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万华镜 第13章

作者:八八三

关于这个种族的起源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原本生活在森林的高等精灵为躲避灾难而迁徙到洞穴中生活,慢慢适应生存环境之后才演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而另一种说法就比较无厘头了,大致意思是相互讨厌的精灵和矮人有一天都喝醉了,结果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大家不穿衣服的睡在一起……

抛开起源之说不谈,单就第一印象,眼前的洞穴精灵小哥(?)让卢德下意识的想起了“拉拉肥”,因为真的非常可爱,想必这一族一定很受炼铜术士们的欢迎。

卢德表明了自己的来意,希望购置一些纸笔,所以想要先打听一下价格。洞穴精灵小哥上下打量了两眼卢德和爱娜的衣着,可能也猜到他们不是啥有钱的主儿,于是先报了店里最便宜的货价。

“莎草纸一百张一个银币,质地好的要三银,笔和墨汁就比较贵了,精修的鹅毛笔五只三银,墨汁五银一瓶但可以用很久,我家这一瓶的量,比隔壁人族奸商那三银一瓶的劣等货多了足足一倍,买我的你肯定不吃亏。”

洞穴精灵小哥当面报了一番价位,还从柜台下面拿出一些样品给卢德验看,的确都是很不错的货色,价格在这个世界也算得上十分公道,但这些纸张笔墨依旧不是底层人民能够消费起的“奢侈品”。

松树村那群农民有多穷,卢德是见识过的。人均年产值估计不到一个金币,而实际生活着主要是和邻里之间以物易物,所以很多时候家里连一个铜板都没有,就更不要说是什么银币了。

因此对于文化知识,底层人民也许有向往,但却没有实际的追求,纸张笔墨对他们的生活从来不是必需品。

考虑到身上钱不是很多,卢德略微盘算了一下,最终买了一千张最便宜的莎草纸,十只鹅毛笔和一瓶墨汁,总计二十一枚银币。

洞穴精灵小哥也许是想拉拢回头客,给卢德免去了一个银币的零头,还多送了五十张纸。

由于一千张莎草纸真的是很大一堆,洞穴精灵小哥看卢德和爱娜一个白胡子老头、一个傻乎乎的呆丫头,都不像是什么有力气的人,于是问了卢德住址,自己这边等一下会派人送货上门,而且不需要额外的派送费,卢德只要先付一半的钱做定金就可以。

看的出来,因为有隔壁另外一家店铺在竞争,洞穴精灵小哥的服务很是到位,并且说话夹枪带棒的损着隔壁的人类奸商。他家的货虽然比隔壁要略微一些,但质量保证对得起价位,绝对不会像某些奸商一样偷工减料。

交完了定金,卢德出了猫尾巴的店铺,原本装着三十枚银币的钱袋已经瘪下去一大块。

卢德估算了一下,自己剩下的不到十枚银币(爱娜已经吃掉了半个),大约还可以再用五到六枚采购,剩下一点闲钱,看看在城里吃些什么。

然而就在卢德盘算着如何合理消费时,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突然从他背后悄无声息的靠了上来……

本章完

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有孩童在互相追逐玩耍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就算偶尔撞到人,只要不是脾气暴躁的贵族老爷,了不起也就是两句骂或是挨上一脚。

因此当两个七八岁的孩子嬉笑着从背后接近,卢德虽然听到了声音,但却并没有太过在意。直到其中一个孩子看似没站稳的撞了他一下。卢德先是微微楞了一下,然后猛的一把抓住了小孩儿的胳膊。

“啊!疼!”

卢德手上并没有太用力,但被抓住的孩子却一脸吃痛的大叫起来,似乎他那纤细的小胳膊非常脆弱。这时另一名年纪少打一些的孩子赶忙跑上前来,二话不说便跪倒在卢德面前,为自己的玩伴求情。

“这位老爷,对不起!我弟弟他不是故意的,我们没有冲撞您的意思,求您行行好,放过我们吧!”

年纪大一点儿的孩子说的很是可怜,眼泪一下子便夺眶而出,惊慌失措的连连磕头。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不给卢德任何应对的时间,而周围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虽然无人上前制止,但却都在对卢德指指点点。

如果换了一般人,这会儿可能早就慌张的松开手,甚至还得要面子的跟旁人解释一番。

但卢德却不为所动,他直接伸手往被抓小孩的腰间摸索了几下,然后从对方裤子里掏了一个钱袋子出来。

“小朋友,这袋子里还有十九银二十三铜,以及一块刻有药瓶标示的教派徽章。直到你刚才好似不小心撞到我为止,它都好好的挂在我腰带上,能解释一下吗?”

卢德说话的声音很大,大到足够让周围所有围观路人都听的一清二楚,寻常老百姓也许愚昧,但也不全都是傻子,一看俩小孩煞白的脸色,就什么都明白了。

当然!爱娜全程都在懵逼,是真的什么都不懂!

在乌诺斯镇,小偷并不是什么稀罕物,小孩子当小偷同样也是。自从三年前新城主继位,虽说前代城主制定的一些刺激经济发展的好政策的确是被保留了下来,但也多了一些让老百姓不那么喜欢的苛政,尤其是在刑法方面。

过去镇上抓住小偷,一般会视盗窃金额和情节,给予一定数量的鞭刑,惩罚他们到城外采石场服劳役,而现在的城主则更喜欢用镇中心那个异常高大的绞刑架把犯人当众吊死,搞的跟节日一样隆重。

因此一些恶趣味的家伙,已经面露邪恶的笑容,开始脑补这两个小崽子被挂秋千随风飘荡的样子了。

“这位老爷,把这俩小畜生送去卫兵所吧!怎么着也能换两杯酒钱的!”

“嘿嘿!明天广场上又有乐子看喽!”

一群没安好心的围观群众起着哄,两个小孩的脸色是越来越凄惨。但卢德并不打算随他们的心意,而是拉着小孩的手低声说道。

“不想我送你去他们说的那个地方,就跟我来。”

两个小孩儿被卢德亦步亦趋的拉到路边,他上下打量了他们一番,一个个脏兮兮的跟个泥猴儿似的,面黄肌瘦明显有营养不良的迹象。

卢德本以为这俩有大概率是孤儿,背后可能存在一个指使小孩盗窃的黑恶团伙,否则这么小的孩子,不应该会懂得团队作案。于是卢德试探性的问了他们两句,“你们家人呢”、“谁让你们当小偷的”,结果得到的答案让他是大跌眼镜。

“爹妈让我们出来偷的。”

“……行吧!”

刹那间,卢德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甚至感到了一种十分怪诞的遗憾。如果这俩孩子真的是孤儿,那他至少可以名正言顺的收养他们,带他们回松树村,教他们读书写字、如何做一个正直的人。

千言万语最终化作一声长叹,他看着孩子们问道。

“你们是不是饿了?”

两个孩子怯生生的点了点头,于是卢德掏出一个银币递给爱娜,让她去对面的面包铺子买些吃的过来。

他不敢给这些孩子钱,因为无论给多少,十之八九都会落到他们无良爹妈的口袋里,教他们些谋生的技能,这么小的孩子就算掌握了一门手艺,恐怕也没法自力更生。

所以思来想去,卢德发现自己唯一能给他们做的,就算请他们吃一顿热乎的饱饭,这是他现在唯一能够确实帮到他们的办法。

接过卢德递来的热气腾腾的面包,两个孩子立马狼吞虎咽了起来。卢德也松开了抓住他们的手,这些孩子似乎明白了眼前的白胡子老爷爷不是坏人,所以颇为安心的吃了起来,并没有扭头逃走。

不过为了不让这俩孩子因为他给面包而萌生出“装可怜乞讨也不错啊”这样的想法,卢德故意板着一张脸,对他们两个说道。

“面包好吃吗?但我话可说清楚,这可不是白给你们的施设,你们必须回答我一些问题,能让我满意的话,这些面包就是咨询费,如果让我不满意,哼哼!”

听到卢德的“威胁”,两个孩子顿时有些紧张,好在卢德问他们的事情都和乌诺斯镇有关,两个孩子一直生活在这里,倒也都能回答的上来。

卢德通过询问两个孩子得知,乌诺斯目前的城主或者说行政官,是上一代老城主的女婿。

三年前老城主因病去世,因为膝下无子,只有一个女儿和上门女婿,所以临终前写信给领主大人,举荐了自己的女婿接任。

新城主上任后,虽然治理能力上也还算过得去,延续了不少老城主的优良政策。但这个家伙似乎是因为自己上门女婿的身份有些自卑,总怕自己不能服众,所以就实行了一些严刑峻法来提升自己对乌诺斯民众的威慑力。

这些事情在城里并不是什么秘密,大家私底下没少拿这个当茶余饭后的笑料,只是不敢当着城主面说就是了。

两个孩子很快吃完了面包,然后犹豫了片刻,问卢德可不可以再给他们一些。家里还有些星弟姐妹,他们的爹妈明明快要养不起这些孩子了,但还是一个劲儿的生个没完没了,甚至为了补贴家用,在明知城里刑法如此严酷的情况下,依旧让年纪较大的两个孩子出来当小偷。

卢德想了想,点头同意,但就跟之前的面包一样,这些也不是免费的。

卢德接下来可能还要在城里待上个一两天,需要几个熟悉城里街道的向导,如果两个孩子想自食其力挣一点真正的劳动所得,那明天一早到旅店门口等自己就是了。

本章完

不知不觉间太阳下山了,换了在松树村,这个时间段村民们应该刚吃完晚饭,然后早早的上床休息。但在繁华的乌诺斯镇,对于当地人来说,夜生活这才刚刚开始。

由于事先确认过,旅店的住宿费里并不包括餐费,因此卢德打算带着爱娜在外面吃顿好的再回去。

打从魂穿至今,卢德已经在这个世界生活了整整十六个月,头六个月一直在流亡,风餐露宿朝不保夕,后来在松树村落脚,勉强有了安身立命之所,但日子过的清贫而艰苦,平日里想要吃点荤腥只能靠自己做的地笼捕鱼,唯一一次吃到鸡肉,还是在村里庆丰收的集体宴会上。

而且说实话,因为没什么像样的调味料,所以酒肉味道很是清淡,就这都差点给卢德吃的当场哭了出来。

所以手头难得有了一点闲钱,嘴里都快淡出鸟儿的卢德毅然决定,在镇子上小小的奢靡一把!

一人一神找了一家门面看上去还算不错的小酒馆,本以为就餐环境会充斥着各路江湖草莽,但推门进去一看却是出人意料的安静。

“绝了!这家生意这么差,不会是东西难吃吧?”

见酒馆大厅里人数不多,卢德下意识的以为是这家店不太行,但实际上乌诺斯不光是这家店,其他酒馆餐厅里的情况也都差不太多,作为日常消费主力的各路佣兵和冒险者们,这会儿大多不在城中。

因为就在不久前,传说中身负五百金币高额悬赏的大通缉犯“帅哥扎克”重现江湖。这个消息就好像是网游里全频道公告野区刷新了超稀有精英怪,各路人马甭管是人是鬼,全在金币的诱惑下,为了一个“下半辈子不用再奋斗”的伟大理想,而前仆后继的加入围捕大军。

至少在这帮家伙回来之前,整个拉姆利伯爵领境内的酒馆生意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一人一神进来酒馆,面对这难得的客人,胖胖的老板显得格外热情,将自己店里的招牌菜全都介绍了一遍。

于是卢德花了三个半银币,点了一杯麦酒、一杯酸甜果汁和几个有肉的荤菜。他和爱娜虽然是神职人员,但这个世界各大教派可没规定不能喝酒吃肉,所以他俩在酒馆里消费倒也不犯什么忌讳。

“吃吧!难得出一趟门,就当是奖励自己了。”

“嗯!师傅干杯!”

灌一口凉凉的麦酒,吃上一块热乎乎的炭烤鸡肉,卢德恍惚间,仿佛找到了“上辈子”的感觉,眼角不自觉的因为感动而隐隐有些湿润。而坐在他对面的爱娜则明显没有这些感触,有好吃的她就感觉很幸福。

一人一神这边正吃着,这时酒馆大门打开,进来一个带着兜帽的女人。卢德略微打量了对方两眼,对方兜帽压的很低,阴影遮住了大半张脸,但身材却相当劲爆,一身皮甲将女人高挑丰满的曲线完全勾勒出来,领头的扎带故意松散着,露出一条深深的事业线和浅褐色的肌肤。

“……(哦哦!是黑皮耶!)”

脸上维持着假正经,卢德用眼角余光继续偷瞄着。但就在这时,皮甲女突然扭头看向他这边,兜帽阴影下露出的嘴角浮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似乎是发现了卢德这边正在偷窥。

下意识的,卢德心虚的收回了目光,但皮甲女却径直向他这边走来,然后十分自来熟的在卢德身边坐下,一开口便是十足的御姐腔嗓音,听的人心里一阵酥麻。

“小哥儿,拼个桌呗?”

“这位小姐,您刚才叫我……什么?”

“小哥儿啊!难道你认为自己真的很老吗?”

听到皮甲女的话,卢德脸上维持着笑容不变,但眼神已经完全认真了起来。坐在一旁的爱娜似乎也察觉到了气氛有些不太对,赶忙喝了口果汁压压惊。

这时皮甲女将兜帽摘了下来,露出一头银灰色的长发和明显属于精灵族的长耳,一张精致而不失英气的美丽面孔给人感觉像是三十岁上下,有着一股足够成熟且带些江湖气的别样风味儿。

简单来说,一看就是那种够劲儿的女人!

然而在卢德的眼中,这个女人却给他一种十分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之所以让他觉得奇怪,是因为会让他不由自主的想到一旁的爱娜,哪怕两人之间的气质差异是如此的天差地别,但还是有一种微妙的相似。

结合这家伙刚刚叫自己“小哥儿”,卢德隐隐的猜到了些什么。

“敢问尊下……怎么称呼?”

“我用过的名字很多,多到有一些连我自己都快记不清楚了……哈哈!看你紧张那样儿,别害怕,我对你并无任何敌意,你也不用担心别的家伙会发现你,他们真要是能洞察一切,这个世界也不会是现在这副样子。”

“那你呢?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我其实没认出你来,但我认出了我做的东西……看你小子挺聪明的,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吧?”

“……”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卢德自然不是傻子。坐在自己面前的这个黑皮女精灵是神,而且还是“大名鼎鼎”的盗神休谟,这世间所有鸡鸣狗盗之辈共尊的祖师爷。对方在三百年前的诸神之战中便已经十分活跃,就算不是最顶级的一线大神,但也绝对不现在的爱娜所能对抗的角色。

好在这位似乎大概真的对卢德没有敌意,而卢德之前在研究老星相学家笔记时,就已经隐隐的察觉到,他这位导师背后还有其他助力,而且绝对是那种对各路神明都十分熟悉的“圈内人”。

现在盗神休谟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卢德基本上可以断定,就是对方在暗中协助老星相学家造神,甚至还送了他一件易容用的神器。

而此刻盗神亲自降临凡间找到他,显然不是光过来跟故人的弟子打一声招呼这么简单!

本章完

卢德并不清楚盗神休谟为什么来找自己,这极有可能跟老星象学家有关,但具体是什么他又不清楚。但既然对方并无敌意,也愿意坐下来跟自己聊,那他索性开门见山的直接问就是了。

“那个……休谟小姐,您找我是有什么事吗?如果是想要回神器的话,能不能再多宽限我几日。”

“哈哈!别误会,那东西是我送给普修斯的,他既然传给了你,那它现在就是你的东西了。我虽说是盗神,可也不会把送人的东西再要回来,你安心好了。”

“那您找我是来叙旧的吗?”

“我跟你今天这是第一次面对面交谈,哪有什么旧好叙的。你也别乱猜了,我今天找你,纯粹是今天突然感应到了面具,然后在进城的人群之中发现了你……和你身边这个有趣的小姑娘。”

休谟看了一眼全程呆萌如小猫头鹰一般的爱娜,脸上的笑容意味深长。

“之前我可是真没看出来啊!你这小学徒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原来比你导师还要能干。我寻思着,既然你本事这么了得,是不是也念在我当年帮过你们师徒二人的份儿上,你把你师傅当初承诺我的,也给兑现了呢?”

“呃……我先声明,我真不是装糊涂啊!我知道我导师大人在干什么,还是在他出事后查看他留给我的笔记才弄明白的,所以我真不知道你和他之间有什么协议,你让我履行承诺,至少先说说是啥吧?”

“你真不知道?”

“真的,千真万确,但我想知道。”

“哈!这还真有意思了,那我就给你说说。”

通过休谟的讲述,卢德终于了解到当年老星相学家在造神期间,一些没有记录在研究笔记上面的事情,以及有关本源之火由来的秘密。

老星相学家本名普修斯·汉密尔顿,从他拥有姓氏这点就不难看出,他是一位贵族,至少曾经是!

普修斯早先年间是一位花花公子,有一个强势且极度虔诚的信徒父亲,因为不想遵从父亲的安排,去神殿里进修当一个神官,因此在叛逆心的作用下,普修斯故意放浪形骸,将他的天纵奇才浪费在一些声色犬马的享乐上面。

直到他母亲去世,续弦再娶的父亲因为失望而将他逐出家门,普修斯才算是幡然悔悟,用做践自己这种方式来对抗父亲,即幼稚又不合理,于是在一些友人的帮助下发愤图强,最终成为一名优秀的学者。

因为天生的叛逆精神和求知欲,普修斯虽然不喜欢所谓神明,但却对这些超越凡人的存在充满好奇。他不像那些愚昧庸俗的大众,奉神明为至高无上的存在,而是将他们当做研究对象,想要解开神明存在的奥秘。

一次偶然的机会,普修斯结识了盗神休谟,这是一位游走于人间的“非正派”神明,她很欣赏普修斯那旺盛的求知欲,也正有件事需要求助于凡人,于是便以协助普修斯的研究为条件,要他帮自己做一件事——替自己去传说中的“神禁之地”,那里有他探求的真相。

所谓“神禁之地”,位于这个世界的地心深处,那里有一片神明无法踏足的神秘圣所,其起源无从得知,但基本可以确定,要远早于这个世界的所有神明。

只有包括盗神休谟在内的极少数神明知道这个地方在地心深处,但他们谁也进不去,一股连神明也无法相抗衡的强大力量将他们挡在外面。

这些神明下意识的以为,自己进不去肯定是因为力量还不够,所以想方设法让自己变强。而休谟则属于脑子比较灵活的那种,她隐隐觉得,这股神秘的屏障很有可能是只针对他们这些神明的,说不定凡人可以进去。

于是休谟招来一些信徒做测试,结果发现凡是受过神术加持或者怀有一定信仰之心的,同样会被拒之门外。这股屏障似乎会审视那些闯入者是否有资格,而就在休谟一筹莫展之际,她遇上了普修斯并十分惊喜的发现,这个男人对神明只有好奇,却没有半点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