圣,谁的教义更正统,并以此演化出了一整套严谨而周密的信仰体系。

  相比之下,对长生天的信仰,更多是人潜意识里对天空,对那些自然伟力的自发崇拜,脆弱的就像纸一样。

  萨满们也努力过,但他们的抵抗对专精于宗教战争的本地人而言,太幼稚了。

  于是一百年前,成吉思汗之孙,托雷之子,伊利汗国的建立者,旭烈兀为了更好的统治自己的领土,率先拥抱了伊斯兰信仰,然后是察合台汗国,金帐汗国。

  也许是长生天信仰的世俗力量虚弱到没有引起伊斯兰教的正视,也许是受正统蒙古人的蒙古信仰所威慑,总之在这个替代过程中,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血腥战争。

  他们宁可抓住机会在河中地针对基督教信徒搞宗教清洗,也没和萨满们发生什么冲突。

  以李如风的视角来看,如果那些萨满都是老萨满那种性格,那他们确实没什么威胁可言。

  老萨满给李如风上第一堂课宗教课时,第一句话就把李如风镇住了:“腾格里宽厚且仁慈,不太在意俗礼,善与人行方便,所以咱们萨满怎么方便怎么来就行。”

  往高大上点说,那叫主不在乎,通俗点说,则是百无禁忌...

  老萨满还举了几个例子证明自己的理论,比如当年成吉思汗出征前觉得当时的大萨满碍事,总不顺着他的意,就一刀砍了大萨满,自此让长生天信仰进入了君权神授的阶段。

  长生天并没有因此而生气,反而庇护着成吉思汗征服了世界,老萨满认为这是因为长生天更喜欢自助者,所以萨满和信徒应该自力更生,别啥啥都指着长生天管,天那么高,没那闲工夫。

  后来随着蒙古人地盘大了,开始接触景教,天方教什么的,为了顺应时代,萨满们又在众生有灵的基础上塑造了蒙哥.腾格尔作为长生天的具现化形象。

  长生天也没有反对,甚至还在某一天夜里,用萨满们晚上开会,以成吉思汗画像为原型塑造的蒙哥.腾格里形象入梦,对所有人笑了半个小时。

  老萨满认为这代表着长生天不在乎它在人心中的形象,你希望祂是什么形象,祂就是什么形象,反正祂就冲你笑,别的不管。

  如此三棍子下来,饶是李如风这种现代灵魂也挨不住,凭空对长生天好感度暴增。

  毕竟他可是看过老萨满临终前发光的正牌萨满,头顶上有一个极有可能真实存在,又基本不管任你怎么胡闹的真神存在,这件事碉堡了好么!

  所以当李如风摆出一副神棍表情看向穆扎法尔.纳坦兹的时候,对方下意识挺直了腰杆,毫不犹豫给出了正确答案:“我不敢对长生天有所不敬,朵思忒万户也同样如此。”

  “既然如此,我们可以好好谈谈。”李如风笑了起来,一伸手把茶杯里的茶叶沫子都倒在地上,对巴特尔吩咐道,“巴特尔,把我之前收藏的好茶拿出来点泡上。”

  “想必朵思忒万户也知道,蒙兀儿人是万户的主力,他们人数最多,战斗力最强。”李如风一句他们,就把穆扎法尔拉瞬间对他亲近了起来,“而现在汗国内部王位未定,人心思动。”

  “您说的对啊,如风萨满,朵思忒万户就担心如此,他一心为国,就怕这时候有奸人出现从中作乱。”穆扎法尔.纳坦兹用力点了点头,那几个蒙兀儿那颜现在已经成了朵思忒的心腹大患。

  而他们这些非察合台系的军官也都处于警惕中,草原上的厮杀没有失败者,只有死人。

  “血统是天生的,你是呼罗珊人,我是唐人,到死也无法改变,但信仰可以。”李如风继续说道,但话还没说完,对面的脸色已经阴沉了下来。

  “我对真主安拉的信仰坚不可摧。”穆扎法尔.纳坦兹凶狠的看向李如风,“如果这就是你的条件,萨满,那我们现在就可以用彼此的血来验证各自对信仰的虔诚。”

  “你误会了,穆扎法尔。”李如风的笑容不变,实际上脚都有点麻了。

  他看得出来,穆扎法尔.纳坦兹首先是个合格的武士,然后才是其他身份的所有者。

  他穿着一身暗色棉甲,即使进入了帐篷也没有解开的意思,起坐时,李如风还能听见对方棉甲下细锁子甲的摩擦声。

  穆扎法尔那把弯刀倒是出于礼貌,挂在帐篷外没拿进来。

  但对方磨损严重的小羊皮靴子上方各自插着一支精致的短匕首,此时坐在矮凳上,正方便伸手掏出充当近身武器和投掷物使用。

  李如风看上去要比穆扎法尔高得多,看起来也不瘦弱,但只要看一眼自己的属性界面,他就完全没有任何和对方发生争斗的打算。

  保守估计,对方应该有能力无伤干掉自己,再加上他的学徒巴特尔,在门外不远处放哨的兀儿浑,然后受点轻伤杀死巡逻的守卫,找到自己的马夺路而逃,最终再持续几个小时的追逐战中,被部落里的善射的牧民杀死。

  不过好在李如风现在还没到要求对方改信的时候,那么做太自大了,他只是继续说道:“只需要表达出对长生天的尊敬既可,在所有人面前。”

  “这样我可以保证,蒙兀儿人的部落,不再是万户的敌人。”李如风退而求其次的要求,让穆扎法尔沉思了起来。

  即使是帖木儿苏丹,想要长久的统治这片土地,也要在世俗权利上向蒙古人的黄金大帐正统靠拢,立了一个察合台后裔为名义上的汗王,自己则自称苏丹,然后在信仰上倾向伊斯兰教,让民心归顺。

  所以伊斯兰和蒙古正统并存,沙里亚法和大扎撒共用,是这片土地的常态。

  现在似乎对长生天信仰表现出更多尊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穆扎法尔觉得这不是一个苛刻的条件。

  但李如风特以强调了蒙兀儿人的部落不会是朵思忒的麻烦,这句话让穆扎法尔的脸色有点难看了。

  他几乎是在光明正大的告诉自己,那些察合台系军官已经打定主意要动手了。

  “感谢您的款待,如风萨满,我将把您的话原封不动带给朵思忒万户,想必他也会像我一样,对长生天献上敬意。”穆扎法尔先给了李如风一个承诺,然后才说道,“我真诚的希望我们之间不会刀兵相见,让外人看笑话,让帖木儿苏丹蒙羞。”

  李如风用力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眼前闪过一行小字——说服成功,魅力熟练度+4,50/50。

第十三章 奇怪的猎物

  50点魅力为李如风带来了又一次技能专精的选择权,他不知道系统的尽头在哪里,但这套系统无疑能在短时间内,帮助他完成从平凡到超凡的转变。

  这一次专精能力的选择依然提供了两个方向,分别是【雄辩术】和【军阀】,从名字上就能看出,这是两个截然相反的分支路径。

  【雄辩术:(个人)在辩论中,说服对方同意你意见的可能性额外增加百分之十,(部队指挥官)每次打败敌方将领/知名武士,你会与随机己方阵营要人关系+1】

  【军阀:(个人)从战斗中获取的影响力增加百分之三十,(部队指挥官)每次打败敌方将领/知名武士,你会与随机己方阵营要人关系+1】

  这个选择上就能看出,作为骑马与砍杀的面板系统,打仗就是效率最高的获利方式,你可以靠打仗打出一片足够强的人际关系,打出金银财宝和社会地位。

  但作为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作为一个名义上的萨满,一个打算借用长生天信仰为自己谋利的野心家,李如风最好的选择无疑是【雄辩术】。

  他一个半路出家的假信者,可太需要这种半强制性的嘴炮能力了,不然今后遇到其他宗教领域理论大师,三句两句被人辩的哑口无言,岂不是要让人笑掉大牙?

  到时候搞不好只能重操旧业,喊上一句本萨满刀剑无双又无眼,不信者你瞧好喽,然后开片,信者生,不信者死。

  蒙古人西征的时候能搞这一套,那是因为人多马快,但李如风手底下满打满算也凑不出来一个百人队,连百夫长都算不上,所以还是耍耍嘴皮子吧。

  送走了使者穆扎法尔.纳坦兹,李如风总算能安静的吃上一口羊肉,喝上一碗羊汤了。

  讲道理,这种游牧部落的饮食文化不算健康,常年食用羊肉,与牛羊为伍不仅身上会有一股味道,而且对消化系统也是一种负担。

  当然,在这个时代,这绝对是一种幸福的负担,因为大部分人的消化系统都光顾着抗议吃不饱了。

  李如风摆出一幅慵懒的姿势半靠在自己的软塌上,从盘子里挑选依然保持完整颗粒的葡萄吃,算是补充维生素了。

  葡萄是这片土地的特产之一,每年十月到第二年一月,都是葡萄收获的季节,本地人趁着天气凉爽时,用黏土将颗粒完整的葡萄包裹起来,储存在阴凉干燥处,甚至能一直保存到夏天来临。

  老萨满最喜欢吃的水果就是葡萄,连牙都没几颗了,一有机会还是会吃上几颗,周围部落都知道老萨满的爱好,每次来拜访,都会以葡萄作为礼物。

  这种习惯,延伸到了李如风身上,那些前来拜访,期望如风萨满施展神术妙手回春的客人,都会带着葡萄而来作为礼物,即使老萨满已经不在了,也依然如此。

  他现在吃的这些葡萄,就是蒙哥依照旧例带来的礼物,而那位使者穆扎法尔.纳坦兹,则是空手来的。

  李如风的脸上带着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他的地位特殊,两面下注也不算什么奢越行为。

  但人心依然是有偏倚的,从血统上而言,同样有着黑发黑眼的蒙兀儿人最少看起来更顺眼点,而朵思忒所代表的那伙波斯人,啧,女人还不错...

  李如风坐起身来,从牛皮包里掏出了一张有些破旧的地图,那是他自己依照老萨满和其他部落民提供的信息,以及来往过路商人不算精准的地图所绘制的地图。

  他用汉字标注了整个土默特万户的部落分部,以及已知信息。

  帖木儿苏丹是以以战养战的方式起家,统治的手段显得格外粗糙,但老苏丹本人确实是个雄才大略的霸主,在他晚年的时候,已经有了民族融合的初步设想。

  以李如风所在的万户为例子,这个边塞土默特万户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有点东方帝国军垦地的意思。

  其人口组成,以蒙兀儿人为主,但只占据了一半左右的比例,这还是因为帖木儿有意要保持游牧部落的战斗力,不然这个比例可能会进一步下降。

  另一半人口中,有三分之一是呼罗珊人,大部分都是已经被毁灭的克尔特王朝后裔,从赫特拉山区迁移而来。

  他们在整个土默特万户中的地位最低层级,在战时以辅兵的身份出现。

  又有三分之一是河中地人,被流放的河中地人。

  他们虽然也算是察合台的后裔,但已经高度城市化,能放牧的没几个,反倒筑城种地试一把好手,整个土默特万户所控制的土地大部分都由他们和那些呼罗珊人一起打理。

  最后三分之一则是钦察人,主要由亚美尼亚人构成,他们补全了这个土默特万户的软肋,家中的男丁几乎各个都是当过兵,打过仗,是优秀的重步兵单位。

  而整个土默特万户,没有单独的名字,下属到各个部落,也同样没有单独的名字,为了方便区分,各部落之间来往往往以部落头人的名字来代称,每有新头人出现,部落就会换名字。

  李如风所在的部落,按照常理应该被外人称为兀儿浑部落,但因为新老两任萨满的存在,这个部落从未被这么称呼过,人们现在用如风部落和这个词来称呼它。

  他能看得出老苏丹在促进融合领域的努力,但这种手段效率太低了,为了保持战斗力做出了太多取舍。

  不过这倒也方便了李如风从中操作,整个土默特万户中,蒙兀儿的部落一共有七十多个,和他保持良好关系的部落有三十四个。

  还有十九个部落,李如风曾和老萨满一起拜访过,双方有一定外交基础,但之后因为距离等原因,没有进行更多往来,这些部落被李如风视为可争取的范围。

  至于剩下的二十多个部落,有些是完全改信了伊斯兰教,很排斥老萨满,有些则是和呼罗珊人走得比较近,被其他蒙兀儿人所排斥,总之各有各的原因,李如风暂时不打算去那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这些部落规模小一点的,只有一两百人口,规模大的也不过两三千,想施加影响其实不算难。

  他在地图上将不同部落之间的游牧区域用虚线连接起来,根据地形计算了一下路线,找到了一条最短路线,准备这几天就出发,按个拜访,尽力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如果一切顺利,他只需要二十二天就能走遍所有五十三个蒙兀儿人的部落,然后再花七天时间返回自己的部落,决定自己下注哪一边。

  在这个时代,这片土地,从征兵开始到大军集结,一个月时间其实很勉强,尤其是在朵思忒万户威望不足的情况下,所以他的时间还是很充足的。

  而后李如风有计算了一下自己所需要携带的人马和补给,因为还没从战争之殇中恢复,所以草原上的动物繁衍的很快,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后勤压力,部落里的牧民都是好猎手。

  搞定了这一切,李如风找到了招来了贝伦.加尔塞斯,打算继续学习托斯卡纳方言。

  也许是智力属性特别高的原因,李如风感觉自己的脑子比以前好使了不少,只是简单的学习,他已经初步掌握了这种语言的拼写框架,剩下的只剩下大量练习。

  只可惜贝伦只会拼写,不会说这种语言,李如风学的是哑巴语。

  被指使去找人的巴特尔刚出门不久,就急匆匆的跑了回来:“如风萨满,忽鲁刺儿加带回了一只奇怪的猎物,大家都吓坏了,想让您过去看看!”

  李如风皱了皱眉头,忽鲁刺儿加算是部落里最强壮的男人了,同时也是李如风那二十五个脱产职业士兵中领头的。

  平日里,骑马出去围猎就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为了防止被人看出虚实,这些士兵驻扎在附近一个已经废弃,曾属于马穆鲁克人的堡垒中,每周才允许返回部落休息一天。

  什么样的猎物,会让忽鲁刺儿加违反李如风的直接命令,在这种时候返回部落?

  李如风必须多想一点,因为草原上谋略没那么复杂,有时候挑战你权威的人,会以一种很莽撞的形态出现。

  出于谨慎,李如风套上了一件短袖锁子甲,在腰间跨上了一把有精美刀鞘的马刀才走出门。

  虽然属性界面告诉他自己身手不行,但该有的态度还是要有的。

  门外,巴特尔和新奴隶贝伦.加尔塞斯都好奇的朝一个方向看去。

  李如风顺着他们的目光,看见了忽鲁刺儿加那锃亮的光头,此时他已经被围在人群中,脸上还带着一丝窘迫,似乎不适应这样的场面,一直到看见了李如风才松了口气。

  “如风大人!您快来看看这是什么!”忽鲁刺儿加强壮的臂膀在人群中左右一划拉,就清理出了一条通道,李如风这才看清楚对方马背上还拖着一只从没见过的动物尸体。

  只是看一眼那具尸体,李如风就排除了忽鲁刺儿加被人蛊惑的可能。

  那玩意可太特么奇怪了!

  作者有话说:

  作者的话:PS:今天没啥可PS,吐个槽吧,查询盔甲资料,找到了一些古希腊迈锡尼时代青铜甲的资料,可太扯淡了,合着希腊人公元前一千五六百年就能造环片甲了,后来失传了,一直到公元后一千两三百年才重现,我可真吐了...

第十四章 凶兽

  被忽鲁刺儿加束缚在马背上的东西一眼看过去,通体呈现出暗红色,就像一只被剥了皮的野狼。

  但当李如风走近后,他就确定这玩意绝不是狼,也不是他记忆中的任何动物。

  尸体脊椎上长着一排外生的骨刺,体表有一层鳞片状的保护层,头颅上还长着几根畸形的尖角。

  好在忽鲁刺儿加还没傻透,他用一件短斗篷将猎物尸体覆盖,只是那东西被淘气的部落孩子掀开了一部分。

  “只是一只得了脱毛症的狼罢了!”李如风故意大声说道,将斗篷重新盖好,同时用责备的眼神看向忽鲁刺儿加,“你就为这么一个丑陋的东西,违反了我的命令?”

  忽鲁刺儿加陡然胀红了脸,他的身高只比李如风矮上一点,但却保持着草原人的粗壮身材,看上去极有威势。

  而此时忽鲁刺儿加看上去就像又膨胀了一圈一样,满面赤红,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李如风知道对方不是因为被指责而愤怒,恰恰相反,忽鲁刺儿加是因为自己不被信任而愤怒,而他只要情绪一激动就会结巴,一时半会说不出话。

  李如风就是要他说不出话来,他指着忽鲁刺儿加的马说道:“现在,带着你那丑陋的无毛狼滚回去,给我好好带兵训练,没有我的命令不许回来!”

  忽鲁刺儿加气鼓鼓的骑上自己的高头大马,临走之前还不忘朝李如风抚胸致意。

  李如风一边呵斥着周围看热闹的牧民,一边对兀儿浑使了个眼色,人老成精的族长瞬间领悟李如风的意思。

  忽鲁刺儿加骑着马走出人群时,马背上被束缚的尸体突然耷拉下来一条尾巴,尾巴顶部呈现尖刺状,还有几条骨刺从更上面一点的位置穿透了皮肤。

  离得近的女人被吓得尖叫了一声,向旁边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