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者的哲学三问 第270章

作者:伏特加与奶茶

  “虾湾来了几艘大船,里边有个大商人非要见您,不见不行,于是虾湾派人来传话,问您的意思?”

  商人?我还认识什么大商人?海文疑惑着说道:“若是商人,就该叫他来见我。我城堡中事务繁多,走不开身。”

  纳德总管苦笑,说:“传话的人说,这商人有船在港口,住一日就多花一日的钱,若是拖延了时日,那延误费要您来付!”

  海文笑了,说:“谁啊?好大的口气!从哪来的,叫什么?“

  “哦,这人从中谷地酒城来,自称是烂肉滩之王,全名叫——”

  “德莱尔?”海文猛的站了起来。

  “对,是叫‘德莱尔·汉斯洛克’!”纳德总管问道,“怎么,您认识他?”

  “何止认识,”海文苦笑,“明天一早就去虾湾,我倒要看看这家伙到底混成个什么样了。”

第十六章:僵局,一

  第十六章:僵局,一

  小国王握着密函的手微微发抖。

  这可不能让他们看见,国王心想道,若是这事走露了风声,那可就麻烦了。

  密函上四个大字,红笔急书:

  狼城告急!

  小国王看着这个密函,心中冷笑:我终于知道谷地联军跑哪去了,原来是反戈一击,去了狼城。显然是久光·佛劳斯背叛了谷地,反手一刀砍死了克劳斯公爵。

  克劳斯死了,于长远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短期来看,却是一件祸事。现在谷地失去了主人,整个场面都失控了,凶魔、海神后裔和夜神的信徒正在围攻狼城。

  作为中原的经济和政治中心,狼城能募集士兵十万,也能经受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但是狼城有一点不好,就是他本身的地理位置。这座城是少有的“易攻难守“。

  这么说不是因为攻城比守城容易——攻城不可能有守城容易——而是说狼城比一般的城难守,也相对更容易攻下。

  导致这件事的原因是:狼城太大了。

  这座城市没有城堡,组成它的是巨大的护城河、高墙、还有宫殿。如果兵力充足那还好说,但如果兵力不够,士兵将无法守住四面八方。而且,守卫这样一座大城非常考验指挥官的能力。最好的指挥官就是狼城公爵,现在他被人俘虏了,狼城还有谁能守?就算是真有人能守,那敌人那狼城公爵和一群小狼崽子当做人质,这城还怎么守?

  另一方面,巨大的狼城就像是一只饥饿的巨兽一样吞噬着一切资源,狼城之所以那么大,是因为他在吸周围城市的血,若是没有人给它输血了,它很快就会倒下。

  最可怕的是,狼城公爵不在了,那么狼城之中就会有许多个声音。有人主战,有人主降,也许这座雄伟的城市最终将死于内部的脓疮。

  狼城不会一日溃败,但坚持的时间越久,那么狼城就越危险。此时,狼城守将发来急报,要求鹰头城给予支援。

  支援是不可能支援的,小国王喝了一口草莓牛奶,小三叉戟拦在中间了,我拿什么去支援你?更何况鹰头城如果出兵支援了,那么谁来守卫城堡?

  小国王独自站在地图前面,试图推演未来的形势。

  现在战场以双卫城为中心分成了北、南两部分,北部战场从北往南来看,分别是鹰头城,埃克斯利德、沙蝎帕拿夫与布尔兰德公爵,接着是大骑士会游骑兵,然后是北方双卫和小三叉戟。

  南部战场则是狼城和酒城的战斗。

  如果想要从鹰头城出兵,那必然要经过北方双卫,也就是要从小三叉戟身边走过。

  支援少了没用,要支援至少得排遣五万人过去。可是五万人啊,浩浩荡荡的走过去,步兵骑兵、粮草辎重,这要是让小三叉戟咬一口,可要怎么办?

  巴骨·卡恩如今正在攻打东卫城,他倒也不强攻,只是耗着。其实他要是强攻还好,瞅准他强攻的时机,大骑士会和西卫城军可以给他一个背刺,将这霸王一举击败。退一步讲,就是他真的打下来了东卫城也没关系,那样我们就不怕他乱跑了,派十万雄兵围城,困死这家伙。

  可是他站在城外,不打也不走,还命令游骑兵四处劫掠、侦查放哨,这可就麻烦了。鹰头城的增援很可能被他截住,增援部队以步兵为主、要长途跋涉,带着辎重,可是小三叉戟的人大多是骑兵,速度上差太多。

  我要想增援狼城,那么我就必须得先打败小三叉戟。可是正面战场上,又有谁是他的对手?

  布尔兰德也许可以,可他是最后一个忠于我的公爵了,他走了,我鹰头城外就剩下两个外人:埃克斯利德和沙蝎帕拿夫。这俩人狗咬狗,我可以高枕无忧,但指望他们听我命令,那是不太可能了。

  难道我真要把斩龙骑士放出来才行?

  不行,他要是出来了,这鹰头城中就没有我的位置了。斩龙不一定,斩国王那是肯定的。

  小国王苦思冥想,也找不到一个破局之法。

  正在这时候前线又传来了一封急报,这次报信的是一只白色的大鸽子。按占卜来说,鸽子比乌鸦更吉利,国王期待这次会是个好消息。他拆开信来看来了,看了几行,便点头说道:“还真是好消息。”

  原来是那位小骑士立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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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骨·卡恩最近很是烦躁。

  一来是城池久攻不破,兰俢如同在图书馆做学问一样不紧不慢。今天打两炮,明天丢三块石头,偶尔再排一些人去叫阵。按照兰俢的说法就是:现在北方人比我们着急。

  可是巴骨比北方人还着急,因为又有报告说,他的辎重被烧了。

  这已经是第三次失火,可以确定,是有人故意纵火。但是到现在也没抓到犯人。有说是出了内鬼,有说是敌人突袭,也有说是天降火箭,点燃了粮草。

  巴骨叫自己的心腹去打探了,武士卡伦带了几十个精锐前去捉拿犯人,然而去了三日也没消息。巴骨恼火起来,心想道:难道还要俺亲自去抓贼不成?

  算了,我信得过卡伦,那武士从没让我失望过。

  巴骨是很信任手下,却没想到,当天晚上卡伦负伤归来。“陛下,属下无能。”那武士单膝下跪,“没能抓住个纵火犯。”

  巴骨说:“你先起来,给我说说是怎么回事。”

  卡伦站起来说道:“我经过搜查之后发现,在北营之外有一队游骑兵。这些人隐藏在树林里,昼伏夜出,袭击我们的后方补给。”

  大骑士会的人终于来了?“有多少人?”巴骨有些兴奋。

  “二十来个。”

  “妈的!二十来个?才二十来个?”巴骨气的跺脚,“二十来个人,连同马一起,全都宰杀了也没几块肉。为了这些人,我难道还要亲自出马?”

  卡伦回答道:“请陛下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愿意再去捉拿这个犯人。”

  巴骨说:“你还没说你是怎么伤的。”

  卡伦说:“就是被为首的骑士砍伤的。”

  哦?卡伦都能被伤?巴骨来了兴趣。

僵局,二

  僵局,二

  卡伦是墨菲斯人一流的剑师,巴骨许多剑术招式还是找他学的。从前这人北、海二国,挑战各路剑士未尝一败,除了巴骨·卡恩没人能赢他。而巴骨就是赢了,也是仗着力量赢的,在招式上,他不如卡伦。

  巴骨问他:“难道他剑法比你高明?”

  听到这话卡伦立刻叫道:“不!只是他骑术高明,我在马上使不出力气来。”

  “哦,毕竟是个骑士。”巴骨喃喃道,随后他对传令兵说道,“叫黑格斯来。”

  “是,陛下。”传令兵出去传令,片刻之后,一个年轻骑士走了进来。

  “陛下,您叫我?”

  那是个留着短发的年轻骑士。他身穿黑甲,腰系马刀,眼神里透着狠厉。这人本来是哈桑赫伦手下的一名将领,被巴骨俘虏之后,就招安了。军队里没有人比他更熟悉骑士的事情,因此巴骨将这件事情交给他来办。

  黑格森听了情报之后立刻说道:“陛下,是斯伦·穆利斯特干的。他是哈桑赫伦的义子。哈桑赫伦擅长三种战术:攻城、突击、游击。他手下三位将领也都学习了他的本领,老兵瓦尔托擅长攻城,我擅长突击,他的养子斯伦·穆利斯特则擅长游击。斯伦的游骑兵很厉害,他们有好马、强弓和火药,每次战斗都会深入敌后,烧毁敌人的粮草。”

  “你能解决他吗?”

  “能。我了解他。”

  “那你去吧,交给你去办。”

  “是,陛下。”说完之后黑格森就离开了帐篷。

  武士卡伦目送那人离开,然后他回头说道:“陛下,黑格森一介降将,恐怕难当重任。”

  巴骨摇头,说:“你觉得他为什么投降?”

  “是因为陛下您有王者的气魄,这种气魄把他折服了。”

  “不光是这样,”

  “哈桑赫伦有才能,有手段,心狠手辣,但他却无半点领袖魅力。他是个利己主义者,他任人唯亲,而且从不为手下人着想。不光是他,如今的北方人都这样,小国王也是如此。他们毫无胸襟和胆识,分不清谁能用谁不能用,更分不清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巴骨笑了笑,“可我不同,卡伦。我敢用人,谁都敢用,只要你有本领,想干大事,我就会把你招募进来。你是这样、酸眼和小巨人是这样、黑格森也是这样。”但兰俢可不是这样的,他心想。

  “陛下您当然和他们不一样。”

  巴骨喝了口酒,他摇晃着酒杯,说:“可惜了比恩·拉斯托尔,那老头还算是条汉子。对了,我说要把他体面送回北境的,这事情怎么样了?”

  “宰相差人去办了。”

  “嗯,好。”巴骨思索了片刻,说,“比恩还有个儿子,叫……叫坎追恩?”

  卡伦眉头微微皱起,说:“您说斩龙骑士,坎追恩·拉斯托尔?”

  “嗯,就是他。”

  “他还被锁在通天塔里。”

  “是啊,但我看也该放出来了。”巴骨从座位上站起来,他走到帐篷外,听远处传来一阵喊杀声和石块的轰鸣,想必是兰俢又在骚扰东卫城了。

  “我想和斩龙骑士打一场。”他自言自语道,“兰俢和我说,北境只有斩龙骑士是我的对手。我想会会他。”

  卡伦说道:“龙骑士?哈哈,我也想和他打一场。”

  巴骨笑道:“若你能杀了他,那你就是天下第一的武士了。我就封你当墨菲斯人的领主,叫你回去光宗耀祖。”

  听到光宗耀祖的这话,卡伦不说话了。巴骨问他:“怎么了?不想回家吗?”

  “墨菲斯武士如今不认识领主和国王,他们只认识墨迪亚(即主人的意思),一百个武士就有一百个墨迪亚。一百年没出过大剑师了,没人能统领群豪。如今每个墨迪亚都想当领主,每天都打仗。他们拉拢贵族不说,还教唆奴隶造反,墨菲斯的土地已经乱的不成样子了。”

  巴骨问他:“你不能成为那个统领群豪的大剑师吗?”

  “我不想。”

  巴骨点了点头,没继续问他。这时候巴骨想起了之前兰俢说的话来:奴隶解放运动正在兴起。若这个时代将要到来,那我们就必须适应这个潮流。

  去你妈的潮流,巴骨心想道,等我灭了北方人,就去把你们这些反贼都杀干净!

  这时候炮火停息了,看来兰俢又完成了一次“攻城”。

  兰俢是真不着急啊,这家伙每天丢丢石头,开开炮,剩下的时候就叫人铸造箭矢、炮弹,还有造土丘搭木台、挖陷阱修地道。巴骨知道,兰俢这样做是有战略意义的,但是这不符合巴骨·卡恩的战争艺术。

  艺术这个词似乎不适合这位霸王,但他确实有一条属于独特的战场艺术和战争美学。正因如此,巴骨才爱打仗——他爱杀人,也爱受伤,他想在正面战场用最直接的方式摧毁最强大的敌人,他要击溃敌人的肉体和勇气。他虽然常胜,但他也知道自己终有一日会走向衰亡。他只希望自己堂堂正正的死去,战死沙场,若是如此,那他死而无憾。

  可是兰俢不是,他的战场艺术就如博弈,他喜欢玩弄敌人,哪怕占据上风,他也不会轻易出击,非得等戏弄够了,才会把敌人一脚踩死,让敌人死的毫无尊严。

  巴骨不喜欢他的做法,因为给敌人尊严也是在成全自己的尊严。但兰俢这样做也无可厚非。

  兰俢已经鸣金收兵,不一会,这位白羽王子回到了大帐之中。他象征性的朝国王行了一礼,巴骨一摆手,意思说免礼。之后兰俢脱了手套,又用白毛巾抹了抹脸上的汗,接着换上了干净的外套和一双新的靴子。等梳妆整齐之后,他才和国王说:

  “陛下,我查到大骑士会的动向了,他们就要来了。”

  “早该来了。”巴骨站了起来,“我带人去收拾他们。”

  “不,陛下,那些家伙交给我。”

  “那俺干啥?”

  “我要您深入敌后去找沙蝎帕拿夫,西域人已经被海神教策反,但北方人不知道这事,现在他已经到鹰头城。接下来,沙蝎会和布尔兰德公爵开战,您要去帮他。”

  巴骨瞪了他一眼,问道:“我带多少人?”

  “八百个吧,你带走太多,我就这就不够用了。”兰俢说。

  “小杂种,我看你最像要造反的那个。”巴骨笑了,“你让俺带八百骑兵去打北方的十万大军?”

  “是的,只有您能做到,一身是胆的国王陛下!去吧,被海神之叉刺入北方人的咽喉,去书写霸王的奇迹,英雄的凯歌!”兰俢深深鞠躬,“这一战我与您共进退,同生死,您若战死,我也不独活。”

第十七章:花与龙,一

  第十七章:花与龙,一

  山野多娇,春花灿烂。

  屠龙的勇士们淌着漫山遍野的花儿缓缓前行。亚朵拉,银狐游侠,风信子,巴鲁特,灰角,肖恩,他们六个人都不怎么说话,就是一步一步的走着。往往走了个十几分钟,巴鲁特才会抱怨一句:“依巴鲁特看,咱们这样不行的。那个龙又没中毒,活蹦乱跳的,我们怎么杀它?”

  风信子心想道:他说得对,原计划早就被打乱了。

  原计划中,亚朵拉需要给龙投毒。女诗人会配置一种麻药,据说是南方人用来捕捉大象用的。她要把这种麻药下在龙的祭坛里。当龙吃那些祭品的时候,就会不知不觉的中毒。然后等到龙产卵时,他们就乘机屠龙。

  可是这个计划其实有许多漏洞,比如,龙不一定会中毒,又比如龙不在这里产卵,或者龙对毒素免疫……可是游侠不考虑这些,游侠说屠龙靠气势,英雄靠奇迹,如果失败了就是老天不帮忙。

  现在看来,老天是不帮忙。因为龙的祭坛在一夜之间消失了,连根毛都没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