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狩人 第29章

作者:接口卡

  天色昏暗,程意久没想回去,“你们先回去吧,尤其是你斯蒂芬妮小姐。晚上我在这里就可以了,如果发现了什么我会用手机记录下来的。别担心——夜晚的话,我比你们自如多了。”结果被他们都拒绝了,而斯蒂芬妮直接说她今天休息。

  于是程意久捡拾来不少干柴,直接就在车边生起了火堆,拿出了食物开始烘烤。那两个家伙也拿出来啤酒,直接BBQ。吃饱喝足聊天也差不多了,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好了两位,你们回车上睡觉,记得锁好门关好窗。至于你斯蒂芬妮,你只能在我车里休息了,同样关好门,我会在门外......或许会看到那些怪物。”程意久很清醒因为他根本没喝酒。

  那两个家伙直接说他们要架好夜视仪,可以在夜晚拍摄画面——因为有钱的缘故,他们直接架设了六个,甚至在程意久的车顶上都放了一个,在车门这里也夹了一个进行拍摄。

第七章 猜想

  正对着程意久的还有一个红外镜头,不过镜头里现在都是篝火红外光,甚至程意久的形象都看不太清。程意久没想着进去睡,因为这样的话不太好,而且他还期待着能够在夜晚射杀吸血怪物呢。

  程意久是坐在月亮椅之中的,折叠式的椅子打开之后,整个椅背都将他的背面以及头部包裹在其中,想要从后方给予他打击?熊没问题,美洲狮也可以,洛基灰狼做得到,但是只有郊狼那么大的卓博卡布拉?它应该是做不到的。

  所以程意久只需要注意前方跟左右两侧,不过正前方是篝火,卓博卡布拉要袭击只能是从两侧来——程意久的右手边是两辆房车,最大的概率还是从左手冲过来。程意久将手枪横在腿上——没必要用步枪,因为太长不好操作。

  而猎刀也被程意久别在腿上,随时可以抽出。程意久靠在月亮椅之中,暖洋洋地进入了假寐。篝火不担心会熄灭,因为他添加的木头挺多,足够篝火自然燃烧到天亮,程意久身上穿着的衣服裤子也足够保暖,不需要睡袋都可以轻松坚持到天亮。

  程意久的假寐挺像是猫科动物,倚靠在椅子里面打呼噜,但是他自己却有种抽离感,迷迷糊糊之中还能警戒四方。程意久打着呼噜,整个人瘫在座椅之中,眼睛是闭着的,怎么看都是睡着的样子。只是偶尔他的耳朵会**一下,好在不会转过去。

  篝火堆的后面有弧状的铝板,这些可折叠的铝板构成了反射板将篝火堆热量反射回来,而程意久在背后也放了几块板子,这样的话热量会被二次反射,他的背面也不会冷。火光摇曳,房车里也是静悄悄地。

  车子里的三个人肯定都已经睡着了,程意久唯独对这个很有把握。时间已经走到了后半夜,以程意久的精神力,他也陷入了短暂的沉睡之中。这种沉睡导致了他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合适的反应——就跟缺失睡眠的人一样,他的反应有点木。

  眼前逐渐接近,在火光之中忽隐忽现的那头瘦骨嶙峋的野兽,程意久在睡梦之中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根本没有去想这是什么。他的耳朵动弹着,就在他身后,房车的顶上又是一头瘦骨嶙峋的野兽,一前一后将程意久夹在中间。

  正前方的野兽小心翼翼地绕过篝火,看上去它非常不适的样子——也是,体温那么高,再接近火堆的话确实不舒服。这怪物站在那里,前半身抬起,用两条后腿站立,这个姿势倒是让程意久想起了很久之前射杀的那只不入流的半狼人。

  只不过眼前的野兽跟骷髅差不多,它张开了嘴巴,三颗利齿十分显眼,而它对着火光的身体侧面,同样是与火光相合地流动着红色的光芒。也就在这个时候程意久突然睁眼,他从沉睡之中惊醒,右手闪电般举枪就射。

  左手也是顺势拔出了猎刀,程意久开枪的速度确实快,而且打得还算准——他几乎是立刻就将子弹送到了用后足腾空跃起的野兽身上。程意久瞄准的还就是这野兽的身躯,他右手不断扣动扳机,将一发又一发子弹打出去。

  他手里的九毫米手枪有17发子弹,没那么快打光。事实上他在扣动扳机打出了六发子弹之后就停下了,顺势闪动身形,左手的正握猎刀一闪划出,直接在空中切过扑下来的另一头卓博卡布拉。

  破除暗黑的猎刀是正手反切,从怪物的下颚切到它右侧的肋骨部分,切过的手感十分顺滑——本不该如此的,但是程意久能察觉到精神力的波动以及刀刃上的热意。两头怪物都倒在地上,吃了六发子弹的卓博卡布拉肯定活不成,它要是棕熊不会有啥大问题,但是它不过就是个没毛的瘦弱野兽而已。

  听见了枪声之后,斯蒂芬妮跟那两个家伙都赶快跑了出来,他们几乎是双目放光啊,手里拿着手机就是一顿猛拍。只是很可惜,在火焰的热力以及黑夜之中,这两头怪物腐烂的速度出奇地快。

  他们已经跑得够快了,但是手机里拍摄到的也只是残缺不全的尸体,而且这个尸体看上去还非常假,腐烂的速度也是出乎意料地快。那头被猎刀杀死的卓博卡布拉尤其快,只不过短短的十几秒钟,被刀切过的下颚到胸口的部分已经溃烂的不成样子了。

  这种溃烂还是那种化为干涸灰烬的溃烂,在那三个家伙用手机拍摄的时候,这头卓博卡布拉的上半身已经差不多化为了黑色的灰烬,完全看不出形状了。“比起上一头,这可是快多了,不管是被子弹杀死还是刀杀死的,都快了很多。”程意久嘀咕道,而亲眼看到过上一头卓博卡布拉的斯蒂芬妮更是连连点头,“这腐烂的速度快太多了,我根本没有拍到什么像样的东西!”

  臭味非常浓烈,以至于程意久完全不想留在外面,“我宁可连夜开车离开。”他说道,“这里的卓博卡布拉,至少对我而言没有什么兴趣了。”连杀了三头卓博卡布拉,程意久将它们的危险程度调整到比家猫高,不如猛犬的水准。

  如果不是传说跟“隐身”的恐惧击垮了那些倒霉蛋,他们其实是一个也不应该被这种生物杀死吸血的。这生物除了相貌可怖之外,就没有什么战斗力了。后腿弹跳能力虽然不错,但是扑击的力道就程意久的感觉应该不强。防御力更是约等于零——没有毛发的皮肤其实很脆弱。

  只不过,程意久有感觉这生物很可能会有毒,甚至拥有强效昏迷催眠的毒素也不是不可能,还有就是可怕的抽吸血液能力。“被它咬住的话,可能事情就严重了。然而这东西一旦死去腐烂太快了,如果能活捉一头的话,或许可以解答很多疑问。但是,我已经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了。”

  腐烂得那么快,科学的解释可能是活性酶,但是程意久觉得自己可以有另一种解释——他手里的猎刀就是证据。

第八章 新路

  程意久觉得,将卓博卡布拉视之为“死去”的怪物更为合适,由于是死的,所以当它们再度被“杀死”之后就会迅速地腐烂,他的猎刀让它们迅速化为灰烬也是这个道理。也正是因为“死的”野兽,所以获取富含生命力的血液再度维持活动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野兽之中的吸血鬼,这就是程意久的看法,而且这生物脆弱的身体也让他想起了就在这片地方发生的一部电影,“杀出个黎明这部电影也就是发生在这个地方吧,这里面的吸血鬼跟这玩意还真像,肉体一样比较脆弱,就是缺了被吸了血之后会变成同类这个最可怕的特征。”

  大概这真是中美洲特有的吸血种,这样的话倒也不用担心会扩散到整个南北美洲——因为但凡是这样的传说种,总是有特定的活动地域的,离开这些地域之后就会完全丧失活动能力吧——至少程意久是这样推测的。

  很有可能这个是跟着所谓的“传说”走的,这就是唯心主义。

  程意久收拾了一下准备走人,那两个视频阿婆主还在对着腐烂的灰烬拍来拍去,激动到语无伦次,而且看来他们的摄像头里也拍到了一些或许有点用的画面,剪辑一下如果不说话的话,点击率可能会非常高。他们两个如果不出镜的话,估计点击率可以爆表。

  看见程意久收拾之后准备离开,他们也是赶快喊着强者你要去哪里?斯蒂芬妮也是好奇地看着程意久,“哦,我会往北方去,或许我会去南方州见识一下——我对那些美国传说之中的怪物还是挺感兴趣的。现在我至少解决了第一个谜——卓博卡布拉怪物。”

  “比如沼泽臭猿......”程意久说道,“我一直很好奇,就连印第安人都被赶到保留地的今天,在北美大地上居然还有这种大型灵长类,甚至还是在有着浓烈臭味的情况下不被发现?”

  这种生物会是食腐的?问题是食腐生物好像也没有关于这些臭猿目击记录里描述的那么臭,程意久是近距离接触过鬣狗跟秃鹫的,它们的气味其实是还可以接受。所以这些所谓的臭猿一定很有趣,通行于美国传说,东西海岸乃至于新英格兰到路易斯安那都有的大型灵长类目击记录,其中有一半提到了恶臭。

  就程意久看来,如果不是跟浣熊市里那些丧尸差不多的玩意,那就是僵尸或者食尸鬼之类的东西了。总之,从卓博卡布拉看来,这种灵长类恐怕也不能跟“死亡”脱钩。于是程意久又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卓博卡布拉是怎么没能避免子弹的‘杀伤’的?如果它是死物的话。”

  想不出来,那就不要去考虑,反正晓得子弹能搞定这帮家伙就够了。换成子弹搞不定的家伙,那才是真正的麻烦呢。程意久之前的发言让那两个家伙都是眼睛一亮,“我们跟你一起去吧?”虽然是祈求句,但是实际上是肯定的语气。斯蒂芬妮也是闪耀着心动的眼神,但是她是有职业的工作人员,不可能就这样跑路——一般人还好,她是现场勘查的法政人员,要考虑到许多经手的案子的。

  “那么,再见了斯蒂芬妮小姐。方便的话留个邮箱,以后给你关于我看到的东西的情报好了。拜拜。”程意久打了个招呼,斯蒂芬妮有车,她可以自己开回去。不过程意久还是示意她上车开,自己开着房车跟着她——安全第一嘛。

  至于那两个家伙?他们答应为程意久提供开销,他们包下了程意久的路程费用,同时一旦进入“狩猎模式”还会提供给他日薪。看在这两个人有钱能够充当“临时设备提供者”以及“诱饵”的份上,程意久答应带着他们两个人去搞事。

  当然路程有两种选择,坐飞机或者自己开车过去,结果两个阿婆主一个人开飞机先走一步去帮他们打前站,另一个开着房车跟程意久一起走,“好选择,说不定你在路上就能看见一些有趣的东西。”程意久对此表示这货的选择很好。

  “不过我没有狩猎执照,所以路上不能乱打枪,因此我跟你都需要用这个。”程意久拿出了一套望远镜,单筒双筒都有,甚至还有微光夜视望远镜。这是他让那两个家伙“赞助”的。“我们遇见什么怪异的东西,一般来说也只能用这个来记录了。”

  “除非是遇见那种要命的。”程意久跟那小子异口同声地说道。程意久哗啦一下拉动枪栓,不过他没装子弹,做了个样子而已。

  三辆车鱼贯进入城市,斯蒂芬妮虽然感到非常遗憾,但是她也只能开车离去,而程意久跟那两个家伙开车往机场去,有一个人会驾机离开,余下的两个人将会开始上路,在路上期望自己能看见一些异常的东西。

  这是正常的,美国漫长的乡村公路上有着相当多的传闻——毕竟其实北美洲算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大陆,尤其是美国的大部分人口其实也都是聚集在几个核心区域的。所以美国有茫茫多的公路传说,而美国中部的大原野不但是农民的家乡,也是各种公路传说的高发点。

  传说美国中部就有好多那种不法之村落,住在那里面的乡巴佬专业打劫或者杀死公路上下来的无知城市二货,有不少恐怖故事就是以这个为题材的。很多怪物的传闻,同样都发生在这些公路上。至少那些会飞的怪物是这样......

  “天蛾人就是一个例子,出没在新英格兰等几乎美国全境。而且很多目击记录都在公路或者公路桥上。”程意久现在手头有个无线电,同时还接了个小屏幕——果然不愧是有钱人,这两个家伙在房车上装了基站,能够自行提供移动WIFI无线接入,在没有信号的地方至少可以互联。

  这两个人就等于是一边开车一边用可视通讯在聊天——公路上人不多,而且作为硅谷的有钱人,他们的车上自然有自动驾驶系统,在驾驶员的部分干涉下能够固定距离巡航,这就极大地减轻了驾驶员的注意力负担,而程意久的车上也有固定巡航系统,跟车就行了。

第九章 路上

  两辆房车,一前一后在北美洲所谓的“高速公路”上飞驰,前面那辆是真正的房车,而后面那辆是六轮驱动的全地形乌尼莫克改装卡车。说是飞驰,其实速度并不快——房车要开一百五十公里干啥?

  何况所谓的高速公路也就那样吧。

  程意久在房车后面的工作台上还有准备组装的枪支——这是一支中国北方工业制造的温切斯特M1887杠杆式霰弹枪。能够发射12号无烟发射药的鹿弹,按照程意久的习惯,毫无疑问是完成了私人改装。

  加大的扳机护圈,战斧式短柄,同时也被截短的枪管,使得这把杠杆式喷子能有一个酷到极点的上膛动作。没考虑实战用途,程意久纯粹是玩的——这玩意拿去干那些怪物?不是不可以但是有更好的选择。

  每当入夜之后,如果不在城镇,那么两辆车就会停在路边过夜。不管是程意久还是巴顿,在自家的冰箱里总是塞满了食物的,偶尔经过城镇也会第一时间将食物补充满。

  程意久惯例是拿个月亮椅坐在外面点起篝火,就这样看着美国的荒野——虽然这里人应该不少,但是一路开过来但凡不在城镇的话,真的没有什么人。“要是一个人在这样的路上夜晚行走,倒是也蛮让人畏惧的。”他说。

  巴顿坐在另一张椅子上,程意久在这里让他胆子也大了。“好在公路上总也有来往的车,虽然到了夜晚两三个小时才有可能开过一辆大卡车,但是总算不是空无一人。”这货手里拿着的是一罐啤酒,程意久发现这家伙消耗啤酒的速度是相当夸张的。

  程意久没有把枪拿出来,因为他不想在晚上被巡警带进局子里询问,所以他只是带上了猎刀。以程意久此时的体能跟反应速度,如果只是狼什么的他一点也不怕,换成北美黑熊也没啥,除非是大灰熊或者棕熊,那个恐怕肉搏不过。

  美洲狮也无所谓,反正那只是最大的猫而已,对付这个不算很难。

  程意久差不多已经确定他现在所在的这个世界,绝对是有某些超自然存在的世界了,至于有多强?这个倒是值得商榷。卓博卡布拉就很弱,但是这片大地上传说的其他怪物,那可就难说了。

  比如他此刻要去寻找的臭猿,北美称它们大脚怪,分析目击记录就能知道所谓的大脚怪至少也有三四种不同的大中型灵长目生物。新大陆的灵长目生物的话,就程意久的记忆里北美的灵长目只有人类一种,新大陆的猴子统统在中南美。“或许佛罗里达会有一点。”他咕哝道。

  “你说什么?”巴顿没听清,问了一句。“哦,没什么。这次我们去找臭猿,大脚怪。我想你们两个肯定对这玩意也有研究吧?”程意久很想听听这两个爱好者怎么说——他们既然是爱好者,再加上有钱,那么弄不好能够收集到不少程意久不太好找的资料。

  这个应该是挠到了巴顿这小子的痒处,这货直接跑回房车,然后拿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出来演示给程意久看。很可惜,他收集到的东西,也是程意久之前曾经看过的东西,并没有更多到哪里去。

  尤其是照片以及各种证据,完全没有更为特别的东西。照片还是那几个,程意久手头的一本书已经可以全部囊括这些了——这还就是他在城镇图书馆里摘抄的。他耐心地听巴顿滔滔不绝,“他们也通过数据分析,归纳出来在北美至少有三种不同的大型灵长目么。”

  这个可真是奇迹,要知道现生的大型灵长目就只有非洲有了,亚洲的长臂猿在猿类里面属于比较落后的。而北美的大型灵长目更是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灭绝了,现在至少有三种,而且只有传说没有证据,这就很有趣了。

  之前有人声称击毙过大脚怪,但是留下来的所谓尸体跟证据,被证明统统都是假货,甚至还有下落不明的。巴顿非常相信大脚怪存在,而且他跟李之前做过视频节目,尝试要拍摄到大脚怪或者臭猿,只不过首先没拍到啥玩意,其次视频的点击率还没过三位数......

  “这次我想去看看,看看沼泽地里到底有没有这玩意——生活在湿地的大型灵长目这个恐怕是唯一的。”程意久说道,时间也不早了,他熄灭了篝火之后将东西都收好,跟巴顿说了声早上见之后就回到了自己的房车里。

  乌尼莫克房车里没有开灯,程意久升起了瞭望台,坐在了台上的架子椅上,就这样用上半部脸观察四方。看了一会儿之后他收下了瞭望台,打开了车内的盥洗室灯以及床头灯,洗了个澡之后在床上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他同样在检索即将去的地方,那里的自然环境,最好是有当地的地图。沼泽地的地图肯定是没有的,这些地图恐怕只存在于当地人的脑子里。如果说那里有臭猿的话——当地人的选择不外乎两种。

  一是从此很少进入沼泽,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进去;二么.......不排除有人想要挣一笔钱,不管是他自己进去抓也好带着电视台或者其他感兴趣的阔佬也好,总之就是整天钻沼泽地里找臭猿。

  以当地的民风来看,程意久总觉得第二种可能性比较大啊——毕竟这些可是美国人。之所以还没搞出事情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当地人太少——毕竟沼泽地带的村子挣不了啥钱留不住人。

  而要不是世世代代住在沼泽地附近的村民,应该是不知道道路才是,进沼泽地就是个死。“能找到向导么?”程意久沉吟道,他觉得依靠指南针跟计步器或许更靠谱一点,而且他现在在丛林水网地区漫步的话,倒也有一种奇特的自信。

  “臭猿.......体味如此浓烈的怪物。我觉得更像是食尸鬼.......听说也曾经有袭击人的记录。”程意久嘀咕了一句,“希望届时别出什么问题吧。”

第十章 进入

  程意久希望别出什么事情,而李开着飞机已经在当地的机场里等了两天了。他没有住在当地的酒店,因为这破地方的酒店给他的感觉实在不怎么好,还是住在飞机上比较舒服——没错,这架运输机同样经过了改装,在机身的前半截做出了一个起居室一个盥洗室以及空中厨房与洗衣房的结构。

  这样还比酒店舒服呢——酒店里有臭虫,这是程意久之后聊天的时候这家伙随口说的。

  美国是一个民用航空非常发达的国家,全国的机场非常多,就算是这种乡下地方也有不错的乡村机场——C130本来就是野战运输机,在这种机场上起降很简单,何况还几乎是空载。

  程意久跟着巴顿,是在第三天早上抵达机场的。跟李会合之后,李拿出了买好的大地图,上面用红笔标注了从资料里获得的臭猿可能出现的几个地点。程意久觉得多半都是假的,不过没有头绪之下只能是这样去做。那两个家伙做好了准备,而这一次则是程意久带队往沼泽开去。

  他没有找村民当向导,因为程意久倾向于这地方根本没有什么臭猿,找向导其实也是浪费——这座沼泽虽然地形复杂,但是其实并不算大,至少没有佛罗里达大沼泽大。

  沼泽地里有湖泊,风景还挺不错,确实有一部分背包客会来这里徒步但是目击到臭猿的记录与背包客人数相比简直不成比例。沼泽地外面有房车营地,程意久将车停在房车营地,按照当地的法令他将手里的手枪放在车内锁好,身上只能带一把步枪——M70温切斯特步枪在任何州都合法,然后他带上了猎刀。准备徒步进入沼泽。

  程意久带上了防水布,防水单人帐篷,一个反射保温睡袋还是轻薄型的,带上了净水片以及罐头食品,当然还有个水袋以及野外餐具,余下的就只是步枪子弹了,依旧是那使用了相当久的牛皮弹盒。程意久身上的衣服是长长的耐磨防水风衣,典型的战壕风衣只不过不是贵的要死的奢侈品巴宝莉......

  真正考虑了实用效果的风衣,程意久是找电脑里兑换的——当然以后他决定用炼金术制造特制的防水耐磨布来制作。脑袋上的是圆边帽,脚上穿着的则是中帮靴——很轻的,沼泽地里走起来方便。天气不冷不热,程意久就这样准备进入沼泽,而那两个家伙身上穿着的跟程意久差不多,只不过换成了迷彩夹克跟背心,他们同样带上了大包包。

  只不过这两个有钱佬还拖了一辆四轮车,这玩意全钛制足够轻也足够硬,特制的大轮胎能够轻松地越过不平的地面,船型的底部就算是在通过水面也能保持稳定跟干燥——这里面就放着这两位的性命,当然是电池跟其他拍摄设备啦。甚至一些野营装备也放在这玩意上,反正这两位不负责打战,所以他们能够在前进中拖着这车。

  程意久不行,他要是拖着这车的话,出现了情况行动不便就完了。

  就在他们徒步的时候,身边开过一辆suv,从车里面传来了劲爆的音乐以及男女调笑的声音。程意久跟巴顿三个人直接就看见了里面是六个男女,看来还是大学生。“这是进去玩的?我越发觉得很可能这里根本没有我需要的东西。”程意久想道。他越发觉得就当这一次是远足好了,看看风景也不错。

  上午他们什么也没有发现——异常的生物,至于鹿什么的倒是见到不少。中午的时候他们没有停留而是直接啃了一些干粮,下午靠近了沼泽地内的湖泊——这地方之所以叫沼泽地,那是因为夏季的时候才会出现湖水泛滥以及地面翻浆的状态,现在这个季节走过去只要你不用铲子往下挖,是不会有什么陷下去的危险的。

  “地下水位非常高,不过地面虽然有点湿润但是还算坚硬。”程意久嘀咕了一句,这地方用铲子挖下去最多三十公分就会慢慢渗出水,继续挖到一米的时候,就该变成池塘了。眼前的植物不算非常繁茂,但是靠近湖泊边缘长了很多水生植物,让人看不太清楚浅水区域。

  有一处的湖岸没有什么水生植物,而之前的车就停在这里,那三男三女已经搭建了帐篷,正在湖水之中戏水。“大学生?”程意久说了一句,“应该是。”巴顿回答道。大学生们也看见了这三位,马上很是警惕地围在一起走了过来。“嘿,你们是?”看来是带头的那个男人喊道。

  “哦,我们是来寻找臭猿的。”巴顿兴致勃勃地说道,而程意久完全没有制止他——因为不需要啊,这又不是什么秘密行动。对方也笑了,估计是看清楚了他们三个人的情况,发现没有什么威胁性。“寻找臭猿?大脚怪?哈哈哈哈,这都多少年了,就没人抓到过这样的东西。”

  程意久觉得他们说的对,正常而合理的想法当然是——不存在这些东西!但是作为见识过同样“不存在”的卓博卡布拉的猎人,他来到这里恐怕就是为了狩猎这些“不存在”的东西。所以这里有可能会有他的目标,这一次任务是三个问号,程意久就只当任务要求他猎杀三种不同的杀人怪物好了。

  臭猿是有杀人记录的吧?

  至少那些失踪在沼泽地里的人,或许其中就有是被臭猿杀死的。眼前这几个男女,会不会也成为臭猿的猎物?这一点真的很难说。

  “我们在这里准备宿营,天色这样我们不可能进一步深入沼泽。”程意久说道,他将自己的背包放下,开始选择宿营点。那两个家伙也将车拖到一边,开始准备搭帐篷。单人帐篷还算简单,铺好防水布之后搭上,程意久直接坐在湖岸边,步枪放在一边拿着望远镜四下里打望。

  巴顿跟李去拍摄顺便捡柴禾去了,而那六个大学生看来也是玩够了水,上来之后也跑过来主动搭话。“嘿,你好。你们来找这地方的臭猿么?”开口的是一个姑娘。

第十一章 湖边

  眼前这姑娘长得还挺不错,金发碧眼的美女——然而程意久敏锐的眼神看到了她的发根颜色,毫无疑问这位乃是染的金发。“面前的可不就是二十多岁的臭猿么......”程意久脑子里是这样想的,“一二三四五六,一共六个臭猿,哦还有两个去捡柴禾了。”他暗自笑道。

  不过看在这姑娘还挺漂亮的份上,程意久开口说了,“传说啊,民间传说这里是有臭猿、大脚怪的。虽然我认为绝大部分是吹牛,不过嘛浪费点时间看看也没关系啊。如果真的有,那可就轰动了。”程意久还摸了摸他的步枪,“这玩意一枪击倒的话,或许还可以送给史密森尼学会呢。”

  那女孩看来有点儿生气,“你们这些人只会用枪射杀动物么?”程意久笑了,“女士,传说之中的臭猿可不是什么良善的动物,它们不是吃肉的么?”他补充了一句,“如果能活捉,那也可以试试啊。”他看着后面陆续走过来的大学生们。三男三女,很典型的两对是白人,一对是黑人,其中有一个白人戴着眼镜看上去就是瘦弱的书呆子。

  而与之相对的那个姑娘也是一头大辫子戴着眼镜,似乎也是那种读书好的***。总之,这六个大学生也跟程意久谈起了臭猿以及动物保护什么的。程意久肯定说保护动物啊,否则他猎啥?而且他捕杀的都是那些吃人的猛兽,这时候那戴眼镜的姑娘突然喊了一声,“是你杀死吸血怪兽卓博卡布拉的么?”

  程意久非常好奇,“我确实是在美墨边境杀死过吸血怪,你怎么知道的?我记得我没接受过采访啊。”

  “有照片,有一家当地的小报在报道里有一张照片。”这姑娘弄不好是图书管理专业?会去收集那种小报而且还记住了。程意久觉得多半是内鬼,他记得自己恐怕只有跟警察在一起的时候被拍了几张照片,这还是警局内部人士拍的。

  程意久既然承认了,当然就激起了那些人巨大的好奇心,马上都来追问这卓博卡布拉到底是怎么样的野兽,然而赵廷描述的“会变色,高体温,死后腐烂速度极快”这些特点,他们听了之后就是笑,程意久能感觉到这几位心中其实是不相信了。巴顿跟李回来了,他们拖着小车,车上堆了一大堆木头。

  “BBQ吧,一起吃点。”程意久也对那六个大学生邀请道。美国佬喜好趴体,这种野外BBQ他们很乐于参加。程意久娴熟地搭起了篝火,将带来的用保温膜包覆的肉——事前已经腌制好了,这是他们进来准备在第一天就吃光的食物,之后就得依靠干粮跟罐头了。牛肉跟猪肉被吊在篝火上方,小火慢慢灸烤。巴顿隔十五分钟将肉换一个方向吊起来,慢慢地肉出油了,油脂滴落在火焰里,那香味就别说了。

  美国佬们人手一罐啤酒,喝得很开心,程意久手里的却只是加了维生素泡腾片的水而已,“这帮家伙才多久啊,已经人均三罐啤酒给灌下去了。”程意久也有烈性酒,他衣服内侧的口袋里就有一个银酒办,里面有六盎司的烈酒,这是有必要时候才用得到的。他摸出了猎刀,将烤熟的肉片下来,就这样开吃。

  他们携带了黑面包,篝火上还吊着一个野外用的锅子,里面煮着速溶的软包浓汤——这些容易破坏的食物都是预定第一天宿营的时候就吃掉的。烤肉跟黑面包浓汤都非常好吃,程意久希望臭猿也能闻到这一切然后干脆地出现在他面前,然后他一枪打死这玩意。在或真或假的记录里,这头怪物好像还真没有什么吃人的记录?

  但是田纳西跟佛罗里达的沼泽地可是失踪了不少人的......

  吃饱喝足之后,程意久也对那六个大学生说了,“玩归玩,你们六个可别分散开来啊。这种地方玩单独或者两人冒险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他看见的是六顶帐篷,至于谁的帐篷会空,谁的帐篷会有复数人,那他就管不着了。程意久将篝火烧得相当旺盛,所有人统统进帐篷睡觉怎么看也不是好点子。

  “这里靠谱的只有我自己,算了带着枪睡吧,布下警戒线就行了。”程意久用钢线跟小铃铛做了个简单的机关,恰好将树林这边给拦住了。他现在在夜晚听力跟视力都很不错,轻微的响动应该能惊醒。

  程意久合衣睡下,步枪就放在手边。他能听见不远处大学生们的调笑,看来这其中有两对是狗男女,但是两个读书的似乎并不是。不多久,程意久听见了喘息声,果然那两对狗男女在帐篷里办事了。他将这些声音给“屏蔽”掉,专注于从树林方向传来的微小声音。程意久没有封闭帐篷的门,篝火的热量通过反射板反射到帐篷里。

  这也是为了能够及时嗅到臭猿的气味,现在的风恰好是从树林往湖面方向吹,他处于下风,上风如果真有臭猿接近的话,程意久觉得自己有足够的时间预警。

  直到他陷入睡眠,他依旧没有听见声音,也没有嗅到臭味。

  这一夜的睡眠质量还不错,至少程意久早上六点苏醒,用咀嚼式牙膏清理口腔的时候感觉还不坏。“没有来......也是,这里不过是沼泽靠近入口的地方,臭猿一般不会到这里吧?”程意久抓出了早餐包,用淡水开始煮了起来。他吃完之后没有动,巴顿他们是七点半才苏醒,而大学生们恐怕不到九点不会醒。

  这时候程意久的警告机关早已经收好,而草丛抖动,从草丛里跳出一条体型颇大的獒犬。“这居然不牵引?这不是狗遛狗么。”程意久看见了狗脖子上的皮圈,当然他也听见了树林里的人声——不止一个。这条獒犬相当凶猛,跳出来之后就在吠叫,瞄准的还是巴顿他们,而大学生们也被吵醒。

  程意久的枪放在帐篷里,而从树林之中出来的是六七个看上去像是本地少年青年的家伙......

第十二章 释放

  本地的青少年看上去一点也不讨喜,性格上更是怪异粗野——农村就是这样的啦。狗的性格跟主人是差不多的,现在这头獒犬就冲着人狂吠,同时还做出威吓的动作,看上去随时可能咬人。程意久一点不怕,但是被惊醒的大学生以及巴顿他们还是很害怕的——尤其是这只狗口吐白沫看上去仿佛是疯狗。

  那几个乡巴佬小子哈哈大笑,甚至还发出口哨声纵容獒犬扑咬游客。程意久上前了一步,他在腰间是插着猎刀的,只不过他没拔出来。獒犬直接向着染金发的少女扑了过去,喷吐着白沫,发着生肉的臭味的大嘴眼看是要对着这女孩的腿咬下去。几乎所有人都在大叫,女孩在尖叫而其他人有人在大骂。

  下一刻獒犬的后颈皮被抓住了,一只手抓住的不仅仅是后颈皮,甚至还抓到了脖子上。獒犬直接被抓得上半身离地,原本的咆哮变成了哀鸣。程意久的右手抓住了狗脖子,而且五指如钩甚至抓破了厚实的狗皮,直接抓入了狗脖颈,血水已经流下来了。金发女孩吓哭了,往后退的时候摔倒在地但是很快被她男友扶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