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阡之陌一
李如风无意探讨其内在的文学价值如何,以他对两种语言的了解程度,看书主要看个热闹,那些需要极高文学素养才能看见的文法转折,精神内核,都和他无缘。
但通过两本书材质,李如风能轻易发现其中所蕴含的技术进步,但它们终归都是手抄本。
而费尔南携带的那些来自托斯卡纳地区的书籍则不一样,它们全都是印刷体。
书籍的大小尺寸几乎相同,显然出版界已经有了潜在的行业规则,规范书籍大小。
其书籍封面依然采用了皮革封面来保护书籍,在四角处有明显加厚处理,彰显了书籍依然是一种需要保护的贵重物品。
用来承载文字本身的纸张,要比《突厥文-蔷薇园》的纸张质量好的多,厚度也更薄,杂质更少,而且那些文字是用油墨拓印上去的,字迹清晰,缺角和漏印很少。
书籍中磨损痕迹最大的那本,书名被翻译出来的意思是《十日谈》,一个让李如风有些激动的名字。
并不是因为他对这本书有多了解,而是因为这本书是少数能让他在这片陌生土地上感到熟悉的东西。
前世,李如风还没无聊到去探索自己精神世界的程度,但这本书却总能在各种角落里突然出现在你面前。
随着阳光再次从窗口投下阴影,代表着读书时间结束了,李如风揉了揉眼睛,走出帐篷看着巴特尔正在教导贝伦.加尔塞斯如何用牛马羊晒干的粪便维持火焰燃烧。
贝伦.加尔塞斯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拒绝,一些游牧民族的传统需要时间去适应,但它们之所以存在至今,就是因为大部分都是合理的。
兀儿浑见李如风离开了自己的帐篷才笑着凑了过来,有些讨好的问道:“上次蒙哥他们说的,大老爷要征兵的消息,准么?”
因为老萨满的原因,这个部落这些年得到了很多隐性福利,比如征兵,他们过去十年里只向万户提供了二十二个男人。
相比于部落的总人口,以及汗国所发动的战争,平均每年只有两个男人去打仗,简直就是象征性的征调。
而现在老萨满死了,汗国局势动荡不安,新萨满虽然是个有本事的,但声望和人脉这种东西,总归是比不上的。
这一次朵思忒万户要兴兵讨伐黑羊王朝的叛乱者,搞不好部落要出点血了。
因为李如风有意加强部落武装,部落里能被算作合格士兵的男人超过一百人,其中二十五人可以被视为脱产的职业士兵,他们不需要出去放牧,每天都在磨炼弓术,骑术,以及在骑行状态下快速整编队形。
在武器方面,部落里储存着包铁盾牌八十副,皮甲五十件,强弓三十把,锁甲二十二件,整个部落的武备水平远不是蒙哥他们看见的那么弱小。
硬算的话,李如风所掌握的军事力量,其实勉强够得上一个汗国百人队的编制了,虽然比不上蒙哥所率领的那个精锐百人队,但着怎么也比的上那些战时打仗,休时放牧的游牧军人。
所有这些家底,都是李如风从路过商队那购买的,他宁可加价从商人那买装备,也不接受百夫长们用武器装备算作医疗费的行为,为的就是示敌以弱。
虽然那些百夫长其实不是敌人,反而是这片土地上唯一称得上盟友的存在,但五千年文明的悠久历史告诉李如风,中庸之道在哪都有用。
否则,前几天那次酒局就不是逼着他表态了,蒙哥八成会把李如风的部落算作己方战力,要不然就是敌人那边的。
就像帖木儿苏丹本人一样,这些突厥化蒙古人的统治艺术太粗糙了,也许是多年来战无不胜的经历造就了他们的性格,总之,如果能单刀直入,他们就绝不愿意多拐一个弯。
比如蒙哥,他来找自己摊牌的时候,想的肯定是合则成,不合就砍了。
而这场针对朵思忒的叛乱,那些凑在一起的蒙兀儿军官想的肯定是凑足了人手,起兵的时候直接A过去,把朵思忒直接冲死在兵阵中了事。
至于事后,是投奔奥斯曼人,马穆鲁克人,还是平了黑羊叛军,顺势加入米兰沙的麾下,他们八成还没考虑那么远。
李如风来到这个世界,对蒙哥他们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种傲视天下的气势。
他们对边地的定义很模糊,只要马蹄能到的地方,就全都是汗国的领土,没有他们战胜不了的敌人,没有他们攻不破的城市。
帖木儿带着这群骄兵悍将,几乎战胜了已知世界中所有的敌人。
北边奥斯曼人以一国之力,痛殴整个基督世界,君士坦丁堡撑破之日指日可待,但正是这么一群人,却在帖木儿的大军面前一战而下,溃不成军,连苏丹巴耶济德本人都被生擒,屈辱至死。
也许这就是帖木儿远征明国的原因,那是他们唯一还没交过手的对手。
李如风安慰了一下兀儿浑,这个看起来已经挺不直脊背的男人过惯了这种安生日子,他在担心什么,李如风一看便知:“不会有事的,有我在,不管最后的胜利者是谁,都需要我们。”
李如风有这个自信,在老萨满的引荐下,他和大部分部落首领都相识,并通过他们将自己善医术的名声传播了出去。
这就是他的护身符。
而且李如风心底其实隐隐期盼着,真的发生冲突。
两年的行医生涯,已经把李如风锻炼的铁石心肠,面对血肉横飞的场面,面对同类的死亡,他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他是个有骑砍系统金手指的男人,他这两年一直在智力和魅力领域深耕,不是因为他是个和平主义者,而是因为他没机会锻炼其他属性和技能。
那个游戏的全名叫骑马与砍杀,一个简单到过于直白的名字,却完全涵盖了整个游戏的核心。
打铁,社交,行医,乃至指挥,其实都是附加的项目,真正的核心,在于骑马和砍杀,两个动词。
想要提高活力,控制,耐力三个属性,以及下属的九个技能,最快的方式,就是去杀戮。
只可惜李如风在上述三个属性的领域中,确实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技能,不然他早就和蒙哥一样,带着自己部落里的武装牧民去干抢劫商队的活了。
既然种地不成,他现在就指望着蒙哥和朵思忒之间的胜利者,像他们吹嘘的那样,能带着他混点经验,让他早日成龙。
兀儿浑得到了保证,脸上露出了松了一口气的表情,他百分之百相信萨满说的话,他们都是天上的人,不会说谎骗人。
他见过老萨满呼风唤雨,让敌人的骑兵在泥泞的草地上打滑摔倒,也见过如风萨满是如何把人开膛破肚,又像缝衣服一样再次缝合,之后那人不仅没死,几个月后就能活蹦乱跳了。
这两种不同的神迹,兀儿浑眼中不分高低,全都不是人间的术法,所以他对他们保持着同样的敬意。
所以李如风走后,兀儿浑虔诚的跪在地上,朝他的脚印深深埋下头,口中呢喃道:“礼赞长生天,神恩萨满保佑部落生生不息!”
作者有话说:
作者的话:PS:我做了个部落位置示意图,但大小不符合上传标准,明天吧,再修改下
第十一章 你们听说过长生天么?
战争的脚步来的很快,或者应该是说这些帖木儿汗国的戍边部落一直在为战争做准备。
在过去十几年时间里,这些游牧部落前后迭代了两代人,他们习惯了每隔几年就跟大汗出去打仗的日子。
对他们来说,打仗代表着更广阔的牧场,更多的财富,更强壮的奴隶,以及出人头地的机会。
所以当朵思忒万户下达了征兵令的时候,整个土默特万户都像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一样苏醒了过来。
第二天天一亮,打着蓝底三圆旗(注①)的驿站使者就骑着快马的出现在在了部落外,李如风是被兀儿浑从床上硬拉起来的。
在帖木儿汗国庞大的领土上,最能象征其统治地位的,就是纵贯全国的驿站系统。
具老萨满所说,汗国境内遍设驿站,驿站内备置马匹以供使者换乘,一些较大的驿站,常备良马百匹,多至二百匹。
为供给各驿站人员之需,以及饲养马匹起见,各站旁建有馆舍。
帖木儿的使者,每至一驿,立将原马交与站上更换新骑,继续前进,而就原有马匹则需要驿站本地的驿夫们精心照料后送回原驿站。
万一马匹在途中疲乏或倒毙,使者可以自路上所遇之骑者,征用坐骑继续前进,绝不中止。
按汗国的规定,当使者征用马匹时所遇有行人无论地位高低,即便是宗王,贵族,对方也必须下马借与。
这种义务,没有推诿的余地,倘有迟疑,或予以拒绝时,使者有权当场斩杀对方。
在这种制度下,这些驿站的使者在传递紧急信息时能做到日行五百里,骑术佳者,可至七百里。
但那已经是老苏丹还活着的时候的事了,自从帖木儿死后,整个驿站系统就像汗国的其他系统一样陷入了混乱。
据李如风所知,目前周边地区的驿站都在朵思忒的控制下,驿站里的使者这两年拿的都是朵思忒的钱粮讨生活。
李如风依然用之前接待大汗使者的礼仪接待了朵思忒的使者,他和兀儿浑一起穿戴整齐站在辕门前,吩咐守卫将辕门大开,迎接使者进入。
骑着高头大马的使者对部落外那一圈栅栏有些诧异,他在草原上找了这个部落五天时间,没想到对方居然已经在这里进入半定居状态了。
使者是个矮壮的呼罗珊人,他先是在马上朝李如风和兀儿浑抚胸示意,然后才翻身下马,走到李如风面前。
虽然名义上兀儿浑才是部落的头人,但当两个人站在一起时那种错位感太明显了,任何人都不会认错这里的主事人。
“我是穆扎法尔.纳坦兹,雄主帖木儿苏丹的使者,我现在问你们,你们是否还忠于帖木儿家族。”穆扎法尔.纳坦兹大步流星的走到李如风面前,表情坚毅,大有一言不合暴起杀人的意思。
这已经是李如风一星期内连续两次直面这种粗人了,习惯了部落悠闲生活的他依然适应不了这种直来直往。
不过看着比自己矮一头的使者,李如风到不至于乱了方寸,他伸手按住了同样握住弯刀要往前凑的兀儿浑,淡定的回答:“我们当然忠于帖木儿大汗,是什么让你如此无礼的质问我们的忠诚?”
一人称苏丹,一人称大汗,双方的派系一目了然。
“一些随风飘来的风言风语,并非有意。”穆扎法尔.纳坦兹突然爽朗的笑了起来:“我带来了朵思忒万户的征兵令,如果你们忠于帖木儿苏丹,就让我带走五十个骑马的男人,以及足够他们食用三十天的食物。”
“难道我们要在帐篷外谈论这么重要的事么?”李如风拍了拍手,两边的守卫从使者手中牵过了马匹的缰绳,“我的帐篷里有来自东方的茶叶,现在就命人宰羊,用不了太阳升到头顶,香喷喷的羊肉和奶茶就会准备好,正好能洗去你的风尘。”
李如风一边说着,一边转身朝部落内走:“然后,我们可以谈谈征兵的事。”
穆扎法尔.纳坦兹看着相比于其他部落规模大得多的帐篷群,以及辕门正对着被特意平整过的道路,周边用凶狠眼神看着自己的守卫,轻蔑的笑了一下,将头盔摘下环抱在胸前,跟上了李如风的脚步。
“我早听闻您的医术出神入化,但没想到您还能把部落治理的如此强盛。”穆扎法尔恭维着李如风,一双眼睛却想鹰一样左右审视,脚步时刻不离李如风半米之内。
他是个刀法老练的武士,在这个距离上,稍有风吹草动,他有把握将前面那个东方萨满挟持在手中作为人质。
作为朵思忒手下的将领,穆扎法尔.纳坦兹对帖木儿汗国的忠诚堪比夜空中的明月,即使老苏丹让他冲向刀山火海,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但现在老苏丹死了,继承人互相征伐顾不上外患,身后又有黑羊王朝的叛军切断了后路,内里这些蒙兀儿人部落蠢蠢欲动,汗国似乎瞬间就到了四分五裂的局势,他总得找个新主人。
朵思忒万户一心想打通返回故土的通道,穆扎法尔.纳坦兹认和他利益一致,据说老苏丹的儿子米沙兰已经开始调集大军包围那伙黑羊叛军了,他们只需要打穿黑羊叛军的防线,就能回到汗国的怀抱。
整个土默特万户超过半数人口都是蒙兀儿人,穆扎法尔.纳坦兹必须承认,这些蒙兀儿人是最好的骑兵,他们需要这股力量。
朵思忒万户已经提前知道有些蒙兀儿人军官想借着这次征兵叛变,但他不知道具体名单,在力量不占优势的情况下,他不想通过武力来找到那些背叛者。
所以他派出了驿站里的使者,和自己信任的将领,试着靠老苏丹残存的威望和看得见的利益,尽可能多的拉拢一些蒙兀儿人的部落。
李如风所在的部落就是穆扎法尔.纳坦兹的第一站,这个年轻的萨满,在蒙兀儿人中有着其他人难以想象的声望。
就像李如风所说的那样,他的帐篷里有东方来的茶叶,那还是两年前有商队从撒马尔罕那边带过来的稀罕玩意,据说是明国使团私下里贩卖的正宗东方货,李如风用一颗红宝石换的。
穆扎法尔看着李如风好像喝酒一样,先一口干了一杯热茶,而后用同一把壶给他倒满。
他感受到了对方的诚意,对自己此行的目的不禁有了更高的期待。
“黑羊叛军的反复,是我们所有人的耻辱,原则上我们是支持出兵平叛的。”李如风先定了基调,然后才说道,“但部落周围的环境并不安定,贸然出兵平叛,朵思忒万户打算怎么防备奥斯曼人和马穆鲁克人的反扑?”
“奥斯曼人是一群懦夫,他们没胆子冒犯汗国的领土。”穆扎法尔.纳坦兹斩钉截铁的说道:“巴耶济德苏丹死后,那些正在争夺苏丹位置的继承人,现在都再看我们的脸色。”
“那是在黑羊叛军攻占大不里士前,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我们变得虚弱了。”李如风摇了摇头:“就在一星期前,还有奥斯曼的商队在部落附近路过,我们前去收税,结果被打伤打死了几个人,伤员现在就在隔壁的帐篷里。”
穆扎法尔.纳坦兹攥紧了拳头,他参加了安卡拉之战,跟着老苏丹一起攻破了阿勒颇,袭击了大马士革,那时奥斯曼懦夫和那群马穆鲁克奴隶在他们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喘。
而现在,奥斯曼人的商队甚至敢于反抗汗国的戍边部落,这种落差感让他感觉到了深深的耻辱。
“如风萨满,我们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了,朵思忒万户知道蒙兀儿人中有人要背叛他,他现在需要你的支持。”穆扎法尔.纳坦兹再次拿出了那种坦诚到让李如风有些不好意思靠近的气势,直接说道,“还是说,你已经站在了那些背叛者一边?”
“我是个外来者,对这片土地上的冲突不熟悉。”李如风悠哉悠哉的摇了摇头,“我只想让部落的日子像以前一样安定。”
“二十人,这是最低限度的要求了,但你必须随军出征,随时为朵思忒万户服务。”穆扎法尔.纳坦兹开价,“作为回报,那些叛乱者被清洗后,所有财产都归你的部落,算作补偿。”
李如风低头喝茶。
“十五人,但您得出面帮我协调其他几个蒙兀儿部落对朵思忒大人的误会。”穆扎法尔.纳坦兹再次降低条件,“同时您将收获朵思忒万户的友谊。”
李如风继续喝茶,他来了这两年半,听见朵思忒万户名字的次数两只手就能数过来,他的友谊有个屁用。
他一个混血万户在边境地区混了四五年,蒙哥那种纯血的实权百夫长还活的好好的,足以证明朵思忒那人是个废物。
要是李如风坐在那个位置上,蒙哥那种糙汉子都活不过第二章。
穆扎法尔.纳坦兹不再言语,只是握紧了弯刀。
李如风看火候差不多了,终于开口了:“不知道朵思忒万户和你,对长生天是否抱有敬意呢?”
注①:也有说法帖木儿的旗帜是黑色底色,但中亚学者普遍认为是蓝色的,三个圆形代表着帖木儿征服了已知世界的四分之三
第十二章 我的魅力无人能挡
你们是否对长生天抱有敬意,这句话其实也同样可以用来质问李如风。
作为一个以萨满身份被这个世界所接纳的穿越者,他是否对长生天这种信仰抱有敬意呢?
李如风扪心自问,应该是有的,但不多。
他穿越前就是个在内蒙古长大的汉人,长生天信仰这种东西,算是他耳熟能详的内容,但如果你问他对其到底有什么了解,他只能含糊的告诉你,这东西大概和老天爷这个概念差不多。
如果你继续追问老天爷又是什么概念,李如风八成会觉得你是在找事,然后报以老拳,因为老天爷就是老天爷。
世界上总有些事,当你想吹个牛逼或是感慨万分的时候,想起来提上一嘴,而后又忘在脑后根本不在乎,老天爷就是这么概念。
严格意义上来说,在内蒙古东部,以及东北地区,它是个语气助词,约等同于:唉!我艹!这种...
但李如风依然对自己的萨满身份有着很深的认同感,因为那是他在这个世界找到的第一个自己熟悉的东西。
很难解释这种微妙的缘分和亲切感,但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这种妙不可言的感觉,就是最珍贵的认同了。
从宗教领域上来说,长生天信仰是李如风所见过的,最随性的信仰了,也许在之前的鼎盛时期,它也有着森严的制度等级和苛刻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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